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嚴
二.
基督是教會的掌管者
經上說:『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來三6),新譯本作:『基督卻是兒子,管理自己的家』。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也就是基督自己的家。所以祂是教會的掌管者,並不用另外委託什麼人來代行管理。例如羅馬教說,教皇是基督委託他掌管教會的,故認教皇是絕對沒有錯誤的。此說殊不合理。因為主耶穌自己有權能管理祂的教會,也只有祂是絕對沒有錯誤的。世人是屬血氣的,軟弱無能的,那一個沒有錯誤?主不會把用自己血買來的真教會,委託那軟弱無能而且錯誤百出的人來掌管。除非那個教會不是屬祂自己的,是屬世的,才讓世人去操權掌管。
主耶穌對門徒說:『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你們中間,不是這樣。』(可十42、43)。所云「你們中間」,就是教會,不是用屬世的封建制度來統治,乃由基督自己來管理,因祂既是絕對沒有錯誤,又得着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地上的、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祂是教會的主。故祂被設立為教會掌管者。
希伯來書第三章,將摩西與基督相比,說摩西為僕人,是神設立治理以色列全家,他全然盡忠。但主耶穌比摩西更配多得榮耀(來三2),因祂是神的兒子,管理自己的教會。我們被揀選作為神家的信徒們,要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來三6)。換言之,對基督管理教會這件事,我們應有堅強的認識和信靠。就是在我們心靈中高舉並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基督,教會無論處境如何,演變如何,在永不改變的基督管理之下,到底總不會令我們失望和懼怕。經上早已預言:『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祂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祂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賽九6、7)。真教會是祂屬靈的國度,又稱「聖潔的國度」(彼前二9),成為「國民」的我們,乃是從各方、各民、各族、各國的人,被祂的血所買來的,治理這國度的政權由基督執掌。故在天上寶座的周圍,有許多天使的聲音,大聲說,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啟五11、12)。坐寶座的羔羊,既配得無比的權柄、豐富、智慧、能力...來治理神的國度,故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用公義公平使國堅定穩固,直到永遠。究竟基督怎樣治理祂在地上的教會呢?我們參考聖經之後,可以回答如下:
1.
藉著聖靈
聖靈亦稱為「耶穌的靈」和「基督的靈」(徒一六7;羅八9),顯示聖靈代表耶穌基督。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自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在教會中就開始管理和領導的工作,人雖然不見祂,卻與信徒同在,且住在信徒裏面。這「內住」的聖靈,不但是信徒個人行事為人的訓慰師,也是對教會管理及工作的領導者。在真理上聖靈既有所啟示,在工作上祂也發出許可或不許可的命令(徒一六6、7)。祂能用聲音對傳道者指揮(徒八29;十19),也用能力把傳道者身體提到別地方去傳道(徒八39)。對於不忠實信徒,聖靈立刻予以責罰,使全教會的人都甚懼怕(徒五11)。又預言天下將有大飢荒,叫教會及時準備賬災(徒十一28、29)。在教會工人禁食事奉主時,聖靈發言要為祂分派巴拿巴、掃羅出去作工,教會遵命,按手打發他們出去(徒十三2、3)。在使徒和長老會議時,聖靈也在其中,指示作出合理決議(徒十五28)。聖靈在使徒時代教會的領導工作何等明顯,在今日真教會中應該也一樣。在本會早期歷史的記載中,聖靈領導也甚明顯,故福音發展甚速,信而歸主者多是由於聖靈和大能的明證。以弗所二章廿二節說:『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神既藉著聖靈使教會成為主的聖殿,則藉著聖靈來管理並領導教會,也是必然的事。主耶穌差派使徒,聖靈也差派使徒。主耶穌在天上作大祭司,替信徒祈求(來七24、25),聖靈也在地上作保惠師,替我們禱告(羅八26)。主耶穌手拿着簸箕,要揚淨祂的場(太三12),這種在教會「揚淨」的工作,是主耶穌所做的,也是藉著聖靈來執行(徒五3~5)。主在啟示錄中指責各教會的過犯,並警告要悔改時,屢次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可知聖靈代表基督在教會發言警告,並監察管理眾教會。所以不可褻慢施恩的聖靈,不可使祂擔憂,和銷滅祂的感動。否則,聖靈雖不會馬上離開,也會在個人身上減少祂的領導,在教會上減少祂的運行,於是恩賜式微,靈工衰退,這是我們應該虛懷檢討和警惕的。
2.
