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
我們的信仰,與對聖經忠實的教派,可說相同點較相異點多。例如:承認「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三章第16節;彼得後書一章第21節);是基督徒信仰的依據,與生活的指南(提摩太後書三章第15節;哥林多前書四章第6節;詩篇一百一十九篇第105節)。相信創造天地萬物的獨一主宰,掌管人的生死禍福(撒母耳記上二章第6~7節);祂是無所不能(馬太福音十九章第26節)、無所不知(約翰壹書三章第20節)、無所不在(耶利米書二十三章第24節)、完全聖潔(利未記十一章第44節)、行事公義(詩篇一百四十五篇第17節)、慈愛誠實的真神(出埃及記三十四章第6節;申命記三十二章第4節)。祂為拯救人類,曾於一千九百多年前差遣獨生子耶穌降生世間。
主耶穌是童女馬利亞,由聖靈懷孕生的(馬太福音一章第18~25節;路加福音二章第8~11節),祂約於三十歲開始傳道(路加福音三章第23節)。後來,照聖經所記,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而且被埋葬了;但照祂的預言,於第三天復活,以後被接進入天堂。現在要救贖一切相信的人(哥林多前書十五章第1~8節;約翰福音三章第16節;彼得前書三章第22節),將來還要由天降臨,審判天下萬民(使徒行傳十七章第30~31節;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31~46節)。祂完全聖潔,沒有原罪與本罪(哥林多後書五章第21節;約翰壹書三章第5節)。祂原與父神為一(約翰福音十章第30節),是首先的,是末後的(啟示錄一章第17節;二十二章第13節),是真神本體的真像,是真神本身。
這些基要信仰,與多數教派都是一致的(希伯來書一章第2~3節;以賽亞書九章第6節;羅馬書九章第5節;約翰壹書五章20節)。但我們教會的信仰,不盡與一般教會相同。其中有幾項在於得救的事上甚為重要,而被一般的教會所忽略,或與他們見解不同的。茲很簡略的把我們的信仰之一部分,謹述如下:
一.
浸禮
我們的得救,是本乎恩,因著信,不是出於行為(以弗所書二章第8~9節)。主的恩典是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約翰福音三章第16節),但是腦子上的信不是完全的信。信是隨著服與從,信而不服,服而不從,均不能謂之真信,如經上說:「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二章第26節)。因此真的主之門徒,必須遵行一切的吩咐(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20節;約翰福音八章第31節)。
我們所以重視浸禮,乃因主曾命令門徒施行(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29;馬可福音十六章第16節),而且應許要藉著浸禮賜予極大的恩典。例如使因信領受浸禮的人,得以「罪身滅絕」(羅馬書六章第3~7節)、「罪得赦」(使徒行傳二章第38節;二十二章第16節)、「得救稱義」(馬可福音十六章第16節;彼得前書三章第20~21節)、「歸入基督」(加拉太書三章第27節;羅馬書六章第3節)、「成為神子」(加拉太書四章第4~5節;馬太福音三章第16~17節)、「得進神國」(約翰福音三章第5節;提多書三章第5節)。可見,浸禮不是「形式」,也不僅是一種悔改或入信的「表明」。
浸禮的方法據聖經的記載是:奉耶穌基督的名(使徒行傳二章第38節;八章第16節;十章第48節;十九章第5節)。主吩咐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浸」(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19節)、此處的「名」在原文是單數,暗示不是三位;而「耶穌」此名是子的名,也是父的名(約翰福音十七章第6、11~12、26節),祂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十章第30節)。聖靈就是神的靈,也是耶穌的靈(羅馬書八章第9節;約翰壹書三章第24節),所以父、子、聖靈的名是同一個,就是「耶穌」。使徒已經得啟示明白此道,故他們沒有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人施浸,也不是奉人的名施行(哥林多前書一章第13~17節),因惟靠主聖名,罪始能得赦(使徒行傳十章第43節;四章第12節)。受浸者要全身浸入活水裏,因主之受浸(馬可福音十章第9~10節),門徒的施浸,均是如此(使徒行傳八章第36~39節;參看:約翰福音三章第23節;撒迦利亞書十三章第1節)。受浸時,面要向下,乃為效法主死的形狀(羅馬書六章第5節;約翰福音十九章第13節)。
