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嚴
每個信徒對真教會應有清楚的認識,尤其是基督與教會的關係這一點,應當深切的瞭解,然後才能正確地履行自己對教會應盡的本分和態度。高舉基督在教會中的權位,才被祂那測不透的豐盛所充滿(弗一23),能完全合乎神的旨意而成長進化,作個榮耀的教會,可以献給基督自己。在祂再來時被接到永世裏去。願榮耀歸與坐寶座的父神和羔羊,直到永遠。
茲就管見所及,將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幾點道理,分述如下,資參考焉。
一. 基督是教會的創始者
『祂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復生的。』(西一18)。主耶穌來到世上,為人人受死、流血。又復活升天,作成救贖的恩功。使一切相信祂的人,就因祂的名得赦罪和永遠的生命。這些得生命的信徒集合起來,就是教會。故教會是從祂死而復活而產生的。主若不死、不流血、不埋葬、不復活,就沒有教會。主曾自己說過:「一粒麥子不落地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祂若不死,只是神的一個獨生子而已,但神並不以一個獨生子而滿足,神還要得着許多的兒子,進入祂的榮耀裏去(來二10)。這「許多的兒子」從那裏得來呢?按神所定的規律:「若不死就不能生」(林前十五36),所以叫『道成肉身』的獨生子受死埋葬,又按照聖經所說祂又復活了;這樣,神就在基督裏面得着許多兒女,基督也就成為教會的創始者。主曾對門徒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祂。』(太十六18)。
主復活後,又對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廿八18)。這權柄就是為要建立教會,而與陰間的權柄對抗。在五旬節聖靈降臨,教會正式建立之後,陰間的權柄便開始崩潰。主於得權後,吩咐門徒出去傳道施浸,意義重大,即主將權柄賜給使徒,有傳道施浸之權,也要立會之權。祂將天國鑰匙交給彼得,就是交給教會(太十六20)。個人算不得甚麼,集體的教會才是接受基督權柄的重點,所以每一個信徒都有順服教會權柄的義務。究竟基督用甚麼來建造祂的教會呢?回答如下:
1.
用祂的血。
『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用自已的血所買來的。』(徒廿28),「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啟五9)。「買」指救贖,這血極為重價,故能買了教會來,叫教會歸屬於神。這血就是主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有贖罪的功能,有使人與神和好的作用,有得勝撒但的權力,有立約的效證。神規定這血用在浸禮中,使所有信主受浸的人,都親身領受這血,於是蒙赦罪,與神和好,勝過掌死權的魔鬼,接受成聖的新約。故新約真教會是從主的血洗中出來的(啟一5)
2.
用祂的靈。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主升天後,差派聖靈降臨之日,即教會誕生之時。聖靈使人重生,與主的寶血使人赦罪,是相輔而行的。使人赦罪的浸,也就是使人重生的洗(多三5)。凡接受聖靈重生的人,就是神的兒女(約一13)這些兒女們合一為教會,成了一個身體。這種的結合,除靠寶血的救贖外,又藉著聖靈的能力所組織,成為屬靈真教會。
3.
用祂的道。
「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五26)。水指水浸,「道」即福音真理。「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前一25)。福音與浸禮是配合的,因主叫門徒傳福音,同時也叫門徒施浸。故教會建立之後,福音到那裏,浸禮也到那裏。福音叫人信主,浸禮叫人歸主。「信而歸主」的人就是教會。若沒有傳福音,怎能叫人信主呢?沒有歸主的,怎能有教會呢?所以教會的建立,用主的道是極為重要的。如經上所說:『主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撤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徒六7)。教會的門徒增多,都是為著信道而入教的,可知主的道乃是建造教會的要素。因為這道能救人的靈魂(雅一21),能使人重生(彼前一23 ),能使人成聖,(約十七17),能建立信徒(徒廿32 ),能得勝撒但(啟十二11),這都是『道』的重要作用。故作為神家的教會,必須以真理為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而且建造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二26)。使徒時代教會一開始建立,信徒就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徒二42),使徒的教訓就是救主的吩咐(太廿八20)。凡不遵守使徒的教訓,就是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着,就沒有神(約貳 9)。教會若不遵照基督真理的籃圖來建造,而且偷工減料,所用的是草木禾楷,必經不起神火試驗而被燒光。個人方面,若不遵主的真理教訓去實行,或能說不能行,則他的根基在沙土上,經不起雨淋、風吹、水沖的撞擊,必發生很大的倒塌(太七22)。故真正得救的真教會,必須有傳得全備的道理(西一25),沒有避諱不傳的神旨(徒廿27),以及按著正意分解的正道(提後二25)。在真理與救恩的大筵席上,應該樣樣齊備(路十四17),連零碎也不可蹧蹋(約六13)。凡從神所默示聖經而來的道、教訓、恩賜、誡命等無論大小鉅細,都與每個人得救直接或間接有關,也與屬靈真教會的妝飾和風度有關。雖然各人似乎不需要它,但在教會屬靈的妝飾上却是不可少的。妝飾貴乎整齊(啟廿一2),應有都有,不應有則不可有,全為著仰體基督的歡心。若在那日祂喜悅這個教會,就能蒙恩得福了。
4.
