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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我兒以撒——未見天日的胎兒
本來我的小家庭與三女已安定生活一段時間,想不到1998年初,妻子的肚子有了東西。我建議她去檢查,她堅持不要,因為她覺得可能是壞東西,都已準備好了,可以安然見主。
就這樣過了幾個月,那東西越來越大,我說:「去檢查看看,如果是壞東西,我們就準備安然見主;但如果是好東西,我們就要準備迎接。」也許她就是不敢面對自己是高齡產婦,而且老三已經十六歲了。最後她還是去檢查,結果是七個多月的男胎。
既然知道結果,就要準備迎接新生命,但卻要面對另一個的考驗;高齡產婦比較容易產下唐氏兒,所以通常會做羊水穿刺檢查,若是唐氏胎兒就墮掉,以免將來麻煩。
雖然這是一般醫學常識,但與聖經真理不符;即使是唐氏兒,我們也要尊重生命,讓他產下,相信主恩夠用,神會賜與能力,使我們能面對這個課題。所以,做羊水穿刺檢查是多餘的,可以免了這種痛苦,也省下一些錢。
即將迎接新的生命,難免會有一些期待;我們的人生歲月已經歷了一大半,對未來的孩子最大的期望是什麼?覺得事奉神是最有意義的,所以傳道的工作我無怨無悔;如果將來主耶穌要用他,他也配得上主的使用,就將他獻給主。
這時我就想到以撒。亞伯拉罕獻上他所愛的獨生子以撒,所以就想要給孩子取名「以撒」,為主撫養他。
1998年10月6-11日,我被安排協助板橋教會的靈恩佈道會,那段時間剛好是妻子的生產期;若是臨時要找人代替很麻煩,何況過去都是照著行程工作,也體會主恩夠用。生老二、老三時,我也不在場。猶記得生老三時,我駐牧南門教會,那天晚上聚會結束的聊天中,我提到太太生產,當時的教牧負責人杜長老很訝異,要我趕快回家陪太太。
本來我們夫妻就是把神擺第一,以教會為先;太太生產可以獨自面對承擔,就像平時的事務一樣,所以雖然我不在身邊,她也覺得無所謂。
10月6日,我就照常出門,協助板橋的靈恩佈道會。在第一晚的佈道會前,信徒得知我將有男胎而向我恭喜;佈道會後,接到電話得知,我上午出門,下午太太就出血而去醫院,想不到後來的檢查結果竟然「胎死腹中」。怎麼會這樣?前十天的檢查還是正常沒問題的,我現在要怎麼辦?教會的佈道會正在進行,臨時離開也不是辦法;我們平時的教導,就是為了主耶穌可以犧牲一切──愛妻兒勝過愛主的,不配作主的門徒(太十37)。何況現在有我的弟媳陪伴在她身邊,因此我就繼續留在板橋教會。
隔天上午九點,順利自然生產;但是胎兒因臍帶纏頸而為死胎。當時的區負責張恩哲長老知道我的情況,就要我即時回家,晚上的佈道會他會代替我。佈道會既然有人接替,我就欣然接受他的好意回去探望妻子。
下午五點見到安然無恙的太太,據她的的描述,恍如隔世。當時因為陣痛,就坐輪椅去產房,身體一直無力,甚至連頭都抬不起來了,要怎麼上產臺?周邊的人都是女人,婦產科醫師也是女的,需要有力氣的人抱她上去;即使上了產臺,也要有力氣生產,有時要開刀都來不及了,就曾聽過有這樣死在產臺上的。在那千鈞一髮的生死關頭,只有仰望神的憐憫;這時突然有力量讓她可以從輪椅起身上產臺,又可以順利自然生產。話又說回來,即使當時我在場,可以抱她上產臺,若無主的憐憫,她沒有力量生產,又來不及開刀,後果也不堪設想。
感謝主!隔天10月8日上午,她就出院回家休養。看到暴風雨過後的寧靜,下午我又返回板橋協助靈恩佈道會直到結束,那晚佈道會的講題就是「聖經的生死觀」。
經歷了這件事,體會一些心得:
(一)賞賜、收取在神
約伯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
這是我們耳熟能詳的經文,但當我們遇到時,能否瀟灑面對?孩子是神贈送的,祂要收取也是理所當然。本來還不敢去接受這個孩子,後來能坦然面對,但能否欣然接受就不得而知;最後竟未見天日而走,神的名都是應當稱頌的。
(二)男孩、女孩一樣好
我們生了三個女孩,突然有了男胎,若是很在意生男孩,可能喜出望外;但我們都以平常心看待,所以當孩子胎死腹中,也若無其事。如果很在意男孩,反應可能會非常激烈,因為期望越高,失望就越大。
(三)順服神的安排
當第一次產檢,知道已有七個月大的男胎時,醫院就很強調要穿刺檢查,若是唐氏症就建議墮胎;但我們尊重生命,順服神的安排,不做穿刺檢查。所以有這樣的結局,我們都能安然面對。
(四)欣然獻上以撒
本來要取名「以撒」,就是要把他獻給神,想不到這麼快就接走了;雖然沒有見過天日,但想到要面對末世,人的日子不見得好過。總之,我們要珍惜活著的每一天,獻上自己為主而活。
人若生一百個兒子,活許多歲數,以致他的年日甚多,心裡卻不得滿享福樂,又不得埋葬;據我說,那不到期而落的胎比他倒好。因為虛虛而來,暗暗而去,名字被黑暗遮蔽,並且沒有見過天日,也毫無知覺;這胎,比那人倒享安息(傳六3-5)。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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