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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49期2023年6月)
主題特寫:合乎中道──看自己所當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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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勉勵後代的信徒:「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十二3)。人生於這彎曲悖謬的世代,本該有的「生命的單純」已不再現,而不該有的驕傲、自大、狂妄,又似理所當然地出現在言行舉止中。面對現況——人在高科技、高成就中,常顯得「太偉大了」,以致落入沒辦法謙卑的自義裡。

豈不知,神造人以「塵土」為原料,看似最無用,容易取得,更易吹散。然而塵土人之所以「尊貴」,乃在於神在始祖的鼻孔裡吹了一口「生氣」,即神的靈,這「泥土人」才活化成為「有靈的活人」;他被賦予管理受造之物的責任,更因獨具有神的「形象、樣式」,與其他生物有所分別,才蒙神重用。可是當始祖吃了善惡果、犯罪後,就算再尊貴的神子,都淪為「罪人」。這禍延子孫的行徑,隨即帶來的是生命的影響,受罪、責罰;地也不再為人效力,自此勞苦悽慘度日。生受苦、死受罰,都因始祖一時不慎,放縱自己,不尊神言教悔,受蒙騙的結果。正因如此,人有什麼好誇口自大的?神本來的意思就是教導人要謙卑,從口中的言語、眼見的事物、手裡所執行的,凡事都應謹言慎行,以榮耀主的名為生命的主軸;期望自省、自重之後,「眼」看所當看的,基本上是一種分辨,是思路的調整。基督徒對於聖徒的教導:「凡事為人非為己」,倘若只專注自己而無視他人,更因自身的慾望,罔顧他人的需求,即偏離「中道」之約,失去責任的承擔。

其實「合乎中道」,不能解釋凡事採「中庸」之選擇,不做超過,管太多……,其實重要的是「本分」。人貴自知,自己有多少能耐?對事物有多少力量承擔?以信心為本,切勿自不量力,否則,理當尋求其他人的協助或是另謀想法。保羅說:「我們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謹慎自己的態度,安於自己本分,神給我們多少信心和恩賜,察驗了沒有?

尼布甲尼撒王,既知神的偉大,也不否認但以理所拜的真神,可是卻口出狂言:「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的威嚴榮耀嗎?」(但四30),其實,他已經越過了本身的「能耐」了。結果,話尚未說完,就有聲音從天降下說:「你的國位離開你了」,導致被趕離人群,至野地與獸同居,還吃草如牛。這即是典型的因驕傲引起的自視甚高而遠離神了。

「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箴十六32)。「言由心生」,人一有美好的成果,就容易忘卻,自己「只不過是人」的有限性。人乃血肉之軀,軟弱至極,心裡有事時就寢食難安,食不知味;入睡要依賴安眠藥,連一頓安歇都難!所以有什麼好誇口的呢?天地之大,就算心裡的思想超凡,都無力抗拒生命的掌握與管理。想想,神的一句話,就讓當時的強國君王——尼布甲尼撒,一夕間成為荒地野獸。還好,神教訓他,只經「七期」(時間有限定);否則,一國之尊成為野地之獸,也許永難回頭了。人在「罪性」裡,不容易看到自己,故要常常聚會,在禱告中不停思想、在真理中反省,各按各職,在責任中發揮所長;不求那能力不及之事、不求自己要「佔」在什麼位置,或眼所看到的都要擁有。當知,主在我們身上所能成就的,即是「最好的安排」。

聖經記載,無知的財主自言自語:「出產多了,沒地方收藏……」;做生意可以賺得加倍之利(神給的?還是全歸自己智慧?)也許投資,也許是機會,也許真的聰穎過人而走向人生的高峰,如財主想要「拆倉房,蓋更大的……」。土地、經費、人力、計畫、照圖施工,應說是神賞賜人不同的生命際遇與建造,從此時起,他勞碌賺取的,掌握時機的,全可收藏,沒有不對;但財主若明白「中道」之理,願為中道之人,大可行善、濟貧,可以從事社會公益,可選施惠人群,這就是:「取之社會用之社會、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想必天上真神也會施予更多的恩典。可是完工後他卻與心靈對話:「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帶著肉體的人,豈可越權、侵佔神的權柄榮耀,以狂妄口吻對靈魂說:「安逸度日」?

