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耶穌傳道的時候講了一個天國的比喻(太二十1-16)——葡萄園僱請工人的比喻。工人大致上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汲汲營營,一大早就尋找工作,與園主「講定」入園工作一天一錢銀子;另一類是不同時段(九點、中午、下午三點、下午五點)的四批人,園主承諾「當給的,我必給你們」而進入葡萄園工作。一天終了,園主發餉,每人各得一錢銀子,第一類人對園主埋怨整天勞苦受熱,怎可以跟僅做一小時的薪餉一樣呢?園主卻回覆說,是你與我講定的,我沒有虧負你們,給第二類人一樣的薪餉是我願意的,接著說:「我的東西難道不可以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做好人,你就紅了眼嗎?」(15節)。這比喻讓我們思考今天的教會如同現世的天國,葡萄園主如同神,我們都是已經進入葡萄園工作的工人,那我們是哪一類的工人呢?耶穌的比喻讓我們思考何謂恩典?我們做聖工在意的是「工價」?還是「恩典」?
什麼是「恩典」?簡單的說:「不預期得到而得到更多」,所以恩典的另一面必定伴隨著有不該給而給的「憐憫」存在。這葡萄園工人的比喻,讓我們思考「恩典」的幾個面向,以及應該具有的態度。
一、何謂「恩典」?
1. 恩典不是討價還價
第一類工人與園主講定一天一錢銀子,他拿到該得的一錢銀子叫做「工價」,但是第二類工人相信園主的承諾「當給的,我必給你們」而得到一錢銀子,是園主憐憫給予的恩典。以當今同工同酬的社會價值觀,或許有人會認為不公平,但是就神的救恩有不公平嗎?神對摩西說:「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三三19)。羅馬書作者詮釋:「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6)。因此,我們應該伏在萬能的神面前,祈求神的憐憫將厚厚的恩典澆灌給我們,而不是站在與神同等地位去與神「議價」,那我們將僅會得到「工價」而無意外的「恩典」。
2. 恩典不是論件計酬
一錢銀子大約是當時一天的工資。每個能夠進到葡萄園工作的人,不管工作多少時間,一天的生活還是要過,園主給了大家無憂的報償,所以工作才是重點,時間多久不是問題,而是你盡力了嗎?因此,神給我們的恩典是能夠讓我們基本生活需求無憂無慮的(太六24-34),不是在計較時間、能力、好惡,因為一切都是神給的。
3. 恩典不是爭取來的
既然是來自神憐憫所給予的恩典,就不是我們因著自己的能耐去爭取的,我們蒙受神救贖的極大恩典,絕對不是來自我們的好行為,而白白稱義的(羅三23-24),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就不是恩典了(羅十一6)。我們往往在享受恩典的同時,忘了施憐憫的神,所以第一類的工人覺得不公平而想爭取自我的權益,但卻忘了主權是園主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以隨我的的意思用嗎?)要別人施捨,應該是透過祈求,怎麼會是站在平等地位的爭取呢?更何況神的救贖給予我們的是「生命」,無法爭取得到,而是享受生命存在的幸福。
二、面對恩典的態度
1. 超乎預期
恩典既然是「不預期得到而得到更多」,絕非我們能夠想像的,甚至是一個意外的驚奇。比喻中第一類的工人想要得到更多,卻沒有得著,僅剩下埋怨;第二類的工人沒有想到園主會憐憫他們,給足一天生活所需的一錢銀子,得到的是超乎預期的快樂與幸福,這就是恩典。
2. 感恩
超乎預期得著,就該學會感恩。每個「生命」都一樣,從來都不是我們自己努力爭取得到的,它是「無價」,甚至是「沒有價值」但卻是實質的活著。因為每個生命都是整體,無法被分別計算論定價值。既然無法分割計算價值,就不存在多少的數量問題,沒有數量就無從比較,比較也就沒有意義了。為何我們會輕看生命?因為我們時常忘了活著是生命的存在,而被認為那是理所當然再自然不過了。就好像我們活著時每天呼吸、吃飯、行走……,就是那麼的自然,卻忘了這一切是因為我們活著。所以我們時常用外在生活的一切事務(能力、時間……)來呈現我們還有活著的價值,而忘了本質是生命,不斷地被外在生活的庶務壓得喘不過氣來。信仰的本質是得著屬靈生命,信仰的生活是讓我們的屬靈生命更豐盛,而不是取代了生命,不然我們就學不會向那賜予我們最大恩典——屬靈生命的主,獻上感恩了。
3. 用信心承接恩典
以利亞因著信對亞哈王說:「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神卻叫以利亞去藏在基立溪旁(王十七1-3)。從人的角度來看,為神工作,卻沒有得到神的「善待」。以利亞每天必須靠著信心望天,期待烏鴉會刁餅來給他吃,看著因為不下雨而逐漸乾枯的溪水,神的話卻隱藏不見了,直到溪水乾了,之後神的話才臨到(王上十七7-8)。要享受恩典,我們有信心等到溪水乾了嗎?還是在這過程中,我們看見溪水快乾了,神卻不出聲,神在哪裡呢?導致失去信心而埋怨神。
4. 恩典中的永遠盼望
先祖亞伯拉罕蒙召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還不知往哪裡去(來十一8)。希伯來書作者以「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祂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來十一13-16)。神救贖最大的恩典就是我們稱祂為神,而祂欣然接受,不以我們為恥,且這盼望是有根有基的,神為我們預備了地方,必來接我們回去(約十四1-3)。
結語
一個五歲的小孩跟父母要一輛汽車,父母疼他,可能會買一輛玩具汽車給他,小孩也會好高興擁有汽車。但是我們在生活中,時常跟這位五歲小孩一樣,跟天上的神祈求一輛汽車,神一樣給了我們一輛玩具汽車,我們會很傷心,覺得神不愛我,因為我要的是汽車,不是玩具汽車。過程中,我們卻忘了這是父母的主權與恩典,他知道五歲的你,最需要、最適合什麼。因此能夠祈求是我們的本分與最大的幸福,但是全知全能的神,知道什麼時候該給我們什麼東西,是最適合不過的(參:林後十二7-9)。我們相信神是全知全能(參:腓四13),祈求是本分(腓四6-7),但也要等候神的時候(詩二七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