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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張黑熊
人是感情的動物,彼此的互動有可能從陌生到頻繁、冷淡到熱絡,甚至因愛拉近了距離。「異性相吸」是自然律中特有的現象,尤其神造的萬物,為了繁殖後代,雄性與雌性(公、母)配對,有可能綿延不絕。只是萬物之靈長——人類,受造時即具有神的「形像與樣式」,是尊貴的、高尚的。有句話說:「食、色,性也」,意指追求食物和美好事物是人的本性,就像動物一樣。但人呢,本應不放縱情慾、不任意雜交,是有別於牲畜的「獸性」和「野性」。然而,自始祖犯罪以來,撒但藉著「罪的慾念」,使尊貴的人性,漸趨傾向世俗、邪淫敗壞,那道該有的聖潔防線被破壞了。人因不看重自己的價值、自甘墮落,甚至做出如獸性的行為,這才是我們該重視的議題。
主耶穌說屬祂的人,不屬這個世界……(約十五19)。也就是說,屬神的人應當要與世界有所分別。真教會信徒是屬天的國民,是神草場上的羊群,雖生在這世界,但不隨波逐流。孩子成長的過程,需要家長落實家庭祭壇,重視他們的宗教教育。教會與教員也要一同關心教導,期待小羊到老都不偏離。而總會、各教區及各地教會,也整體合一,有系統式的教導,希望保住每條「靈命」,都可持守直到永生。可是近年來,願意守聖約、遵主訓,願意在會堂「主內聯婚、主前完婚」而蒙福的適婚青年數,似乎每況愈下。我們都不能小覷世俗風氣對教會全體所帶來的威脅與影響。主內的適婚青年,若真與未信者交往,知情的家長、牧者與婚介人員,應主動關懷,提早介入,以神言、主愛勸勉,讓年輕人知道,遵行「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訓誨,必大大蒙福(林後六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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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個女孩H,看上主內的L弟兄。佈道會期間,她連續幾晚都來參加,以行動證明願意認識L弟兄的決心。主看見也垂聽H女孩誠心的禱告,賜給她聖靈;H女孩最後徵得父母的同意,報名受洗歸主。在論及婚嫁時,L弟兄經身體檢查後發現罹癌,向H姐妹提出分手的建議,但H姐妹不離不棄,甘心陪著L弟兄抗癌(化療、電療),讓L弟兄的家人非常感謝又感動。感謝神,因L弟兄的病症發現得早,又有溫暖的陪伴與治療,兩人終於在大家的期待中,步入聖堂順利完婚。
婚後,養育的三個子女慢慢長大。某天,H姐妹的父親離世,與父親感情甚篤的她,一直走不出悲傷,幸有丈夫及時扮演安慰的角色,緩解了她的傷痛。後來,H姐妹認為可以化悲憤為力量的良方,就是帶母親來信主。感謝主,母親經過慕道,也受洗歸主,聖靈親自安慰H姐妹,讓她再度展開笑顏,生活也愈加喜樂。
H姐妹的弟弟雖然結婚,但沒有負擔家庭責任。看著弟媳獨立又艱辛地扶養兩個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孩子,便以姑姑的身分,帶領兩個小外甥來慕道。而先生L弟兄也願意回報當時還不是妻子的H姐妹對他的真心陪伴,勇敢承擔起這兩個外甥的扶養之責。不久,終於徵得弟媳的同意簽字,讓兩個外甥受洗。當天,弟媳也親自到場觀禮,讓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深感生命的互動,因愛與主的揀選而有了連結,將來還要攜手同奔天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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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有著姣好的外貌,優柔的身段,散發著基督的香氣,深深吸引著小志。小志知道小芳對信仰的堅持,就是將來一定要在真耶穌教會的會堂結婚。小志因著愛慕,誠懇地表明,願意以「結婚」為前提,來認識真教會,更以實際的慕道行動,讓小芳放心和感動。在還沒有週休二日的年代,每到安息日(週六),小志總樂意排休或請假去參加安息日的聚會,認真的查考道理,也認識不少同靈,讓小芳的親友和教會的同靈都親證小志用心「追妻」的決心。在信仰上,遇到疑難,小志總不恥下問,周遭的人,也肯定他認真追求認識真教會的決心。在領受聖靈後,才讓小芳放下多年的心防,打開心屝接受了小志。
