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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52期2023年9月)
主題特寫:屬靈經驗之謬誤與判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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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社會存在各宗派的教會,充斥著不一樣的教導,根據不同的福音對象的「負擔」,而衍生出不同的訓練與屬靈性造就或操練課程;從「醫治特會」、「聖靈內住特會」,至近年來新興的「先知預言訓練」,基督徒在追求屬靈經驗中增添了不少體驗;從聖靈感動與聖靈現象,或許也引發了福音派與靈恩派的聖靈認知論戰;不僅如此,許多異端邪教,也玩弄人性的弱點,假借人為的神蹟或宗教順服神的特性,利用偽造之屬靈經驗或透過撒但的靈界工作,進行個人崇拜或造神運動,塑造自己是救世主或一方教主;更甚者控制信眾之生活、思想,製造犯罪行為或自殺現象,造成社會對基督徒的嚴重誤解。

除此之外,惡意的組織與宗教歪風,有些來自教會之屬靈經驗或引發之神蹟,對於無法辨明的信徒,在懷疑與確信中擺盪。然而這些「神蹟」現象或屬靈課程合乎真理嗎?身為真教會的信徒,面臨各種基督宗派「屬靈經驗」,我們又當如何根據聖經判讀與自省?我們的自身的經驗是否真的出於神?屬靈經驗與信徒的造就與成長,又是如何?可以透過不同的學習得到嗎?也許很多基督徒,都想擁有更多的屬靈經驗,來豐富自己與神的關係,也想看見神的作為與神蹟,去明白或擁有神的奧祕與權柄,似乎已經成為現今不同宗派中,某種程度被人稱羨或推崇的「屬靈位分」。



神蹟的發生

「神蹟」或屬靈事件的發生,從古至今一直被人們所傳誦,無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 對於他們的信仰中所謂的「神蹟」或「靈異現象」相當驚奇,在宗教崇拜與宗教文化中,「神蹟」也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在聖經中,任何神蹟的發生,背後都有其實質意義,或榮耀神、見證神、或警戒人、建立信心等,方式雖迥異,惟皆有神之旨意。然眾多神蹟之產生,只是讓人單純相信神而已嗎?除了神蹟本身之外,有沒有其更值得探究的深意呢? 

在四福音書中五餅二魚,雖四福音中不同經卷的文字描述不完全一樣,但對照其經文卻有不同的發現與教導。這是一頓「屬靈的晚餐」,不但要讓眾人吃飽,也有主在屬靈經驗之傳承。我們試想,門徒正想打發眾人各自回家,當時主耶穌說:「你們給他們吃罷!」(太十四16),除了要試驗腓力及門徒的處理方式,也要看看他們的反應如何?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安得烈接著說:「在這裡有一個孩童,帶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麼呢?」準備晚餐的情況,陷入困境;之後,耶穌拿了這小孩子所獻的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向天祝謝,然後交給門徒,門徒再交給眾人。神蹟的發生是「交給門徒」,由門徒再傳出去:這場神蹟是藉人完成!屬靈經驗在這件神蹟中,是耶穌與門徒一起完成,但神蹟的能力是透過門徒交給眾人,由門徒給眾人吃的,這就是主耶穌說的:「你們給他們吃罷!」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這是一場屬靈能力的訓練,也是一場傳福音的操練。如同以利沙先知,在書念婦人家中,所行之倒油神蹟一般(王下四2-7);門徒遞出去,食物遞出去,卻不減少,門徒分給眾人,神蹟同時發生。換言之,當門徒們接過餅、魚時,傳遞過程中也是憑著他們信心的手產生神蹟。

今天我們許多的神蹟,也同樣發生在福音同工們的工作過程中,神蹟並不會偶然發生,如果發生一項神蹟,卻對門徒、教會或傳福音上沒有造就,神不會把神蹟當作兒戲或好玩,因為對人有信仰改變及回轉,才是神所關心的。 



屬靈經驗與當事人

神在夜裡呼喚撒母耳,撒母耳不知道這是神的呼聲;神用二個異夢告訴約瑟,約瑟天真地告訴哥哥與父親,為自己埋下殺機。撒母耳經以利先知指導,才知道這是神的呼召(撒上三1-10);約瑟在埃及當宰相,才明白兩個異夢的緣由(創三七5-11)。時間的遞延,並非當事人立即明白。尼布甲尼撒王夢見金像,自己卻忘記了,但以理為他解夢,才喚起他的記憶並明白其解釋。有些屬靈的異夢當事人很清楚,有些卻不了解,可見屬靈經驗與當事人沒有一定的規則,在乎神其中的智慧與安排。

曾有一位弟兄經歷了失戀的痛苦,在半年內常常想起過去的心上人,也常睡不好覺,甚至在一天內看見對方的身影兩次,原來這是傷害憂鬱後的幻覺,他在屬靈上有敏銳性,知道自己心理生病了。在那一天睡覺前,他告訴神:「神啊!讓我能睡著就好。」有一句話進入他的腦中:「孩子!你辛苦了!你今晚會睡著。」奇妙的是,他真的睡了一場好覺,隔天起來,竟然對這樣的傷痛沒什麼記憶了,對於心中念惜的前女友,也覺得是二十多年前認識的朋友,記不太得;他才知道,類似約瑟的經歷,原來神使他忘記了。屬靈經驗是神對當事人的造就,有的是神的指示,有些是真理與未來事件的教訓,有的是神的安慰或神的醫治,這些經歷常常是因為當事人的需要,而不是強求所得。



