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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暴風雨後的一個早晨,一個男人來到海邊散步。他一邊沿海邊走著,一邊注意到:在沙灘的淺水窪裡,有許多被昨夜的暴風雨捲上岸來的小魚。牠們被困在淺水窪裡,回不了大海了,雖然近在咫尺。被困住的小魚,也許有幾百條,甚至幾千條。用不了多久,淺水窪裡的水就會被沙粒吸乾、被太陽蒸發,這些小魚都會乾涸而死。
男人繼續往前走,忽然他看見前面有一個小男孩,走得很慢,而且不停地在每一個水窪旁彎下腰去……他在撈起水窪裡的小魚,並且把牠們扔回大海。這個男人停下來,注視著這個小男孩,看他拯救著小魚們的生命。終於,這個男人忍不住走過去,說:「孩子,這水窪裡有幾百幾千條小魚,你救不完的。」
「我知道。」小男孩頭也不抬地回答。
「哦?那你為什麼還在撈?誰在乎呢?」男人問。
「這條小魚在乎!」男孩一邊回答,一邊撈起一條魚扔進大海。
「這條在乎,這條也在乎!還有這一條,這一條,這一條……!」
這是一段網路流傳的故事,每每看見,心中總是燃起一份感動。故事中的小男孩,不捨小魚的死去,盡他的能力,能救就救。因為他知道,如果不伸出手去救這些小魚,牠們就死定了。
在電影《鐵達尼號》中,當船即將沉沒時,船員準備了救生艇,讓婦女及小孩優先上去,男人則留在最後。由於鐵達尼號撞上冰山後,下沉的速度很快,許多男人最後都來不及登上救生艇。在那些已經登艇的人之中,當有人提議應該回去救人時,竟然沒有人願意。
一位貴婦質疑地問大家:「我真不了解妳們,妳們怎麼啦?那些全是妳們的男人啊!」以上是電影中描寫人性的橋段。實際上,曾經搭過鐵達尼號並生還的人回憶,當船沉沒時,很多家庭都不願意分離,有的女人甚至沒有登上救生艇。
誰能得救?
每一種宗教都有自己得救的方式,甚至有些人認為只有一種得救之道。
使徒保羅原是法利賽人,他逼迫基督徒並積極地捉拿他們。在前往大馬色的途中,直到被神的大光照耀,他才明白,得救的門路正是他所逼迫的耶穌。保羅蒙主選召,成為外邦的使徒,並得了許多從神而來的啟示及奧祕。
從保羅的福音書信中,我們可以發現,得救是本乎恩,但若沒有人去傳福音,誰能得救?保羅從懷有優越感的猶太人,轉變成外邦的使徒,經過主的重塑,把神的國度擴大到所有人。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保羅的認知是如此,然而歷史的事實顯示,以色列雖稱為神的選民,卻硬心不信耶穌。這是神很弔詭的安排!保羅知道這個奧祕,也提到以色列必須剩下餘種,以色列家才能全數得救!那麼餘種發生前的以色列人,並沒有相信耶穌,他們可以得救嗎?
今日有些人在討論得救的問題,甚至標榜得救的絕對性,然而面對這樣的問題,很難確實回答!因為得救是神的主權,不是由人來定義。因以色列民硬心,外邦人得以接枝在得救枝子上的,更要謹慎!(羅十一18-19、24-26)。某種程度而言,這種奧祕,並不是人所能理解的。
從神的憐憫來看,祂希望所有人都能得救,但主耶穌又提到,救恩是窄門,這樣看來,誰能得救呢?按神的旨意,祂願意人人得救,並且認識真理(提前二4)。顯然,這是兩種描述,如果過度按字面解釋,容易產生矛盾。經文中的「萬人」,中文標準譯本譯為「所有人」,「窄門」則是形容進入救恩的人不多。神願意萬人得救,相信並進入窄門的卻只有少數。救恩在於神的揀選,而我們的責任是傳揚福音,引人進入窄門。
總要救些人
保羅明白神的旨意,向什麼人,就做什麼人,為了要使那個人得救。他提出「總要救些人」(林前九22)的看法,意思是:我們傳福音是神的工作,也是神預備的,雖然我們救不了所有被揀選的人,但總要盡我們的能力救些人。「向什麼人,做什麼人」,表示要廣泛接觸人群,不管是社會中各行各業或階層的人,若有機會,我們都當向對方傳福音。
