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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57期2024年2月)
主題特寫:基督徒的婚姻生活

有些弟兄姐妹在主內結婚後卻過得不和諧、不幸福,甚至離了婚。因此就認為主內聯婚也不過如此。反觀有的嫁娶未信者,配偶也跟著來信主,信仰、事奉還更加熱心呢!其實,主內聯婚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在於婚後一方或雙方沒有照著聖經的原則來經營婚姻。

婚姻是神設立的,必須照著神的話、聖經的真理來經營婚姻才會幸福,這是我們每個家庭急需學習的道理。以下根據聖經真理與大家一起分享基督徒婚後經營生活的要點。



一、忠貞專一

1. 嚴守一夫一妻制

經上說:「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二15)。

起初神造人只造一個男人名叫亞當,又從亞當的一條肋骨造一個女人名叫夏娃,神給他們配合成為一體的夫妻(創二21-24)。這是神的旨意,祂願人得敬虔的後裔來事奉神,故多妻或多夫都是違背神的旨意。

唯有聖潔的愛才能帶來幸福、帶來愉悅,聖潔的愛才能造就生命、保障婚姻、創造幸福。清潔的兩性是專一而排他的,並且要對神、對真理負責(參:瑪二13-17)。神是用男人最貼近心臟的骨頭——肋骨,造了女人——妻子,使她成為丈夫的「心上人」,所以夫妻要從自己的配偶尋求滿足、不要和外人作樂(箴五15-19)。否則就像大衛和所羅門皆因婚姻而子女相殘、國家分裂的結局,我們當以此為鑒戒(撒下十二1-23;王上十一1-40)。


2. 守心勝過一切(箴四23)

心是指裡面的生命,是各種行動的源頭;源頭若是清潔的,流出來的水也是清潔的。一個人怎樣思想,他的為人也就是怎樣。可見清潔的思想是多麼重要,所以要清潔我們的意念。主耶穌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8)。因為人心裡的狀況支配人的生活、外在言行上的好壞取決於人內在的情況。「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十二35)。所以約伯立志「與眼睛立約」、他不容淫念存於心中(伯三一1)。

約瑟之所以拒絕甜言蜜語的誘惑,並且跑走、遠離罪惡現場;是因為他心裡始終存著一個堅定的意念:「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創三九9)。所以「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守住心就是守住一切:不貪戀人的妻子(出二十17),拒絕深交異性。聖潔的愛超越罪性、超越羞恥感(創三6-7),無論是肉體,還是精神的外遇,都當杜絕。



二、決不離婚

1. 神配合的人不能分開(太十九5-6)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婚姻是神配合,說明婚姻的主權在神,任何人沒有權利主宰婚姻、操縱婚姻。神不許人挑戰祂的權柄,所以神責問選民:「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瑪二13-14)。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三7)。故夫妻不隨意分床(開)免得給魔鬼留地步(林前七5)。


2. 骨肉之親不可分離

亞當稱他的妻子為「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23)。可見在聖經中的「骨肉之親」是指夫妻,骨肉是完整的生命、分開生命就成殘缺。所以聖經上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瑪二16)。

在新約,耶穌回答法利賽人故意的提問,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可十11-12)。

婚姻的長度是以生命為界線:「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羅七2-3)。



三、彼此之間

1. 丈夫

(1) 丈夫是妻子的頭(弗五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丈夫是妻子的頭」這是神在婚姻中的安排,正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這無關平等也無可爭辯的,因為一個身體不能有兩個頭,一個家庭也不能有兩個「頭」,否則便會混亂。

丈夫雖然是妻子的頭,卻不可以妄用「頭」的地位來欺壓妻子,而是凡事起領先帶頭作用,用愛來管理家庭。

(2) 丈夫要愛妻子(弗五25、28-29)

真實有價值的管理是用愛,甚至用生命(捨己)愛妻子,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並保養顧惜(照顧、愛護、保護、珍惜)妻子。「因她比你軟弱」(彼前三7),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夏娃本來就是亞當生命的共同體。不愛妻子就是不愛自己,因此丈夫要處處考慮到妻子的感受和需要;不是考慮自己的利益,而是考慮對方的益處;所以是付出的愛,這是家庭幸福的保證。

(3) 丈夫敬重妻子(彼前三7)

「敬重」原文有「重視、估價高」的意思。丈夫應該看到妻子的價值、不可藐視、貶低妻子。因為「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古語說「前三後七,男主外女主內。」說明夫妻是互相配合,一起合作經營好家庭。對於丈夫和家庭,妻子也是功不可沒,所以丈夫不能輕視妻子,甚至以詭詐和強暴待她(瑪二15-16);而要看到妻子的重要,並按著夫妻之間的知識對她好、按情理與妻子同住(彼前三7)。


2.妻子

(1) 順服丈夫(弗五22)

妻子順服丈夫是神要她當盡的本分。這不是夫妻間的等級定位(提前二9-15)。而依照神的創造次序。「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創五1-2)。同時說明彼此間親密而互相依存的關係,只是功用、角色、價值不相同。如同教會順服基督,也從基督那裡得著愛。丈夫對妻子不自私的愛,是激勵妻子樂意順服的最佳保證。
家族(庭)關係之間,最重要的美德就是順服。因為順服才能和諧,才能永居真神恩中得福。聖經中教導基督徒婚姻的挽回之道也是「愛與順服」。男人普遍的心理需要是特別需要妻子的尊重與支援。保羅也勉勵做妻子的:「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多二5)。這是我們做妻子都要學習的重要道理。

(2) 敬重丈夫(弗五33)

「敬重」原文是「敬畏」,意思就是怕,帶著恭敬的意思。妻子要順服並敬畏丈夫,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代表基督是教會的頭,這是神的意思;不敬重就是破壞了神的代表和安排。

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創十八12;彼前三6);這個稱呼表示她承認丈夫是一家之主、是自己的頭。撒拉的榜樣是對做妻子的一種鼓勵。

(3) 離開父母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弗五31)。這裡的「離開父母」是指心理上的「獨立」。若是經濟能力許可、父母也贊同,夫妻另外住是最理想的。男女結婚了就產生一個新的家庭,各自都從原生家庭分離出來,兩個人才是新家庭的核心人物,兩個人都當以建設好新的家庭為目標。雙方父母是原生家庭的主人,更應持續關心與孝順。



結語

願神賜我們智慧和悟性,讓我們懂得用神的真理作為建設幸福婚姻的指南針,使我們的婚姻能榮神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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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細水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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