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面對教會中所存的不良風氣,雅各教導信徒要「快快的聽」,知道問題的癥結,思想如何照神的旨意而行,為了使具有建設性的意見得到全體教會的共識,就必須「慢慢的說」,使大家有所共識。可是當時的教會內似乎充斥著暴戾之氣,有爭戰鬥毆之事,容易造成溝通上的障礙。因此雅各勸勉信徒看清楚他們易於動怒之因,也就是要他們「慢慢的動怒」。
為什麼人易於動怒?因為在人的百體中存在著戰鬥的私慾,是人難以克制的;人若無法控制私慾,所要成就的事必然一無所成,儘管有人不擇手段,甚至於妄求神的幫助,結果都要落空。因為人的私慾是與神為敵,人的私慾叫人貪圖肉體的好處,輕忽了愛主的心,人的心就易偏於邪,不行正道,在信仰上對主不忠,成了淫亂的人!這是主所不容許的,神必管教這些驕傲的人,例如看重外貌、重富輕貧、偏心待人、好作師傅、易於動怒的、放縱私慾的;但是對於那些勇於面對試煉的、追求成長的、忍耐受苦的,神必施恩祝福。
雅各在此具體的教導信徒如何控制私慾及動怒。
首先「要順服神」,也就是順服聖靈的引導,靠聖靈除去內心的不滿、忿怒、嫉妒、紛爭,魔鬼自然就無處可容,必逃跑了!
其次「要親近神」,如同浪子在父面前悔改,得天父恩寵,賜下能力,以清潔的手服事貧困的以及孤兒寡婦,以清潔的心勇於面對教會中的軟弱,不再心懷二意。看清了問題的嚴重性,會為自己的軟弱而哭,因著責任感的驅使,在神面前自卑,多聽多受教,慢慢說以建立共識,順服神的引導,不再有爭戰鬥毆,惹動怒氣。
雅各接著說明人不易動怒是因為尊重律法的判斷,在律法之前,誰能無過,豈可論斷或批評別人?凡是論斷人的,只是顯出人無自知之明,並且也行不出「愛人如己」的誡命,自己也成了犯罪的人;更何況有資格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神,因為神是無所不知,人若信靠祂,就不致於論斷人而動怒。
除此之外,雅各又提醒信徒勿自以為是,張狂誇口,不要目中無神,因為人無法掌管明天,人應當謙卑地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因此人若不自以為是,並且尊重掌管生命的神,才會看清問題,不會憑血氣去面對難題。
控制怒氣是一件美好的善行,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
大綱
一. 為何需慢慢動怒(1~6)。
1.
私慾使人容易動怒(1)。
2.
私慾使人一無所穫(2~3)。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妄求。
3.
因為私慾是與神為敵(4~6)。
a.
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4)。
淫亂的人當知。
b.
神以忌邪的愛待我們(5)。
c.
神阻擋驕傲的人(6)。
神賜更多恩典給謙卑的人。
二. 如何慢慢動怒(7~10)。
1.
要順服神(7):魔鬼必離開逃跑了。
2.
要親近神(8):神就必親近你。
3.
務要悔改(9):將來有喜笑和歡樂。
4.
務要自卑(10):神必叫你升高。
三. 慢怒的真義(11~17)。
1.
尊重律法的判斷(11~12)。
a.
論斷人的乃是無自知之明(11)。因人皆有罪。
b.
唯有設立律法的神才能判斷人(12)。
2.
尊重掌管生命的神(13~17)。
a.
因人無法掌管明天(13~14)。
a. 主若願意,始能成事(15)。
b.
凡張狂誇口,皆為惡事(16)。
c.
知善不行,就是犯了罪(17)。
內容註解:
在信仰上要經得起考驗,作者告訴信徒們要「快快聽」,並且思想自己的行為是否配合信心;要「慢慢說」,是為提醒自己在言語上的表達是否來自天上的智慧,始能避免在許多事上犯錯;最後要「慢慢動怒」,才不致陷入慾望的陷阱裡。在每天的生活中,由於人們過度貪求這世界的享樂,常讓人們陷入私慾的爭戰中,忘了人活著應當尊重生命的主,因此任憑私慾勾引人不斷地爭戰鬥毆,觸動人的怒氣,互相批評與攻擊。在此作者提醒信徒,「慢慢動怒」是得勝私慾的要訣。
一. 為何需要慢慢動怒(四1~6)
1.
私慾使人容易動怒(1)
「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那裏而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
a.
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那裏而來的呢?(1a)
i
「你們中間」:
指信主的猶太人,它們自以為有智慧、有見識,以教師自居,而引發了爭戰鬥毆,挑起教會的爭端和混亂;雅各知道他們動機不純,危害教會甚大,為此作者提醒他們要悔改(雅三16,四3、8)。
教會中居於領導地位的聖職人員,也應以此為戒,不要因為有一點聖工經歷及聖經知識,就自以為是,每當意見不協調時,彼此互不讓步,就會有紛爭,嚴重的話就是爭戰鬥毆,是極不能榮耀神的事。
ii
「爭戰」(polemos):
指口頭的爭吵,言詞的爭辯,易生出忌妒、紛爭、毀謗、妄疑(提前六4
);法利賽人常在主耶穌的言行中,挑起不必要的爭辯,卻抵不過主的真理,而惱羞成怒,心生嫉妒,甚至想要除滅耶穌(可三1~6)。
言詞的爭吵易惹氣傷身又傷和氣,並且一事無成;若是每一個人存著和平共處的心,各自把事情的本末講清楚,若無法取得共識,應再耐心等待神的時候,讓聖靈在每個人心中運行,必可免去無謂的爭戰。
iii
「鬥毆」(machia):
指打架或刀劍之戰。通常起因於私慾的牽引誘惑,造成思想上的衝突,最後訴諸武力。例如亞哈貪愛拿伯葡萄園而謀財害命;大衛為了奪取拔示巴,而謀殺烏利亞;押沙龍為奪取政權而想追殺其父。這些歷史事件,至今仍不斷重演。因此我們必須重視內在的私慾,不要讓它成為犯罪的根源。
曾經有位太太,因為丟了千元鈔票一張,就咬定自己的丈夫偷了錢,雖然丈夫再三否認,卻因過去有賭博惡習,不得妻子的信任;結果這對夫妻唇槍舌戰,鬧得火氣上升;正當這時,奶媽帶了他們四歲的小女兒來,說:「你的小孩手上玩著千元鈔票,是不是你們丟了錢。」此時此刻,被妻子誤會的丈夫,怒火中燒,一怒之下,賞了兩記耳光在女兒臉上,頓時之間,稚齡無知的小孩哭個不停,後來媽媽哄她時,發現孩子有了異樣,經送醫之後,醫生宣告孩子耳朵嚴重受損,將永遠失去聽覺。
這個令人心痛的消息傳來,孩子的爸爸後悔莫及,因著孩子耳聾,抹不掉內心的愧疚,從那時開始,痛改前非,並且立下心願,每個月為孩子儲蓄千元至其長大成人,這筆存款將作為女兒的嫁妝,為彌補心中的虧欠。
憤怒的兩巴掌,奪去孩子一生的幸福,堪為每個人作為鑑戒。
iv 「是從那裡來的呢?」:
作者在此讓讀者去思考「爭戰與鬥毆」是從哪裡來,好去對付它。「尋根問底」
是我們處理問題應有的態度。
當一個人發怒的時候,應讓怒氣有適當舒解的管道,因此作者問:「爭戰鬥毆是從那裡來的呢?」是讓我們明白怒氣來自何方,明白了之後,應避免繼續身陷其境,要讓自己的情緒換個跑道。
曾經有一位年紀九十多歲的長者,被問及如何處理夫妻吵架的問題,這位長者提及在六十多年前,他在新婚之後,與妻子立了約:「婚後雙方若有吵架時,理虧的那一方,就要出去花園散步,繞花園三圈後才可回家。這位長者說,這六十多年來都是我去繞花園,頓時引來大家哄堂大笑,有人以為為什麼這位長者那麼笨,每次吵架都是他理虧,事實上,這位長者是最有智慧,他認為夫妻吵架,丈夫是一家之主,應負全責;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讓不良的情緒換個跑道,這是最明智的方法。
讓情緒換個跑道,還有一個良方,就是在神面前安靜禱告,可以平息內心不穩定的情緒。
b.
