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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論)
第十一章 阻擋人追求靈浸的謬論

第十一章 阻擋人追求靈浸的謬論

第一節 五旬節永遠不會重演

彼克福特(J. H. Pickford)在「何謂聖靈的浸?」(日本聖書圖書刊行會編集部譯)裏第23頁說:「五旬節以只限一次的事實存在著。那一天的靈浸,完全不是會重複的經驗;聖靈只降臨了一次,之後永遠住在神的眾子的裏頭。」阮道甫(H. G. Randolph)在「聖靈充滿」(李少蘭譯)裏第16頁說:「五旬節所遭遇的聖靈的浸,只有一次。」

我們的答覆是:聖靈首次降臨的日子,正逢基督復活後第一個五旬節(徒二14)。 那個日子和那種景象,在歷史上當然只有一次,永遠不可能重演,既沒有人能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價值。但就意義上而言,除了聖靈停降的時期(約一千多年)之 外,五旬節的聖靈的浸在早雨時代卻一直的重演著,不能說「以只限一次的事實存在著」。當腓利在撒瑪利亞城宣講基督的時候,眾人聽見了,又看見他所行的神 蹟,那城裏就大有歡喜;後來使徒們前往,按手在他們頭上,為他們禱告,便有聖靈降在他們身上(徒八581417)。於是,歷史家稱這次的經歷為「撒瑪利亞的五旬節」。彼得在異象中蒙主啟示,勇敢打破猶太人的傳統觀念,向外邦人──哥尼流一家人傳福音,並且與他們親善;當他正在講道的時候,聖靈竟然降在一切聽道的人的身上,使那些與他同往的猶太人驚奇(徒十9234448)。於是,歷史家稱這次的經歷為「羅馬的五旬節」。保羅至以弗所的時候,遇見幾個門徒,因受約翰的浸而一直未受聖靈,乃奉主耶穌的名重新給他們施浸,又按手在他們頭上,使他們受聖靈(徒十九17)。歷史家稱之為「以弗所的五旬節」(見艾德曼Charles R. Erdman著「使徒行傳註釋」,白瑞槐譯)。這些歷史是永遠不能泯滅的,何以見得「五旬節的靈浸不會重複」呢?何以見得「聖靈只降臨了一次」呢?

升天前,主耶穌曾對使徒們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我」是主耶穌的自稱,在此特指聖靈,因為聖靈是「耶穌的靈」(徒十六67),也稱為「基督的靈」(羅八9);道成肉身的基督復活升天後,要常與門徒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的是聖靈──奉差遣而來的「另一位保惠師」(約十四16)。 門徒若希望聖靈「常與教會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就必須履行主耶穌所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要教訓他們遵守」這句話;換句話說,教會若沒有遵守主耶穌 一切的吩咐,而有所增刪,或有所更改,聖靈便停降,不常與教會同在了。在另一處經文,主耶穌曾對使徒們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 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約十四1517),也不出這種意思。教會歷史告訴我們,自從羅馬教變質,更改最原始的福音,越過基督的教訓之後,聖靈便停降了;雖然有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的改教運動,卻沒有完全歸回聖經的真理,以致聖靈仍然遲遲不降。聖靈停降這段期間,前後共歷一千多年,是教會的乾旱期,一切教會都沒有聖靈的浸;唯一令人 欣慰,且使基督教得以繼續存在於地上的,可以說只有聖靈的感動而已。因此,我們不能承認「聖靈只降臨了一次,之後永遠住在神的眾子的裏頭」這種謬論。

彼氏在該書第24頁又說:「五旬節以後,任何人一信基督就會受聖靈;唯一的條件就是『信』。在五旬節那一天,彼得很清楚的說明了這件事實,他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在五旬節以前,基督也強調了同樣的真理。祂說:『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約七3839)。保羅的書信也提到,一切的信徒都已經受了聖靈的內住(林前三16);甚至斷定「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而更確切的證實此事。」

我們的答覆是:受聖靈的唯一條件固然是「信」。就保羅對加拉太教會所問「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加三2)這句話看來;或就他對以弗所教會所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 這句話看來,都足以證實這個觀點的正確性。但問題是在乎「信得對不對?」若是「信錯了」,仍然無濟於事,與「沒有信」有什麼差別?試問:現在一般沒有聖靈 的教會所信的,是不是「真理的道」?是不是「得救的福音」?不是!是「錯謬的道」,是「更改了的信息」。那麼,信這種「假道」能不能受聖靈呢?不能!保羅 所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林前三16)這句話,是對聖靈所建設的哥林多教會說的,不是對現在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說的,千萬不要藉此自慰。「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一句,就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而言,是最嚴重的警告,豈可藉此證明自己已經受過聖靈呢?

孫德生(J. Oswald Sanders)在「無量的聖靈」(彭子材譯)裏第77頁說:「羅馬書六章34節的教訓,是說整個的教會都已經與基督在各各他一同死了;所以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無需重複表演來使每一個信徒都能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加二20)。照樣,在五旬節的時候,整個的教會都已經受了聖靈的洗歸入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13);那麼,這洗也無需重複舉行來叫每一個信徒都能確信『我已經受洗成了一個身體』了(參考:林前十二13)。」

我們的答覆是:羅馬書六章34節所說我們與基督同死,是在我們受浸歸入基督的名下之時。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固然無需重演,但受浸與基督同死卻是每個信徒應有的經歷;誰沒有受浸歸入基督的名下,誰就沒有與基督同死,自然也不能與祂同復活(羅六5)。保羅所以能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二20),乃因他曾受浸歸入基督的名下(徒九18)。保羅和西拉曾對某禁卒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乍見之,好像說只要禁卒一個人信主耶穌,家人不必信也可以得救;其實救恩只能臨到信而受浸的人,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6);所以下面說他和他全家的人都聽了福音,並且都受了浸禮(徒十六3234)。 照樣,在五旬節的時候聖靈固然早已降臨,但聖靈的浸卻是每個信徒應有的經歷。五旬節那一天約一百二十人受靈浸,並不能代表撒瑪利亞城的人;撒瑪利亞城的人 受靈浸,並不能代表哥尼流一家人;哥尼流一家人受靈浸,也不能代表以弗所的門徒。因為他們受靈浸的經歷都是分開的,時間不同,地點也不同,絕對不是以五旬 節那一次為代表性的。否則,為什麼撒瑪利亞的人信而受浸仍沒有受聖靈,等到使徒們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才受聖靈呢(徒八1417)?為什麼哥尼流一家人在聽道的時候,聖靈沛然降在他們身上,使那些與彼得同往的猶太人驚奇呢(徒十4446)?為什麼以弗所的門徒在信主的時候沒有人受聖靈,等到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聖靈才降在他們身上呢(徒十九17)?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 所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這句話,是對聖靈所建設的哥林多教會說的,與 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完全無關。試想:為什麼撒瑪利亞城的人在信主的時候沒有人受聖靈,在受浸之後也沒有人受聖靈,等到使徒們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才受聖靈 呢?為什麼保羅需要問以弗所的門徒,在信主的時候有沒有受聖靈呢?為什麼他們回答保羅說「沒有」呢?為什麼等到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聖靈才降在他們 身上呢?這些疑問都足以使我們看出靈浸的經歷是個別的,不是以五旬節那一次為代表性的;誰沒有受聖靈,誰就不屬乎基督(羅八9),不聯合在基督的身體裏。因此,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這段經文,不能成為「在五旬節的時候,整個的教會都已經受了聖靈的浸歸入基督的身體」的論據。

