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德承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小弟從小在一般基督教會聚會,11歲時開始跟著父母親到處參加聚會,直到15歲時在聚會所聚會,維持了5年,可算是很虔誠的基督徒。我18歲時被迫洗禮,當時不知是何目的,只知是向大家聲明:我決定從此作個基督徒。記得那次是在池子裏洗禮,臉朝上,仰面而洗。接受這個典禮之後,每週才能參加聖餐禮,雖然如此,但是這些都是沒有聖經憑據的,很可惜。
後來在我21歲時和父母、姊姊、哥哥一家五口來到南美洲的阿根廷。經過半年之後,在偶然的機會下第一次碰到真耶穌教會的信徒。我們是在補習班遇見的,因上課的時間一個在前,一個在後,起初我們只是點頭打招呼而已;後來第二次見面時,他開始談到教會,且向小弟傳福音,邀請小弟去教會,小弟當時對「去教會」這事很反感,更別談去聽道理了,所以就回答他:「所有的教會都是一樣的。」雖是如此,有時還是會被父母強迫去教會,所以我每個教會都去過了,除了真耶穌教會之外。但後來對教會也漸漸地疏遠了,就這樣過了三年。
在這三年之中,小弟有幾次又遇見這個信徒,他又再次向小弟傳福音,小弟都一一拒絕,總是回答他說:「教會都一樣的。」後來在1992年5月初,我們再度碰面,他又向小弟傳福音,且說教會有靈恩佈道會,想邀請小弟去參加,我雖然心裏不太願意,不過還是答應了他。沒想到就像俗語說的:「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話已出口不能反悔,最後只好以「聽聽看」的心情去參加了。
魔鬼阻擋
當小弟正準備去參加第三天的佈道會時,姊姊突然從她房間出來(那天剛好只有我們姊弟倆在家),無緣無故地告訴小弟:「你出去以後,就不要再回來了,而且從此都不可回家。」小弟聽完,一時無法了解,為何我們姊弟同住那麼久,此時又正逢父母親回台,她竟然在此時叫我離家,心想:連父母親都不會這樣趕我走,於是心裏很生氣,就跟姊姊理論,經過了三個小時之後,仍辯不過她,只好灰心地出門。走在路上,我感到極度傷心,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求神帶領。感謝主,人之盡頭乃神之起頭。當禱告完,神就感動小弟去教會,心裏本來想著時間有點遲了,卻還不晚,所以就鼓起勇氣前往教會。
主賜我寶貴聖靈
到了教會,當晚剛好是佈道會,那次是羅約翰傳道講道,他講的道理讓小弟覺得很扎心,加上我從來都沒有翻過那麼多經節,也確實知道他是按照聖經講道,最後他提到聖靈是應許給每一個信祂的人,羅傳道並說:「要求聖靈澆灌的人到前面來禱告。」小弟一聽,真想得到這進天國的憑據(以弗所書一章第14節),就被一個弟兄邀請到前面禱告。剛開始禱告時,因心事很多,無法專心祈求,於是想到主曾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馬太福音五章第8節),就求神賜給我一顆清靜的心。於是,禱告的聲音開始大起來,就在這時傳道按手在小弟頭上,突然間一股熱流從頭上下來,舌頭開始轉動,很奇妙的,神把寶貴的聖靈賜給我。我感覺很喜樂,雖然衣服都濕了,心中真有說不出的喜樂。
領受浸禮、洗腳禮、聖餐禮
後來在經過兩天的佈道會,我把得救的道理──查考清楚,就想接受洗禮,但沒有信心和勇氣,因以前受洗過,後來想了又想,主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三章第5節),最後決定報名參加浸禮──赦罪的洗(使徒行傳二章第38節)。洗禮完之後回到教會,接著洗腳禮和聖餐禮,這是我出生以來第一次參加,情境感人,無人不流淚。我哭了,心想自己原本是不配的,主竟這樣愛我,不知如何回報,但願這罪人之心能蒙主悅納。
恩典中的恩典
這是小弟在受洗一年半之後才發現的。我從小就有一種流鼻血症,每次鼻血流出來,就必須躺下來,將頭墊高,用毛巾沾冰水放在鼻樑上,經過兩、三小時才能止住流血。母親經常為此煩惱,一方面常為小弟禱告,另一方面則為小弟找醫生和吃藥,情況總是時好時壞,但後來卻變本加厲。有一次最嚴重,流鼻血將近六個小時,母親嚇壞了,我後來因失血過多就暈倒了,差一點連命都不保。想到這裏真是感謝、讚美主!藉著赦罪的洗禮,把小弟患了將近年的疾病醫好了,主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馬太福音第十九章26節)。
我們所信靠的主耶穌是又真又活的神。盼望更多人能到祂面前,接受祂為救主。
願一切榮耀、讚美、權柄、感謝都歸於獨一真神主耶穌基督的名下,直到永永遠遠。哈利路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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