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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52期2023年9月)
主題特寫:神蹟──神的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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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蹟、奇事」的原文字詞

「神蹟」與「奇事」在新舊約原文中都各自對應一個詞,因此將「神蹟」與「奇事」同時出現在同一節中的經文找出來,共有35節(舊約19節、新約16節)。整理如下表:
 
   神蹟奇事
 經節數原文類別詞代號詞原形詞代號詞原形
舊約16註2希伯來文H0226אוֹתH4159מוֹפֵת
但以理書註13亞蘭文H0852אָתH8540תְמַהּ
新約16希臘文G4592σημεῖονG5059τέρας

● 註1:舊約19節中,除了16節為希伯來文外,還有3節在但以理書中是以亞蘭文撰寫。而這兩個亞蘭文詞彙在聖經中也只有出現在此3節中。

● 註2:在16節希伯來文經文中,有一節中文「奇事」對應的原文其實不是H4159:在「申十一3」中「奇事」對應的原文是H4639,其原意為「行為、工作」。

聖經原文翻譯成中文時可能有多種翻譯結果。以下將上表6個原文詞在聖經中出現的全部次數,以及翻譯成不同中文詞的次數,做個統計如下表:
 
 原文
詞代號
原文
詞原形
英音譯
中音譯
原意全部
次數
翻譯之中文詞N
(N代表翻成該詞次數, N=1則省略)
神蹟希伯來
H0226
אוֹתoat
歐特
記號
sign
79神蹟30、其他49 (證據15、記號14、兆頭9、預兆4、憑據、旗/旗號、標幟、異蹟、警戒、象)
亞蘭
H0852
אָתaht
阿特
記號
sign
3神蹟3
希臘
G4592
σημεῖονsaymion
塞密暗
記號
sign
77神蹟58、其他19(奇事4、預兆3、異象3、異兆/兆頭、證據/憑據、記/表記/暗號/記號、話柄)
奇事希伯來
H4159
מוֹפֵתmoafet
末費特
奇事
wonder
36奇事24、其他12(預兆8、奇蹟2、兆頭、怪)
亞蘭
H8540
תְמַהּtemah
帖罵
奇事
wonder
3奇事3
希臘
G5059
τέραςteras
帖拉斯
奇事
wonder
16奇事16

● 註:塞密暗的『塞』發音為ㄙㄟ

反過來說,中文聖經原文翻譯成中文時可能有多種翻譯結果。以下將上表6個原文詞在聖經中出現的總次數,以及主要中譯詞的次數與其他譯法次數,做個統計如下表灰底部分:
 
  原文
類別
原文
詞代號
原文詞
總次數
主要中譯
詞次數
他譯
次數
中文詞
總次數
主要原文
詞次數
其他
次數
神蹟舊約希伯來文
亞蘭文
H0226
H0852
歐特 79
阿特 3
神蹟 30
神蹟 3
49神蹟 33歐特 30
阿特 3
 
新約希臘文G4592塞密暗 77神蹟 5819神蹟 58塞密暗 58 
奇事舊約希伯來文
亞蘭文
H4159
H8540
末費特 36
帖罵 3
奇事 24
奇事 3
12奇事 55末費特 24
帖罵 3
28
新約希臘文G5059帖拉斯 16奇事 16 奇事 23帖拉斯 167

另外,上表右半部白底部分則是統計中文聖經中「神蹟」與「奇事」兩個中文詞,各自在新舊約出現的總次數;並分別統計其對應的主要原文詞的次數,和剩下其他不同原文詞的次數。從中可以看出,「神蹟」對應的原文詞完全一致:舊約33次「神蹟」都是翻自希伯來文/亞蘭文「歐特/阿特」(兩者是閃族語同源詞);新約58次「神蹟」則全都譯自希臘文「塞密暗」。

「奇事」一詞則除了「末費特」與「帖拉斯」以外,還存在其他不同的原文字詞也會被翻譯成「奇事」。但是這兩個主要原文詞末費特與帖拉斯大部分與「神蹟」搭配:舊約24個翻成奇事的希伯來文末費特當中,有15個與「神蹟」歐特在同一經節中出現;新約16個翻成奇事的希臘文帖拉斯,更是全部都是與「神蹟」塞密暗一字同時出現。由此可看出,這種與「神蹟」聯用的「奇事」,其原文意義上是關聯與類似的表達,所以從原文語意表達來說,「神蹟奇事」其實主要可用「神蹟」一詞來代表。

不過,「神蹟」一詞在原文中,不管是舊約希伯來文/亞蘭文,還是新約希臘文,其基本原意都是「記號」,因此英文聖經通常將之翻譯為sign。中文翻譯成「神蹟」其實會有點誤導,容易讓中文讀者望文生義,解釋為「出於神的奇蹟」。但在原文含意中,既沒有「神」也沒有「奇」的概念,就只是一個「記號」而已。可能出於神,也可能出於人;雖然大部分很奇特,但也可能只是自然的事物。主要概念是透過一件特殊事物作為記號,用來代表或傳達一個特定訊息。