孫氏在該書同頁至第78頁又說:「直接論這種洗(指靈浸)的經文,只有七處:﹙1﹚馬太福音三章11節;﹙2﹚馬可福音一章8節;﹙3﹚路加福音三章16節;﹙4﹚約翰福音一章33節;﹙5﹚使徒行傳一章5節;﹙6﹚使徒行傳十一章16章;﹙7﹚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史克基博士(W. Graham Scroggie, D. D.)指出這些經節可以分類如下:一類是按預言性的見解,認這洗作預期將來的(太三11;可一8;路三16;約一33;徒一5)。 這些經文都有一個時間性的觀點。這些預示是預言性的,所以只能直接應用於使徒身上,因為他們受了『不多幾日』的時間限制。若要將這些預示應用於今日的信 徒,便是把今日的信徒提回到十字架以前的時候,並使五旬節成為不斷的需要和時常重複的事件了。一類是按教義性的見解,認這洗作回憶已往的(林前十二13)。一類是按歷史性的見解,認這洗作現在應驗的(徒二14,十一1517)。要給我們的信仰有個確實的基礎,就應有根據歷史的需要。預言性的經文指向將來;指向什麼?教義性的經文指向已往;指向什麼?無非指向歷史性的五旬節事件。我們當注意到五旬節和在哥尼流家裏所經歷的事,彼得認為一樣地是應驗了主為這聖靈的洗所特給的應許(徒十一1517)。」

我們的答覆是:把直接論靈浸的七處經文分為三類:﹙1﹚預言性(太三11;可一8;路三16;約一33;徒一5──只能直接應用於使徒身上的;﹙2﹚教義性(林前十二13──回憶已往的;﹙3﹚歷史性(徒二14,十一1517──現在應驗的。這是史氏個人的見解,實際上聖經既沒有如此明顯的區別,我們也不能勉強予以區別。

就第一類而言,馬太福音三章11節、馬可福音一章8節,及路加福音三章16節都說,施浸者約翰只能用水施浸,基督來了,卻要用聖靈施浸;約翰福音一章33節說,施浸者約翰所以能認識主耶穌是用聖靈施浸的,乃因他曾經看見聖靈降在主耶穌的身上;使徒行傳一章5節說,施浸者約翰只能用水施浸,但不多幾日主耶穌的門徒卻要受聖靈的浸。一言以蔽之,史氏認為預言性的這五處經文,都說明了同一件事蹟──主 耶穌是用聖靈施浸的。諸如:五旬節約一百二十人受靈浸來自主耶穌,撒瑪利亞城的人受靈浸也來自主耶穌;哥尼流一家人受靈浸來自主耶穌,以弗所的門徒受靈浸 也來自主耶穌。他們受聖靈的時間都不同,地點也都不同,卻一律可以適用上述五處經文,而不以使徒們在五旬節受聖靈的經歷為限。否則,彼得上了耶路撒冷去報 告哥尼流一家人受靈浸的時候,為什麼說他們受靈浸的情形正如五旬節的經歷呢?為什麼認為這是應驗主所說「約翰是用水施浸,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浸」那句話呢 (徒十一1516,一5)?至此,根據彼得的報告,我們可以很肯定的答覆史氏說:「五旬節是不斷的需要和時常重複的事件,但彼得並沒有把哥尼流一家人提回到十字架以前的時候。」早雨時代如此,如今晚雨時代也是如此,所以上述五處經文仍然可以適用於今日的信徒。

就第二類而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所說「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這句話,乃說明了一切信徒在基督裏的一體關係──肢體雖然很多,身體卻只有一個,不要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林前十二1225)。原來在尚未歸入基督的名下之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之間曾有一層種族上的隔膜,奴僕和主人之間也有階級上的差別;但歸入基督之後,種族間的牆垣拆毀了,階級上的差別也除掉了,一切信徒都在基督裏成為一體了(弗二1219;加三2729)。所謂「教義上的見解」,不過是史氏個人的觀點而已,實際上聖經的正意並不是如此。至於「回憶已往」一句,就哥林多教會而言,還可以勉強說(其實保羅的用意不在此),因為他們是聖靈所建設的教會;但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既然不屬於基督(羅八9),這段經文如何能適用在他們身上呢?他們與原始教會究竟有什麼關係呢?

就第三類而言,使徒行傳十一章1517節 所記載的,是彼得在耶路撒冷向猶太人所做的見證。他說他一開講,聖靈便降臨在哥尼流一家人的身上,正像他們在五旬節當日的經歷一樣;此事不但使他想起主所 應許的「聖靈的浸」,並且使他不敢攔阻神的選召,而毅然給他們施浸。哥尼流一家人的經歷和彼得的見證,終於揭開了歷代以來所隱藏的奧秘──外邦人在基督裏,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36;羅三2930)。眾人聽了彼得的見證,茅塞頓開,不再議論,而歸榮耀與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十一18)。 正如史氏所說,五旬節的經歷固然是「歷史性」的,哥尼流一家人的經歷也是「歷史性」的;但兩次經歷的時間都不同,地點也都不同,證明「五旬節是不斷的需要 和時常重複的事件」。史氏所說「我們當注意到五旬節和在哥尼流家裏所經歷的事,彼得認為一樣地是應驗了主為這聖靈的洗所特給的應許」這句話,更可證實這論 據的正確性,不可不注意!史氏又說:「要給我們的信仰有個確實的基礎,就應有根據歷史的需要。」妙極了!我們確實需要根據使徒行傳查考原始教會的歷史,看 他們如何領受聖靈?受聖靈的狀態如何?因為自己既沒有受過靈浸的體驗,不肯虛心查考歷史,憑空說些似是而非的理論是不能造就人的。

孫氏在該書第7576頁再說:「勱爾博士(Dr. F. B. Meyer)曾說:『好些年前克西克退修運動(Keswick Movement) 的領袖們,在仔細考慮了這問題(指聖靈的浸和充滿)之後,決定應將「洗」這一詞限於使徒行傳二章和十章所記載的顯著事件,而把「充滿」和「膏」兩詞保留作 信徒的經驗。』論點是:聖靈已經賜給這時代的教會了,是只此一次賜給的;所以基督的身子的每一肢體,都可以在基督的恩膏裏領取他所應得之分。因此,聖靈的 洗是『歷史性的事件』,聖靈的充滿是『人的經驗』。」

我們的答覆是:「受聖靈的浸」就是「受聖靈」,說法雖然不同,意義卻相同。在聖經上或說「聖靈降在身上」(路廿四49;徒一8,十一1516,十九6),或說「受聖靈」(徒二38,八1517,十47;弗一13),或說「得著聖靈」(加三14),或說「聖靈澆灌在身上」(多三6)等,都是指著「聖靈的浸」而說的。當彼得在耶路撒冷報告哥尼流一家人受聖靈的情形之時,曾說他們受聖靈的經歷正如他們在五旬節當日的經歷一樣,並說這兩次經歷都應驗了「你們要受聖靈的浸」那句應許(徒十一1516)。此事直接暗示了「聖靈降在身上」(路廿四49;徒一8,十一1516,十九6),與「受聖靈」(徒二38,八1517,十47;弗一13)的經歷,就是「聖靈的浸」;間接暗示了「得著聖靈」(加三14),與「聖靈澆灌在身上」(多三6) 的經歷,也是「聖靈的浸」。我們必須明白:五旬節的經歷是靈浸,撒瑪利亞城的人的經歷也是靈浸;哥尼流一家人的經歷是靈浸,以弗所的門徒的經歷也是靈浸。 任何人都不能限制使徒行傳二章和十章的經歷才是靈浸,其他一切受聖靈的經歷都不能看做靈浸。所謂「顯著事件」,也不以使徒行傳二章和十章的事蹟為限。因為 第八章記載撒瑪利亞城的人受靈浸之時,行邪術的西門「看見」,便當場拿錢給使徒,求使徒把這種權柄賣給他,叫他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1719)。第十九章記載以弗所的門徒本來沒有人受聖靈,但保羅一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便受聖靈說方言,又說預言,一共約有十二個人,自己明白,旁觀者也看得出(17)。這兩次的經歷還不夠「顯著」嗎?為什麼第二和第十章的經歷才算得是「顯著事件」呢?

