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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葦這種植物很「賤」,只要有水就能生長,如果你覺得「賤」這個字不好聽,那就換成「生命力頑強」是否好一些?蘆葦大概不會介意我這麼形容,因為它們早就在中外文人手裡捏扁搓圓,已是百般模樣了。
在《快樂王子》裡的蘆葦是個姑娘,妖嬈的身姿在風中搖曳,喜歡這個又愛上那個,是個風情萬種又水性楊花的女人;但在宋代詩人張致遠的眼裡,卻別有一番風景,詩云:「三寺樓臺煙霧裡,一川蘆葦畫圖中。」鳥簷飛起的寺院高塔在水汽氤氳中朦朧,遠處一川蘆葦搖動著絨毛,畫面迷濛醉人,處在其間宛若人在畫中游。大概是蘆葦白茫茫且修長的姿態甚符合東方留白的美學,它在傳統詩詞中經常出現,給人以時空無盡延展的想像,如晨鐘暮鼓的回音般雋遠悠長。
聖經中的蘆葦卻顯得格外特別,經上記著:「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賽四二3)。經文中將蘆葦和燈火進行類比頗有意思,蘆葦搖晃,不知什麼原因折了桿子,已在風中搖搖欲墜。本就是賤命一條,又受此磨難,輕飄無助的生命本身就是不可承受之重;而將殘的燈火忽明忽暗,微弱的光沒有力量照亮黑暗,反倒有被暗夜吞噬的危險。一點雨滴、一聲嘆息,都能讓它化作一抹輕煙,消失殆盡。
「破碎感」,這個近年新興的詞彙,用來形容這節經文頗為恰當。軟弱、易碎以及敏感的生命感知,這些足夠激起人的憐憫與保護慾。
然而,在我看來,這並非什麼具有藝術性的人生瞬間,而是生命普遍的經歷。
哪個生命沒有摺痕?哪個生命不被碾壓?又有哪個生命不是處處受傷,又處處結痂?那些因生命破碎而形成的裂縫,都是神光得以照耀進來的地方;那或許是種子重新探頭的所在。
人生是一件破爛的衣裳,而真正的藝術在於補丁的設計。
一、粗糙的雙手
他是一個果農,平日裡來縣內參加什麼同工會議,都盡量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扯得平整。但腳上依舊是同一款式的帆布鞋,大概是在商店裡買了幾十雙相同款式的吧,只是明顯比平日裡看起來乾淨了許多。
偶爾會在集市上看見他賣水果,一個扁擔在一旁放著,我都能想像他那不是太高大的肩膀上挑著兩個框子,在那條土路上等著城鄉班車,塵土飛揚。他哪裡顧得上那一嘴的灰塵,一勾一提一擔,每一步都得穩住,還得快,要不然容易招來司機的一頓喝斥。
不過我知道這也是常有的事情,就連我掏個零錢,掏了慢一點,他們都不耐煩地一踩油門,全然不顧我在車裡左右顛倒。我想,他大概已經練就了什麼一氣呵成的工夫吧!直到上了車,一屁股坐在位置上,才算稍微定了下來。
不知他是怎麼來到這個集市的,以他的脾性,大概是要用兩條腿走的。扁擔在肩上有節奏地一上一下,大概是可以配上踩節奏點的背景音樂。在集市裡,他也不是會叫喚的那種生意人,就自己一個人默默地坐在那裡,等待著和他四目相對的潛在顧客。
每次我去市場,都得悄悄避開他,因為要是被他發現,準會往我兜裡塞上幾顆水果。也不知道他賣出了多少,但給我倒是挺慷慨,要不是我跑得快,要不是他的手就那麼大,他準能拿塑膠袋給我裝滿。
他臉上早就爬滿了歲月的痕跡,但別看他這樣,他是個信仰的「富二代」。父親是當地福音的第一代,自己也曾經歷過從死裡復活的神蹟,看見天國和地獄的異象。病得痊癒後,時常爬過兩座山去傳福音,他替許多病重的信徒禱告,也都大有功效,神垂聽了他的禱告。
直到現在,只要提起「阿伯」,教會中的信徒都知道是他。
對於這樣的人家,神並沒有賜給他們大富大貴,他的兒子仍是個農民。然而,他卻一直活躍在許多見證的第一線,也因此,在接下來自己的人生中,傳承了父輩信仰的優良傳統。
我一直覺得「窮困潦倒」這個詞頗為膚淺,它只能說明生命的現象,卻不能直達生命的質量與內涵。當然在現代,身為農民也不算窮困潦倒,但也不至於太富裕。
他常常被人誇讚種東西種得很好。但事實上,作為一個農民,他不算特別合格,還鬧了很多笑話,真是讓人心驚膽戰。他把敵敵畏(一種農藥名)當作了施肥劑,把一片剛剛長出來的莊稼苗毒得奄奄一息。農夫總是將這些東西看作是自己的孩子,但這種事又如何補救?他只能連夜禱告,第二天眼看快要死掉了的苗兒,竟又活了過來。
他大概自此有了經驗。我說的經驗不僅是不會把藥用錯了,還有體驗恩典的經驗。