因此,不管是希伯來文「歐特」還是希臘文「塞密暗」,除了翻成「神蹟」以外,還可能翻成其他中文詞才比較適當。翻譯者要從上下文中判斷,必須是出於神的一件奇蹟才會翻譯成「神蹟」。若是將出於魔鬼的奇蹟異事翻成「神蹟」就不妥當了,因此在「啟十三13-14,十六14,十九20」 4節中都將「塞密暗」翻成「奇事」而非「神蹟」。例如:啟十六14:他們本是鬼魔的靈,施行奇事(塞密暗),出去到普天下眾王那裡,叫他們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爭戰。

也有在同一節經文中出現兩次原文詞「塞密暗」,而有不同中文翻譯的情形。例如:林後十二12: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塞密暗」、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塞密暗」來。

保羅的意思就是:他藉著神的記號(神蹟),來顯出他身為使徒的記號(憑據)來。

舊約希伯來文「歐特」也有類似的情形,必須從文意中來決定適當的中文翻譯,不必然都可翻譯成「神蹟」,甚至在同一節中必須翻成不同字詞。例如:詩七四4:你的敵人在你會中吼叫;他們豎了自己的旗「歐特」為記號「歐特」。

因為「歐特」一詞表達的可以是抽象的記號象徵,也可以是具體的記號物體,所以上述詩篇乃是描述敵人在神的聖所中豎起了記號物體(可能是旗幟),做為代表征服者身分的記號。這些不是出於神的記號,當然都不能翻成神蹟;但可藉此看出這個詞的原意為何,乃是一個比中文「神蹟」具有更廣泛意義的用詞。

結論:「神蹟」的原文意義是「記號」,在舊約、新約各出現82/77次(合計159次);其中,中文翻譯成「神蹟」各有33/58次(合計91次,也是中文聖經中「神蹟」一詞全部出現次數),翻譯成其他中文詞彙則還各有49/19次(合計68次)。所以,狹義的神蹟可由91次中文聖經神蹟的經文來看;但是廣義的神蹟則應該擴大包含68次原文詞中出於神的記號——這才是神蹟的原文概念。也就是狹義神蹟是查考中文聖經(只讀由聖經翻譯者決定翻成中文「神蹟」的經節);廣義神蹟則是查考原文聖經(包含所有「神蹟」原文詞的經節,並以原文概念來理解)。以下將分別查考狹義神蹟與廣義神蹟,並探討其作用。



一、狹義「神蹟」:中文聖經的神蹟

相關經節數很多,但如前所述,伴隨「奇事」出現「神蹟」的新舊約經文各有16節,是最能代表這類狹義「神蹟」概念的經文。當查考所有經文後可以有如下發現:

● 舊約16節中的「神蹟奇事」幾乎都是有關神為了領百姓出埃及所施行的神蹟。例如:
○ 出七3: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蹟奇事。
○ 申二六8:祂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與神蹟奇事,領我們出了埃及。

● 唯一例外的2節是提到將有假先知起來,為了迷惑百姓去拜假神而顯的神蹟奇事:
○ 申十三1: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
○ 申十三2: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它吧。」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

● 新約16節中的「神蹟奇事」幾乎都是論到神、耶穌,或使徒所施行的。例如:
○ 徒二19: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
○ 徒二22: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
將祂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 徒五12: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

● 唯一例外的3節是預言將來有假基督、假先知、不法的人將要起來,所顯的神蹟:
○ 太二四24: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
○ 可十三22: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神蹟奇事,倘若能行,就把選民迷惑了。
○ 帖後二9-10: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



神蹟奇事的作用是為了證明神嗎?

由此看出,不管是舊約、新約,神蹟奇事的直接作用,都是用來顯示神的大能,以拯救屬神的百姓;間接的作用則是證明真神與祂的僕人(先知、使徒)同在。但是在另一方面,卻也都警告屬神的選民要謹慎,因為未來將會有假神(別神、假基督)和假神的僕人(假先知、假使徒)起來,他們也會顯出大神蹟奇事,以此來迷惑選民。例如,前一陣子有一部紀錄片影集「以神之名:信仰的背叛」,報導了韓國四個假基督之名的邪教;內容非常令人驚駭。

因此,雖然我們常說「神蹟奇事證明有神」,但其實從邏輯上來說這是不成立的。因為以下三個命題在邏輯上都成立:

命題一:若是真神,則有神蹟奇事(出於真神的真實異能奇事)。
命題二:若是魔鬼,則有神蹟奇事(出於假神的真實異能奇事)。
命題三:若是騙子,則有神蹟奇事(出於神棍的假造異能奇事)。

但以下命題一的逆命題並不成立:

命題四:若有神蹟奇事,則是真神(神蹟奇事也可能是出於假神魔鬼,或人為假造)。

頂多只有其同義命題成立:

命題五:若沒有神蹟奇事,則不是真神(命題一的同義命題,故成立)。

因為若是真神,必然有神蹟奇事;即「神蹟奇事」是「真神」的必要條件,但非充分條件。

只要學過高一數學邏輯的人,就能明白前一段的論述。因聖經上早已指明,所以我們不能單憑「神蹟奇事」來證明真神與基督,以及其是先知或使徒;我們要謹慎他們的教訓,尤其要看他們的行為,才不會受到假先知的迷惑。正如前面提到的紀錄片,其實這些假基督的教訓很明顯有許多違反常理人性,其行為也有許多荒誕不經的地方,不要說是基督徒,就是正常的人、正派的人都不會這樣說、這樣行。所以神的選民應該慎思明辨,以免落入迷惑中。



二、廣義「神蹟」:出於神的記號

聖經記載的「記號」(原文歐特或塞密暗)不一定都是出於神,例如猶大賣耶穌時以親嘴當「暗號」(太二六48),其原文也是塞密暗。出於神的記號,有些是由神顯出的自然現象(如彩虹)或超自然事件(如日影倒退十度);有些則是神命令人去製作的物(如羔羊的血)或執行的事(如守安息日)。當然,出於神的記號最多的就是神蹟奇事,也就是狹義的神蹟。因此,有些神蹟是神主動施行(如降在埃及的十災),有些則是借人之手,或回應人的祈求(如使徒奉耶穌之名醫病趕鬼)。
除了中文聖經提到神蹟的經文以外,進一步查考原文歐特或塞密暗翻譯成證據、記號、預兆等的經文,可將出於神的記號,按照記號的內容與作用分成以下類別,並列舉部分範例。

1.記號內容種類:物、事、事物
⊚ 物體:a天上光體、b彩虹、c逾越節羔羊的血、d可拉黨的香爐
⊚ 事件:e神蹟奇事異能
 ■ 自然:f受割禮、g守安息日、h以利二子一日同死
 ■ 超自然:i神與摩西同在、j日影往後退十度
⊚ 事物:k亞倫發芽(事)的杖(物)、l繫在手上(事)的律法(物)

2.記號作用種類:標示、證據、提醒
⊚ 標示:a節令日子年歲、c免受長子被擊殺之災
⊚ 證據:
 ■ 立約:b挪亞之約、f選民之約
 ■ 差使:e使徒的憑據、i神差遣摩西
 ■ 預言:h神必降禍以利家、j神必醫治希西家
⊚ 提醒:
 ■ 警戒:d給以色列人作警戒、k給背叛之子作警戒
 ■ 紀念:g知道神使人成聖、l紀念神拯救領出埃及

狹義神蹟也是神的記號,其內容大多屬於一種事件記號,而其作用通常是為了標示神的拯救或提醒選民,但也是神差遣工人的證據。參考更廣義的神蹟,可以更多了解神的心意。例如,逾越節羔羊之血,直接來看是作為一種標示記號,讓滅命天使可以「逾越」以色列民的屋子,讓選民免受長子被擊殺之災;但也是在此埃及第十災之後,法老終於肯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這為奴之家,重獲自由新生。所以羔羊血代表的正是神拯救選民恩典的記號,更預表後來耶穌十架救贖,成為神拯救萬民的記號。



結語

透過原文查考,讓我們可以更貼近聖經作者的語言邏輯,以更寬廣的思維來理解神的記號——神蹟,特別是神蹟的作用。除了傳統概念上以神蹟奇事來作為神同在拯救的憑據以外,還可以看到更豐富的訊息。例如安息日也是一種記號——是神與選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要叫選民知道「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

出三一13: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使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為聖的。」

結二十12: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

所以安息日本身就是一種廣義的神蹟,是神提醒人要「分別為聖」的記號,就像安息日是「分別為聖的日子」;也是紀念神揀選救贖我們進入安息的記號。

我們也當思想以下耶穌關於神蹟的教訓(以下神蹟都可用記號取代):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祂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耶穌回答說:晚上天發紅,你們就說:天必要晴。……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看(太十六1-4)。

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太十二40-41)。

我們不知道試探耶穌的人期望耶穌從天上顯個什麼樣的神蹟(記號),但必然是一個看得見的記號(可能是某種神奇的天象),因為耶穌的回答以天氣現象為例。猶太人認為耶穌要證明自己是基督必須能夠顯出大神蹟(神奇的記號)來,但真實的基督卻是要在十字架上替人受死,就像逾越節的羊羔一樣。所以耶穌才說只有約拿的神蹟可看,因為神向人所顯的記號中沒有比這個更重大,乃是關乎萬民的救恩。可見約拿的神蹟只是基督的預表,要叫世人能夠關注在基督十架救恩——這個最重大的神蹟(記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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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志忠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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