「膏」也是「受聖靈」,說法不同,意義仍然相同。主耶穌說,聖靈來了,要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約翰卻說,要在凡事上教訓我們的,是常存在我們心裏的主的恩膏(約壹二27)。再者,主耶穌引證以賽亞書的預言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路四18);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引用同一段預言為主耶穌做見證說:「所以神,就是?的神,用喜樂油膏?,勝過膏?的同伴」(一9)。 可見用為名詞的「膏」字象徵聖靈,動詞的「膏」字象徵受聖靈;克西克退修運動的領袖們所說的「膏」字,實際上與「浸」字並無二致。我們既然明白「浸」和 「膏」的意義相同,並且承認「浸」字可以適用一切受聖靈的經歷,而不以使徒行傳二章和十章的經歷為限,也就應該承認「膏」字也是不能例外了。

顧名思義,「聖靈充滿」就是人的心完全被聖靈佔有的狀態。這種經歷可能是屬乎個人的(徒六5,九17),也可能是屬乎團體的(徒二4,四31),未必限於「信徒個人的經驗」。從聖經看來,被聖靈充滿的經歷可以分為下列五類:

1.        沒有經歷靈浸的人也可能被聖靈充滿(路一1567──正如舊約時代的眾先知的經歷一樣。

2.        聖靈降在身上的時候,同時被聖靈充滿(徒二4,九17──所以有時靈浸也可以叫做被聖靈充滿。

3.        因被聖靈充滿,而滿有聖靈的能力(路四114;徒四81331,十三911)。

4.        因被聖靈充滿,而滿心喜樂(徒十三5052)。

5.        因被聖靈充滿,而有超然的恩賜(徒六35,七555960,十一24)等。

上列五類可以使我們看出,在五旬節以前也有被「聖靈充滿」的人的實例(路一1567),但那種經歷不過與舊約時代的眾先知所經歷的情形相同而已;就聖靈運行在選民的心裏的作為而言,並不是「永住」(約十四16),而是「感動」,因為那時應許的聖靈尚未降臨(約七3739)。但在五旬節以後再提到聖靈充滿的問題之時,便都指著那些已經受過靈浸的信徒的經歷了;換句話說,在早雨時代惟有受過靈浸的信徒才能被聖靈充滿,如果尚未受靈浸就不可能有這種經歷了。

「決 定應將『洗』一詞限於使徒行傳二章和十章所記載的顯著事件,而把『充滿』和『膏』兩詞保留作信徒的經驗。」認為聖靈的浸是「歷史性的事件」,是代表性的; 聖靈的充滿是「人的經驗」,是個別的。且把「洗」和「膏」分開,當做兩種經歷處理。這是克西克退修運動的領袖們的共同錯誤,也是勱氏和孫氏的共同錯誤。其 所以錯誤的原因,乃以錯誤的論點為前提──「聖 靈已經賜給這時代的教會了,是只此一次賜給的;所以基督的身子的每一肢體,都可以在基督的恩膏裏領取他所應得之分」。由「仔細考慮了這問題之後」一句看 來,則可知他們不但研究態度非常慎重,而且確實費了一番苦心,精神可佩。無奈對這問題尚無經歷,暗中摸索,所論似是而非;差若毫厘,謬以千里,害己害人, 莫此為甚!

勒脫斯(L. L. Legters)在「聖靈充滿的生活」(蘇慕華L. Scarlett譯)裏第52頁說:「五旬節那一天,使徒被聖靈充滿說方言,是一種奇蹟,那五旬節是不會再有的,因為五旬節只有一個。

我們的答覆是:「五旬節那一天,使徒被聖靈充滿說方言」,確實「是一種奇蹟」,勒氏說得一點兒也沒有錯。保羅說:「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林前十四22)。「證據」一詞的原文和英譯本,與馬可福音十六章17節的「神蹟」同字;所謂「證據」,就是神臨在的證據──「神蹟」。所以主耶穌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之時,把「說方言」也列在五件神蹟之中(可十六1718)。說方言是受聖靈的憑據(徒十4446),受聖靈是神同在的憑據(約壹三24);因此,說方言當然是神蹟,可以為不信的人做證據,使他們藉此知道神的臨在了。

「那 五旬節是不會再有的,因為五旬節只有一個。」勒氏先說「五旬節那一天,使徒被聖靈充滿說方言,是一種奇蹟」,然後說這句話;似乎認為五旬節那一天聖靈降臨 才有說方言的奇蹟,以後就不再有這種奇蹟了。但哥尼流一家人和以弗所的門徒受聖靈之時,聖經卻記載他們也經歷了同樣的奇蹟(徒十4446,十九17);保羅也自證他說方言比哥林多教會的眾信徒還多,又叫他們不要禁止說方言(林前十四1839)。可見在早雨時代,一切受靈浸的信徒都經歷了說方言的奇蹟,而不以五旬節那一天為限。聖靈首次降臨的日子,正逢基督復活後第一個五旬節(徒二14)。就那個日子而言,在歷史上當然只有一次;但就意義上而言,五旬節在早雨時代卻一的重演著,並不是只有一個。

第二節 一切信徒都有聖靈

彼克福特在「何謂聖靈的浸?」裏第2930頁說:「一切的信徒都已由聖靈受浸了。此事與保羅的證言一致。保羅說一切的信徒,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而這浸的目的,乃為要證明基督的身體的統一性(林前十二13)。 請注意在這段經文中所用的動詞的時態,和什麼階級的人受了浸。聖靈的浸,不問宗教、人種、社會的差異如何,都是為要團結一切信徒過去的經驗。那麼,何時受 了聖靈的浸呢?一切信徒都已經代表性的受過聖靈的浸了。此事由於五旬節時猶太人的經驗,或外邦人的經驗所明示的聖靈的歷史性的顯現,已經很明瞭了。在聖經 上,沒有告訴我們另有別種聖靈的浸。不用贅述,正如保羅所說,與悔改同時『飲於一位聖靈』的時候,已經成為一個身體的肢體了。這是決定性的事蹟,一切的信 徒都已經從聖靈受浸了。今日違逆這真理,強調得救後還要有靈浸的體驗,是對神的公然的侮辱,不外乎在基督教的信仰上帶進虛偽的體驗。」

我們的答覆是: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這段經文,是對聖靈所建設的哥林多教會說的,不能適用在今日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如果「一切的信徒都已由聖靈受浸了」是真理,為什麼撒瑪利亞城的人信而受水浸的時候沒有人受聖靈,等到使徒們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才受聖靈(徒八1417)?為什麼以弗所的門徒所經歷的也是如此(徒十九17)? 撒瑪利亞城的人和以弗所的人在信而受水浸的時候,難道還不能算為「信徒」嗎?彼氏所說的「一切的信徒」的定義如何?我們必須明白:「信」是一回事,受「水 浸」是另一回事,受「靈浸」又是另一回事;這些問題在信仰上各有不同的經歷,不能誤認為同一時的經歷。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告訴我們,原始教會的信徒對靈浸 的經歷是:有些人先受水浸,後受靈浸,如撒瑪利亞城的人的經歷(八1417);有些人先受靈浸,後受水浸,如哥尼流一家人的經歷(十4448)。這兩件史蹟,都足以證實上述的論據。

「一切的信徒都已經代表性的受過聖靈的浸了」,這是最大的謊言。撒瑪利亞城的人(徒八1417)、保羅(徒九17)、哥尼流一家人(徒十4446),及以弗所的門徒的經歷(徒十九17),都有力的否定了這種觀點;因為他們都各自分別的受了聖靈,時間不同,地點也不同,絕對不是以五旬節那一次歷史性的顯現為代表的。當然,他們所經歷的都是同一種聖靈的浸,並不是「別種聖靈的浸」;難道同一種聖靈的浸,我們各人不可分別的領受嗎?