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嗎?
i
「百體」(melos):
指人身體的器官(雅三5~6)。人只要活著的一天,透過身體的器官,就會產生各種不同的情慾,而情慾通常牽引人去犯罪,放縱肉體,如姦淫、污穢、仇恨、惱怒等等(加五19~21)。這是我們不能不知的事情。必須要努力靠主治死它(西三5)。
法國名將拿破崙曾是一位戰無不勝的將軍,但是他卻說:「我勝不過自己的脾氣。」的確,自己是最大的敵人。
ii
「戰鬥的私慾」:
「私慾」(hedone)指任何貪戀、宴樂等(彼後二13),人們常為了滿足個人的慾望,知善卻行不出來,知惡反倒去作,因此在百體之內常有戰爭,內心不得安寧,甚至敗壞他人(雅一14;羅七23),例如婚外情、賄賂、自高狂傲,都因私慾而起,私慾促使世界成為野蠻的戰場。今日民攻打民、國攻打國,都是因人的私慾引起。對付戰鬥的私慾要靠主領受超自然的聖靈,始能勝過私慾。例如夫妻吵架時,則趕緊關門禱告,不可發怒到日落,應盡快和解。
凡因私慾而引發的爭吵,應如同爬山者,遇滾石就應立即閃避,才是智者。
大衛被掃羅追殺,他有兩次機會可以取掃羅的生命,他卻放棄了,因為他尊重神,也尊重神的受膏者,足見討神喜歡的人,就知道如何去戰勝內心戰鬥的私慾。
2.
私慾使人一無所獲(2~3)
「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a.
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2a)
i
「貪戀」(epithumeite):
指強烈的慾望,導致人們不擇手段去爭取所要的東西(太五27~28;雅一14)。
例如:渴望金錢、地位、溫飽或其他看來無害的東西,原本都是合理而且正當的,但是當我們渴望的太多、太急,或是用不正當的手段,或是在損人利己的情況之下爭取這些東西,就是貪戀的表現。這種私慾如同無底深坑,是無法填滿的。
有一則故事談及兩位朝聖者,在朝聖的旅途中,遇見一位老者,老者送給他們特別的禮物,就是讓他們許願,哪一位若先許願,必定應驗,第二位就不必許願,卻可得到第一位所許的願的兩倍禮物,老者講完就離開了。這二位朝聖者莫不欣喜若狂。
那麼到底誰要先許願呢?每一個都想得到加倍的禮物,結果誰也不願意先許願,為了貪戀加倍的禮物;二位朝聖者就起了爭執,在僵持不下之際,其中-位怒氣沖沖地說:「好吧!我先來許願,我願瞎一隻眼!」結果另一位就瞎了兩隻眼。
人心真狠毒,原本是同行的好友,為了利竟然反目成仇。也讓我們明白「貪戀」的可怕。
ii
「還是得不著」:
在神所頒佈的十條誡命之中,教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奴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廿17),凡是不聽從誡命的,神的咒詛必臨到,一切所得的都必歸於無有(申廿八15~57)。
貪戀不義之財是不應該,會受法律的制裁。但是更可怕的是貪戀世上的好處,若賠上了信仰,最後所得的一切,仍然是虛空。
有一段話如是說:「結婚經常不是為了錢,離婚卻常是為了錢。」貪財常造成家破人亡(提前六9~10)。家若不和,生活還有什麼意義呢?
b.
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2b)
i
「殺害」(phoneuete):
可譯為「謀殺、處死、毀滅」。當私慾無法滿足時,心中必生出仇恨,而恨人就如同殺人(太五21~22;約壹三15),有的雖然不曾自己動手殺人,卻借刀殺人,就如同主耶穌被殺害是出自那些仇恨耶穌的文士、法利賽人及祭司們,他們借巡撫的手殺害了主,但是他們流義人血的罪,必歸到他們身上。
ii
「嫉妒」(zuloute):
與「恩典」的意思相反,指得不到想要的東西,就想要破壞別人。使徒時代的教會,因神蹟的彰顯及福音的大能,吸引眾人歸主,卻引起猶太人、法利賽人及撒都該人的嫉妒,因此教會受到這些人的百般阻擾及逼迫(徒五17,十三45)。這些人不但阻止不了福音的傳播,同時喪失永生的福分。
假如我們容易和別人比較而生嫉妒,那麼我們無論得到什麼東西,或已經擁有很多東西,都不會得到滿足,常會因嫉妒帶來憎恨,憎恨帶來殺害,最終要得到神給予應有的報應。因此我們當謹慎自己的心思意念,不讓嫉妒潛入我們的內心。
有人生來個子不高,被稱為矮子而大感不快,有時埋怨他人太現實了,只重外表;有時埋怨父母為什麼不給他好的身材,甚至於氣自己不好好運動。這都是嫉妒在內心作祟。
但是一旦明白外表其實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尊重自己的生命,就是要熱心行善,發揮神賜的優點,就可以快樂地生活了。
iii
「又鬥毆爭戰」:
指上文因貪戀、嫉妒得不到所要的東西,就引發爭吵打架,無形中隱藏了仇恨、凶殺的動機,這就是所謂「私慾懷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但是鬥毆、爭戰的結果,也是無所得;世上的財物、地位原本是無定的,若非主的賞賜及憐憫,誰都難以保守所擁有的一切。
埃及法老為剝削以色列民的利益,利用各種手段,以逞其目的,但卻敵不過神藉摩西的手所行的十災,最後不但一無所得,國中又災禍連連,如同神對摩西所言:「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九15~18)。
雅各提醒信徒不要因私慾而起貪戀,凡是神所不喜悅的,任何人都無所得(猶11)。
c.
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2c)
人憑著私慾行事,不知尊重創造萬物的神,不懂或不願向天上的神祈求,至終一無所得。猶大國亞哈斯王面對北方以色列與亞蘭的強敵,心生懼怕,一心想求靠亞述,不但不求神的幫助,並且變本加利引進外邦的神來敬拜,為猶大國種下滅亡的禍根(賽七17)。
教會中的領導者不知禱告和信靠神的重要,只知效法世俗的牧養方法,教會將得不到神的賜福,甚至更將俗化了。
不禱告是最大的罪,因為沒有機會看見自己內心的私慾,也不用心去明白神的心意,這樣的人永遠陷入私慾的泥沼中,永遠得不到好處(耶廿三16、18、30)。
d.
