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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要出生在哪一個家庭、那個家庭又是怎樣的情況、誰成為我們的父母?都不是我們能決定的。假若能選擇,我們會希望出生在哪一種家庭呢?當然,這只是一個假設問題。但也確實有一個人,祂可以選擇自己要出生在哪一個家庭,也能決定這世上誰能成為祂的父母,那就是道成肉身的主耶穌,當然祂也是天上全能的獨一真神。天上的真神揀選了約瑟和馬利亞,成為主耶穌降生時肉身的父母親,而我們也能從約瑟、馬利亞的身上看見許多的優點與榜樣。在此,筆者將本文專注的焦點,放在主耶穌肉身的父親——「約瑟」的身上。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祂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他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她休了。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太一18-20)。



雖不富裕,仍敬畏神

聖經提到約瑟是個義人。而從其他經文的記載,可以得知約瑟應是一個經濟上不寬裕且有壓力的人。因為在主耶穌降生之後,「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他和馬利亞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祂獻與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記:凡頭生的男子必稱聖歸主)。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斑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路二22-24)。約瑟用一對斑鳩或兩隻雛鴿獻祭,顯示這是財力不夠的人所獻的祭物(參:利十二8)。雖然經濟收入不多,但他仍遵守主道,被稱為義人;雖然生活不富裕,並不影響約瑟對道理的持守,也不去懷疑自身的信仰。他的生活不富裕,相信不是懶惰所造成的,因為在神所吩咐他一切的事上,他都馬上去做,也積極完成。他在神所安排的環境、角色和機會中,不發怨言,也不改變對神的敬畏,仍然持守在義人的道路中。



信仰上知行合一

約瑟應該也不像當時的文士或法利賽人,懂得研究聖經的知識,但他卻能將所聽的道理行出來,是一位在信仰上「知行合一」的人。經上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三7)。約瑟不只知道神喜悅他做什麼,也努力去完成,而我們在信仰生活中知道許多聖經的道理,但又實踐了多少呢?將來進天國的,不是聖經知識懂得多的人,因經上記著:「……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世人看輕,被神驗中

聖經告訴我們不可高舉自己,但也不要輕看自己。神揀選義人約瑟成為主耶穌基督肉身的父親,讓他承擔如此重要的事奉。別人或許沒看見約瑟的義,甚至不重視約瑟,因為主耶穌在自己的家鄉被厭棄時,就被說祂是木匠的兒子,沒什麼尊貴性,可見眾人也看輕身為木匠的約瑟(太十三53-57)。但神卻在世上千萬人中看見了義人約瑟,他是被神所看重、所寶貴的。所以經上記著說:「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二21)。世上有不少人追求被他人認同,希望成為他人眼中的成功人士,以此為自己的人生價值來加分。但我們信主的人,首先要追求的,是主對我們的認同,並在這個基礎上服事主、為主發光,使他人因我們而榮耀神、親近神,這才是生命真正的價值。



行公義、好憐憫

義人約瑟的美好榜樣,也在他聽見許配給他的馬利亞懷孕時彰顯出來。在主的使者還沒將實情告訴他之前,相信他的內心是很難過的,或許也帶點憤怒,畢竟自己的未婚妻竟然懷孕了。然而聖經是如何記載約瑟當時的決定呢?「不願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她休了。」這段話表明了約瑟的兩個態度,分別是對「罪」的態度,和對「得罪他的人」的態度。筆者再次強調,這是在約瑟還未知道實情前的想法,這種對神敬畏和對人憐憫的態度,確實值得嘉許。


1. 對「罪」行公義

在當時,從訂婚(有婚姻的名分)到迎娶(才可發生婚姻的親密關係)約有一年的時間。約瑟能夠在這段時間內保守聖潔,不與馬利亞發生逾越真理的事,如同經上所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十三4)。所以當他知道馬利亞懷孕時,很清楚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而且也知道自己不可以繼續和她在一起。因為若是執意迎娶馬利亞,就是犯了姦淫而大大得罪神,所以想把她休了。一般來說,決定要結婚,至少有一定程度的喜愛吧,但在守道和愛情中,他選擇了守道,放下不能繼續愛的人。主耶穌曾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這不是說為了信主,可以不顧一切的親情、愛情、友情和自己的生命,而是當兩者有衝突時,我們的選擇是否能愛主勝過這一切呢?還是讓這一切羈絆了我們守主道的心呢?


2. 對「得罪自己的人」好憐憫

馬利亞未婚懷孕這件事,約瑟可以公開出來,讓馬利亞在眾人面前遭受極大的污辱,但他沒有選擇這麼做。他只是想暗暗地完成一些必要的程序,把馬利亞休了。由此看出,約瑟對別人這麼大的錯誤,是有給對方留點面子的。給對方留情面,並非表示約瑟認為這不是罪,他很清楚知道這是罪;但得罪他自己的部分,他選擇放下(好憐憫),而對於得罪神的部分,就按著神的真理來判斷(行公義)。所以他認為自己不可娶馬利亞,也不需要為了自己的情緒讓馬利亞受到更多的羞辱。因此可知,約瑟不是一個容易暴怒的人,縱使自己是對的,別人是錯的,也不以強烈的方式回應此事。我們也當懂得分辨,若對其他人沒有造成傷害,確實可選擇低調處理。但若是犯罪的一方,有可能會去傷害更多人的時候,基於保護他人的緣故(這也是一種愛),就需要考量其他的作法,例如,告知教會的「職務會」,由相關人員進行後續的處理。



沉穩不衝動

約瑟還有一個優點,就是他做事不衝動,會思考要如何行動、如何處理困難的事。當他正準備休妻時,聖經說:「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思念」的原文意思是思想、深思熟慮。可見當時的約瑟正在好好思考如何暗暗地休了馬利亞。俗語說:「謀定而後動,知止而有所得」,就是為謀劃準確周到而後行動,知道目的地才能有所收穫。做事不衝動的主因,是因會想清楚後再做,而約瑟在事關重大的情形下,能不被情緒影響,冷靜思考下一步該怎麼做,由此就看出他的沉穩。當約瑟正在好好思考時,神的引導就進來了,讓他知道實情以及神的安排和計畫。這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提醒,神不是不帶領、不開路,而是在不少時候,人因為太衝動,就把事情搞砸了。處理事情,有時真的不是「衝衝衝」就好。假設約瑟不經思考,很快地就去跟馬利亞解除婚約,即使事後明白實情是一場誤會,但或多或少都傷害了馬利亞的心,約瑟也可能會更加自責、更加懊悔傷害了這位尊主為大的未婚妻。



結語:當看見義人的義

感謝神,我們可從約瑟的身上看到他對神、對人的美好榜樣,值得成為我們追求的目標。但筆者最後還要分享一個想法,那就是約瑟雖然在生活上並不豐裕,但是馬利亞和她的家人,仍然同意這門親事,這對我們當今的適婚青年和家長們,可說是個鼓勵,也是個提醒。如果大家只看重外在條件,以此為首要考量時,即便像約瑟,一個值得我們學習的榜樣,應該也很難有人願意嫁給他吧!但假若我們的首要考量,是在順服神的帶領與安排下,更看重對方的信仰、態度和個性,雖然生活還是存在壓力或是不盡如意的情況,也相信神的恩惠、慈愛,必一生一世地伴隨我們,與我們的家庭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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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5/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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