「飲於一位聖靈」的經歷,也不是與「悔改同時」遭遇的。所謂「飲於一位聖靈」,就是以「水」為象徵來說明受聖靈的經歷(約四14,七3739)。 原始教會的歷史告訴我們,撒瑪利亞城的人和以弗所的門徒在悔改的時候,並沒有人受聖靈,一個也沒有;他們受聖靈的經歷是在受了水浸之後,使徒們按手在他們 頭上的時候。「一切的信徒都已經從聖靈受浸了」,這並不是「決定性的事蹟」,更不是「真理」。「強調靈浸的體驗」,是聖經的真理,是使徒們一致強調的(徒 八1517,十九26;羅八9),豈能算為「對神的公然的侮辱」嗎?靈浸的體驗更是切切實實的體驗,自己知道,別人也看得出(徒八1619,十4446,十九27),豈能算為「虛偽的體驗」嗎?平心而論,主張「一切的信徒都已經代表性的受過聖靈的浸」,或主張「受靈浸未必說方言」,或認為「強調靈浸的體驗是對神的公然的侮辱」,才是「不外乎在基督教的信仰上帶進虛偽的道理」!

彼氏在該書第47頁又說:「在經上找不到『當受靈浸』的命令。這樣的命令,若對照『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林前十二13),就毫無意義了。我們都由聖靈受浸了。」

阮道甫在「聖靈充滿」裏第8頁說:「主於五旬節差了祂(指聖靈)來,這就是父所應許的恩賜;聖靈從那日開始,長久居住在一切信徒中間,直到今日。一個罪人一經變為此信徒團體中的一分子,他就立即與此團體中的分子共享所賜的聖靈了。」在14頁又說:「聖經上沒有一處催促或吩咐信徒要受聖靈的浸,這就可以證明他們已經受聖靈了。」

我 們的答覆是:「聖靈從那日(指五旬節)開始,長久居住在一切信徒中間,直到今日。一個罪人一經變為此信徒團體中的一分子,他就立即與此團體中的分子共享所 賜的聖靈了。」這是阮氏的武斷。撒瑪利亞城的人和以弗所的人成為信徒的時候,都在五旬節以後,卻沒有「立即」受聖靈;而等到使徒們按手在他們的頭上的時 候,他們才受了聖靈(徒八1417,十九17)。在使徒時代,「說方言」曾被認為是受聖靈的憑據(徒十4446),如果「聖靈從五旬節那日開始,就長久居住在一切信徒中間,直到今日」,為什麼今日一般教會多數沒有「說方言」的經歷呢?

「在經上找不到『當受靈浸』的命令」一句,及「聖經上沒有一處催促或吩咐信徒要受聖靈的浸」一句,都足以證明彼氏和阮氏的無知。在五旬節以前,施浸者約翰曾說他是用水施浸,基督來了,卻要用聖靈施浸(太三11),而指示眾人當去跟從祂;基督在升天前也說了同樣的話(徒一5),且吩咐門徒要在城裏等候,直到領受父所應許的聖靈(路廿四49;徒一45)。在五旬節後,彼得和約翰到撒瑪利亞城去的時候,知道那些信主的人一個也沒有受聖靈,便按手在他們頭上禱告,使他們受聖靈(徒八1417);保羅知道以弗所的門徒沒有人受聖靈,又知道他們所受的水浸不對的時候,便重新給他們施浸,按手在他們頭上,使他們受聖靈(徒十九17)。主耶穌和使徒們所以如此一致重視「聖靈的浸」,乃因為認為信徒若沒有這種經歷就沒有能力(路廿四49;徒一8),且不屬乎基督(羅八9)。何以見得「在經上找不到『當受靈浸』的命令」呢?何以見得「聖經上沒有一處催促或吩咐信徒要受聖靈的浸」呢?

「當受靈浸」的命令,是對尚未受靈浸的人說的;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那段經文,是對已經受過靈浸的人說的。因此,把「這樣的命令(當受靈浸的命令),對照『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從一位聖靈受浸』」,並不見得「毫無意義」。惟其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這段經文,是對聖靈所建設的哥林多教會說的,更與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完全無關,斷不能引證這段經文自欺欺人的說:「我們都由聖靈受浸了。」

勒脫斯在「聖靈充滿的生活」裏第23頁說:「凡信的人都有聖靈(林前六19)。如不信這個事實,就不能被聖靈充滿。」在第4頁又說:「信的時候就有了(徒十一1517)。」在第6頁再說:「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的心裏。」(弗三17)。」

我 們的答覆是:「凡信的人都有聖靈。如不信這個事實,就不能被聖靈充滿。」注意!勒氏不是說「凡信的人都會受聖靈」,而是說「凡信的人都有聖靈」;「都有」 是既成事實,「都會」是未來的事實,在時間上各有所差別。固然五旬節的經歷和哥尼流一家人的經歷,都在「信的時候就有了聖靈」(徒十一1517);但撒瑪利亞城的人的經歷和以弗所的門徒的經歷,卻一律不是這樣(徒八1417,十九17)。 我們承認,「信」當然是受聖靈的必需條件,但受聖靈的經歷卻未必在「信」的時候即時遭遇的。縱使在使徒時代有人在「信的時候就有了聖靈」,甚至「凡信的人 都有聖靈」,也未必與今日一般教會有關;因為他們所屬的教會是聖靈所建設的,而今日一般教會卻多數不是聖靈所建設的,而且信得不合乎聖經的真理。

孫德生在「無量的聖靈」裏第7879頁說:「只有這一節聖經(指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給我們說明聖靈這種使命的意義和目的。從這經節有四件事實清楚地現出來:

1.       每一個信徒都受了這樣的洗(指靈浸)。『我們?「都」從一位聖靈受洗。』這個『都』字,是連犯了道德上之罪和喫了祭偶像之物的人一概包括在內的。

2.       這洗是每一個信徒經歷的一件過去的事,因為在原文裏這一句話所用的動詞是不定過去式的。

3.       這洗與信徒歸併入基督的身體有關,因為信徒必須與基督這樣生命攸關地在體系上聯合了,才算是『在基督裏』,而享有這聯合所帶來的一切福祉。

4.       信徒之間在這一點都沒有分別。一切的特權都完結了,『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一切的地位都不分了,無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大家都成了一個身子的肢體。當時如此,現在亦然。」

我們的答覆是:孫氏根據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 所提示這四件事,都有很嚴重的錯誤:「都」字是對聖靈所建設的哥林多教會說的,與今日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無關。今日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都尚未經歷靈浸, 「所用的動詞」無論什麼時態都無濟於事。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既然尚未經歷靈浸,如何能算是「在基督裏」呢?如何能享受一切福祉呢?當然,「一切的特權都完 結了,一切的地位都不分了,大家都成了一個身子的肢體了」,但這種一體關係與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有什麼關聯呢?

