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一九八一年四月六日九時~四月七日十七時半
地點:台中教會大會堂
出席:代表二八名:羅西拉、蔡梅曦(聯合總會)、譚司提反(沙巴總會)、郭子嚴、翁天福(印尼總會)、禹約翰、朴獻身、鄭恩真(韓國總會)、石腓力(英國教會)、吳約翰(美國聯絡處)、森嶋靖(日本總會)、劉約翰、馮馬太、李彼得(馬新總會)、徐大衛(香港區教會)、M.Ahimas(印度聯絡處)、陳揚真、林獻生、楊約翰、林從道、蔡牧夫、林奉來、謝順道、蔡守道、丁德周、謝忠光、朱榮道、陳職(中華民國台灣總會)
觀察員一七名:孫提門、黃保羅(聯合總會)、廖馬可、張育婵(印尼總會)、劉約翰(英國教會)、Alice McVay (美國聯絡處)、溫約翰(馬新總會)、金由真(韓國總會)、江德發、侯水源、張瑞哲、蔡正一、邱義雄、賴英夫、洪德銘、羅讚坤、劉英祥(中華民國台灣總會)
主席:謝順道 副主席:郭子嚴、蔡梅曦
記錄:賴英夫、邱義椎
一.
討論提案
1.
教義問題:
a.
關於「浸禮問題」
(a)
約翰三章五節是否指「水的重生」及「靈的重生」兩次分開?
(b)
在受水浸時,是否有聖靈的工作?(上列二題印尼總會提)
議決:水靈重生是得救必經之步驟,將來得救要視個人的靈修工夫。水浸時有聖靈的工作是大家所共認。
b.
關於「洗腳禮」問題
(c)
彼此洗腳應如何舉行?(印尼總會提)
議決:以「傳統方式」—採取洗腳禮之精神與教訓之靈意洗腳。
c.
三、關於「聖靈」問題
d.
「說靈言」是否為「受聖靈」的唯一憑據?(印尼總會提)
議決:說靈言是受聖靈唯一的憑據。
e.
請解釋「靈言問題」(美國聯絡處提)
議決:
(i)
禱告中捲舌音或單調的音(Monotone),不是受聖靈的憑據(零票)。
(ii)
禱告中一句一句或捲舌音或單調的舌音(monotone),只要是被聖靈感動 所說出來的,都是受聖靈的憑據(二六票通過)。
f.
四、關於「安息日」問題
(d)
本會對安息日的教義,是遵守安息日或紀念安息日?(馬新總會提)
議決:安息日是紀念,也是在主恩典下遵守,更是一種的享受。
(e)
守安息日是否上下午都要聚會? (印尼總會提)
議決:安息日上下午都要儘量聚會,在恩典之下不必受律法轄制。
(f)
歌羅西二章十六至十七節如何解釋?(香港區教會提)
議決:繼續研究。
g.
關於「聖餐」問題
(g)
聖餐禮可以在星期五晚七至八時舉行,然後接著在第二日(安息日)下午二至三時又重新(新餅、新杯)舉辦麼?可以在星期日上午十時至十一時舉行後,剩下一部份留至當晚八時舉行麼?(沙巴總會提)
議決:
(i)
第一天舉辦聖餐,第二天可以再重行舉辦。
(ii)
白天舉辦聖餐,剩下的可以留到晚上領受,但不可留到隔日早晨(出一二10)。
(h)
再確認聖餐時所領受的餅和葡萄汁是主的肉和血(台灣總會提)
議決:聖餐禮的餅和葡萄汁,經祝謝後就靈化為主的肉和血(太二六26、28;約六63;林前十3、4)。
h.
關於「神觀」問題
(i)
相信耶穌就是獨一真神,否認三位一體論(台灣總會提)
議決:本會確信「獨一真神論」,否認「三位一體論」。
2.
職制問題:
i.
請統一本會聖職及其他職位之英文稱呼(美國聯絡處、英國教會提)
j.
請闡明聖職之稱呼與其工作之範圍及劃分(英國教會提)上列二案合併討論。
議決:
聖職英文名稱:
聖職人員ministers、長老elder、執事deacon(deaconess)、傳道者evangelst or
preacher、牧會者pastor。
(i)
以 "Church minister” 或"pastor”,表示身份,或填表格,不用「執事」。
(ii)
介紹時,以“This is our Minister, Brother”原則上照上述稱呼。
教會職制經小組制定之草案提交代表大會討論之(草案從略)。
k.
蒙頭問題請大會再作討論並作適當的決議
議決:關於蒙頭問題,仍須繼續研究,全體尚未一致之前,勿彼此批評或勉強,以免發生混亂。
各國選出研究員:中華民國(謝順道)、美國(黃保羅)、韓國(朴獻身)、印尼(孫提門)、日本(森嶋寬)。兩年後,由聯總彙集出小冊。
l.
女人可否講道?
議決:可以在台上講道。
3.
其他:
m. 可否舉行耶穌蒙難紀念?(上列三案印尼總會提)
議決:辦聖餐是紀念耶穌的死,一年中至少舉行一次不定期的感恩禮拜,並以聖餐禮紀念主死。
n. 按立聖職時,應否抹油?(沙巴總會提)
議決:不必抹油。
o. 何謂犯姦淫?(印尼總會提)
議決:婚前發生性關係之男女,當勸導迅速結婚,但教會不為他們舉行婚禮。若一方與第三者再發生性關係時,則予除名。
p. 祈禱後唱副歌時,應站著唱或跪著唱?
議決:站唱或跪唱均有聖經根據,又與得救無關,原則上站唱或跪唱,以禱告時的姿勢來決定。站唱或跪唱均可,但同一個教會須全體一致,由領會者來決定。
q. 對耶穌圖像及十字架之見解,請討論案(上列二案馬新總會提)議決:
(i)
會堂可否立十字架,維持第一屆代表大會之議決原案:不必統一規定,由各地教會自行辦理。
(ii)
為了避免偶像化,會堂內或講桌不要掛十字架為佳。
r.
關於「千年王國」問題
議決:繼續加以研究。
s.
請解釋下列經文的真義(香港區教會提)
議決:
(i)
請將研究問題寫為文章寄聯總,以便研究其正確解釋。
(ii)
研究文章可在台灣總會發行的「真理研究」刊物上發表。
t.
聖經重要真道的正確而統一之解釋(美國聯絡處提)
議決:請各位帶回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