藉着組織
教會是有組織的。無組織則如一盤散沙,人事亦為烏合之眾。故五旬節時教會成立,信徒由三千迅增到五千(徒二42;四4),到使徒行傳第六章,信徒又再增多,教會開始發生管理上的問題(徒六1),於是使徒叫會眾選出七個執事為職員,專責管理教會的事。教會有了組織,辦事公正合理,神就祝福,故聖經記載:『神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甚多。』(徒六7)。到使徒行傳十五章,安提阿教會發生割禮問題很嚴重,引起分爭辯論,教會就定規差派幾個人,上耶路撤冷與使徒和長老們開會商議,辯論很多(徒一五6)。然後由彼得提出原則性的觀點:『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徒一五11)。之後,再由雅各提出實際決議的意見:『不可難為歸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警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牲畜和血。』(徒一五19、20)。這個決議案通過了,遂寫信並派員把議決案送到安提阿教會,在信中說:『聖靈和我們定意』,即指明該議決案不單是使徒和長老的意見,也是聖靈的意見,聯合決定的。這次會議,奠定了屬靈真教會的民主制度。也顯示了教會組織的重要性。所以教會重要事務應召開會議來討論議決,所謂集思廣益,也求主的聖靈在會議中來感動運行,合理的決定應興應革的事工,務求合乎神的旨意。神既在使徒時代立定會議的模範,我們應當善加以運用,因為這正是神要藉著它作為管理和領導教會的一種工具。在外國,我曾見過一個城市教會,既有信徒所選舉的理監事負責人,但很久沒有召開會議,一切事務由個人決定,而個人又不能兼顧,以致教會應辦的事陷於停滯,甚至癱瘓。財政收支數月不公佈報告,信徒不明白財政近況。不按時召開會議,不但使教會腐敗,也會養成了個人獨裁的惡習。這樣的教會,不可能接受聖靈的領導和管理。箴言說:『不先商議,所謀無效;謀士眾多。所謀乃成。』『你去打仗,要憑智謀;謀士眾多,人便得勝。』(箴一五22;二四6),此即形容會議的重要性。教會既是團體,必須有組織,有公訂的章程條規,作為辦事的準繩,行政的軌範,應該共同遵守,庶不至紊亂換散。若教會組織健全,處理事務,公正合理,則神悅人服。故耶路撒冷大會所議定的條規,交到外邦各城教會一致遵守,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加增(徒一六5)。這正是主藉著合法組織來領導並管理教會之又一明證也。
3.
藉著聖徒
腓立比二章十三節:『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運行」新譯本作「動工」,呂譯作「運用動力」。這是神在信徒心靈裏的工作。凡忠誠的聖徒,因熱愛基督和祂的教會,他內住的聖靈,使他『為道迫切』(徒一八5),立志要傳福音,又常為教會關心,多奉獻事奉。這樣的聖徒,無論是傳道人或教會的弟兄姊妹,都被主所喜悅,成為主的器皿,以成就衪的聖工。神藉著信徒的立志行事,運用動力,叫他們所立的志、所行的事,成為神的工作。信徒是教會的重點力量,對聖工有決定性作用,故聖經說『使徒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徒十五22),這一句話指出立志或定意,不單限於使徒和長老,也包括全教會的信徒。聖靈運行的動力,也遍及全教會信徒的心裏,而產生力量,來推動一種中流砥柱的力量,使教會不至被個人或少數引致陷於偏差及嚴重錯誤的地步。這也是神要在信徒身上,運用屬靈動力作為治理教會的一種要素。主已賜給信徒們在教會有超特的地位:『教會是祂的身體,是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3)。『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現今的事、或將來的事,全是你們的;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林前一21~23)。所謂「全是你們的」,即指信徒。在神所規定的系統表中,教會信徒是直接屬於基督的,並不是附屬於個人或少數人。因此,我們應該棄絕祟拜個人,也不可讓個人在教會中站在特權獨裁者的地位(約叁9、10)。多數的眾信徒所表現的公意,是有權威的,因它常反映着神的旨意。因為神運用衪屬靈的動力,在教會信徒中產生推動力量,和制衡力量,來成就祂的美意。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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