孫氏在該書第83頁引證毛爾監督(H. C. G. Moule, D. D.) 的話說:「我要用親切屬靈的同情心來說,今日在虔誠的基督徒之中,似乎慣常潛伏著一個普遍的錯誤,即是為更有效的事奉起見而『等候』聖靈特別的浸。我們 『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這當然是已經成就了的事;所以現在我們的本分,是要存著最謙卑的信心,敞開靈魂性命一切的門路部位,使我們能被我們 所已有的聖靈充滿就得了。」

我 們的答覆是:毛氏出於「親切屬靈的同情心」所說的話,簡直令人費解!「虔誠的基督徒為更有效的事奉起見而『等候』聖靈特別的浸」,為什麼是錯誤呢?以阻擋 人求聖靈為「是」,以等候聖靈特別的浸為「非」,天下間是非顛倒之怪事,莫此為甚!毛氏的「屬靈」,竟然屬靈到如此悲慘的地步,真是莫名其妙!「都從一位 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固然是「已經成就了的事」,卻與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無關,千萬不要藉此自慰,以免喪失追求靈浸的良機。

孫氏在該書第132頁又說:「賜下聖靈雖然是已經完成了的事,但一直都要等待教會的肢體各自撥用。很多人還不知道聖靈已經賜下給信徒了。」

我們的答覆是: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從天下各國回來耶路撒冷守節的猶太僑民們都驚訝猜疑,既「看得見」,又「聽得見」(徒二141233)。使徒們按手在撒瑪利亞城的人的頭上,使他們受聖靈的時候,行邪術的西門「看見」,便拿錢給使徒,要買按手使人受聖靈的權柄(徒八1719)。哥尼流一家人受聖靈的時候,那些與彼得同往的猶太人所以知道他們受聖靈,乃因「聽見他們說方言」(徒十4446)。 保羅遇見以弗所的門徒的時候,曾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經再進一步查問的結果,才知道 他所受的水浸不對,乃重新奉主耶穌的名給他們施浸,又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了(徒十九17)。從此可知,一個人有沒有受聖靈是一件很明顯的經歷,自己知道,旁觀者也看得出,而不是憑著不可靠的感覺來自慰的。既然如此,為什麼「很多人還不知道聖靈已賜下給信徒」呢?無他,乃因他們根本沒有受過聖靈,心裏空虛,靈魂飢渴難堪,無法自慰!

使 徒們所寫的書信,都是寫給聖靈所建設的教會或已經受過聖靈的個人的,當然不會提到「必須追求聖靈的浸」或「受靈浸是什麼狀態?」等問題。因為這些問題他們 早已有所經歷,誰都很清楚了,何必再贅述呢?以靈浸為主題而言,四福音所寫的是對於靈浸的應許,可使一切心靈飢渴的人產生追求靈浸的熱切的盼望;使徒行傳 所寫的是聖靈降臨的歷史,可使一切渴慕靈浸的人明白受聖靈的狀態如何;使徒們所寫的書信,乃激勵已經受過靈浸的人當順從聖靈的引導,結出聖靈的果子。因 此,尚未受聖靈的人若渴慕被聖靈充滿,聯合於基督的身體,得到從上頭來的能力,則當虛心查考四福音和使徒行傳,並且熱切的祈求。

但 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卻多數連這最起碼的常識也沒有,不虛心看四福音和使徒行傳,只看使徒們所寫的書信,本末顛倒;而一口咬定那些書信不放,掩耳盜鈴的適用 在自己的身上,以為是對自己說的,以致產生了許多極嚴重的錯誤觀念。於是,讀到「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林前三16),就以為自己是神的殿,神的靈已經住在他裏頭了;讀到「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就以為自己是基督裏的肢體,已經受過聖靈的浸了;讀到「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就以為自己既聽過福音,必已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了。

第三節 不必求聖靈的浸

彼克福特在「何謂聖靈的浸?」裏第2123頁說:「在新約聖經上,用為『從聖靈受浸』,以及與此相似的表現的經文,只有六處:

1.        馬太福音三章11節;

2.        馬可福音一章8節;

3.        路加福音三章16節;

4.        約翰福音一章33節;

5.        使徒行傳一章5節;

6.        使徒行傳十一章16節。

這 些經文都指示著聖靈的浸是由神的主權送來的。無論何處都說『你們要受浸』,沒有一處說『你們或許會受浸』。聖靈的降臨,完全不在乎人的條件。神憑著自己的 主權決定了五旬節,不是門徒的待望或苦悶催促祂去決定的;但是多數人卻忘記了這個問題。聖靈的浸,絕對不是由於祈求而來的,是送來的。」

我 們的答覆是:聖靈的浸當然是「由神的主權送來的」,絕對沒有人說由人的主權去決定的。神的應許是肯定性的,無論何處都說「祂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浸」,或說 「你們要受聖靈的浸」,當然沒有一處說「你們或許會受浸」。就神送聖靈給信徒的主權而言,聖靈的浸是神的恩賜,祂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任何人都不能攔阻祂 (徒十4445,十一1517);就神應許賜聖靈給信徒的肯定性而言,神既然憑著祂的信實如此宣佈,我們便不可再懷疑,而當憑著信心向祂迫切祈求了(路十一8)。但無論說聖靈是由神的主權送來的也好,或說神賜聖靈的應許是肯定性的也好,都不能憑此而否定祈求的必要性。

聖 靈在五旬節降臨,固然是神憑著自己的主權所決定的;不僅沒有人催促祂,而且也沒有人能攔阻祂。雖然如此,我們卻不能說「聖靈的降臨,完全不在乎人的條 件」;更不能說「聖靈的浸,絕對不是由於祈求而來的」。路加福音十一章記載耶穌為了激勵人恆切禱告,先講一個「借餅的比喻」,然後說:「你們中間作父親 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 『求』祂的人麼?」(1113)。餅、魚、雞蛋,都是維持肉身的生命的食物,父親為了愛兒子,必允諾兒子的要求,拿這些好東西給他;聖靈是最好的東西,可以使我們的靈命更豐盛,天父為了愛我們,必垂聽我們的「祈求」,賜聖靈給我們。約翰福音四章10節記載主耶穌和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談道時,曾對她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神的恩賜」,在此指聖靈(徒十4445,十一1517);「活水」,是聖靈的象徵(約四14,七3739)。世上一切屬物質的享樂和安慰,都像雅各井的水,喝了還要再渴,永遠不能滿足人的心靈(約四1213);主所賜的「活水」,卻要在人的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使人永遠有滿足的喜樂(約四14);要獲得這活水的方法是認識基督──賞賜活水的主,並且趁早向祂「祈求」(約四10)。從此可知,聖靈的降臨也需要人的條件,這條件就是「祈求」,路加福音十一章和約翰福音四章都很肯定的說明了此事;因此,認為「聖靈的浸絕對不是由於祈求而來」的觀點,是極其嚴重的錯謬。

孫德生在「無量的聖靈」裏第79頁說:「聖經無論何處都不勸信徒追求這種洗(指靈浸),也不把有沒有這樣洗過的信徒做個區別。」在第132頁又說:「我們有很多求神賜下聖靈的詩歌,好像聖靈的降臨是要靠賴我們的祈求一樣,那真是駭人的錯誤!這樣的祈求已經遲了一千九百多年,因為祂早已在這裏了。我們可以求聖靈的能力在我們的生命裏更加彰顯,這是正確的,但再求祂降臨便是多餘的了。」 

我們的答覆是: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所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那句話,以及在約翰福音四章10節所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那句話,都很肯定的說明了聖靈的浸是由「祈求」而來的。此外,保羅在羅馬書八章9節所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那句話,以及在以弗所書一章14節 所說「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那句話,也都指示我們,信徒非經歷聖靈的浸不可。何以見得「聖經無論何處都不勸信徒追求靈浸」呢?撒瑪利亞城的人接受 福音的時候沒有人受靈浸,奉主耶穌的名受水浸的時候也沒有人受靈浸,等到使徒們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他們才受了聖靈(徒八1417)。以弗所的門徒信主的時候沒有人受靈浸,保羅重新奉主耶穌的名給他們施行水浸的時候也沒有人受靈浸,等到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聖靈才降在他們身上(徒十九17)。這兩個史蹟,把撒瑪利亞城的人和以弗所的門徒受靈浸前後的經歷,區別得如此清楚,何以見得「聖經無論何處都不把沒有這樣洗過(靈浸)的信徒做個區別」呢?

