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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66期2024年11月)
主題特寫:基督徒的真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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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的愛國詩人裴多菲曾寫下:「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可見,人類自古以來都有崇尚自由的渴望,現今也是一樣,人們不斷要追求不同的自由,如政治自由、民主自由、經濟自由,甚至性取向的自由等。然而,真正的自由是什麼?怎樣才能獲得這份真自由?



一、自由的定義

一般認為,自由就是想做什麼就可以做什麼的權利。然而,這只是片面的定義,卻忽略了人的罪性和靈界中惡者的引誘和捆綁。加拉太書告訴我們:「聖經把眾人圈在罪裡」(加三22),「罪」這字的原意,就是沒有達到標準,好像人射箭,沒有射中紅心,飛到箭靶外了!神起初造人,是給人「遠離罪惡,不受捆綁」的自由,祂還給始祖亞當、夏娃可以長久活著的權利,不會面對病痛與死亡,並且可以天天見到神的面,與神交通,在物質上有豐富的供應,在靈性上也有極大的滿足感。然而,這種自由,是要付出一點點代價:就是把自己保守在神的界限裡!這界限就是神的真理和神的吩咐。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這就是神用真理定下的界線;越界了,就會失去生命、失去真自由,很可惜!始祖選擇了「假自由」,「自由」地享用了禁果(聽了蛇的引誘),結果罪便進入了世界。人類被罪轄制了,好像有自由做自己喜歡的事,隨心所欲,但卻失去了真正的自由,因為無法控制不去做一些不想做或不好的的事,這是一種「停不下來」、自我傷害、自我毀滅的模式。

筆者所居的加拿大是一個極為自由的國家,政府甚至開放毒品的使用,將大麻合法化,也將其他毒品,如海洛英、鴉片等類藥物非刑事化,甚至開設毒品安全注射屋,免費提供「安全」的毒品讓癮君子放心、自由地注射毒品。原本希望用放寬和自由的政策解決社會問題,結果造成反效果,更多人因濫藥造成死亡,社會治安環境也日益惡化。然而,就算我們不吸毒,但是否有發現自己對某些東西上癮了,控制不了自己,如手機上癮、色情網上癮、賭博上癮、打遊戲上癮……,聖經上說:「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羅六16)。

看來,沒有界限的自由,並非真自由,人會順從自我無窮的慾望,濫用了自由而無法自拔,最終必走向自我滅亡的道路。



二、如何能得到這份真自由?

從加拉太書中,我們可以看見基督裡的真自由,是如何得到?

1. 相信真的福音 VS. 假道

保羅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也不是從人領受的,乃是直接從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一11-12)。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人的知識、思想和哲理,無論講得再好,也不能解決罪的問題!罪不解決,就沒有真自由了,其他的宗教也有很多教導人向善的道理,但只有真理能釋放人。

耶穌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1-32)。

只有真福音、耶穌赦罪的道、從神啟示而來的真理,才可使人脫離罪的捆綁,得真自由!就是要使人保守在真自由的界限裡,其他一切旁門左道皆落空。在保羅的時代,加拉太人被假道迷惑了,更改了福音,與使徒所傳的不一致,回去守律法、守割禮,不靠耶穌的救恩,因而失去了真自由,又被律法再次捆綁了。

今天也有類似的情況,雖然不是回頭叫人守律法、行割禮,但很多基督教派的傳道人或牧師,將使徒啟示而得的福音更改了!使徒行傳提到:「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耶穌說必須從水和聖靈生(接受大水洗才能進神的國)(約三5;多三5)。但有人更改了說:「信就得救了,受不受洗不重要,因沒赦罪功效。」加拉太書也講得很清楚:「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三27)。要受洗,才算歸入基督,如耶穌說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神觀的問題,使徒保羅說得很明白:「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God is one)」(加三20)。無論怎樣解釋,神都是「一位」,ONE,並非三位一體。

