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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臺灣經濟的蓬勃發展,貧富不均的情形加劇,M型化的社會階層已成為日常的現況。在競爭激烈的工作環境下,許多弱勢族群或中低收入戶,也成為社會中需要被照顧的一群。無論是長照服務、居家照顧、單親,或是因傷殘所衍生的家庭問題,為了回應這些挑戰,社會關懷與救助支持系統,也看見各種宗教或企業紛紛投入。
雖然社會的溫暖面能彼此照應,但也讓詐騙集團假冒行善的幌子,招搖撞騙。行善在社會的潮流中流淌,或因回饋,或因宗教的功德,每個人的起心動念不一。教會中常有人提出,我們也當有所作為,但到底該用何種的心態與行動來面對?
行善的預備
彌迦書提到,神看世人「何為善」?(彌六8),其中與別人產生最直接的關係,就是「好憐憫」。
在聖經羅馬書提到,我們得救本乎恩,而不在乎行為。人所做的善行,並非得救的依據。保羅此處的解釋是我們並非靠律法得救,為了說明得救乃是在乎神的恩。而雅各書明白的告訴我們,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同時也說明,從信心發出行為的重要性。
教會隨著傳福音的需要,為了分別救恩與行善(行為),有時過分解釋而造成誤解。事實上,行各樣的善事,是一個屬神的人必須要認真去做的行動,也是神預備我們行的;聖經更說明,我們學習聖經,是為了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只是,教會發展的組織越明顯,個人的行善力量,有時候受制於教會的集體行動,變得缺乏彈性。本來行善是基督徒很自然的真理,卻被共識或認知所影響,以致裹足不前。
從聖經的教訓中,常見耶穌照顧失喪患病者,也賙濟窮人,這些都是行善的力量。今日,如果我們把行善的力量,僅限縮於傳福音這項聖工,並不是真理所闡明的,失之偏頗;但傳福音卻是基督徒學習真理後,行善中最有價值的目的。
行善的認知
1.行善是本分
行善是神的工作,是在基督裡,神所預備的(參:弗二10)。工作原文有作品、傑作之意,意即當一位基督徒重生之後,成為神真理的代言人,去執行行善的工作。可見得,基督徒不僅被神揀選蒙福,也肩負著把這樣的恩典向外延伸的任務,成為與神一起行善的器皿。
經上說:「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三27)。從關心別人的生活、病痛,並為其代禱,在生命的需要中,諸多對人有益的善行,是基督徒可實踐成為世界之光的好行為,更是為主結好果子,榮耀天父的作為。
2.不故意做給人看
聖經勉勵我們,要暗中行善,這關乎動機與心態,指的是不要故意叫人看見,得人的榮耀。
若我們暗中行善,天父鑒察,會賞賜我們。今日很多善行,在企業中,有真心,也有故意做給人看的。某些宗教,甚至會把捐款的善心人士,高高掛名在醒目的表板或牆壁上,讓人得知這樣的善行;或為拋磚引玉,或為鼓動風氣。然若為沽名釣譽,得人讚賞與稱讚,就有違聖經的教訓。雖是如此,暗中進行並非刻意隱藏,而是靠主認真執行,只要合乎真理,得神的喜悅,不計旁人的眼光。
3.行善的持續
行善不要灰心而應該持續,人的灰心,是遭遇價值的否定,或面對不同的看法而導致。行善既然是對人有益,且能行在憐憫中,持續執行與實踐,是基督徒該有的認識。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行善的能力,不在乎金錢的多寡、資源的豐沛,善用周遭的機會,與神同工,與神同行,在善事上有分。不管在教會的工作或社會的關懷中,發揮光與鹽的功用,照亮黑暗,使人甦醒。
好撒瑪利亞人
耶穌曾說過一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路十25-37),來提醒學習真理的人,不能對人「不理不睬」,而應該真心實踐憐憫人的作為。