「詩 歌」是一種心聲,是詩人和作曲家藉以表達他們的情感的作品。在一切崇拜用的詩歌中,舉凡讚美神的偉大,或感謝神的恩典,或祈求,或悔改,都莫不是作者的真 情的吐露;而這些真情的吐露,除了作者本人之外,一般人往往不能徹底的領悟。「我們有很多求神賜下聖靈的詩歌」一句,正好說明那些作者的內心是何等的飢 渴,他們對於聖靈的浸有何等熱切的愛慕。縱使有人高喊他們的觀點「真是駭人的錯誤」,或認為「這樣的祈求已經遲了一千九百多年,聖靈早已在這裏了」;但畫 餅究竟難以充飢,望梅止渴之策只能虛償心願於一時,其心靈上的空虛終久仍然是空虛,絲毫也不能解決。孫氏所以高喊「我們有很多求神賜下聖靈的詩歌,好像聖 靈的降臨是要靠賴我們的祈求一樣,那真是駭人的錯誤!這樣的祈求已經遲了一千九百多年,因為祂早已在這裏了。」乃因:

1.        不能理解那些詩歌的作者的心情,他們因飢渴難堪而自知沒有受聖靈,孫氏卻硬說他們已經受過聖靈。

2.        未曾虛心查考過四福音和使徒行傳,不知道聖靈是由祈求而來的,以致大膽武斷祈求聖靈是「駭人的錯誤」。

3.        只知道聖靈降臨於一千九百多年前,不知道有一段聖靈停降的時期,而誤認聖靈只降臨了一次,五旬節只有一個。

4.        不知道「說方言」是受聖靈的憑據,也是一切受聖靈的人必領受的「普遍的恩賜」,而誤認它是「特殊的恩賜」。不知道一切信徒未必都有靈浸的經歷,而誤認凡是信主耶穌的人在信的時候已經同時受過聖靈了。

「我 們可以求聖靈的能力在我們的生命裏更加彰顯,這是正確的,但再求祂降臨便是多餘的了。」如果那些詩歌的作者已經受過聖靈的浸,他們自己必定比誰都更清楚, 縱使沒有人如此提醒他們,他們也明白當求聖靈的能力在他們的生命裏更加彰顯,而不再求聖靈降臨的;那麼,他們還會寫出那些祈求聖靈的詩歌嗎?難道他們那麼 幼稚,儘管寫些無病呻吟的作品,不但喚不起萬人的共鳴,反而令人作嘔嗎?事實他們的心靈卻飢渴到極點,自知尚未受靈浸,以致情不自禁的熱切祈求這浸,或以 文字寫出詩章,或以音符寫出歌曲,用最虔誠的心唱出他們最熱切的願望;並且公諸於世,供萬人同心齊頌,懇求聖靈沛然大降,重顯五旬節的情景,藉以喚醒一切 沉睡的信徒,復興普世的眾教會。這是可喜的現象,理當大加讚揚才對。但出乎我們意料之外,孫氏卻不僅不受感動,虛心追求聖靈的浸,反而一筆勾銷,斷言求聖 靈降臨是多餘的事!

孫氏在該書第8283頁再說:「『等候』是不是必須的?因有些人堅持要受這洗就必須『等候』,所以在此對這問題做個簡短的檢討是不會不適切的。一百二十個門徒確實曾在樓房等候,是不待爭論的事實;並且他們這樣做,是遵從基督清楚的命令(路廿四49;徒一4)。 他們順順服服地在所指定的地點『耶路撒冷』城裏等候。但那命令是否適用於今日的信徒?倘若是的話,基督徒就必須像回教徒往麥加訪聖那樣到耶路撒冷去走一走 才行了,因為這命令是決不能在別的地方完全遵行的。研究這問題的關鍵,在乎查看到底聖靈的降臨和施洗是否由使徒們的等候所『引起』的?答覆是個著重的『不 是』!聖靈降臨的時候是『五旬節到了』;那時候,復活的主已經升上到祂的父那裏去了;那時候,創世之前所命定這奇事要發生的日子已經到了。」

我們的答覆是:升天前,主耶穌曾吩咐門徒說:「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廿四49)。 所謂「等候」,並不是閒坐著「呆等」的意思;而是附帶著「祈求」的等候,直到受聖靈為止。因為沒有附帶著祈求的等候,等於白等,等也沒有用;反面說,求而 不肯等,則往往半途而廢,仍然無濟於事。主耶穌升天後,約一百二十個門徒遵從祂的吩咐,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一間樓房,天天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一點兒也不敢 放鬆;直到五旬節那一天,應許的聖靈果然大降,他們便被聖靈充滿,說出方言來了(徒一1215,二14)。從此可知,等候不但附帶著祈求,而且有恆切禱告的含意;等候的果效是聖靈降臨,凡是渴慕靈浸的人都必須耐性等候。

「等 候」既然附帶著祈求,而靈浸也確由祈求而來,那麼,我們便可以說「等候」的命令對於今日的信徒仍然可以適用了。「但那命令(指等候的命令)是否適用於今日 的信徒呢?倘若是的話,基督徒就必須像回教徒往麥加訪聖那樣到耶路撒冷去走一走才行了,因為這命令是決不能在別的地方完全遵行的。」這是孫氏藉以否定「等 候」的需要性的邏輯。固然主耶穌吩咐門徒等候聖靈降臨的時候,確曾限制他們必須留在「耶路撒冷」等候(路廿四49),而聖靈首次降臨的地點也確在「耶路撒冷」(徒一1215,二16);但這並不是永遠不變的吩咐,主耶穌所以如此指定,乃為要在一日之內選召許多回來耶路撒冷守節的虔誠的猶太人,又藉著他們將聖靈降臨的福音傳遍天下各國。之後,聖靈降臨的地點,或在撒瑪利亞城,或在該撒利亞,或在以弗所(徒八1417,十14446,十九17) 等,並沒有固定的地方;因為留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的需要,在歷史上只能有一次,那時代早已過去了。既然如此,我們為什麼「必須像回教徒往麥加訪聖那樣到耶 路撒冷去走一走」,才算遵守等候的命令呢?為什麼「這命令決不能在別的地方完全遵行」呢?我們必須認識:對於聖靈的浸,信徒雖然需要等候,卻未必在耶路撒 冷等候;雖然未必在耶路撒冷等候,卻不能因此而武斷信徒無需遵守等候的命令。使徒時代如此,今日也是如此。

「研 究這問題的關鍵,在乎查看到底聖靈的降臨和施洗是否由使徒們的等候所『引起』的?答覆是個著重的『不是』!」我們可以套用孫氏的話說:「研究這問題的關 鍵,在乎查看到底聖靈的降臨和施洗是否由使徒們的等候『引起』的?答覆是個著重的『是』!」主耶穌曾對使徒們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 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 「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是主耶穌的應許;「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是使徒們當守的命令。使徒們在世的時候,他們一直遵守著 主這條命令,所以主也照著祂的應許一直與他們同在。到了第三、四世紀的時候,羅馬教竟然變質,更改福音,不再如往昔遵守主的命令了;於是,主也不再照著祂 的應許一直與教會同在,五旬節的聖靈終於被收回了。可見如何應許是主的事,遵守主的命令是信徒的事;信徒若希望主實現祂的應許,則非遵守祂的命令不可。與 此同理,聖靈首次降臨,神擇定了基督復活後第一個五旬節,固然是出乎神美好的計畫;但「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卻是主耶穌的命 令。應許賜聖靈是神的事,計畫在什麼時候澆灌聖靈也是神的事,等候是使徒們的事;使徒們若希望神實現祂的應許賜下聖靈來,就必須遵守主的命令在耶路撒冷等 候。如果等候與聖靈的降臨無關,為什麼主耶穌要命令使徒們「必須等候,直到領受」呢?為什麼使徒們要遵守主耶穌的命令在祂所指定的地點等候呢?

