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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死亡,是人人忌諱的話題,世人普遍都不想去討論,也避免掉所謂的「不吉利」。然而「死亡」卻是非常真實和無法忽略的人生大事,人的一生,離不開「生、老、病、死」,死亡看來是人生的終結,卻又是另一種生命的開始。然而,在活著的人中,大家都沒有「死亡」的經歷,好像面對一扇門,不知門後的世界如何,心中難以面對死亡的課題,心存恐懼和對未知的焦慮。然而,聖經對人死後的世界都有詳細的記載,可以打破我們對「死亡」錯誤的迷思。
迷思一:人死如燈滅,死了就一了百了,沒有什麼好擔心的!
聖經說:「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傳十二7)。人的組成,分為兩個部分:一是我們的肉體,乃是神用塵土(dust)所造成的。今天科學家已經能夠證明,聖經記載神用塵土造人的道理(創三19)是真的,地殼中有59種不同的元素,都可以在人體中找到,證明聖經合乎科學。二是人的另一個部分,是非物質之呈現,即看不見的「靈魂」。這「靈魂」是來自於神的,是神所賜的。人類死亡、心跳停止後的一段時間,身體便會慢慢腐爛,這時靈魂也已經離開身體了;但靈魂不是物質,不會隨著身體腐化而消滅,反而是永遠的存在。我們的靈魂,隨著死亡,脫離了這個漸漸破舊的帳棚,也就是我們的身體(彼後一13),從而進入生命的另一個階段——「永遠」。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裡」(傳三11)。神是永在的,神造人的靈魂也是永在的,所以人的心渴想追求永恆的美好,對神、對永生有渴慕。因此,只有認識真神,找到永生之道,才不會對死亡有恐懼!
迷思二:人死了,一切都結束,每個人都能(Rest in Peace)安詳休息,一切都解脫了。
聖經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沒錯,人死後,肉體的疾病、痛苦,會隨著肉體的死亡而消失了。然而,這真是解脫嗎?聖經明確指示,無論你喜歡不喜歡,身分是總統或庶民,每一個人的靈魂,都要出席、接受審判,就像法庭會按國家的法律和既定的程序,對人進行審判。
人的審判,可能有不公義的存在,然而神的審判絕對公平、公正、公義,因為祂是全能全知的。所以,所有人在死後、在耶穌再來時都要復活,並面對神的終極審判。耶穌說:「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8-29)。
除非我們活著時候信了主,罪得赦免,否則審判的時候,必被定罪,不能被釋放,且進入永遠的沉淪,離開神的面。然而,神此時已經為我們開了一條生路,是可以逃避祂的忿怒,不用進入第二次的死亡。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啟二十12)。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二十14-15)。
原來,肉體的死亡並不可怕,因為這只是肉體生命的結束。可怕的是一個人不能得救,名字沒有被主耶穌記在生命冊上,這等人的靈魂要被丟進火湖,這才真正的可怕。因此,每一個人都應趁著還有今日,有信主的機會,把握爭取進入神的生命冊中。
迷思三:死了的人,會到哪裡去?是否可以回到人間向親友托夢?或者出現在我們的身邊,或與我們輕聲說話?
聖經說:死亡的定義,就是靈魂離開身體。「她(拉結)將近於死,靈魂安定的時候……」(創三五18),只要靈魂被神取走,身體就死了!靈魂便在神的權下,在靈界裡,不能隨著己意回到人間托夢或說話,更不能用人形向親友顯靈。大衛的孩子死了,他這樣說:「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撒下十二23)。
可見,人死了之後,靈魂是不會回到人間的。在主耶穌的比喻裡,財主死了,要求亞伯拉罕的神差遣死了的拉撒路回到他兄長們那裡去傳警告,但遭到拒絕:「亞伯拉罕說:『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路十六26)。
人死了,他靈魂的去處,已經確定了,不能再改變,也不可能以托夢或顯靈的方式回到人間再傳訊息。有時候,信徒看見死去的親人在夢中與他們說話,這也許是出於神的憐憫,讓他們看見異象,得一些安慰,不再太難過和悲傷,這並不是真的死人回來托夢。但若這樣的情況常常出現,我們要小心,因魔鬼的靈會假扮去世的親人,是迷惑人的。畢竟魔鬼既然可以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也可裝作離世的親人去迷惑還活著的人。
迷思四:人死了,會先到哪裡?直接去天堂或地獄嗎?