你們求也得不著(3a)
上文指出憑血氣行事的人,通常不會尊重神,也不會祈求神的幫助;本節假設這些憑血氣的人,若也想藉著禱告,祈求神的幫助,也得不著。因為憑血氣的人心懷私情邪慾,是與神敵對的,求也得不著神的幫助。
亞哈王憑私意想聯合約沙法王去攻打亞蘭軍,約沙法王要他請神的先知求問神,他勉為其難的同意,結果先知所求問的答覆與王的本意不合,王仍執意悖逆神出征,結果戰死沙場。由此可見,亞哈王藉先知祈求明白神的旨意,卻不願順服神的旨意,所求的仍無益於他。
禱告若不重視認罪悔改,禱告是毫無功效;掃羅王屢次悖逆神,最後神決意不再聽他的祈求,他至終被神唾棄,危急中求救無門,戰死沙場。
e.
是因為你們妄求(3b)
正確的祈求,祈求就必得著(太七7~9),主耶穌指出正確的祈求,其動機就是先求神國(接受神的領導)、神義(行出合神旨意的事);「妄求」就是所求的動機不對,只為私利祈求,要神聽他的禱告是不可能的,否則便是提供他犯罪的途徑。
主耶穌曾斥責他的門徒妄求在神國的高位(太廿二22),卻不知當付出的代價。
在教會中,我們不可有逐名求利的妄求,理當如主的教導,為首的當學習作眾人的僕人。
人若不與他人同心,卻求神與他同工,豈不是妄求嗎?
f.
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3c)
妄求的另一個原因是他們祈求要得著某些東西,以便能盡情享樂,這是一種浪費,如同浪子「耗費」父親的家產相同(路十五14)。
早期教會,已經有許多教法師出現,到處招搖撞騙,謀取私利,貪圖錢財(提前六3~5、9~10;提後三2;彼前五2),因此雅各警告信徒在祈求上當注意祈求的動機,否則祈求的結果是虛空的,毫無益處。
為何教會聖工會有不冷不熱的現象?不就是教會當中普遍存在重視享樂的風氣,至於教會中有那些軟弱?聖工為何停頓?卻無心思考、檢討,把神的恩典浪費在宴樂之中,那麼教會中的各種祈求,就成了妄求。
3.
因為私慾是與神為敵(4~6)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淫亂的人」原文作「淫婦」),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你們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嗎?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嗎?但祂賜更多的恩典,所以經上說:『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a.
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4)
i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4a)。
「淫亂的人」(moichalidas)原文作「淫婦」。在舊約聖經裡,神與以色列民的關係常以「夫妻」來比喻;當以色民背道時,則被稱為信仰上的淫婦(結廿三7、18、44~45)。
本節所說的「淫婦」是「與世俗為友」之意;而不是指肉體上的姦淫。在新約聖經中,常把教會比喻作基督的新婦。因此凡是「與世俗為友」,生活敗壞的信徒就是在信仰上犯了對主不貞的淫亂罪。雅各指責那些在私慾之中貪戀、嫉妒、爭戰、鬥毆的人為「淫亂的人」。這不是一種污辱,而是一種忠告。
保羅曾提醒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我曾把你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林後十一2~3)。基督徒最大的罪就是「不愛主」,這是可咒詛的(林前十六22)。因此在平順的生活中,當時刻儆醒,我愛主有多少?「對主的愛」若減少了,與世俗為友的心就大增,「淫亂之心」就油然而生。
當我們少靈修,與主漸離漸遠,就當省察自己,我們的生活目標何在?遠離主能成就我們的目標嗎?
ii
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4b)。
(1) 「世俗」:
原文是(kosmos),可譯作「世界」,這個字常用來比喻人類社會中,因不信神而產生的道德與價值觀。因此「世俗」就是形容任性放蕩的生活,與「神聖」的生活全然對立。
基督徒的生活應當聖與俗有所分別,因為神是聖潔的,我們也當聖潔(彼前一16),如何脫離世俗的生活?就是要以聖經的道理作為生活的指南,無論吃、無論喝,無論做什麼都當榮耀神(林前十31),才不致於俗化了(雅一27)!
人追求秀雅俊美的外貌,易受試探而犯罪;若有人天生的外貌俊美,這不是罪,當問的是在「秀雅俊美」之外,你還擁有敬畏神的心嗎?(創卅九9)。
(2) 「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
本句強調「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的這件事,信徒理當十分明白。
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看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十24)。
使徒約翰也發出警告:「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二15~17)。因此對於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及今生的驕傲當克制,唯一的辦法就是愛父的心更深,重視與父的靈交,以此為樂,才不至於與世俗為友,而敵對神了。
底馬原本是保羅親愛的同工(來四14),後來因為貪愛世界,不但離棄保羅(提後四10),竟成了與神為敵的人,這是我們當引以為戒的事。
我們要常自問:我愛教會的心有多少?人若失去關心教會的發展,那麼我們的心所關心的豈不是世界的事,愛神的心漸漸失去,並且世俗化了。
iii
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4c)。
本句可譯為「所以誰願意(boulethei)與世俗為友,就是故意使自己成為神的敵人。」也就是說經過受教的人,並且也透過深思熟慮,仍與世俗為友,這是明知故犯的人,他就成了神的敵人。
自古以來,有不少人把神的大恩變成放縱情慾的機會(猶4),貪愛錢財的如猶大,貪愛地位的如掃羅,他們有好幾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最後還是硬著心選擇了與世俗為友的道路;因此他們不但與神僕為敵,更是與神為敵了。
因此猶大書說:「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20~21)。
人通常在順境中,易忘記神的恩典,不知保守在神的愛中,有的全心投入「財富」的賺取,有的逐名求利,有的追求學問,更有的只為兒孫打算今生的好處,忘了自己的家是否尊主為大,這是多危險的事,記住,「凡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b.
神以忌邪的愛待我們(5)
i
你們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嗎?(5a)
「經上所說」指舊約的那段經文不清楚,但是根據上文下理,大概是指「出廿5,卅四14」說明神是忌邪的神,祂要求祂的選民聖俗應有分別。
新舊約的真理是一貫的,不會隨時代而改變,如同主所說的:「天地要廢棄,我的話卻不能廢棄。」(可十三31)。
神話語的信實成為我們生活最佳的指南。我們理當晝夜思想,才不致於偏了人生道路。
「經上所說是徒然的嗎?」雅各用這種反問的口氣,要使信徒覺悟靈性最大的危機,就是對神的話失去尊重的態度和信心,導致信徒追求今生暫時的罪中之樂,與世俗為友,與神為敵。
我們對於神的話尊重嗎?神的應許會落空嗎?我們若能如此的反省,才能看清自己的靈性是否有潛在的危機。例如每天重視禱告、讀經嗎?經常奉獻什一捐嗎?