屬靈經驗之謬誤與判別

1.靈裡的一致

有一位姐妹,夢見一位未婚弟兄是她的另一半,視為異夢;她告訴那位弟兄,弟兄則告訴她:「我並沒有夢見妳耶!」可見得,這位姐妹是自己做夢,以為是異夢。若是出於神,不會讓任一方有所懷疑且為清楚確定的意念。彼得魂遊象外,有聲音從天上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後來神也啟示虔誠的、義大利軍隊中的百夫長哥尼流去見彼得,彼得在靈裡得知,原來神不偏待人,要將福音傳給非猶太人(徒十1-35),雙方都有神確定的屬靈經驗,來驗證同一件事。同樣地,當自己的屬靈經驗或有人見證時,我們自己或同靈,在靈裡覺得很奇怪,更要謹慎地辨別。

2.合乎聖經的教訓

曾經有位不同基督宗派的基督徒告訴筆者,他參加了一個特會,禱告後地上有非常細的金粉,被視為其教會的神蹟。金粉與神的關係是什麼?其中有什麼屬靈的教訓?還是只有神蹟的奇幻?在聖經的教訓中,並沒有這樣的意涵,故這不是出於神,要分辨撒但也會迷惑人。

有一位慕道者第一次來教會得到聖靈,因她很年長,不知道我們求聖靈要禱告這麼久,她到前面接受按手時,看見一位發亮穿白衣的巨人,用雙手扶著她的肩膀,一直到禱告結束,也得到聖靈。她問宣道負責人:「那是誰?是耶穌嗎?」負責人告訴他:「是主在幫助你!」經過幾週,她說又看見耶穌,她在會堂姐妹的座位上禱告時,出現一位穿著白西裝,梳著油頭,是一位帥哥,就像周潤發一樣。她說:「耶穌好帥!」當然穿白西裝的不是耶穌,也不合真理,是撒但在混淆她。

神蹟的本身,要用真理來對照,撒但會用似是而非的神蹟,來玩弄不懂真理的人。任何的屬靈經驗,或許有些信徒會認為,聖職人員為主工作,自然認識神更深,神給他們的屬靈經驗會超過一般人,雖然如此,但辨明屬靈經驗要以聖經真理為依據,而不是以個人經驗或說詞來決定。

3.有屬靈的教導與造就

有位信徒與另一半,夢見與一位弟兄家人出遊,在去年的山路上開車,山路今年卻變得非常難走,與他同出遊的弟兄載著家人,在他的前面持續開著車,卻沒有車燈照明,危機四伏。正在這位信徒擔心的時候,前面弟兄的車子突然被光圍繞著全車發光。後來這位信徒轉達了這看似難解的夢,原來這位弟兄一年多來,正受到家人逼迫與屬靈上的爭戰與困境,神藉此安慰他,有神與他同在。做夢的人本身不知其意義,但對聽到的信徒卻是很大的造就,這才是神藉由屬靈經驗,使信徒成長或操練的原因。

4.不要以屬靈經驗而形成個人崇拜

前幾年,有位同靈常常在網路發表做異夢的見證,而其中的教訓,並不是完全按聖經教訓解釋,而有些是用自己的角度去解釋聖經,這樣的發表並不合適。當神常常對我們有啟示,這代表什麼?你是先知嗎?還是要證明你有屬靈的權柄?保羅知道許多的奧祕,但他不會以此為誇口,更不會常常見證,以免別人高抬了他。

在聖靈的時代,神給予人屬靈經驗,並不是要特別證明這個人與眾不同,也不是要凸顯人的高貴,當然神啟示或提供屬靈經驗給人,或讓人能專心為主事奉,或為了堅固信心勝於患難或出於證明真理,或安慰信徒。被神啟示的人,通常會更對神敬畏,任何的發表都更加謹慎,因為屬靈的經驗是要讓神得榮耀,不是要得到人的尊榮與羨慕。使徒行傳記載有一位行邪術的西門,當他信從福音後,看見彼得按手在別人身上,就得聖靈時,他想用金錢來買這樣的權柄,彼得告訴他:「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徒八21)。心不正,為了得到自己的榮耀,將來連得救都成問題,與主無分。



屬靈經驗見證神的大能與榮耀

有位曾任負責人的同靈,在任內專心為主事奉時,有一天聖靈感動他:「你要為XXX禱告,我的手要下來!」在靈裡,他知道是指神的管教;這位負責人立即向神悔改:「主啊!赦免我!我對人懷有惡念。」聖靈再感動他:「不是你!」七天過後,神的管教就下來了,發生不幸的事,讓他十分震驚,爾後神又用奇蹟讓受傷者復原。

任何的屬靈經驗,我們都要多方的驗證與確認,深怕我們誤解了真理,在尚未應驗前,也不宜亂說,就算我們靈裡有體驗,判別屬靈經驗最重要的原則,是合乎真理與對教會有造就;通常我們告訴同靈的屬靈經驗當恰如其分並合其時,也許同靈正面臨屬靈的爭戰或信心不足時,我們恰好有此屬靈經驗,可以供其參酌,以堅固對方的信仰與信心,這也是神給予我們屬靈經驗的原因。神蹟就是這麼奇妙,在當時能造就人,過幾年能造就人,而且還能造就不同世代的人,屬靈經驗要彰顯神的大能。當我們有屬靈經驗要感謝神,能在神所安排的機會造就教會或同靈,歸榮耀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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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磊石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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