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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教會推廣
1.強調教會長照之必要性
教會聚會時以「長期照顧」為專題,分享有關臺灣社會現況及長照的相關觀念,並真耶穌教會各地教會所推動不同階段模式的教會長照見證,例:花壇教會、永福教會、鹿港教會(教會自辦社區樂齡);桃園教會、南臺中教會、前鎮教會(長照2.0);中南區樂齡學習團契(小區聯合自辦樂齡學習團契)。
2.日間聚會與教會內長照的串聯
可先推動定期之日間聚會時間,聚會程序、形式不限,例如:日間福音茶與咖啡、日間讀經班、日間聚會。傳道者及長執可勉勵年長者,及日間有時間之同靈參與聚會,引起同靈於日間來到教會之動機。
3.強化團契功能
成立長青團契,提供團契運作經費,規劃聚會時間,初始聚會頻率因地制宜,期以一週一次為目標,亦可與鄰近教會聯合聚會。
4.鼓勵教會自辦教會內長照,落實關懷長者
教會編列預算或募捐,規劃組織工作團隊以推動教會長照基礎,以有給職招募長期工作幹部,例如:課程安排(邀請講員)、關懷人員(聯絡成員)、廚工等。
5.若聚會時間及人數穩定,可考慮申請政府長照2.0據點。
二、教區推廣
(一)舉辦有關長照的講座、培訓、人員招募活動,向教區內提供長照工作的資訊。
(二)成立長照教區支援工作群組,如教區推廣團隊,提高教區內對長照問題的認識與關注;建立教區內講師名單,提供需要推動協助之教會尋找講師。
(三)成立教區長照小組、募集資金,尋找人員負責協助和籌畫教會內的長照工作,並聯繫教區內開設相關專業機構之同靈,與教區建立合作關係,以利長遠運作教區內的長照工作。
三、教會長照介紹
(一)長青團契是宗教教育中最後一個階段,課程內容可參考教牧處教材及各教會長青團契課表,配合教會組織,邀請有恩賜之同靈分享不同的課程,推動以詩頌、崇拜、共習、運動、愛餐等多元化之日間聚會。
(二)日間聚會延伸多元化及與宣道股合作,可推動社區樂齡(不限年齡)聚會。長青團契中較年輕之成員,可以擔任日間樂齡的工作人員,全體皆可成為福音工人,廣邀社區鄰里參與教會聚會。
(三)教會或教區工作小組穩定推動後,進一步申請政府長照2.0經費,成立長照相關機構,例如:衛福部社區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C據點),原民會文化健康站、日間關懷站,客委會客家伯公照護站、教育部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居家服務機構、居家護理機構、日間照顧服務機構、住宿型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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