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郭志忠|聖靈月刊576期-2025.09|主題/我要敬拜祢

圖/SU+O
人類敬拜神的起源
人拜神的歷史幾乎與人類的歷史一樣悠久,這從許多的考古遺跡可以看到。若從聖經來看,則有另一種角度:創世記記載了最初人類的故事,就是大家熟悉的亞當夏娃在伊甸園的生活,那時神與人同住、關係非常親近,卻沒有人敬拜神的記載;反而是當人被逐出樂園,阻斷通往生命樹的道路後,才開始回頭尋求敬拜神。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4)。
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四3-5)。
為何亞當的兒子該隱和亞伯要奉獻供物給神?從經文來看顯然是希望被神看中(原文:注視、看重),就好像孩子們都希望獲得父母親的關注。所以,從聖經的角度來看,人之所以要敬拜神,其實是希望得到神關愛的眼神,以修補並重建與神的關係;而這是因為人與神原本的關係在始祖犯罪後失落了。後來當該隱殺了亞伯犯了重罪之後,更是徹底斷絕了與神的關係。這代表不敬拜神的罪人,無法再見神的面。
祢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祢面(創四14)。
另一方面,亞當又生了一名代替亞伯的兒子──塞特,他就代表那些求告、敬拜神的人。
亞當又與妻子同房,他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四25-26)。
舊約時期敬拜神的形式
後來,神特別揀選了一個民族──以色列人,成為敬拜神的選民,並且透過摩西賜下律法,詳細規範選民應該遵守的各種律例、典章、誡命,範圍甚至遍及食衣住行等生活的各個層面。這其中就包含了要製造帳幕,以成為讓神可以住在百姓中間的聖所:
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出二五8-9)。
這個「帳幕」(tabernacle,原文為一個名詞,「居所」),也要成為神與人相會的「會幕」(tent of meeting,原文為兩個名詞──相會、帳篷):
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裡與你們相會,和你們說話。我要在那裡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出二九42-43)。
所以,神命令摩西設立的聖所,有兩種稱呼、代表兩種意義,在中文和合本聖經分別翻譯為 ①帳幕(居所)以及 ②會幕(相會帳篷):
帳幕,就是會幕,一切的工就這樣做完了。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以色列人都照樣做了(出三九32)。
在帳幕和壇的四圍立了院帷,把院子的門簾掛上。這樣,摩西就完了工。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出四十33-34)。
神的帳幕乃是一個神的行動居所,表示神要與選民同住,並帶領選民同行:
在他們所行的路上,在以色列全家的眼前,白天,耶和華的雲彩在帳幕上,黑夜,有火在雲彩中(出四十38)。
神的會幕則指神與人相會的處所,表示神要與選民相約會面,並與選民說話。「相會」原文的意義更接近於「約會」,表示「指定的時間、地點、或聚會」,例如「創 一14」神創造天上的光體可以「定節令」也是同一個單詞。可見會幕是神與人約定的一個會面的地方,在神的帳幕設立以前(在摩西第二次上西乃山之前),其實摩西就曾選定一個帳篷來作為會幕:
摩西素常將帳棚支搭在營外,離營卻遠,他稱這帳棚為會幕。凡求問耶和華的,就到營外的會幕那裡去(出三三7)。
後來神特別指定一天,就是「贖罪日」,作為與選民代表──大祭司會面的日子。一年一次大祭司要在這一天替自己和眾百姓贖罪,以便能進入會幕內法櫃前與神會面:
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並要刻苦己心,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利二三27)。
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利十六34)。
你要把這些杖存在會幕內法櫃前,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民十七4)。
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來九7)。
等到以色列王國時期建立聖殿,也還是按照帳幕中聖所與至聖所的規模與內部器具,並且使耶路撒冷聖殿成為敬拜神的中心──神在地上的居所:
但選擇耶路撒冷為我名的居所,又揀選大衛治理我民以色列(代下六6)。
願祢晝夜看顧這殿,就是祢應許立為祢名的居所;求祢垂聽僕人向此處禱告的話(代下六20)。
但是當猶太人違背神的命令時,神不再與他們同在,聖殿被毀、選民被擄。等到選民歸回重建聖殿之後,進入所謂的第二聖殿時期,包括後來耶穌與使徒的時代,耶路撒冷聖殿仍然是猶太人敬拜神的中心。但是最終第二聖殿在公元七十年再次被拆毀,直到今天只剩下一片外圍的哭牆遺跡,從此代表神在地上的居所不復存在。
新約──個人與神相會的特權
耶穌基督開啟了全新敬拜神的時代。
約翰福音四章20-21、23節記載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的對話如下:
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你們倒說,應當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耶穌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
撒瑪利亞人覺得拜神應該在基利心山上的聖殿,而猶太人則認定在耶路撒冷的聖殿才是神真正的居所,所以甚至把基利心山上撒瑪利亞人的聖殿完全拆毀,雙方也因此成為仇人。但耶穌明白的說道,新的時代已經來臨,也就是耶穌來了以後,啟示世人真正拜神的方法,乃是要用心靈(原文:靈,包含聖靈)和誠實(原文:真實,包含真理)拜神,而不再是以外在可見的聖殿來拜神;也不需在特定民族的特定聖地,而是全人類在各地方都可敬拜神。所以,我們現在可以隨時隨地自己來拜神,而不需要在特定的節期,到耶路撒冷聖殿,透過祭司來敬拜神。
但是這樣的特權並非平白得來的。因為有罪的人是不能進到神的面前,就如前面提到的亞當或是該隱。所以舊約時就必須透過大祭司一年一次為百姓贖罪,但這些卻不能真正除罪,只不過是一個預演的影像而已: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來十1-3)。
希伯來書這裡提到,若舊約的獻祭有效就不用年年獻了,所以這些祭物只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並無法完全除去人的罪。希伯來書一再論證說,耶穌基督是屬靈真實的大祭司與贖罪的羔羊,藉著釘死十字架所流的血,可真正除去世人的罪,使人得以被神稱義,重新回到神的面前,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與神重新建立親密的父子關係。