由此可見,純正的道理,乃是聖靈啟示給使徒時代的教會,一直到今天都不可改變。末世的真教會,乃復興使徒時代的教會,聖靈啟示全備的道理,和使徒所信所得的一致。因此我們必須堅持所領受的道理,千萬不能被世俗的思想、理念,或一般教派的神學思想所同化,保羅勉勵當時加拉太的教會:「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加五7)。「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要守著神的真理,神的界限,在真理中我們才可享受真正的自由——神的救恩。

2. 靠著聖靈與基督同釘十架(做真門徒VS.假門徒)

真正的自由,不單止於表面或身分上的改變,更有信仰的內化,讓基督進入我們的心,成為我們的生命、心思和觀念。雖當我們受洗了,已經「披戴基督」了(加三27),但這是不足夠的,必須要更進一步。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加四19),這是一種生命的改變,正是我們常常缺乏的。因為剛信主的時候,很新鮮、很感動,很想追求信仰,但日子久了,「老我」又跑出來了!這「老我」就是本來的我,是人的罪性和原本的個性,如驕傲、硬心、情慾、倔強等現象,這都是與基督的生命有所違背的,但又一直依附著我們,使我們在聖靈和肉體中一直掙扎,何等苦惱、何等可憐!如果我們要得真自由,不單要相信真理,更要遵行真理,但要怎樣行呢?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舊人若不釘死,信仰就是「假的」,我們有時信主久了,做很多聖工,如果忘記天天跪在主面前誠心悔改,不斷反省自己的心思意念和行為是否有違背真理,心中的「老我」就很容易跑出來,讓我們變成「假的信徒」。在加拉太書記載了當時教會的軟弱,一不小心,自己也可能成為「假假的……。」

(1)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加二4)

這些人,表面是弟兄,心中已經離道,並且想去誘惑別的信徒離開真理,回去守律法和割禮。

(2)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加二6-7)

當時教會中,有人以貌取人,看重人的背景、知名度與影響力;被眾望所歸的「大使徒」,甚至被稱為教會的柱石(加二9)。

但人總是有軟弱的時刻,一不小心,「老我」就跑出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阻擋他」(加二11)。磯法即彼得,他是一個有名望的使徒,但人就是人,有軟弱,因為怕奉割禮的猶太人,在與外邦人吃飯到一半的時候,就突然「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加二12),其餘的人和巴拿巴也有樣學樣,即時離席,為了要裝出一副「與外邦人保持距離,保守聖潔」的假樣。保羅看見了,不管有什麼身分地位,馬上「當面抵擋」彼得,直接指出他不對的地方!因所行的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加二14)。彼得等人被責備,應該是立即醒悟,改正錯誤了,因為他在後來的書信中,肯定保羅的信息是神啟示的(彼後三15),也稱保羅為親愛的弟兄。

有錯,就要承認,偏離了真理,就要馬上修正!無論彼得或保羅,都不是完全人,他們都需要將自己的舊人天天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更何況我們這些軟弱的人,豈不更應自己不斷反省和悔改!否則成為真教會中的「假」信徒,心中失去真理,生活不行真理而不自知。「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五24-25)。因此,唯有每天跪在主前,謙卑切實悔改,省察自己的行為(加六4),才能得在神的眼中成為「真弟兄」。



三、結語:(律法 VS. 恩典)

舊約時代的律法,只是叫人知罪,將人定罪,沒辦法讓人改變自我的力量。雖然人人都曉得律法,但無法從心中徹底遵行,因此,過去生在律法下的人,就好像生出來就成為奴僕的人(加四24),有如使女夏甲,生出的兒子也不能得真自由和承受產業,但在基督裡,有不一樣的恩典,主耶穌為我們死,流出寶血,救贖我們,使我們不再為罪所捆綁。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轄制(加五1),我們不要再被律法轄制,更不要再被罪和「老我」的罪性轄制,要靠聖靈的幫助,活出新生命,成為基督裡的新創造。「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六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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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楊志豪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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