常守安息日嗎?我們若是力行神的話,必能印證神是不說謊的神(多一2),並且可以領受神應許的福氣。我們的靈性就不致陷入危機中。
ii
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嗎?(5b)。
本節有種種翻譯,是難解之句,較好的解釋為「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以嫉妒的愛思慕我們。」(參考:歌七6、7),在舊約裡沒有相同的經句。
神與信徒的關係既然是以夫妻為喻,夫妻之間的愛是思慕的愛,彼此之間不容許有不忠的事。否則思慕的愛會成為嫉妒的愛,也就是一種忌邪的愛(申卅二16、21;亞八2),神也不容許我們的心偏於邪,祂的靈會督責我們持守聖潔的生活,使我們生活在神的愛中。
非尼哈以忌邪的心為神的百姓除去罪惡,得神的恩典,使他和他的後裔在神面前永遠為祭司(民廿五1~13)。我們要讓神的靈常內住在心中,就必須認識神的愛是忌邪的,因此我們的生活當分別為聖,不可與世俗為友,過同流合污的生活。
如同約瑟以「豈可作這大惡得罪神」的忌邪之心,勝過了主母的引誘。
c.
神阻撓驕傲的人(6)
i
但祂賜更多的恩典(6a)。
神對人的要求是絕對的聖潔,但是人在世上帶著肉體,私慾常牽引誘惑人,教人犯罪,如何才能滿足神的要求呢?「但」表示人的處境雖是這麼敗壞,但並非絕望。
因為「神所賜的恩典更多(更大之意)」,神是一位樂意施恩者(雅一5、16,二5),祂所賜的恩就是寶血與聖靈,祂的寶血不斷作潔淨的工作(約壹一9),祂的聖靈親自作教導、安慰及幫助的工作(約壹二27),凡事謙卑地信靠祂,必能脫離私慾的牽絆,過聖潔的生活。
ii
所以經上說:「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6b)。
(1) 「神阻擋驕傲的人」:
因為驕傲的人,心中不尊重神,任意而行,他所行的路必不亨通,因著他的罪成為他的跘腳石。例如論斷人的,反被人論斷;不憐憫的,反受不憐憫的對待。約拿起初向尼尼微的人不存憐憫的心,受神管教,在他逃往他施的海上,遇上大風浪,神阻擋了他的路。
神阻擋驕傲的人,為讓他們明白人的有限與無能,並且能夠悔改歸向神。例如保羅未信主之前,狂傲地迫害基督徒,神以榮光阻止他,使他能在悔改中,謙卑的歸向神。
(2) 「賜恩給謙卑的人」:
謙卑的人就是知道自己的無能與無知,能夠在神面前虛心悔改,如同誠心悔改的稅吏(路十八9~14),得到神的憐憫與饒恕(賽五十七15;詩五十一17)。
人會忿怒、爭戰、鬥毆,就是因百體中之私慾而來,看清了這些軟弱,也明白神賜更大的恩典夠我們用,我們就不可效法世俗,輕易動怒,而應順服神的帶領;過聖潔的生活,以勝過一切的罪惡。
二. 如何慢慢動怒(四7~10)
1.
要順服神(7)
「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
a.
故此你們要順服神(7a)
為避免因私慾引起爭戰鬥毆,也避免因與世俗為友而成為與神為敵的人,雅各教導當代信徒應該順服神,靠主的恩典勝過私慾。
「順服」原文(hupotogeete)譯為「情願把自己謙卑下來」。
在人面對抉擇時,有三種不同的選擇,第一種是:我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結果常發現自己的無知與有限。第二種是:為環境所逼,順應環境,隨世俗而誤入歧途。第三種是: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順服神,深信祂的旨意全備,祂必指引我的路,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前二者的選擇無法抗拒世俗誘惑,唯有後者的選擇包含了「擇善固執」的順服,必定勝過世俗的誘惑。
主耶穌曾三次受惡者試探,正因祂在天父面前謙卑下來,順服神的話而得勝試探(太四1~10)。
在社會上有官員的貪污事件、有不法商人貪財事件,有的人以為別人都這樣作,我自己也以身不由己為由,逃避歸正的責任,這都是因為沒有把神的話作為內心抉擇的最高原則。
曾經有對鬧意見的夫妻,因著家中一塊「基督是我家之主」的匾額,而悟出了「以基督為主」,當順服基督的道理,最後家庭就和睦了。
b.
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7b)。
有了順服神的心志,如同穿上軍裝(弗六11~20),勇敢與魔鬼爭戰,必戰勝魔鬼。
「抵擋」原文(antisteete),譯為「阻止、抵抗」。
魔鬼能引人犯罪,但人犯罪卻不可把責任全部歸給魔鬼。因為人願不願意順從魔鬼的誘惑,在乎人的選擇,假如人順從魔鬼的引誘而犯罪,不但魔鬼要負其責而受刑罰,人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一同與魔鬼受刑罰。
因此「惡人若引誘你,你不可隨從。」(箴一10)。一個有信仰的人,當他順服神時,神必賜他力量,武裝自己(腓四13),抵擋魔鬼的誘惑。
約瑟站穩真理的立場,不屈服主人的太太之誘惑,惡者就無計可施(創卅九9)。
在社交場所,應拒絕酒色的誘惑,讓惡者無法得逞。
「抵擋」魔鬼的力量在乎平日的靈修,才能讓自己的靈命得到武裝,以戰勝魔鬼。
「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魔鬼」其意為敵擋者、控告者(伯一6~11,二1~5;啟十二9~10),但是魔鬼無法敵擋神,牠認識神,卻是戰驚(雅二19)。
主耶穌曾經主動去搶救受污鬼附著的人,污鬼見到主,就大聲呼叫主,不要叫牠受苦,但是主吩咐牠從這人身上出去,牠就出去了(可五6~13)。
使徒們順服神,勇敢抵擋魔鬼,魔鬼常落慌而逃(徒十六16~18)。
靠著主的大能,必可趕走魔鬼;但是一個人若不願給魔鬼留地步,魔鬼知道自己無計可施,牠也會離開而逃。有些信徒識破鬼計,立即悔改順服主,魔鬼就會倉皇而逃。
2.
要親近神(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a.
你們親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8a)
「親近」的原文(eggisate),譯為「獻祭、相信、敬仰」。
以色列的祭司在會幕或聖殿中事奉神,履行祭司的職務,就是親近神(出十九22;利十3;結四十三19,四十四13)。祭司履行職務時必先獻祭贖罪,才能得神的回應。
雅各面對那些飽受各種試煉的信徒(雅一1~4),勸勉他們不要受私慾牽絆,與世俗為友,當像祭司一般先悔改求神赦罪,神必親近他們(代下十五2;亞一3;瑪三7;路十五20),幫助他們抵擋魔鬼。
俗語說:「近朱則赤,近墨則黑。」你每天接近什麼,就不知不覺受它影響。那麼每天親近神,就必體會神無時無刻的恩助,不再受罪的污染,不再恐懼於罪中的刑罰,而是勝過私慾,過喜樂的生活。
記住!撒但詭詐,就是盡力把我們推向絕望的地步,但是只要我們樂意親近神,只要有兩三個人同心禱告,主必同在,施恩幫助。
b.