靈魂的掌管是屬神的,祂掌管生命氣息,定人生命禍福;人的日子(經數算),都是神所賞賜掌管的,如此安慰靈魂的口氣,好似自己可以掌控一樣?一點也不歸榮耀與神,無怪乎神指責:「無知的人哪!」只知賺錢、收藏、安排自己的享樂,不識更偉大的真神之存在,真是枉費今生,白來一遭。難怪主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路十二16-20)。財主只看自己眼前的豐盛,卻無視神的「權能」,或忘卻人的生命是「有錢」也買不起。這「道」已偏離,不合中道之述,更無視「所當看的」。凡高估自己,只看見自己,自高自大,所決定的越過神權,明顯偏離,就無法「看自己所當看的」。

人看待自己有兩極端,不是「自大」就是「自卑」;自大者容易驕傲,高抬自己,不經意中傷他人,而且中傷他人還不自知;自卑的人容易自賤,失去自信心,其實有些事足以承擔,卻因過度自卑,反而虛偽推卻,終一事無成,罔顧神施予其身上恩賜。所以凡榮耀自己的,不能造就人的,常以自我為中心的,以自己標準為標準的,常是越過神而不自知的;理當「在至聖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20-21)。我們要不存疑心地敬畏神、尊重神,在神的道中造就、提醒自己、凡事歸榮耀與神,就不會越權,侵佔神的榮耀。

當大衛打敗歌利亞,凱旋返國時,以色列的眾婦女唱詩歡迎大英雄救百姓勝利歸來,大肆忘我的歡呼:「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不得了了,掃羅王一聽婦女們的讚美,心想,自己竟輸給一個「毛頭小子」,於是惱怒、苦毒入侵的思想,嫉妒的心就升高了:「只剩下王位沒有給他了」。但這絕非大衛本意(撒上十八6-8);回想當歌利亞罵陣、罵神、狂妄如猛獸時,誰挺身而出?誰當為神的榮耀爭戰?又是誰憂民憂國?為了拯救民族,而投身士卒?大衛原該被讚賞的行徑,就在被掃羅王小看的偏失中,原本親口祝福的期待,反而只因得勝,國中婦女由心所發的稱讚,逐一流失;掃羅王一世英名,因這極不需要的擔憂,反得罪神、得罪人;按常態,應大大獎勵大衛才是,怎麼反過來,嫉妒之情衍生,還自覺該得著婦女們更高的讚美,實在可惜!「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爛」(箴十四30);欣賞他人、讚美他人,成為一門最難的功課。

俗語說「與人同悲」——容易,因惻隱之心不會被比較,容易達成。但是「與人同樂」——很難!他人的孩子成就比我的孩子高?別人的妻子比自己的漂亮有氣質?別人的先生比自己的更會賺錢更寵妻?比較所產生的現實,產生誤差,「先己而後人」的定律,真難以同樂之心,陪襯他人的「美事」,掃羅就是犯了這種錯誤。他應當思考,歌利亞是「戰士」,大衛只是一介「牧羊童」,前去迎敵無非是「自找死路」;雖被否決,卻也及時解「燃眉之需」。聽了大衛的自薦,他也同意、期許、祝福了,但真的得勝回朝時,一個「千千與萬萬」之比,讓掃羅(一國之君)自覺顏面盡失,難與百姓同樂,實屬可惜。

看自己「合乎中道」,真不該極端兩下比較,更非選自己眼見,而是「正確」的以信心的果斷,在經歷神的恩典下判斷,勇敢承擔生命中的「責任」,在倚靠神能力的決斷中,不忘榮耀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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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羽亮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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