胡恩德在「靈恩問題」裏第10頁說:「新約聖經從來沒有規定祈求為接受聖靈充滿的必需條件。靈恩派的人引聖經為據,卻錯解了聖經,勉強扭轉聖經來支持固有的意見。他們說使徒行傳一章14節說,使徒們與一些婦女,於主升天後,在一間樓房上,『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十天後,聖靈降在他們身上;事實上聖經只說他們禱告,並沒有說他們祈求聖靈降臨。主將升天時吩咐他們在耶路撒冷『等候父所應許的?聖 靈的洗』,為此門徒在聖京那裏等候;主既已確告父所應許的行將降臨,也沒有命令門徒祈求聖靈降臨,門徒就是不求,也必能夠得著;因主這個無條件的應許不能 收回,主不能失信,祂是誠信可靠的。惟其父所應許的行將臨到,門徒就當在耶路撒冷等候;今天聖靈已經降臨,我們何必重新等候?當日使徒們天天同心禱告,只 給我們看見他們起了變化,因為認識了復活升天的基督;也見他們敬虔地與主相交,彼此相愛,並沒有求聖靈的意思。我們不要將特殊的道理,讀進聖經去。」

我們的答覆是:主耶穌曾對門徒應許:

1.        聖靈來了,要永遠與他們同在,不撇下他們為孤兒(約十四1618)。

2.        聖靈要引導他們明白一切的真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他們(約十六13)。

3.        聖靈要賜他們口才和智慧,使他們在法庭上得勝,沒有人能駁倒他們(路十二12,廿一15)。

4.        聖靈要賜給他們從上頭來的能力,使他們能將福音傳到地極(路廿四49;徒一8)。

5.        聖靈臨到他們身上,他們便奉差遣,並有赦罪的權柄(約廿2123;路四18)。

升天前,又囑咐他們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在城裏等候,直到領受父所應許的聖靈;因為不多幾日,他們就要受聖靈的浸了(路廿四49;徒一45)。 然而,門徒竟然置若罔聞,雖然形式上在耶路撒冷聚集十天,卻別有所求,而不想祈求聖靈的浸!有這種可能性嗎?「錯解聖經,勉強扭轉聖經來支持固有的意 見」,簡直莫此為甚!說門徒為了求聖靈的浸而「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固然是一種推理的說法,卻有上述的聖經背景為根據;說「聖經只說他們禱告」,而否認 他們祈求聖靈降臨,也是一種推理的說法,卻只憑字句,並沒有聖經根據。試想:兩種推測之中,我們應該採信那一種呢?

所謂「等候」,是附帶著祈求的等候;否則,等而不求,有什麼意思?凡是對神有所祈求的人,都必須能等候;否則,未蒙垂聽已灰心,求也得不到,有什麼用?等候須有耐性,耐性是信心的表現,信心是蒙神悅納的保障(太廿一22;來十一6);信心與耐性成正比例,信心越好的人,越能耐性等候神,而紿終不動搖。大衛耐性等候神,終於蒙神垂聽他的呼求的經歷(詩四十1), 正可證實此事。胡氏所以說門徒只等而未求,乃因不明白等候附帶著祈求,讀經只讀字句,不知會意;而且斷章取義,不顧慮聖經的背景如何所致。「主既已確告父 所應許的行將降臨,也沒有命令門徒祈求聖靈降臨,門徒就是不求,也必能夠得著;因主這個無條件的應許不能收回,主不能失信,祂是誠信可靠的。」讓我們暫且 套用胡氏這句話說:「聖經既已確告『主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 也沒有命令我們信主,我們就是不信主,也必能得救;因為聖經這個無條件的應許不能收回(聖經的話是主的靈感動人寫的),主不能失信,祂是誠信可靠的。」這 不是以主的「信實」為借據,恐嚇祂償還祂的應許是什麼?我們必須明白:應許聖靈降臨是主的事,祈求聖靈是門徒的事,門徒不能不祈求而期待主實現祂的應許; 願意萬人得救是主的事,信主是我們的事,我們不能不信主而期待主拯救我們。主耶穌升天後,門徒為了祈求聖靈的浸,便遵守祂的命令,聚集在耶路撒冷,同心合 意的恆切禱告(徒一1214);十天後,五旬節到了,主耶穌果然實現祂的應許,他們便被聖靈充滿,說出方言來。聖經的話如此清楚,聖靈的浸確由祈求而來;胡氏卻不承認,硬說「門徒就是不求,也必能夠得著。」

胡氏在該書第11頁又說:「『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路十一13)。主在此沒有教訓門徒去追求聖靈,從本節的上文來看,祂只強調天父的恩慈,樂意垂聽兒女們的禱告。假如我們求天上的福氣,父必藉聖靈給我們這些好處,祂把聖靈交給我們的時候,那些福氣便臨到我們。若將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的應許,比較馬太福音七章11節,同時查看兩處的上文,我們總見得我們的解釋是對的。馬太福音七章11節 說:「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麼?」兩處的上文,都說同樣的道理,馬太那段應許將好東西給求父的人,路加則應許將聖靈給求祂的人。 合起來是把好東西藉聖靈之加給我們而賜下來。所以路加福音十一章,不是教訓信徒怎樣得聖靈,所說的祈求,也未嘗被規定為得聖靈的方法和條件。另有人引證約 翰福音四章10節, 主對撒瑪利亞婦人說的話:『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們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引這節的人想,主教訓我們得聖靈的方法是祈 求;然而主的話不過指出,那婦人若認識主,必然向主祈求活水。換句話說,祈求主只是認識主的自然表示,不是得活水的必然條件。」

我們的答覆是:在路加福音十一章1113節 那段經文中,主耶穌先說父親對兒子的慈愛,是兒子所以能滿足他的需求的原因,然後才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 給求祂的人麼?」以證明天父為了愛我們,也必滿足我們的需求,賞賜聖靈給我們。但胡氏卻硬說:「主在此沒有教訓門徒去追求聖靈,祂只強調天父的恩慈,樂意 垂聽兒女們的禱告。」

「假如我們求天上的福氣,父必藉聖靈給我們這些好處,祂把聖靈交給我們的時候,那些福氣便臨到我們。」這是自相矛盾而不能自圓其說的說法,因為胡氏在第10頁 曾說:「今天聖靈已經降臨,我們何必重新等候?」而認為自五旬節以來,聖靈一直在教會裏,一切信徒在信的時候就有聖靈了。既然如此,我們何必再求天上的福 氣呢?因為當我們信主的時候,我們都已經受聖靈了;當天父把聖靈交給我們的時候,那些福氣都已經臨到我們了。依此類推,我們什麼好處都不必求了,因為天父 早已藉著聖靈賜給我們一切好處了。這種觀點對嗎?不對!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的「求」,只能當做「求聖靈」講;若有人想否認,他必難以自圓其說。

由前幾節的經文看來,則可知馬太福音七章11節所說的「好東西」,就是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 所說的「聖靈」;說得清楚一點,這兩段經文是對於同一樁事的兩種記法,為的是要給我們明白聖靈是至寶,當迫切祈求。但胡氏卻把這同一樁事當做兩件事處理, 說:「馬太那段應許將好東西給求父的人,路加則應許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合起來是把好東西藉聖靈之加給我們而賜下來。」藉以否認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的「求」是「求聖靈」。