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8b)
上文提及「要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那麼當如何親近神呢?就是要潔淨自己的手。
「有罪的人哪!」這是措辭嚴厲的稱呼。上文雅各稱他們為「淫婦」(雅四4)。
在此突然改變對他們的稱呼,為表達他們犯罪的嚴重性,因為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與神恩隔絕,這是極可怕的罪。
罪的影響常是慢慢的侵蝕,叫人不知不覺的受害,如同羅馬帝國皇帝嗜酒如命,卻不知所用的鉛壺與鉛盤,叫他們中了慢性的鉛毒,因此罹患痛風、失眠、精神異常,羅馬帝國崩潰與鉛毒有關。鉛毒所影響的是身心,但是「不親近神」則必逐漸中了鬼計而活在罪中,因此有罪的人要親近神,就要「潔淨自己的手」。
「潔淨」的原文(katharisate),譯為「洗淨、清潔」。
祭司入會幕事奉之先,必須在洗濯盆洗淨自己(出卅17~21)。猶太人的習俗也以洗手作為表明潔淨的重要(可七1~4)。
「潔淨自己的手」指外在的行為上要追求聖潔。例如親近神的人,不可輕忽禱告生活,不可停止聚會,不可忽視對他人的幫助(因為作在一個小子身上,就是作在耶穌的身上)。作詩的人說:「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祂的聖所?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詩廿四3~4)。
我們的手是憤怒的手?還是禱告的手?
我們的手是拆散了家庭?還是建立了家庭?
我們的手是與人互攻?還是與人同工?
我們的手是放蕩的手?還是行善的手?
要潔淨我們的手,就是不斷地反省,求神讓我們有聖潔的生活,不要放縱私慾,惹神憤怒。
c.
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8c)
親近神不但要潔淨自己的手,也要潔淨自己的心。
「心懷二意」的原文(dipsuchoi)譯為「一個人同時有兩個靈魂存在」,也就是說一個人有「雙重人格」。這裡是指他們在「與世俗為友」及「與神為友」之間舉棋不定。主要的原因是他們失去信心(雅一8),聽道無法與行道配合(雅一19),有表面的信心,無真實的行為(雅二26),說話常一口兩舌(雅三9~10)
,心懷苦毒的嫉妒與分爭(雅三14~15),在生活上與世俗為友(雅四4),過著放縱私慾的生活,永遠體會不到親近神的好處。
昔日以利亞對悖道百姓發出挑戰:「你們三心兩意要到幾時呢?如果耶和華是神,你們就應當隨從耶和華;如果巴力是神,你們就應當隨從巴力。」(王上十八12)。
通常人們在疑惑時,失意時,甚至情緒欠佳時常會有心懷二意的念頭,如何面對這樣的心境?就是應當清潔自己的內心。
「要清潔你們的心」就是心思意念要純淨,掃除內心的疑惑、焦慮、不滿,才不致於胡思亂想。
要如何掃除內心的疑惑呢? 與同靈分享內心的困惑,多聽別人的意見(箴十七17)。
寫出當時的心情,作為禱告的目標,尤其在內心不平衡時,勿作任何決定,唯有求主開心眼,如同哈巴谷先知不斷向神尋求答案,以解決內心的困惑。
每當人在「山窮水盡疑無路」的時候,常會走上絕路;可是信靠神的時候,信心幫助他征服「疑惑」,而獲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經驗。凡是懂得藉著禱告除去內心的不信及種種的私慾,必能經歷神的同在,藉此開創新的前途。
3.
務要悔改(9)
「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將喜笑變作悲哀,歡樂變作愁悶。」
a.
你要愁苦、悲哀、哭泣(9a)
雅各如同舊約先知一般,呼喚信徒悔改,不要與世俗為友。
i
「愁苦」(talaipooreesate):
譯為「非常悲傷、哀痛」。雅各勸勉信徒看清追逐世俗的享樂,將帶來極大的災禍,唯有在神面前表示悔改,才不致於後悔(林後七10)。
凡是天天親近神的人,必然懂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誠如經上所說:「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願看的。」但是要小心下一句話,「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神必審問你。」因此懂得為罪愁苦的人,才能免去將來的審判。
世俗享樂滿足人的感官,叫人沈溺其中,例如煙酒商為促銷煙酒,常用美女與酒,俊男抽煙的神氣姿態,讓人們也喜歡陶醉在其中,結果煙酒銷隻量大增,但是人的健康卻受了傷害。
世俗的享樂如同魔鬼的宣傳片,為勾引人下地獄;當我們愈親近神,才會看清楚魔鬼誘惑的可怕,要為自己在安逸中缺乏靈修所帶來的後果感到憂愁,確實悔改,求助於主。
ii
「悲哀」(pentheesate):
指情緒上的傷痛。懂得為自己的靈性軟弱,悔改、哭泣,如同保羅曾為自己的軟弱,大聲疾呼:「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羅七24)。
稅吏為自己的罪,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著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13)。他的悲哀得到神的稱許,他比法利賽人更有義。
尼尼微城的人,全國上下為自己的罪,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不吃不喝,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切切求告神(拿三5~9)。
禁食禱告可以表明我們真誠悔改與信靠主的決心(賽五十八1~10)。
iii
「哭泣」:
指壓不住內心的憂傷,流出痛苦的眼淚,真正表達痛悔之心。以斯拉為了百姓在婚姻上的敗壞,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禱告,他的誠心感動了神,也感動了眾民,帶來信仰的復興(斯十1~4)。
有些人在臨終之前,為自己的信仰急切地禱告、痛哭悔改,蒙主憐憫,賜下寶貴聖靈。
今日我們理當為自己、子女及未信主的親朋好友的靈命,急切禱告,甚至為他們而哭(路廿三27、28),多搶救一些人歸主。
b.
將喜笑變成悲哀,歡樂變作愁悶(9b)
雅各並非反對基督徒在生活中的喜樂與歡笑。但是喜笑在舊約中常是指「愚昧人」嘲弄的笑聲(傳七6)。他嘻嘻哈哈的,拒絕認真地對付罪行,對來世的審判也毫不關心。因此主耶穌警告說:「你們喜笑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悲痛、哭泣」(路六25)。
今日的世代,表面的喜樂及脆弱的笑聲,完全漠視了靈性貧乏的真象,過分地將神憐憫的本性視為當然。所有的信徒必須用心的自省,才能為罪哀慟,全然地悔改。雅各在此大聲急呼,要把「喜笑變作悲哀,歡樂變為愁悶」,在這不冷不熱的世代,豈不也應喚醒信徒全然地知罪、認罪、悔罪!才能享有真正的喜樂。
4.
務要自卑(10)
「務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們升高。」
人在現實的生活中要能「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不但不易,同時也反應出人的靈性貧乏,極需神的幫助。事實上神愛我們如同丈夫愛自己的妻子,祂全然負起責任來,主動賜下更多的恩典要幫助那信靠祂的人,因此我們要自卑。
a.