在比喻中,一個猶太人被強盜打劫,受了重傷,躺在路邊幾乎要死;一位祭司和利未人路過,當作沒看到。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並沒有因民族隔閡的情結,反而動了慈心照應他。這個比喻反應出信仰的僵化與表面的虔誠。祭司和利未人是為神事奉的人,在眾民的眼中,應該身為表率,事實上卻不然;反倒是被猶太人鄙視的撒瑪利亞人,以憐憫之心施行拯救,並不計較。
有一次,一位傳道看見教會中的信徒之間,有幾對因教會生活產生某些嫌隙,彼此都不來往。傳道為此事內心感到難過,在教會之中,應該和睦同居,也當彼此接納。幾經思考,決定詢問過去的前輩。本以為前輩能提供更好的建議,卻得到令他不滿意的回答。前輩告訴他:「炭在燒,你還要去碰?」(意思是不要多管閒事,以免惹禍上身!)對於前輩的回應,這位傳道深覺與他身為傳道人的職志有所違背。
如果我們的行事為人,只為了討好人,在神面前虧欠,並不能得神的喜悅。最後,傳道決定了,他一一找這幾對有衝突的信徒,彼此泡茶,期待能和好相處;雖然最終只有一對和好,但傳道為主所做的,卻得到信徒的感謝,傳道也得到安慰。我們的行善有理想的目標,或許不一定按照計畫的方向發展,然而神在天上察看,必按我們所行的,以公義報答我們。
愛是行善的根本
常言道:「勿以善小而不為。」人會將行善分出大小,在神的眼中,善的大小,是否有分別?哥林多前書十三章,舉出很多行善的種類,從屬靈上「萬人的方言」、「天使的話語」、「先知講道之能」、「明白各樣的奧祕」、「全備的信」及至「賙濟窮人」、「捨己身叫人焚燒」;這些可說是屬靈上相當大的恩賜與能力,加上人願意行善的高標準;但若沒有愛,保羅說,這些就算不得什麼。可見,行善的源頭與力量,來自於愛。耶穌給我們新約的新命令,就是彼此相愛。神就是愛,愛是一切動機的根本。
過去教會開拓山區,在桃園縣(現為桃園市)復興鄉傳福音時,因關心當地原住民無法謀生,便由信徒教導當地居民種植水蜜桃或果樹的技能,讓鄰舍得以自立自強,賺取生活所需,因此建立了良好的關係。由於這樣的行善,能將福音的好行為,透過實際的生活表現出來,也帶領村落的居民來到教會,教導他們明白真理,相信耶穌。因此在復興鄉,我們成立了許多教會,教會也在偏鄉不斷拓展,福音遍及復興鄉。看見村民的生活所需,不僅在真道的生活面讓群眾看見,更重要的是,讓村民體會到教會同靈的憐憫與愛心,而感動眾人。
把握行善機會
神的旨意原是要我們行善(彼前二15),凡恆心行善,神便以永生報應他們(羅二7)。行善的力量,每個信徒皆有之,關鍵在於我們要不要去行。無論在教會、團契或工作職場,神在我們所接觸的環境中,安排各樣的人事物,細心留意,都有行善的機會。若我們只專顧自己,忘記了神給我們行善的力量,飽讀聖經,卻活不出愛心,與我們就無益。不論是一杯涼水,或是接待與探望病人,在神來看,願意行善,便是勝過審判的綿羊。
主告訴我們,在神面前稱義的,就是那些願意實踐憐憫的人。未來在天國顯現時,「信、望、愛」中只有「愛」能永遠存在。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愛是從神而來,愛更是行善的動力。
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加六10),如果我們只是在教會聚會與看守自己的信仰生活,這份信仰沒有與周遭的旁人有關係,實為可惜。行善能看出教會的愛心與成長,每當我們到了一間教會,便能感受到這間教會彼此關心的氣氛如何;人與人的關係,在於彼此願意付出,互相關懷。愛雖然沒辦法量化,但在信仰上,愛卻可以因為行善的付出,越來越大,越來越有力量,造就更多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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