不輕言放棄的小志,不僅參加聚會,也到洗禮場觀禮,讓他看到真教會確實恪遵聖經的教導。然而,小芳對於這份感情的未來,仍不輕易鬆口、點頭;主知道,也看見小芳的堅持和小志的真誠,於是讓小志在洗禮場看見異象,更加深刻明白真教會有真理、聖靈和神蹟奇事,確實與其他教會不同。小志在徵得家人接納後,便決心報名受洗。隨後,他的家人不再反對,更沒有理由阻止,於是有情人終成眷屬,並且誠如小芳所堅持的,是在神的聖堂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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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默自幼家教嚴格,父親嚴禁她交男友和婚前同居。雖是未信者,但傳統禮俗建構的家教,讓小默備感壓力,也一直期待考上大學後,要離家去別的城市闖闖。幾年後,她果真如願到外地就學,獨自打工、辦學貸,完成學業,並進入職場。在學期間與男同學交往,約四年之久,但就在畢業前夕,兩人鬧翻了,原因是男生要求發生親密的接觸,以進一步確認兩人的關係。此時,小默只好「分手」,斷捨多年的感情。情傷之下,望著的天空不美了,風景也褪色了,剩下的只有「心痛」,和暗地裡的哭泣聲。
正逢此時,本就在教會團契擔任關懷組,又是學校「學生代表」的小恩,熱心公益,善良親切,不時扮演「陪伴、安慰」的角色。由於兩人就讀相同的系所,又在同一個地點打工;一個身受情傷,一個善輔導憐惜,於是小恩鼓起勇氣,將小默帶去參加團契,向她介紹耶穌是大醫生,聖靈會安慰人,只要「禱告、祈求和感謝,將所要的告訴神,祂將賜出人意外的平安」(腓四6-7)。小恩一味地想帶小默去認識耶穌,卻未能預先介紹本會的靈言禱告,以致小默到教會看到禱告的情形,當場目瞪口呆,有些震驚,就此未再踏進教會。小恩這時也只能順其自然,等待機會再向她邀請。
畢業後第四年,兩個人也認識六年了。彼此的關係持續友好,雙方也有意願談論婚嫁。但小恩心想,若小默沒有信主,自己等於是娶未信女子,這不就違反聖經的教訓,在爸爸面前,也不可能過得了關!於是,先讓小默與他的媽媽認識,再邀請小默到家裡參加每週一晚上的「家庭祭壇」,希望將信仰的種子,小心翼翼地種入小默的心,讓這段關係可以循序漸進地往好的方向發展。
奇妙的主盡行奇妙的事,小默將第一次接觸信仰與交友狀況,回報給自己的父親,讓一向嚴格的父親放心不少。因為兩人以結婚為前提,雖然小默從未認識基督徒,也沒有見過「基督化的家庭」,但她順服小恩家庭的安排,到家裡參加聚會,聆聽聖經的道理。雖然內心難免忐忑,但她都勇敢面對,並提出許多信仰上的疑難。
小默在第二次參加小恩的家庭祭壇聚會時,竟得到聖靈,不但歡喜雀躍,內心對這份信仰也不再害怕。小恩按照爸爸的建議,先帶小默去教會讓傳道鑑定是否得聖靈,並且讓小默開始慕道;請小默和小恩的媽媽一起參加安息日聚會,多與小恩的家人互動。靈恩會時,到洗禮場觀禮,讓她更明白受洗的情形;請小默告知住在南部的父母,自己要受洗信主(倘若父母不能接受,兩個年輕人就該盡早分手);若父母同意,兩人就要在婚前保守聖潔,並堅持在會堂主內聯婚,主前完婚。
不久,得知小默父親的首肯:「女兒將來嫁人隨夫家,當然不反對去信主受洗,只是不要回來傳道。」於是,這件婚事在雙方家長的同意下順利地完成。婚後主耶穌垂聽小默的禱告,趁公婆都年輕,可以幫忙帶孫子時盡早懷孕,也祈求孩子平安健康,將來能夠三代同堂。感謝主,小默順利生產,也過著幸福快樂的「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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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賜給人自由意志,使人在生活上盡情發揮、享受勞碌所得,只是這個「真自由」必須建立在真理的根基上,而人也必須願意順服聖靈的引導,不妄用自由來得罪神。每個人的成長過程,沒有一定的套路,但神是看人內心,就如經上所說:「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8)。
深願主內青年都以「主內聯婚」為首要考量,切勿以「婚姻佈道」來合理化嫁娶未信者的原因。他日,主若憐憫,或許可以帶領另一半來信主,但現實是,信仰不同,往往會造成婚姻或家庭的不和諧。終身大事要交託在神的手中,才能討主喜悅,如此,婚姻路上不致「搖搖晃晃」,而是「穩穩當當」又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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