「務要在主面前自卑」
因為主的愚拙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林前一25)。我們要在今生得到屬靈的勝利,得到神的重用,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地位或金錢,以提升自己的身分,而是要懂得完全信靠主。凡是有什麼成就,或可誇的,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前一31)。
一個十分興旺的教會,為了記念牧者多年牧養教會的勞苦,有意把他的名字刻在教會的基石上,牧者風聞此事,感謝眾人的好意,他建議在基石上刻著:「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來代替他的名字。今天如果你開車經過這所教會,你會看到基石上刻著「為要榮耀神」這幾個字。
現在就讓我們在「日常生活」的基石上,刻上「為要榮耀神」這幾個字吧!
b.
「主必叫你們升高」
這是自卑的必然結果,主耶穌說:「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的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可十44)。雅各在本書信前已提及「富有」的基督徒要誇自己的「降卑」
(雅一9~10)。不以世上的財富自傲,反而奉獻一切,謙卑的事奉主,在好事上富足,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8~19)。
三. 慢怒的真義(四11~17)
教會中會有爭戰、鬥毆的忿怒行為,通常是因批評、毀謗所引起的,因此雅各禁戒他們「不可批評人」,並且為這項禁戒作了非常有意思的辯護:批評弟兄就是不尊重律法。
1.
尊重律法的判斷(11~12)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a.
論斷人的,乃是無自知之明(11)
i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11a)
(1) 「弟兄們」:
這種稱呼與前面所用的嚴厲稱呼,似乎緩和了一些。但是雅各在本節三次用「弟兄」(adelphos)這個詞,最主要的是強調情同手足的弟兄豈可彼此批評,實在對不起揀選我們的神。
好比當年以色列百姓埋怨神和摩西(民廿一5);暗中毀謗他人(詩一○一5),不但造成全體的虧損,自己也受了應得的刑罰。
許多年前的某日,一位音樂家舉行演奏會,在當時彈奏管風琴,必須有人在後台打氣,把氣送到風琴管裡面,每彈完一首曲子,聽眾都熱烈為音樂家喝采。「現在我要彈一首曲子是……」,介紹完了,音樂家便坐下開始彈,這是一首高難度的樂曲。可是管風琴一點聲音都沒有,這時他聽到後台的人告訴他:「你要說『我們』……才對!」
一個人若是自滿,很容易忽略別人的功勞。別忘了打氣者需要演奏家,演奏家也不能沒有打氣者!
(2) 「你們不可彼此批評」:
「批評」原文(katalaleoo),意為以反對的態度說壞話,不是就事論事,而是在言語上作人身攻擊。雅各認為這樣的事要立刻停止,因為「彼此批評」已帶給教會極大的分爭,並且會使分爭延續下去,至終將更難解決。
靈性健康與否可以由人的言談得知。健康者常說感恩及造就人的好話,有病者則常說埋怨與批評人的話,而批評人的就是犯了自以為是的大罪,也是高傲的表現,這些都是不蒙神賜福的。
因此凡是在神面前自卑的人,當謹慎自己的言行,不可批評別人。
ii
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11b)。
「批評」是心存惡意,說別人的壞話。在此又提到更重的罪是「論斷」。
(1) 「論斷」:
原文(krino),譯為判斷或定罪。似乎站在審判官的地位定人的罪。當一個人心存不正的動機,說別人的壞話,豈能扮演公正的判官來判斷是非?這是非常荒唐的事。何況人都有罪,豈可去定別人的罪。
文士和法利賽人曾經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並且質問主耶穌該如何定這淫婦的罪,主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拿石頭打她。」
他們聽見這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可見一個有罪的人豈可定他人的罪,除非由政府授權的審判官或教會授權的聖職人員之外,誰也不可以任意去論斷人。
批評或論斷「弟兄」就是批評或論斷「律法」:
在此雅各所說的「律法」可能與舊約經文「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有關(利十九16),但是在(雅一25,二8、12)裡,雅各似乎把律法作廣義的教導,焦點特別集中在耶穌所強調「愛的誡命」上。總而言之,律法就是神的話,它成為判斷行為好壞的標準。假如有人批評或論斷「弟兄」就是藐視神的話語或權威,以自己的主觀作為判斷的標準,這是多麼無知的一件事。保羅說:「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羅二1~3)。
浪子的比喻中,長兄無法原諒浪子回頭,也不尊重父親的赦免之愛,反而頂撞父親,這真是一個「論斷」弟兄的典型例子,當他責備弟弟犯錯的時候,自己反而違背「愛人如己」的誡命,並且頂撞父親,犯了執迷不悟的罪!值得我們自我警愓。
在教會處理人事問題的時候,應保持純正的動機,雖然凡事以「愛」作為處事的準則,但也不可失去「公義」的原則,這才符合律法的精神,同時被教會授權處理人事的聖職人員,也不可在事後洩漏人事問題的處理過程,以免造成困擾,引起教會中另一件的批評與論斷。
iii
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11c)。
上文說:「論斷弟兄就是論斷律法」,無形中就犯了藐視神話語的全備,同時也沒有遵行「愛人如己」的誡命。因此「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更嚴重的是自己以為是公正的審判官,僭越了神的地位,隨己意論斷人。
保羅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論斷我的乃是主。」
(林前四3)。真正懂得尊重主的人如同保羅,不敢論斷人!這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b.
唯有設立律法的神才能判斷人(12)
i
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12a):
雅各面對那一些自高自大,任意批評弟兄,隨意取代律法立場的人,雅各強調「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這一位當然就是神(出廿1~2;徒四12),除祂以外,再也沒有別神,從祂所設的律法看,神是公義的,所以一切的冤屈,由神為我們伸冤,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賽卅三22;羅十二19);神又是全智的神,祂的判斷永不差錯,值得我們信靠(代下十六9)。
約瑟受主母的誣告,蒙受不白之冤,但是他能尊重天上的神,結果神使他高升為埃及的宰相。
ii
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12b):
指神是一位賞善罰惡的神,神的公義含有救贖及審判的意義,以西結先知說:「惡人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紀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豈能存活嗎?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必亡。」(結十八21~24)。
當神看到人的罪惡,總是用各種方法幫助人回頭離開一切的罪惡,而不是馬上定人的罪,除非人執迷不悟,神才會審判人。
因此當我們看到他人的惡行時,我們應當效法神,第一個念頭就是幫助他離開惡行,而不是定他人的罪或論斷人。
因為我們與其他犯錯的人一樣,當我們犯錯時,就是出於自己的無知,或是自己無力解決眼前的難題,才會陷入罪惡中;所以我們應有同情心去瞭解他人的軟弱,並且求靠神幫助他離去惡道;倘若犯錯的人不願悔改,我們更應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也就是繼續為他代禱,求神感化他,同時也應警惕自己,不可在罪中執迷不悟(猶23)。
我們不能像神一樣掌握生死大權,因此對於犯錯的人,我們不可論斷他,經上說:「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十二14),也就是說對於犯錯的人,我們要為他代禱,盼望他悔改,讓他配得神的賜福。
iii
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12c)。
(1) 「你是誰」:
雅各以反問的口氣提醒當時的信徒,要看清楚自己的身分,人又不是神,無權批評、論斷人。
當時的信徒因苦毒、自私的靈(雅三13~18)引發了教會對某些問題的爭吵及辯論(雅四1~2),在這些爭論中,顯然口舌的使用非常不易受控制,有時一口兩舌(雅三10),彼此批評、論斷(雅四11~12),這些都是世俗的表現(雅三15,四1、4)。因此雅各提醒他們:「你是誰!」假如是屬神的人,豈不應該祈求上頭的智慧,以溫柔、和平的態度互相對待,更何況對待自己屬靈的弟兄,更要以「手足之情,愛人如己」的心互相對待。
在教會裡,我們應存「想辦法」幫助他人變得更好的念頭,對於軟弱的弟兄姊妹,要幫助他靈性更剛強;對於長執的缺失,要鼓勵他在靈性上加油;對於傳道人的無力感,我們要扶持他,讓他更有能力,這就是我們當盡的本分。
(2) 「竟敢論斷人呢」:
可見論斷別人的主要原因是無「自知之明」;人對於事情的判斷,原本無法考慮得十分周到,若對人有成見,必然會作錯誤的判斷,如法利賽人出於嫉妒的心,而誤以為耶穌趕鬼是靠鬼王的力量(太十二24),因此凡論斷人的,正如主說:
「人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卻只看見弟兄眼中有刺」(太七3)。
神並非吩咐我們閉目,不可看別人的錯;卻吩咐我們不可「論斷」人(太七1),也就是不當刻意找人的毛病,不當以成見看別人的錯,而是用愛心說造就人的話,去醫治他人身上的虧欠(太十二36;賽五十4)。
話語上若無過失,這人就是完全人了(雅三2)。
2.