有一次,家裡養的兔子不知生了什麼病,直挺挺地躺在地上,喘著粗氣,眼看就要不行了,他又跪下來禱告。第二天,那隻病兔又能歡快地吃草玩耍,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他說這話的時候,言語中充滿了驚喜,不管對別人說過多少次這樣的見證,他都像是剛剛經歷的一樣,繪聲繪色,生動活潑。
阿甘說,生活就像巧克力,你永遠都不知道吃到的是什麼口味。但或許對他來說,不管是什麼口味,都是一盒紮了絲帶的巧克力禮物,總是苦澀,也總是有驚喜。
前幾年過年的時候去拜訪他,「阿伯」還沒有回天家,他就坐在門口。看見我來,立刻笑了起來,整齊的牙齒露了出來,像個孩子,而眼神裡的平靜讓人安穩。我坐了兩下急著要走,阿伯讓我再等等,說兒子馬上就從山上回來了,他去給他打電話。
我連忙擺擺手說不用,就是來看看他老人家最近身體怎麼樣,不用打擾幹活的人。
正說著,兒子就從山上回來,滿身是泥,匆忙用自來水洗了手,往身上乾淨的地方擦了擦,且讓老人家拖住我。看著他手忙腳亂地找塑膠袋,我當然知道他去幹嘛。不一會兒,一袋橘子、一袋自己曬乾的草藥,非得往我手上塞。一邊塞一邊還跟我解釋著,這是今年的新品種,是多少號(一個數字)的種,反正我是聽不懂,但看他如數家珍的樣子,也覺得他是個專家。
臨走上車前,他還不停地囑咐我這些草藥有益氣補血的功效,過年期間可以和羊肉一起燉著吃。
這些東西,我真是盛情難卻,生怕他覺得我「嫌棄」他的禮物。其實,我只是覺得,手裡提的滿滿都是他的辛勞,有點太貴重了。
二、滿是坑窪的人生
「今年,他又打了一頭野豬。」小時候過年,我就一直在期待這樣的消息。打野豬的是一個叔叔,和我爸媽年紀相仿,我對他總是充滿好奇,覺得他很厲害。
小時候欽佩的名單中,沒有打怪獸的奧特曼,沒有拯救世界的蜘蛛人,也沒有會魔法的哈利波特。反而是那些會自己建木屋,能打到野味,可以在山上過夜的人深深吸引著我。他們給了我太多的想像素材,大概是因為這些都是我一個姑娘家,小時候不太可能做的事。
我是吃過野豬的,當然是從他那邊買來的。那些肉吃起來不如家豬肥碩,甚至都不太像豬肉,印象中不太好咬爛。我還在袋子裡見過它的皮毛,粗壯且堅硬,大概是可以用來做武器的。
每次爸爸開車去他那裡拿肉的時候,我都是要跟去的,因為我想聽聽他到底是怎麼打野豬的。
或許你很難想像,為什麼我如此熱衷知道這件事,但如果我告訴你他只有一條腿,你大概便會和我一樣好奇了。
他沒有裝義肢,也不怕人看到,就直接將一條褲腿紮了起來,然後自己做了個合適的木頭拐杖,將殘腿卡在上面,固定住,便能像正常人一樣走路了。他走得極快,幾乎都要飛了起來,小時候的我甚至都跟不上他的腳步。上了山,他就變得更加敏捷了,彷彿哪裡有石頭,哪裡有坑,他都一一記在了心裡。
他的腿是在石場打石的時候被石塊壓住,沒能及時搶救,只能忍痛截肢。對於一個年輕男子來說,這無疑是去了半條命。但在這之後,便有人向他傳福音,他也成了當地最早的信徒之一。小時候見過他邊飛速地走著,嘴裡邊唱著讚美詩。聲音有力,氣息穩定。
他做過賣貨郎,還種過樹、養過羊。以前他在山下的房子還是個毛坯房,又小又破。因為放羊的緣故,時常要住在山上,於是他給自己打了個小木屋,半夜裹了衣就躺在簡陋的草床上。
我去看的時候,那個木屋已經有兩三間房了。據說一開始的時候,也是用來躲風避寒的一棟小屋子。
因此,我真的很好奇他是怎麼打到野豬的。只可惜,我沒能聽懂他用太過道地的本地話說了一大段,只聽到他眉飛色舞地說自己被野豬追擊。光是這樣一個情節,就足夠在我的腦中來回跑上幾圈。
野豬的獠牙、粗壯的身子,奔跑的過程中,可能還會撞倒幾棵不太強壯的小樹,攪得林子裡騷亂一片。當然打野豬的可不止他一個人,只是覺得他不僅沒有將自己當作一個殘疾人,還覺得自己強壯如牛。
他喜歡跟著他玩耍的小孩兒,每次跟著他上山,他總會摘幾個我見都沒見過的野果,溫柔地放在紙巾裡遞給我,還會用野草樹枝編一個花環給我戴上。說是花環,其實沒有花,他編的花環結實且原始,更像是個鳥窩,我都怕鳥兒們會有什麼誤會。
在他身上,我看到那個殘缺的地方變得不那麼重要,因為剩下的所有都變得格外堅強。他時常和我們講述神在他身上的恩典,而他的殘缺正是豐盛的開始,他用殘缺見證著生命的奇蹟。
壓傷的蘆葦和將殘的燈火,這些充滿悲傷和脆弱的生命,被賦予了另外不屬於這個世界的美感——因為祂悉心的照顧和時光歲月中的陪伴,最終變得如珍珠般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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