面對救人的機會,常常存在著不同的積極程度。有一次,一位福音人員的親友病得相當嚴重,到都市的醫院求診及住院。熱心的福音人員,急忙聯繫醫院附近的教會,期待教會能到院探訪。打完電話後,卻沒有人去關心,讓他十分難過與氣憤。他遺憾地想著:我們平常都會談到愛心與傳福音,卻沒有行動與實踐;原來他誤解了,當地教會需要開會討論,再派適當的人選前往。一方焦急,一方不急。
又有一回,另一位福音人員得知朋友的父親罹癌,需要所屬教會前往關心。福音人員很快聯繫教會安排探訪,並為病人禱告;後來聖靈感動這位病人,最終決定接受洗禮。病人從憂鬱轉為喜樂,雖然受洗後不久即安息,但這臨門一腳,讓他成為得救的人,也讓福音人員的這位朋友大受感動,進而來教會慕道及受洗。傳福音的行動力,因人而異,在於我們對主的愛體會有多深。
蒙召的福氣
我們走在神的道路,必須明白能夠被神揀選,是何等大的屬靈福氣。如果沒有強烈的認識,就不會知道,到底這福音的寶貴性及傳給人的必要性。我們不僅僅只是拿到可以得救的門票,而是能藉著信仰活在神的國中,這樣的狀態所帶來的平安喜樂,與世人的生活截然不同。基督徒的屬靈福氣,是藉著基督的寶血洗淨之後成為聖潔,得到神兒子的名分;照著神賞賜給我們的豐盛恩典,聽見真理的道,並且領受聖靈,成為將來得基業的憑據(弗一3-14)。
在基督裡的人,隨著與主關係的深淺,所感受到的恩典也不同。當我們真正深刻體會到恩典的豐富,經歷生命的救贖,如此有神同在的福氣,怎會不趕緊與周遭的親友分享呢?
教會傳入臺灣時,由於神蹟奇事顯明,加上當時生活艱困,使福音得以迅速傳揚。福音廣傳的其中一個原因便是,信主的人領受從神而來的恩典,會迫不及待地向別人分享,完全是出於自然,而非因教會安排傳福音的工作才去執行。如果我們將傳福音當成一件被指派的任務,就與我們在恩典中所體會的喜樂大不相同,因為傳福音應是發自內心對神救恩的回應。
神驗中的人
在神的道路上,有一種人乃是被神驗中而開始福音的工作,保羅稱自己就是這樣的人。傳福音在當今的社會,漸漸地已被接受,基督徒喜愛傳福音也成為一種標誌,只是真正承擔這個使命的基督徒,並非都是如此。傳福音經常被教會提及,這也是教會成立的目的之一。
與其把傳福音視為普遍信徒的承擔,不如用保羅的思維,把它看作救人的使命。當我們真心想拯救一個人,我們會不計辛勞,願意捨棄時間與金錢,去完成這個的任務。傳福音的機會是透過人與人的接觸,而基督徒,是屬靈的救難隊!
今日,很多福音人員大多年紀稍長,原因是這些福音人員,與年輕人的生活經歷不同,較能明白福音對人的好處;並且他們被神驗中,傳福音已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神的靈也在他們心中不斷地感動他們。
有一位弟兄,對福音事工有感動,在參加一次地方性延伸神學訓練班時,神的靈告訴他要傳福音,這樣的感動一直焚燒。半年後,聖靈吩咐他:你現在去報名福音組。於是他詢問負責人,能不能成為福音組人員?負責人很訝異,很少有人這麼主動願意來報名福音組。原來這位弟兄,已經被選為下一屆的宣道股負責人,但他自己並不知情,直到教會通知,他才曉得這個安排。他也欣然地告訴教牧股負責人,自己願意承擔。
不少被通知接任負責人的同工,往往面有難色或覺得壓力沉重,然而像這位弟兄如此欣然接受的人,實為少數;因為他在半年前,已經知道神感動他,且預備他。經過十幾年,他才明白這乃是被神驗中,才會有這樣特別的感動。
我們能救誰?
我們尚未信主的親人與朋友,正在世上浮沉。若我們只是過著屬靈的生活,卻不管身旁人的死活,這並非基督徒應有的態度。耶穌說,我來是為尋找失喪的人,是父差我來的,這乃是神的旨意。同樣地,身為基督徒,當效法主,完成天父所託付的使命。
神知道哪些人需要福音,並且已經將他們安排在我們的周圍,我們需要行動,就像看見即將死亡的靈魂一般;如果我們不在乎,他們就無法得救。如果我們在乎,神就必與我們同在,施行拯救,使我們得人如得魚,並且看見福音的果子,因在基督裡成長而喜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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