「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約四10)。這段經文告訴我們:﹙1﹚聖靈是神的恩賜(徒十4445,十一1517);﹙2﹚耶穌基督是賞賜聖靈的主(約一3233);﹙3﹚向祂求聖靈的人,祂必賞賜以「活水」為象徵的聖靈給他(約七3739)。 但胡氏卻說:「主的話不過指出,那婦人若認識主,必然向主祈求活水。換句話說,祈求主只是認識主的自然表示,不是得活水的必然條件。」自相矛盾,令人百思 不解,莫過於此!既說「那婦人若認識主,必然向主祈求活水」,而承認活水由祈求而來;又說「祈求主只是認識主的自然表示,不是得活水的必然條件」,而推翻 前言!聖經告訴我們,撒瑪利亞婦人知道喝主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之後,便如此祈求主說:「先生,請把這水賜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來這麼遠打水。」(約四15)。這種祈求,不管「只是認識主的自然表示」也好,或想用什麼更巧妙的理由來歪曲事實也好,反正她所祈求的是「活水」倒是無疑的,而且主必將水賞賜給「求」祂的人也是無疑的(約四10)。

胡氏在該書第1112頁再說:「使徒行傳八章中,彼得約翰為個別的撒瑪利亞門徒禱告,叫他們得聖靈降在他們身上;可是他們沒有開等候會,求聖靈的聚會。再看第十章,哥尼流和他的親友得聖靈降在他們身上,絕對不因別人按手代求,或他們自己祈求,只因聽信福音。」

我們的答覆是:「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裏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浸。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徒八1417)。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彼得和約翰所以為撒瑪利亞的人禱告,乃為要叫他們受聖靈;當他們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他們便受聖靈了。試想:當使徒們正為撒瑪利亞的 人禱告,祈求主賜聖靈給他們的時候,他們是不是也與使徒們同心迫切的禱告著呢?或只讓使徒們禱告,自己卻袖手旁觀的閒坐著呢?固然聖經既沒有記載撒瑪利亞 的人有沒有同心禱告,又沒有記載他們有沒有「開等候會,求聖靈的聚會」;但按理說,他們必曾與使徒們同心禱告著卻是無疑的,而這種禱告會就是「求聖靈的聚 會」。

哥尼流所以蒙選召,除了要藉以顯明神樂意恩待外邦人之外(徒十一18),也是由於他是一個虔誠人,全家敬畏神,多多賙濟百姓,常常禱告神,為猶太通國所稱讚(徒十15223035)。 但猶太人和外邦人親近來往,本是不合例的,彼得所以應邀而不推辭,乃因在異象中被神指示,無論什麼人都不可看做俗而不潔淨,至於為什麼前往,起初他卻不知 道。直到聽完哥尼流的見證之後,才看出神不偏待人,在各國中,凡是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祂所悅納,並不限於猶太人。於是,勇敢打破猶太人的傳統觀念,與哥 尼流和他的親屬密友親善,並且向他們宣講基督救贖萬民的福音。當彼得正在講道的時候,他們便受了聖靈,以致那些奉割禮與彼得同往的信徒大為驚奇。彼得便對 那些猶太人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浸呢?」他們沒有反對,彼得便奉耶穌基督的名給那些外邦人施浸,又與他們同住了幾天 (徒十2348)。 彼得這種措施當然完全合乎神的旨意,原無可厚非,但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和奉割禮的眾弟兄,卻因不明白神的旨意而大加抨擊。彼得便將事情的經過,挨次詳細講給 他們聽,並且對他們說:「神既然給他們恩賜(指靈浸),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我是誰,能攔阻神呢?」眾人聽見這話就不再與他爭辯,而 歸榮耀與神說:「這樣看來,祂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十一118)。

這段史蹟告訴我們,神為了選召外邦人──哥尼流和他的親屬密友,必須打破猶太人的傳統觀念,使他們明白:神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祂要做猶太人的神,也要做外邦人的神(羅三2930)。為了使猶太人明白這歷代以來所隱藏的奧秘──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36),神終於行了奇蹟,這些奇蹟就是:

1.        在異象中指示哥尼流打發他的僕人們去約帕,請彼得來宣講基督的福音。

2.        在異象中指示彼得,不可把外邦人看做俗而不潔淨。

3.        求道者未經按手禱告,自己也未曾祈求聖靈,卻能受聖靈。

因此,哥尼流和他的親屬密友受聖靈,固然「絕對不因別人按手代求,或他們自己祈求,只因聽信福音」,卻是特殊的例子;而這種特殊的例子,並不暗示著「別人按手代求,或自己祈求」不對,也不能否定其需要性,是我們當慎思明辨的問題。

綜括上述各點則可知:

1.        聖靈要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並要賜給我們從上頭來的能力(路廿四49)。

2.        聖靈是聯屬於基督的重要條件之一(羅八9),也是承受天國基業的憑據(弗一14)。

因 此,一切基督徒都必須遵從主耶穌和使徒們的吩咐,重視靈浸,竭力追求。但今日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的領袖們卻多數被蒙蔽,暗中摸索;甚至硬心到底,不肯接受 靈浸的真理。以致或說「五旬節永遠不會重演」,或說「一切信徒都有聖靈」,或說「不必求聖靈的浸」等,百般阻擋人追求靈浸的經歷。他們這種破壞工作,正如 昔日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也不容他們進去;雖然走遍洋海陸地,熱心勾引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人做地獄 之子,比他們還加倍(太廿三1315)。但願聖靈感動他們為罪自責,早日悔改,以免被主耶穌責備說:「你們這些瞎眼領路的有禍了!」(太廿三16)。

戈登(A. J. Gordon)說:「並不一定是每一個信徒都領了這種聖靈的浸。」慕安德烈(Andrew Murray)說:「信徒可以祈求,並期待聖靈的浸。」麥尼爾(John Mcneil)說:「信徒禱告說:『主耶穌啊,求?用 聖靈給我施浸』,決非不合經訓的事。」注意這些領袖們所說的話!他們認為一切基督徒未必都受過聖靈的浸,並且主張基督徒必須祈求聖靈的浸。但願一般沒有聖 靈的教會所屬的朋友們,能冷靜再三深思,早日迷途知反,虛心查考靈浸的真理,渴慕被聖靈充滿,以便在基督裏享受無窮的福祉!

習題

試駁下列謬說:

1.        五旬節以後,任何人一信基督就會受聖靈(徒二38,十一1517;弗三17;約七3839)。

2.        聖靈降臨不再重演,因為在五旬節的時候,整個的教會都已經受過靈浸了(林前十二13)。

3.        聖靈的浸是「歷史性的事件」,聖靈的充滿是「信徒個人的經歷」。

4.        強調靈浸的體驗,是對神的公然的侮辱,也是要在基督教的信仰上加上虛偽的體驗;因為在五旬節的時候,一切信徒都已經代表性的受過靈浸了。

5.        在聖經上找不到「當受靈浸」的命令,可見一切信徒都已經受過靈浸了。

6.        賜下聖靈是已經完成了的事,可惜,很多信徒還不知道!

7.        聖靈的浸,絕對不是由於祈求而來的,是送來的。

8.        等候聖靈降臨的命令,不能適用於今日的信徒;否則,我們必須到耶路撒冷去走一走才行。

9.        主耶穌升天後,門徒在樓上禱告十天(徒一14),並不是為了求聖靈;因為主已經應許聖靈將要降臨,他們就是不求也必能得到的。

10.     撒瑪利亞城的門徒受聖靈的時候,並沒有開等候會(求聖靈的聚會),所以我們無需求聖靈。

 


作者: 謝順道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出版日期: 02/01/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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