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林永基|聖靈月刊576期-2025.09|主題/我要敬拜祢

圖/SU+O
前言
會堂是信徒聚集敬拜神的重要場所,雖然它只是地上的建築,但因為是神子民聚會敬拜的地方,所以常被稱為「聖所」,應存著敬畏與聖潔的心來對待。即使當下沒有聚會,在會堂內仍應保持莊嚴、敬虔的態度(出三5),不可隨意喧嘩、嬉戲或從事與敬拜無關的事。這樣的態度不僅出於對場所的尊重,更是對神的一種尊崇。
在會堂內維持一定的敬虔規範,旨在表達對神聖空間的尊重,並維護會堂作為禮拜場所的莊嚴性。這些原則與聖經中的教導是相符的,即我們應當對神和神聖的事物抱持敬畏和尊崇的心。
因此沒有聚會時,會堂內應有的敬虔規範如下:
一、保持安靜與肅穆
會堂即使空置,也常被視為一個神聖的空間。因此,進入會堂時應保持安靜,避免大聲喧嘩或嬉鬧。輕聲細語、緩慢行走是基本的禮貌;關掉手機或改成靜音模式,以免打擾他人或破壞寧靜氛圍。
這與聖經教導在神面前應當安靜、存敬畏之心是相合的,例如:惟耶和華在祂的聖殿中;全地的人都當在祂面前肅靜(哈二20)。
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他們本不知道所做的是惡(傳五1)。
二、恰當的衣著
本會雖然對於非聚會時間來到會堂的信徒的服裝,沒有嚴格的要求,但穿著整潔、得體仍然是應當的。避免穿著過於暴露、邋遢,或印有不當圖案的衣物,以示對該場所的尊重。雖然聖經沒有直接規定到會堂的穿著,但有強調信徒的行為應當合乎體統和莊重。如,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提前二9-10)。這個原則也可延伸到所有人對神聖場所的尊重。
三、尊重物品與設施
會堂內的物品(如聖經、詩歌本等)通常具有宗教意義,應避免隨意移動或損壞這些物品;保持環境整潔,不亂丟垃圾,也是基本的常識與尊重的一部分。
不要擅自觸碰講壇、聖餐器皿、樂器或其他崇拜用途的物品。這些物品常被視為聖潔的器具,當然,也勿放任幼童刻畫桌椅與牆壁。
聖經多次強調要敬重神的聖所和一切與神事奉相關的事物:「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利十九30)。
大衛愛慕神的殿,又將所積蓄的金銀都獻給神,就是在所預備建造聖殿之外,又獻上三千他連得金子和七千他連得銀子,用以貼殿牆(代上二九3-4)。這顯示他對神殿的重視和愛惜。
四、避免嬉戲打鬧與不當行為
會堂不是遊戲場所,不應在其中追逐、打鬧或進行其他不合宜的活動。抽菸、飲酒、吃零食、作買賣、濫放物品等行為,更是被禁止的。
「耶穌進了神的殿,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太二一12-13)。耶穌斥責那些將聖殿變成交易場所的人,這表明神聖空間不應被輕慢或用作世俗目的。
經上說:「祂在聖者的會中,是大有威嚴的神,比一切在祂四圍的更可畏懼」(詩八九7)。
有一首兒童詩歌是這樣寫的:「當我來到會堂裡,我要輕輕慢慢走,大家不講話。因為這是神的家,我們要來敬拜祂,應該安靜呀!」相信上過宗教教育的家長和孩子都耳熟能詳。尤其家長要特別留意,必須不厭其煩地提醒孩子在會堂裡不可以奔跑,要輕聲慢慢走。這不只是出於禮儀,而是訓練他們敬畏神的心。
五、禱告與靈修
對於信徒而言,即使沒有正式聚會,會堂依然是一個適合個人禱告、靈修的地方。可以在會堂內尋找安靜的角落進行個人的靈修活動。聖經鼓勵信徒不住地禱告,並在聖所中尋求神的面(帖前五17)。
作詩的人說: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祂的榮美,在祂的殿裡求問(詩二七4)。
當然,如果有人正在個別禱告或靈修,應避免打擾或靠近。
六、了解特定會堂的規定
各個會堂可能會有其獨特的規定,例如:
1.會堂內宜脫帽:某些會堂可能要求進入者脫帽。若不確定,可以觀察其他人的行為或詢問相關人員。
2.避免飲食:多數教堂內部不允許飲食,除非有明確許可(例如特定活動或聚會)。飲水通常也要克制,避免弄濕地板或座椅。
在教會的其他空間(如交誼廳、副堂)舉辦茶會、愛餐或團契用餐,則是被允許的。
3.參觀訪問應保持尊重態度:若教堂開放給訪客參觀,仍應保持尊重態度,勿將其視為一般的觀光地點。有些教堂會張貼特定規定,例如不准上講臺拍照、某些區域不准進入等,參訪者應嚴格遵守。
以上反映了聖經中關於順服權柄和尊重他人的教導:「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這也延伸到對教會規矩的尊重。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這是提醒我們在公共空間中考慮他人的感受和團體的和諧。
4.不可在會堂裡躺臥睡覺:在會堂的椅子上躺臥睡覺是一種不敬的行為。當然,若有需要(如老弱病者)短暫休息或住宿,可詢問教會是否有特定的空間。
有關住宿,除夫婦外,需男女有別,不得共宿;非該地方教會的信徒,若未持有「教會證明」,也不便接待。若無特別必要,亦不得無故留宿未信者,也就是須按教會的住宿規定辦理。
結語
總之,會堂內的敬虔規範,無論是否有聚會,都源於對神聖空間的尊重和對信仰的虔誠。這些規範不僅是文化或習俗,更是建立在聖經真理的基礎之上,旨在引導信徒以敬畏和莊重的態度對待神和祂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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