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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一)
引言:查經方式不一,可從很多角度去查考。
本書着重瞭解各章的內容之外,要把三個主要人物:拿俄米、路得、波阿斯的優點再作整理,從人物及故事,獲得美好教訓和預表。
本書的著作:本書的事蹟發生於士師時代〈約於主前一二五○ ~ 一○五○年〉,其編寫時間,離故事相當晚,最後一節提及「耶西生大衛」。據說作者係最後的士師撒母耳。
本書概要:有一家伯利恆人,因飢荒移居到死海的東邊,離伯利恆約八十公里的摩押地去謀生。不幸一家六口中,三個男人均客死異地。於主婦拿俄米要返鄉之時,孝婦路得不忍心離開年老無依靠的婆婆跟着她來到伯利恆。路得的孝行在伯利恆傳為佳話,更感動了大財主波阿斯,甘心娶她為妻。真神對這個尊神為大,充滿愛心的家庭,大施恩惠,使他們的後代,出了君王及人類的救主。
第一章選民移居外邦遭難而返
本章內容:
第一段:一~五節 以利米勒移居摩押地
士師時代住在伯利恆的以利米勒,因飢荒攜眷到摩押地去寄居〈1、2〉。
不久,以利米勒死了。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在那裏住了十年也死了〈3~5〉。
第二段:六~十四節 拿俄米決意歸回伯利恆
拿俄米因聽見神賜糧食與百姓,就和兩個媳婦起行離開摩押地,要回猶太地去〈6、7〉。
拿俄米顧慮到兩個媳婦,叫她們各回娘家,建立新家庭,並為她們祝福〈8~10〉。
兩個媳婦都表示要跟着婆婆,因拿俄米的苦勸,大媳婦俄珥巴終於與婆婆離別回去〈11~14〉。
第三段:十五~廿二節 路得捨不得婆婆
路得雖被婆婆再三的勸告,仍不改變初衷,對婆婆說:「妳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去;妳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妳的國就是我的國,妳的神就是我的神,妳在那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妳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16、17〉。
拿俄米看出路得的孝心與決意,就不再勸她,於是帶看她回到伯利恆〈18、19〉。
拿俄米叫大家不要叫她拿俄米〈甜的意思〉,要叫她瑪拉〈苦的意思〉,因神使她受大苦〈20、21〉。
她從摩押地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22〉。
所得教訓:
1.
不可離開應許美地
迦南地是真神應許給選民之地,神的眼目從歲首到年終,時常看顧那地〈申十一11、12〉神不許祂的百姓因一時之困難,就離開迦南,因神必眷顧那地。〈參考:申十一12;得一6;創廿六1~5〉。
迦南美地是神要賜給選民永遠為業之地。祂預表將來的天國,於今世預表神的真教會。神的子民,不論遇到任何苦境。如保羅說:就是逼迫、飢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也不可離棄基督。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不離開基督,即不棄教會〈羅八34~39;弗一23〉。以利米勒一家搬到摩押地是為保全生命,免致餓死。但經上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太四4〉,神若不許,滿有糧食,也會死亡,如以利米勒一家,三個男人都死在摩押。
主說:「我是真葡萄樹」,「人若離了我,就不能作甚麼」,「他必枯乾,被仍在火裹燒」〈約十五1、5、6〉。真神如此說:「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耶十七5〉。既然如此,我們遇到困難只有凡事靠主,專心仰望真神,不可重踏以利米勒的覆轍。要立志:無論任何遭遇,絕不離開救主與祂的真教會!
2.
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十三〉
拿俄米為媳婦謀求幸福:拿俄米死了丈夫,又喪失兩個兒子,她正落在人生最慘痛之中。可是她不自憐,反倒顧慮到兩個媳婦的前途,勸她們回娘家,另建新家庭,並求神賜她們平安〈得一8、9〉。
路得捨不得婆婆〈得一14〉:大媳婦俄珥巴回娘家去了,路得卻捨不得孤單又衰老的婆婆。她為要照顧婆婆,決心離棄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之民中。她的表示不是擺個姿態,她說:「除非死能使妳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得一17;二11〉。
3.
遭難的日子,你當思想〈傳七14〉
以利米勒攜眷走錯路。他們父子三人死了,受苦的,是還活著的拿俄米。她於患難中想到真神,知道這是真神伸手攻擊她,是全能者使她受大苦,是耶和華降禍與她〈得一13、20、21〉
真神常以患難叫醒人;使人迷途知返。患難是神的愛鞭,被打之時.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趕快歸向真神〈哀三40〉。拿俄米若於丈夫棄世之際,知道及時返回伯利恆,或者兩個兒子就不必死在摩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