用主的名。
「因為天上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使我們靠著得救。」(徒四12)。主的名也是建造真教會的要素之一,祂的名使人得赦罪(徒十43),使人得生命(約廿31),又使信徒蒙保守合而為一(約十七11~12),他的名有治病趕鬼的權能(徒四10;十六18)。主的聖名極有能力(徒四7),極其尊貴(弗二10),極有榮耀(啟十五4)。主的名與真教會有不可分離的關係,眾教會在各處都求告主耶穌基督的名(林前一2),凡信而受浸歸主的人,就是歸於主耶穌的名下,作主的子民(徒十五14)。故真教會必須是主立名的居所(申十二5),主的名必永在其中。主的眼和心必常在這裏,也必在這地方賜平安(王上九3;該二9)。不但地上的眾教會,必須靠着主的名合而為一(約十七11),連那被成全在天上的超然教會,也在祂的名下(來十二23)故保羅為此在神面前屈膝,因為天上地上所有的全體真教會,都從主得名(弗三14~15)。
5.
用主的手。
『現在求主鑒察,一面叫祢的僕人大放膽量,講祢的道;一面伸出祢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奇事,因著祢聖僕的名行出來。』(徒五30)。真教會的建造與主的手大有關係,主的手就是主的權能。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事奉神,成為教會(徒七38;來二12),乃是主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領出來的(申五15)。新約真教會也是用主大能的手,引人歸主,就是神蹟奇事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羅十五18)。使徒奉派傳福音,必須有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可十六20),因為許多人若不看見神蹟就不相信。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若沒有主的手施展能力,就不能行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約三2)。儘管口會說,心會算,交際圓滑,多用人的手腕積極活動,奔走拉攏,要使人立刻信主,總是千難萬難。有時手腕活動得太過度了,適足令人反感。沒有靈工,只有人力,很難使「萬國的民信服真道」(羅十六26)。縱使能領人信主,或只能歸功於智慧委婉的言語,却不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二4)。只有主的手動起來,神蹟奇事就出現。彼得遇見了癱瘓躺臥八年的以尼雅,對他說:「以尼雅,耶穌基督醫好你了;起來!收拾你的褥子;他就立刻起來了。」使看見這事的呂大人和沙崙人,就歸服主(徒九32~35)。所以,今日教會應多作「求主伸手」的同心禱告(徒四30),這是對世界傳道設教一個極重要的先決問題。「因為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林前四20)。神的國即教會,是不可缺少神的權能的。主的手在教會中,必有神蹟、奇事、異能多多的彰顯,或轟轟烈烈的彰顯,為若要證實那叫人得救的福音,引人接受十字架的救恩,和永生之道。那已經得永生的人,誰也不能從主的手中把他們奪去(約十28),可見主的手也有保守和護衛信徒的權能,使他們一個也不失落。對於未信主的人,因他們不認識主。不尋求主,故主整天向他們伸手招呼(賽六五1~2),這招呼的手,豈不也是從他的真教會伸出來麼?
以上各點,證明真教會乃是主耶穌親自建造設立的,是屬天的,故稱為從天上降下的新耶路撤冷(啟廿一2)。任何蒙恩信徒及所謂教會領袖,都是被主所建造的材料(林前三9;弗二10、20;彼前一5)。雖然在成立教會時,曾經出錢出力,諸多奉獻,努力傳道,但這都不算功勞,乃蒙恩者報恩的本分(路十七9、10)。因為主已用祂的血、靈、道、名、手來建造教會,使教會日益成長進化。祂自己作教會的元首,並治理教會,這是主當得的權榮。若有人僭越自高,冒稱創辦者,自居為頭,這就是篡奪主的權榮,大逆不道。終必遭受神的譴罰而敗亡(參考:但四30~32),正如過去事實所儆示的。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