因為祂(基督)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4)。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
舊約時唯有大祭司才能夠一年一次,經過分隔的幔子進入至聖所中,在神應許與人相會的施恩座前替百姓祈求神的恩典。到了新約時代,因著耶穌十架的救恩,人人都可進入至聖所到神的施恩座前「與神相會」,這是何等大的恩典!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十19-20)。
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施恩座,就是我要與你相會的地方(出三十6)。
聚會──教會與神相會的實踐
值得玩味的是,當希伯來書闡明了舊約帳幕大祭司獻祭的目的,已經被基督十架大功真正實現,使得人人都有了進到至聖所與神相會的特權以後,接下來的具體勸勉卻是: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十25)。
基督徒如何具體實現「與神相會」的特權?廣義來說,終其一生、在生活的每個層面,都可能與神相會,因為神是無所不在的神。但狹義來說,祈禱──特別是在聖靈裡的禱告,是個人與神相會的具體實踐。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6)。
另外,閱讀、聆聽神的話語──透過聖經或各種傳達真理的書籍、詩歌、影音節目,靠著聖靈的幫助,使我們得見神話語的亮光,也是一種與神相會的管道。在新約時代,既然我們能夠與神相會,就不需要透過祭司來傳授神的律法;乃是透過真理的聖靈,將聖經中神的道放在我們裡面: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祂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來十15-16)。
簡單來說,讀經禱告是個人實踐與神相會的具體作法;門徒聚會則是教會實踐與神相會的具體作法。因為透過基督門徒的聚集,所形成的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所以,「聚會」是基督的身體(教會)與頭(基督)合而為一的具體實踐,這是單獨一人敬拜所無法實現的群體崇拜活動。
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
因此,儘管每個人都可以透過讀經禱告來敬拜神,但是唯有多人聚集才能形成教會,才能體現完整的基督,因為基督的形像是透過基督的門徒來顯現的。在教會裡面有很多種基督的形像是我們要去注意的:
◇ 聖潔基督、去舊更新的新人形像(弗四20-24):
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如果你們聽過祂的道,領了祂的教,學了祂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祂主的形像(西三10)。
◇ 謙卑基督、虛己服事的奴僕形像(腓二3-7):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
◇ 受難基督、需要幫助的卑微形像(太二五31-46):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五40)。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太二五45)。
前兩種是顯性的基督、後一種則是隱性的基督,卻都是在教會中可以看見。
透過聚會,我們可以看見在真理的知識上漸漸更新的眾聖徒,顯出神的形像──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讓我們見人如同見神──彷彿與神相會。
透過聚會,我們可以看到一些謙卑服事的聖徒,與世人聚會常常紛爭結黨、貪圖虛榮權位不同,而是有如基督虛己順服的形像。當我們越能看到這些基督形像,就越有與神相會的感動。
透過聚會,我們可以看到一些卑微的弱者,或正在承受各種苦難的困苦人,我們能否從他們身上看到受難的基督?聽到基督在十架上的痛苦呼聲──這種與神的奇妙相會經驗?
結語──聚會的形式與內涵
「真耶穌教會的傳統聚會形式,需要調整嗎?」
答案可以是肯定,也可以是否定。因為重要的是聚會的目的,是否可以透過聚會的形式達成。與所有敬拜神活動的目的一樣,聚會的目的就是希望與神相會,能夠到神的面前來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這就像戀愛中的人期盼透過約會來促進彼此親密的關係。然而聚會這種群體式的敬拜活動,也存在與個人敬拜不同且無法被取代的特點:就是群體的力量和群體的經驗。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太十八19)。
群體的力量,就數量而言當然勝過個體的力量,但是前提就是這個群體必須同心合意,才能形成一個有力的大我。所以,同心禱告的力量必然勝過個人的禱告;眾人在主裡交通、分享聖經道理,也能補足個人讀經的不足,因為除了經文道理的理解,更重要的是生命道理的體驗。
群體的經驗,對基督徒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彼此相愛」的實踐。透過聚會眾人才有機會彼此交通、互相幫補、分享主愛。這些都是單獨一人所無法經歷的體驗。
所以,聚會形式的調整,理論上應朝向強化群體敬拜的特點。從哥林多前書中可以看到當時非常活躍的群體敬拜場景。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十四26-33)。
形式上有詩歌、教訓、啟示、方言和翻方言等,非常多元,但保羅的原則就是應當能「造就人」。所以當只有說方言卻沒有人翻時,因為不能造就人,就應該在會中閉口,但仍然可以對自己和神說。另外一個原則就是要有秩序(一個一個的),不應混亂吵雜(要安靜),也就是不能很多人同時發聲,這樣大家無法聽清楚,就無法得造就。但顯然那時候的聚會沒有事先安排的講道或見證的講者,都是多人憑聖靈的感動自由分享。相比之下,我們目前的聚會形式更重秩序,通常只安排一人從頭到尾講道。所以,若能夠由主領者再多邀請幾位同靈就同一個主題一起分享,就可更強化群體敬拜的特點。
總之,聚會方式調整是個可以討論的議題,但聚會內涵卻是更需反省的重點:就是我們眾弟兄姐妹能否透過與人同聚來促進我們一同與神相會,能否讓我們在彼此的相會中更多的看到聖潔、謙卑,甚至受苦的基督,讓走進我們聚會場的未信者能說出:「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十四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