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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63期2024年8月)
主題特寫:為何經歷苦難?

每個人以「哭聲」開啟他的生命旅程,俗語說:「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所以人來到世間就是為了受苦嗎?一直以來各領域探討許多,終究人還是無法脫離這困境,尤其基督徒有一位大有慈愛、無所不能的神,為何還是讓我們無法跳脫這苦難呢?這一連串的疑問值得我們再次的深思。



一、何謂苦難?

苦難應該有兩個層次的意義:第一,自身想要卻達不到的內心煎熬。其次是外在環境與事務的重壓,而引起自身內心的情緒與思考的變化。因此,苦難來自於人自身無法盡如己意,以及外來事務的重壓,導致的心靈憂傷、肉體痛楚。故這是人的宿命,無法解決嗎?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僅能心裡抱怨「神在哪裡?」「神為何不垂聽我的禱告?」「神出來與我對話」嗎……?還是如約伯的妻子人性真實的反應:「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吧!」(伯二9),還是如約伯與三位摯友對話後,仍得不到解答時的哀訴:「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伯十六21)。或許我們得先了解被造之物——「人」的本質,以及面對苦難時該有的態度。



二、人的有限性本質

人既是被造,不是自有永有的存在;被造時,我們就被受限在空間與時間中,帶著肉體時永遠無法跳脫此時空的限制。尤其在人犯罪被逐出伊甸園後,這有限性更加的顯著,我們必須認清這是人命定的「有限性」(創一至三章)。

這有限性造成的現象,首先是無法預知,所以事件未明朗之前,我們會陷入渾沌不解的矛盾中,如天使對馬利亞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與你同在了!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路一28-29),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路一34)。其次是後知後覺,回首才能明白。

約瑟17歲被至親兄弟賣掉,從父親的愛子淪為奴隸(創三十七章)。看似在波提乏家中盡都順利、有好的轉機時,卻受主母的陷害,景況更加悽慘,由奴隸變成了罪犯(創三十九章);在獄中期盼酒政可以幫忙脫離這罪犯的身分,卻被遺忘了兩年(創四十章),也因為遺忘,才帶來由罪犯一躍成宰相的機會,這一連串大約13年的苦難看似結束,但神的計畫與恩典不僅於此,而是救了以色列(雅各)全家。約瑟的結語是:「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五十20)。

因此,在人的有限性的本質下生活,我們如何好好善用這本質去面對苦難時的無奈情緒,轉換成積極的生活態度去面對苦難呢?



三、面對苦難的認知與態度

人活著既無法脫離有限的軀體,身為被耶穌寶血救贖重生的我們,更應該在耶穌裡有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保羅勉勵信徒,要堅固所信的道,免得有人被諸般的患難搖動。因為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三3)。聖經中有許多的見證人及勉勵,提供了我們面對苦難不解時的不同態度,以下提出幾點供大家參考:

1. 存在心裡反覆思想

馬利亞面對天使告知要懷孕生子的極大恥辱(處女生子)、極大榮耀(生彌賽亞)不解時,或許沒有得到滿意(能理解)的答案,表現出反覆思想(路一29;二19、51)、沒有怨言,並等待明白的一天。

2. 人的努力一路前行,回首見神

A. 亞伯拉罕蒙召遵命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來十一8)。在迦南地示劍摩利橡樹那裡,神告訴他要把這地賜給他,亞伯拉罕築壇獻祭後繼續南行到埃及,經歷失去妻子的煎熬,卻蒙神恩待得到許多屬世財富,回到伯特利先前築壇求告神之名的地(創十二8,十三3-4)。

B. 雅各經歷喪子之痛以及飢荒的煎熬,在得知約瑟尚健在而下埃及時,不忘偕主同行(創四六1-4);以及見法老時,回答法老說:「我寄居在世的年日是130歲,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創四七9)。他在晚年十七年的歲月中,享受神所賞賜無虞的物質享樂及快樂無比的天倫之樂。

C. 約瑟十三年的苦難歲月,因著神的旨意,也藉著自己的努力,卻迎來每況愈下的身分(愛子→奴僕→罪犯)與環境,但是約瑟努力做好自己該做的,沒有離棄神,終究得到神的賞賜,成為宰相並回復及享受愛子的身分(創三十七至五十章)。

3. 風聞(理性)到親眼見神(感性)

約伯是聖經中苦難的代表人物,在撒但的攻擊、神的允許之下,家裡瞬間產生巨變,完全不解苦難的來源。而約伯的妻子人性真實的表現,凸顯出現代人普遍對苦難的禍福思維(伯二9),但當時約伯還堅持對神保有理性的信念,即得福也會受禍(伯二10)。

隨著與三個朋友的辯證,三位朋友苦難的論述主軸是「罪惡的代價」——福祉善惡因果論(伯四至三十一章),約伯辯駁強調自己要與神直接對話(伯十三3、13-15、22,十四14-15,十六21);接著年輕人以利戶強調苦難由神而來是神的作為,神透過管教使人免於死亡(伯三十三至三十四章)、神的審判彰顯公義(伯三四10-11、21-25)、神的試驗使人稱讚神的作為(伯三四36至三五3,三六8、15-16),最主要是承認人的卑微(伯三七14-24)。

這一連串的「理性」辯駁後,神從旋風中以自然現象(伯三十八章)、禽畜生態(伯三十九章)、水中萬物(伯四十6至四十一章)的詰問約伯,約伯無言(伯四十3-4),承認自己的卑微(伯四二1-6),付出行動:懊悔(伯四二6)、為朋友代求(伯四二10)、接受愛心(伯四二11)的「感性」親眼見神行動,終究從困境中轉回,蒙神再次賞賜福氣與恩典。

4. 人犯錯的代價

大衛殺人並奪人之妻(撒下十一27),神甚不喜悅,因此藉由拿單先知告知大衛必須付出代價(撒下十二13-14)。大衛因此禁食懇求神,並不蒙神垂聽,大衛得知後「……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神的殿敬拜……」(撒下十二18、20)。祈求是神給我們最大的恩典,但是犯錯付出代價是公義的彰顯,故我們記得「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也學習大衛的行為過程真心的祈求(撒下十二22),接受神的結局(撒下十二23)。

5. 為義受逼迫

耶穌是為義受逼迫者的最完美典範,無罪的神為了我們人類的罪惡,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忍受世間的苦難、羞辱,在十字架上為了救贖我們而犧牲自己的生命(腓二6-8),讓我們經驗苦難軟弱時可以得著隨時的幫助(來四14-16)。因此我們在經歷非自己犯罪導致的苦難之時,也應該謹記耶穌的模範,以及彼得的勉勵:「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四12-14、19)。

6. 神的訓練

保羅勉勵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我們受患難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得拯救……」(林後一4-11)。深入其境感同身受、設身處地為人著想,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讓我的苦難充滿神極大的愛與恩典。

「苦難」絕對不是一件理性的信仰認知事件,也不只是感性下麻醉自己的信仰歷程而已,而是有盼望、有應許實質把握的信仰經歷。那如何讓我們在患難中可以歡歡喜喜、充滿盼望,而且我們的盼望不至於羞愧呢?就是藉著神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1-5)。願陷在苦難中之神的愛子們,不要忘了藉著保惠師聖靈(訓慰師)的澆灌,我們有祈求與神對話的權利與恩典,以及神永遠與我們同在的應許(約十五16)。回想我太太最終在病床上告訴我:「雖不明白,但我接受」的這句話。這不是信仰的迷思與麻醉自我,而是一生中對信仰的盼望沒有羞愧,與對神應許的把握的總結。

作者: AKA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8/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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