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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聖惠
前言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說:「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祂所召,好與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林前一9)。意思是我們被主揀選後,走在主的道路上、跟從主的腳蹤,就是要與耶穌的愛、恩典、永生、天國、應許、聖潔、福氣和榮耀有分。在信仰生活中,我們應當每日靈修,與主團契、交流,建立親密的關係,並與同靈建立互為肢體的情誼,按著主的教訓,彼此切實相愛,待人寬宏大量,也要彼此饒恕,讓自己身上帶著屬靈團契的記號,榮神益人。
今根據聖經,提出幾處「與主有分」的相關記載作為分享:
一、接受赦罪洗禮,在頭一次的復活「與主有分」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聖經告訴我們,人犯了罪,就沒有神的生命,這是靈性的死,且是死在罪惡之中(弗二1);然而,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人,卻能因信從耶穌基督的福音而出死入生(約五24-25)。保羅也說:「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羅六4-9)。
當聖靈在五旬節降下後,門徒開始出去傳福音,所有領受福音的人,都接受赦罪、重生的洗禮(約三5-6;多三5-7),為的就是要透過洗禮,在主基督復活的生命上有分。約翰在跋摩海島被放逐時,再次證實了主的應許:「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二十6)。這頭一次的復活,就是靈性的復活。第二次的復活,是最末期基督再臨之時,一切的死人──不論善惡,均要復活,也都要在神面前受審判,是賞善罰惡的時候(約五28-29;啟二二12)。
二、接受洗腳禮,建立「與主有分」的關係,即成為主的一部分
「與主有分」的希臘文包含「一部分」的意思。當中彼得與耶穌的對話,《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彼得說:「我決不讓祢洗我的腳!」耶穌說:「如果我不洗你的腳,你跟我就沒有關係了」(約十三8)。此關係也包含幾種不同的涵義。
1.是主身上的肢體
與主有分的「有分」,包含「部分」與「分享」兩個意義。從舊約看,大多用於會幕和聖所的建築,也指政治社會學的地界和法律契約上的應得產業(參:伯三一2;詩十六5)。而希臘文的新約聖經的「分」,用於身體的部分,如「全身光明、毫無黑暗」(路十一36);亞拿尼亞夫婦買賣所得奉獻的「部分」(徒五2);兵丁「分」了耶穌的衣服(約十九23)。在原文的解釋與應用,可指與主的身體、國度與福氣等有連繫的關係。
保羅寫給教會的信上說,我們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以主的身體來說,每個信徒都是「肢體的其中一部分」,要互相聯絡,在基督裡合而為一(羅十二4-5);並要藉著每個信徒,透過與主有分而成為靈宮的活石(彼前二5)。因此亦可理解為,接受赦罪洗禮,洗去生命中的罪性,因而有重生的生命,同時也成為主身體的一部分,並藉著洗腳,在主的聖潔上與主有分。因聖靈內住,使我們帶著神的形象,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2.是主揀選的門徒
彼得原名西門(太四18),住在加利利海邊的伯賽大城(約一44),後來遷居到迦百農(可一21、29)。
當他的兄弟安得烈信從了耶穌後,便引領他去歸向耶穌。耶穌第一次見到彼得,就對他說:「你要稱為磯法。」磯法(Cephas)是古代西亞通用的亞蘭文(Aramaic),翻譯成希臘文即是彼得(Peter)。磯法與彼得的意義相同,按照希臘文的,都有「岩石」、「石頭」的意思(約一40-42)。
彼得第一次被召之後,曾暫時回家到海邊去打魚。有一天耶穌在海邊行走,第二次呼召彼得,他便立刻捨了網,從漁夫成為門徒,跟從了耶穌(太四18-20)。一生中曾多次跟在主身邊,親眼見主醫好他岳母的熱病(太八14-15)、親身經歷主的大能(路五1-11;太四19),見證五個餅兩條魚讓五千人吃飽等許多神蹟,又曾獨自走海面(太十四22-33)。除此以外,彼得還當眾表明:「主啊,祢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六66-68)。
當耶穌知道眾人對祂的身分停留在「先知」的看法後,就問門徒:「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祢是基督(救世主),是永生神的兒子。」所以耶穌對他說:「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3-19)。此時,彼得經過耶穌的教導,不再人如其名是一般的石頭,而是被建立在基督這活石、磐石上,是與主有分的石頭。日後,彼得在書信上也勉勵信徒:「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
聖經記載,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祂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吃晚飯的時候,祂離開座位、脫了外衣、拿手巾束腰,倒水在盆中,就為門徒洗腳。當洗到彼得的時候,彼得對耶穌說:「主啊,祢洗我的腳嗎?」耶穌回答:「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彼得說:「祢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十三1-8)。
洗腳的過程中,最年長的彼得,因自覺不配接受主耶穌的洗腳而說:「祢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卻說了極嚴正的話:「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讓彼得著急地回應主:「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約十三6-10)。因他害怕跟從主,到最後卻「與主無分」而枉然。由此可知,「主為門徒洗腳是超越猶太人的風俗,帶著『與主有分』的恩典,而彼得想極力維護作主耶穌門徒的關係,並在得救的恩典上有分。」
三、領受基督的肉與血——與主聯合「生命有分」
耶穌傳道時曾教訓門徒,不要為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所印證的(約六27)。這已經預先告知信徒,跟從主不能單單只追求物質生活的需要,乃要追求能存到永生天國的食物。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說:「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到祂來」(林前十一23-26)。主藉著設立聖餐,要門徒記念祂的死,並重新堅定祂的血所立之「生命的約」。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林前十16)。「同領」原文作「有分」,就是共同有分於基督的身體和血;領受聖餐,就是與主有最密切的交通與聯合。
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裡教導人的時候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祂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六53-57)。沒錯,透過領受聖餐,確實能與主復活的生命有分,並在末日有第二次的復活。
四、堅持起初的信心,建立「在基督裡有分」
聖經明確指出,得救的信徒是「在基督裡有分」(來三14),這些人必須透過生活來顯明信心,以此證明生命和生活都與基督有關。保羅說,還不認識基督的人「與基督無關」,因此「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就是生命、生活皆與基督無分。他們處境悲慘,「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這節經文也表明,信徒就應與世人不同,在生活中必須與神為伴,尊主為大,如此,主的恩典與慈愛必定一生相隨,而且可以讓世人看見基督徒美好的見證。信徒的屬靈生命光景如何,正是經由我們的生活展現出來(參:申三三25),而神就是我們的神(來一9),是一生中的夥伴(賽三三6)。反之,信徒的生活若一直無法憑信心與基督建立良好的關係,其實就是與未信者一樣。那麼,他的靈魂、生命應該也與基督無關,在神所應許的諸約上也是無分的局外人。
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就提醒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來三14);又說:「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就如一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做的工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來六4-12)。
結語
基督徒最重要的是,要一直保持「與主有分」的關係。如此,生活中必然心存敬畏神的態度,凡事憑信心而行,無論在任何環境都得了祕訣(腓四10-13),也必充滿著平安與喜樂。即便肉體終將歸於塵土,生命卻因信被神稱義,將來生命樹的分和聖城的分,也必然為之存留(啟二二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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