尊重掌管生命的神(13~17)
雅各在本章中提及教會中的爭吵、動怒是因私慾而來,不但事後一無所得,甚至成了與神為敵的,假如要減少這類的事發生,除了要多親近神,順服神,潔淨身心之外,同時也當明白遇到問題時,要遵守「愛人如己」的律法,不要輕易論斷他人,這是尊重律法的主,同時也是尊重掌管生命的神,人若尊重神就不至於張狂誇口,隨意批評,引起不必要的爭端。
a.
因人無法掌管明天(13~14)。
「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裏去,在那裏住一年,作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
i
你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裏去,在那裏住一年,作買賣得利。」(13)
(1) 「嗐」(agenyn):
譯為「聽著」(now
listen)通常用在責備人之前的警告語。當代信徒世俗化的行為,除了不明白律法的精義之外,就是不懂尊重掌管生命的神,因此雅各要他們專心聽著下列的警告。
雅各對於信徒的弊病毫不諱言發出警告,充分表達了他的關切及焦急之情。
神也教導以西結先知,為了引導百姓悔改,必要時須以肢體動作喚醒百姓的注意力 (結六11)。
今日我們也當效法古聖徒能洞察教會內的危機,本著靈裡的良知,毫無諱言,並且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的根源及解決之道,以幫助他們脫離各種的無知與試探。
(2) 「你們有話說」:
「說」這個動詞,是現在時態的分詞,表示有些信徒常喜歡發表高論,他們常無法安靜禱告求問神,就隨己意而言,心中不知尊神為大,這是教會中最大的危機。
士師時代的敗壞就是犯了「各人任意而行的大罪」(士廿一25)。
拿俄米深知他們一家人,過去就是憑己意而行,遷往摩押地,後來遭受神的懲罰 (得一21)。今日我們豈可再重蹈覆轍!
教會不長進,常常是因為我們憑私意說太多的話,總以為自己的話對於教會有造就,結果教會仍然處在軟弱之中。
今日我們的社會是言論自由開放的社會,人人都有話要說,此時我們應該先安靜在神前,求神教導我們說造就人的話。
(3) 「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
表示說話的人非常有把握和自信能依計畫行事。就像未信主的人常說,一個人的成功只要有能力再加上意願,即可如心所願,到達他所預定的目標,完成他的計畫。
人的通病就是在人生的計畫中,忽略了把神的旨意放在計畫中去思考,即使賺得全世界,賠上生命又有何益(太十六26)。因此一個人的成功,除了意願與能力是成功的必要條件之外,不可忘記神的旨意卻是獲致成功的絕對條件。可見尋求神的旨意,是每一個人不可輕忽的大事。
(4) 「在那裡住一年」:
表示為了賺取錢財,得先付出代價,就是離鄉背井,往他鄉異地住一年,這是一件風險極大的事,這種積極冒險的事原本值得讚揚,但是生活若不是「為主而活」,在世上所忍受的苦楚,究竟是一場空。如同所羅門王所說:「我專心用智慧查究天下所作的一切事,乃知神叫世人所經歷的,是極重的勞苦。我見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傳一13~14)。
當我們在為生活忙碌時,當靜下心來思想:我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值得嗎?我的信仰守得住嗎?我的家庭幸福嗎?
(5)
「作買賣得利」:
不宜把賺錢視為貪愛錢財,只要取財有道,又懂得尊榮神,知道賺錢的機會及能力都是神的賞賜,「作買賣得利」原是好的。但是根據上文得知,這些生意人的自負,不尊榮神的表現,就成了無知的人,只是為了追求世上的短暫好處,忘了生命的意義就是要尊榮神、敬畏神(傳十二13),若沒有神的保守,一切豈不成為虛空?路加福音第十二章所描述的無知財主,即為一例。
當我們努力賺錢時,不要忘了問問自己:「我賺更多錢時,能更愛主嗎?我賺了更多錢時,我更愛我的家庭嗎?」
ii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14)。
(1)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
這裡是針對第13節,向那些自以為是的人提出警告,要他們看清楚自己不是神,因為連「明天如何」都無法掌握,怎麼可以對一年之後的事有把握呢?這是告訴我們「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箴廿七1)。
但是這並不是叫我們作事不要計畫,而是要我們明白人的有限,如耶利米先知所說:「耶和華啊!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 (耶十23)。這就是告訴我們作事要有計畫(路十四28~29),但不可忽略聖靈的引導(徒十六6~10)。
未來的日子充滿許多不知的變數,會令人感到焦慮,但是我們深知主耶穌掌管我們的未來,只要我們尊重生命的主,他會指引我們的路,這是我們信主的人面對未來時,最感到穩妥的事。記住!當您在計畫未來時,不可忘了倚靠主。
(2) 「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
「什麼」(poia)是指什麼性質。這是每一個世人在一生當中,應冷靜去思想的人生問題。人為何來到這個世界?人將來又要往何處去?人現在活著的生存意義是什麼?瞭解了這三個問題,我們就知道生命是什麼?
主說:「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十二15),我們當思想人的生命是為叫人分享神的榮耀,活出神的形像(創一27;賽四十三7),因為人在今生的生命結束之後,都要回到永恆的家鄉,人在今生只不過是寄居,故當追求神的國,活在神的旨意中,這短暫的生命才是有意義的(十31)。
有不少自殺的人,他們就是不知道生命是什麼?他們找不到活著的理由,所以任意的殘害自己的生命。
因此我們不但要活出生命的價值來,也要勇敢地見證「生命是什麼?」讓人們知道如何快樂地活下去。
(3) 「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
這裡強調人的生命何其短暫,雖然我們對未來有美好的打算,但是「天有不測之風雲,人有旦夕之禍福。」在沒有預料的情況之下,我們的年日如煙雲消滅(詩九十5、6,一○二3),人實在太渺小。但是神所賜的生命卻是尊榮的,祂是照祂的形像造我們,因此在這短暫的人生中,當知道追求有意義的生活,使我們不致虛度此生。將來在生命結束時,對於來生充滿活潑的盼望,如同詩人說:「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詩十七15)。
生命雖然如同雲霧一般,漂浮不定,但是活著就是恩典也是機會,只要我們謙卑祈求神,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神必賜我們智慧的心(詩九十12),過一個有意義的人生。
b.
