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前言
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中說: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五5)。「貪心」,希臘文的意思是「貪婪」,結局是在「基督和神的國」裡無分。這是論及「貪婪」與「國度」的關係。以下擬從「國度」的角度來談「貪婪」。
二、國度的種類
「國度」的意思是國家,其種類如下。
1.屬世的國度
屬世的國度有許多,如日本、美國、俄國等。一般國家之間會維持友好的關係,以利於雙方的經貿往來。但有時為了領土問題的爭議,宗教或政治立場的不同,國家之間會發生戰爭。
2.屬靈的國度
屬靈的國度只有兩個,就是神的國度與撒但的國度,我們只能選擇進入一個屬靈的國度。
當耶穌趕出一個叫人啞巴的鬼;鬼出去了,啞巴就說出話來;眾人都希奇。法利賽人卻說,耶穌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耶穌回答說,我是靠著神的能力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路十一14-20;太十二24)。耶穌行神蹟趕鬼,是一場屬靈國度的爭戰,是神的國度與撒但的國度之爭戰。耶穌將鬼趕出去了,代表神的國度打勝仗了。
耶穌對法利賽人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路十一23)。在兩個屬靈的國度中,我們不能中立,一定要選擇進入其中一個國度。凡不站在耶穌這一邊,不認同耶穌的人,就是敵擋耶穌的,是進入撒但的國度。所以法利賽人看見耶穌行神蹟,不但不相信祂的能力是來自於神,反而醜化耶穌,說祂是靠著鬼王的能力趕鬼。法利賽人不認同耶穌,進而敵擋耶穌,他們不是在神的國度,而是在撒但的國度。他們的結局,是沒有神住在心中的房屋,有污鬼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路十一24-26)。
今日我們遵守主的教訓,努力傳揚福音,是要使人脫離黑暗的權勢,也就是撒但的國度,能夠進入神的國裡,也就是基督的國度(西一13)。當末日來臨,第七位天使吹號的時候,耶穌要戰勝魔鬼,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耶穌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十一15)。
三、貪婪的意義與起源
1.貪婪的意義
「貪婪」原本是中性的用語,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渴慕、想要、喜悅。當人違背神的命令,沒有節制的、放縱的、自私的喜歡,就是「貪婪」。「貪婪」是渴望得到更多,是人性弱點之一。我們常被灌輸要多賺錢,以便能買新車、住大房子,到高級飯店吃飯。人有「慾望」並非壞事,也不是犯罪,但如果過分貪戀和沉迷在「慾望」中,卻會造成犯罪,將毀壞我們的一生。
2.貪婪的起源
《聖經》所記載的第一個「貪婪」的實例,是始祖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在伊甸園中,神吩咐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但蛇要引誘夏娃,就用謊言來欺騙她,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4-5)。
當夏娃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三6)。夏娃因為見到果子好吃、好看、能使人有智慧像神,就起了貪婪的心,伸手去摘下果子吃了。這就是使徒約翰所提到的:「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二16)。這些都是魔鬼誘惑信徒的方法,最後使我們犯罪跌倒。惟獨遵行神旨意的人,是永遠常存,能進入天國。
人帶有肉體,有肉體的慾望是正常的,但慾望超越了神的命令,結果是導致犯罪,受到神的咒詛。所以當始祖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違背神的命令,他們就被逐出伊甸園,與神遠離。
四、貪婪與神國命令的關係
1.神國的誡命
「十誡」是神親口大聲向百姓說出,要讓所有的人聽見(出二十22;申五22),並親手寫在石版上(出三一18),石版不會朽壞,意味著十誡永不變動。
許多的罪是來自人的貪婪,如一位真神不夠,還要拜其他假神;一位配偶不夠,還要貪戀別人的配偶;不以自己所擁有的為知足,還要偷竊別人的財物。所以神在「十誡」中的第十誡規定:「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二十17)。因而我們要有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6-8)。
2.耶穌的命令
耶穌在世傳道的時候,也常勉勵信徒不要貪心。例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十二15)。「家道」指財產。又如耶穌對貪愛錢財的法利賽人說:「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路十六13)。「瑪門」指錢財。再如對看重錢財勝過得永生的少年人,耶穌也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太十九23)。耶穌重視天國的永生,勝於世上的錢財,因而勉勵信徒不要貪愛錢財。
五、不遵守神國誡命的結果
貪婪是違背神國的誡命,會受到神的懲罰,無法進入神的國裡。使徒保羅多次論及「貪婪」與「神的國度」的關係。例如「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五5),又如「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10)。所以,信徒要治死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西三5-6)。
我們信主以前是舊人,是在魔鬼的國度裡。我們存虛妄的心行事,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我們信主以後是新人,是在基督的國度裡。我們要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17-24)。當我們願意遵守神國的誡命,避免貪婪,就能在神的國裡有分。
六、結語
貪婪是沒有節制、過度的慾望,愛物質過於愛神,結果受到魔鬼的誘惑,犯罪違背神的吩咐,受到神的咒詛,無法進入神的國(雅一14-15)。使徒保羅說:「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提前六9-12)。只要我們願意遵守神的話,不要貪戀錢財,努力追求靈修,就不會被引誘離了真道,能夠進入神的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