主耶穌在釘十架的時候,跟身邊一個悔改的強盜如此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三43)。主耶穌在釘十架斷氣之後,當下就去了樂園,而不是去陰間三天。祂說那悔改了的強盜也可以去「樂園」,也就是他將來可以進入主耶穌給他應許的「天國」(路二三42-43)。
可見,若是能得救、名字被記在生命冊上的信徒離世,他將被主耶穌和天使接到樂園裡面,等候末日復活審判,領取賞賜(永生),最後進入神的國。
樂園是一個靈界的所在,一個美好的地方,使徒保羅曾經去過樂園,就是所謂的第三層天: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認得這人……。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十二2-4)。
保羅雖然對神學及基督的道理非常的明白,但他從來沒有這種體驗,直到神把他提到樂園,使他大為驚艷——這靈界的存在太奧祕了、世人無法用筆墨形容;與現今的物質界比起來,保羅只能用四個字形容,就是「好得無比」!
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3)。
樂園,只是一個靈界裡等候天國的地方,都好得無比,那將來聖徒要承受為業的天國,豈不是比「樂園」更美更好嗎?
迷思五:將來死後,我們在天國要做些什麼?我們的生活和現在一樣嗎?會不會好無聊?
我們現今帶著肉體,沒有辦法完全領會天國裡的生活是如何美好。然而,教會是神在地上的國,在某程度上,也反應著將來天國的生活:
1. 與神的敬拜與交流(團契)
人最大的喜樂,莫過於敬拜獨一真神,也就是在神的殿中,被聖靈充滿,在神的家中,晝夜不斷讚美,勝過待在別的地方千日。猶如今日,我們舉辦為期一週的靈恩大會,充滿著喜樂的屬靈節期。但在物質界,我們聚會久了要休息,身體會疲倦,也要回家;在屬世的生活中,我們總不能持續在神殿中不離開,必須上班、上學,過著勞碌重擔的日常生活。然而,在天國裡,就能好像天使一樣,無間斷地與神靈交、敬拜唱詩,與神零距離的接觸,回到犯罪前的伊甸園般,可與神面對面說話而無隔閡。
那二十四位長老與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寶座的神,說:「阿們!哈利路亞!」有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神的眾僕人哪,凡敬畏祂的,無論大小,都要讚美我們的神!」我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說:「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啟十九4-6)。
世上的娛樂不能滿足人心,猶如滑手機、追劇、旅遊,久而久之,一定變得無聊虛空。但靈裡與神靈交的喜樂,卻永遠不會中止,在永恆裡,我們與神密相契,真的好得無比!
2. 與弟兄姐妹團契
我們每週到教會,除了敬拜、聽道、唱詩,最開心的莫過於和弟兄姐妹團契,大家聚在一起,好不快樂啊!然而,天下無不散的宴席,曲終人散,人去樓空,再開心的團契聚會,也總有結束的一刻,大家要互道平安再見。人間,更因生、老、病、死,或漂泊移居他鄉,總會流淚惜別,充滿無限的感慨,但在天國裡,再沒有眼淚(啟二一4),並且得救的信徒再次於主前相聚,大家都是已復活的靈體,改變了,不再老化、退化,更不會再死亡腐化。我們有著那榮耀的身體: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林前十五42-44)。
哇!這簡直太美好了,在天國裡,我們會以最榮耀、最美好的一面彼此重逢,不用再分離了。不單是我們在世上想念的主內同靈,我們也會與聖經的古聖徒相遇、談論、讚美和頌揚神救贖的大功!就好像耶穌帶著三個使徒到變貌山上,在榮光中彼得一眼便認出摩西和以利亞,並且直呼:「我們在這裡真好!」(路九33)。
結語
今天,我們在這裡談論大家死後的世界,都是靈界的事情,猶如霧裡看花,或像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然而,當我們與主相遇,就能面對面,明瞭一切了(林前十三12)。但願我們堅持所信的道,直到主再來,便能在死後的生命中,再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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