主若願意,始能成事(15)。
「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
i
「你們只當說」:
上文提醒信徒,人的生命如同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所以在追求有意義的人生時,應當有「自知之明」,明白(A)生命在乎主、(B)人生的計畫當合乎神的旨意、(C)生活的目標是尊榮主、(D)把握今生的機會,榮耀主。
人明白了自己的角色,也知道生命的意義,就不致於迷失方向。人活著最了不起的一件事,就是把握方向,勇往直前。
ii
「主若願意」:
它提醒我們,遵從神的旨意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我們世人如同小孩不明白世界的險惡,而天父卻瞭如指掌,當我們順著天父的指示而行,就不致於受害。
因此我們要明白神的旨意,就應藉著禱告(羅一10)、神的話(提後三15)、異象、異夢(徒十六9、10)及良心的判斷(林前四19,十六7),讓我們知道何為主所願意的,靠著主的恩典,活出人性的尊榮。
「主若願意」不可以成為油腔滑調的口頭禪,而是出於內心真誠地喜歡神掌管我們的一切事。
iii
「我們就可以活著」:
我們活著出於於主的恩典,因此活著就是機會,也是一件尊榮的事,我們可以照著「神的形像」去營造我們的生活,體會神的榮耀。
儘管每一個人的生活環境各有不同,只要出於神的美意,就可以分享神一切的豐盛。主耶穌在艱苦的環境中,祂的一言一行都彰顯出神的榮耀。保羅在窮乏困苦之中,他見證說:「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六10)。
有一位姊妹參加喪禮之後,讓她感觸很深,他想假如有一天去世,人們為她辦理喪禮時,如果在活著的時候沒有留下一些嘉德懿行,為她介紹故人略歷的人必感到為難;為此她立志在往後的日子,把握活著的機會做些榮神益人的事。
「活著就是機會」,你是否已計畫好要如何活得有意義了嗎?
iv 「也可以作這事或那事」:
它的先決條件是必須有生命、有氣力、有意願、有能力、有機會,再加上合乎神的旨意。事實上,只要我們敬畏主,我們所需要的,主都會賞賜(太六33)。
約瑟敬畏神,神賜給他機會、能力,使他為法老解夢,而榮登宰相寶座。大衛敬畏神,成為合神心意的人,得神賜福,使他的後裔中出了救主。保羅敬畏主,無論在任何環境,他都能作所當作的事,完成主在異象中所託付的工作。
敬畏主使我們脫離世俗的生活,不再有分爭、鬥毆的事,更可貴的是在神的恩典中,能自由自在去開展更美好的事奉空間,因為主的恩典夠用,我們更可以充分發揮我們的創意,可以作這事或那事。
c.
凡張狂誇口,皆為惡事(16)。
「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
i
「張狂誇口」:
「張狂」原文(alazonia)自誇、驕傲(約壹二16),是出於自以為是的心態,其實這種的心態是毫無基礎、毫無把握的。
「誇口」原文是(kauchacmai)有誇耀、歡欣的意思,也有狂喜、傲慢之意。
當時信徒所誇的是對於他們未來的計畫非常自信,以此表現傲慢與自大。
雅各勸導信徒要謙卑敬畏神,但他們不聽,相反的,竟然張狂誇口。
除此之外,他們為了貪權謀利,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更直截了當的說他們輕看了神的恩典與公義的原則;可拉黨的人論斷摩西,自以為是,不順服神藉摩西來領導他們,這就是向神挑戰。
祭司、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論斷主耶穌也是含有自視甚高的張狂意味;使徒約翰曾悲痛地指斥第一世紀末的教會也有這種「今生驕傲」的屬世特徵(約壹二16;羅一30;提後三4)。
今日我們理當分外謹慎,稍為有一點成就,千萬勿張狂自傲。人在神的眼中何其渺小,卻蒙神的恩眷,享有神的形像與尊榮,我們應把一切的榮耀歸給神,若有什麼可誇的當指神誇口(林後十16、17;加六14),對於別人的軟弱與無知,才會存憐憫的心寬恕別人,不致於有狂傲的批評及爭吵。
ii
「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
人在計畫自己的生活時,不僅是不理會神,他們誇耀的是自我,「我」取代了神,成為生活的中心,如同曠野中埋怨神的以色列人,不僅不理會神的應許,並且指責摩西的引導是錯誤的,他們張狂、背道的舉動,深深得罪了神,是故,凡這樣的誇口都是「惡的」(羅三27,四2;林前一29,五6)。
1812年法國拿破崙欲舉兵攻打俄國時,俄國大使勸告他不要動武,免得兩敗俱傷,並引用古人所言「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的話,叫他不要輕舉妄動。拿破崙卻狂傲地說;「我拿破崙可不同凡人也,我乃是:謀事在我,成事也在我。」所以他執意孤行,不聽規勸,按照計畫帶領四十多萬大軍北攻俄國。未料到,突然發生一場大風雪,單單凍死的兵丁就有十幾萬人,加上戰死的,無可估計,真是一敗塗地。最後他只帶著九千多殘兵敗將退回法國,情況悽慘可憐。從此以後,拿破崙的軍隊就無法重振雄風,每下愈況,直到敗亡。
歷史學家庫魯瓦(K.K.Kruwacher)論起此事時,他說:「明顯的,有一隻手在掌管著整個歐洲的命運,是我們的眼睛所看不見的。」
拿破崙他張狂誇口的結局,就是高抬自己,自己看不到神,甚至於離棄神,這是罪惡的根源,自己也受了極大的虧損。
d.
知善不行,就是犯了罪(17)。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罪了。」
上文提及自以為是的誇口的「惡事」(poneera又譯為「邪惡」)。與此相反的是倚靠神,以神誇口的,就是「善事」(kalon)。例如照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雅一27),不重富輕貧(雅二1~4),不嫉妒分爭(雅三15~18),懂得親近神,照神的旨意而行(雅四7、15),這些都是已經「知道」的善事。
「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罪了。」聖經中指出「罪」的型態有兩種,一是射不中鵠,就是「不及」,達不到標準,例如「愛人如己」的目標沒有達到,就是「罪」。二是行事出軌就是「過」,超出了範圍。例如我們越過了「不可殺人」的界限,就是「罪」。因此有人以為不喝酒、不打人、不批評人、不貪戀就是好人,事實上更積極的善事若被忽略了,也是犯了「罪」。
在此強調「忽略行善」,這種「忽略的罪」(sins
of omission)與「犯過的罪」(sins
of commission)同樣的嚴重。在好的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中,強盜是犯了「犯過的罪」,另一種是「忽略的罪」,就是祭司袖手旁觀,不助人也不行善,在神的眼中也是大罪人;作惡事是罪,不行善事也是罪!
雅各書積極教導我們信心與行為的配合是何其重要啊!我們當如何「為鹽」、「為光」更是不可輕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