施行者必須是已蒙主血救贖,且受了聖靈差遣之人。因他要奉主名執行赦罪之權(民數記十九章第18節;羅馬書十章第15節;路加福音四章第18~19節;約翰福音二十章第21~22節)。
受浸者要具備的條件是:純正的信心(馬可福音十六章第16節;使徒行傳八章第36~37節;十六章第31~43節),和切實的悔改(使徒行傳二章第38節;參看:路加福音三章第7~14節;馬太福音三章第6節)。浸禮只可領受一次,但所受的浸若不合乎經訓,當再受浸一次(以弗所書四章第5節;使徒行傳十九章第1~7節)。受浸後,要如主從死裏復活一樣,有新生的樣式,過著聖潔的生活,不可再去犯罪(羅馬書六章第3~4節;希伯來書十章第26~29節;六章第4~8節)。
我們的教會對父母已信主的嬰孩,是給與施浸的,因嬰孩生下來就有原罪(詩篇五十一篇第5節;羅馬書五章第13~14節)。他們雖然不會信,但主的恩典卻因著父母之信而發生功效。例如以色列人的男孩,生下來第八天就要受割禮;這事在孩子雖毫無知識,神卻藉父母對真神之履約而賜恩給孩子,將他們分別為聖(創世記十七章第9~14節)。聖經記載「全家受浸」的事,嬰孩當不能例外(使徒行傳十六章第15、32~34節)。神的恩典是普及於小孩的(詩篇一百一十五篇第13節;使徒行傳二章38~39節)。要緊的是嬰孩受浸之後,父母當盡教導之責,使他長大後,會認識主、跟從主、服事主(以弗所書六章第4節;箴言二十二章第6節;申命記六章第4~7)。
二.
洗腳禮
我們的教會對受過浸的信者,聖職人員要奉耶穌的名,為他們行一次洗腳禮。因為主耶穌於離世前曾為門徒洗腳,且命令門徒要照樣去作,並應許說:「若去行就有福了。」(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7節)。
施行洗腳禮所以有福,乃因藉此能「與主有分」。主曾對彼得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約翰福音十三章第8節)。主的話是確實的,句句都帶著能力(馬太福音五章第37節;路加福音一章第37節)。「與主無分」就是不能從主得到甚麼,於祂的恩典上沒有關係之意(參看:以弗所書二章第12節;使徒行傳八章第21節;申命記十二章第12節)。由此可知,主的洗腳與風俗上的洗腳之意義有所不同。普通接待上、服事上的洗腳,有無接受,與得救是全無關係的。所以要為「與主有分」,我們當領受主的洗腳。
主的洗腳也是一種教訓性的典禮,這些教訓在教會的建設上甚為重要。主為門徒洗腳,表明主徹底的愛(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節);同時也要門徒效法祂的愛(約翰福音十三章第34~35節)。洗腳表明主對門徒聖潔的要求(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0~11節);故受浸歸主的人,必須要留心所行的道,不可偏向左右,並要保守教會全體的聖潔(箴言四章第14~27節;約翰福音五章第14節;希伯來書十二章第14節;以弗所書五章第26~27節)。洗腳是表明主的謙卑和服事(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2~14節);故門徒當銘記在心,存心謙卑,彼此服事(羅馬書十二章第10、16節;腓利比書三章第2節;彼得前書五章第5~6節,四章第10節)。洗腳表明主偉大的饒恕──連將要賣主的猶大的腳,主也予以施洗,藉以促其悔改(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1、18~19、21~30節;參看:詩篇四十一篇第9節)。是故,彼此之間若有嫌隙之事,要思念主愛,實行饒恕,藉以保持教會的和睦(歌羅西書三章第12~13節;馬太福音十八章第21~35節)。
我們不但於受浸後樂意接受主的洗腳,遵行主由洗腳留給我們的無言教訓;於我們信仰生活上,沾染了污穢之時,也要接受主道的洗。這樣,才能永遠「與主有分」(參看:以弗所書五章第26~27節)。
三.
聖餐禮
聖餐是主所設立,而且吩咐門徒要舉行的,故我們的教會仍然遵主命令,實行此禮。根據聖經的教訓,舉辦聖餐是為紀念主的死(哥林多前書十一章第24~26節)、恆守主流血之約(路加福音二十二章第20節)、領受主的生命(約翰福音六章第53節)、在主內聯合為一體(哥林多前書十章第16~17節)、盼望於末日得復活之大恩(約翰福音六章第54節)。
聖餐所以能成全如上所舉之恩典,乃因餅和杯都因祝謝而成為主靈化的身體和寶血(馬太福音二十六章第26~28節;哥林多前書十一章第23~25節)。因這是藉著主的聖言與聖靈的運行,而確能成為主靈化的肉和血的。所以主曾表示、祂的肉是真的食品,祂的血是真的飲物(呂振中新譯:約翰福音六章第55、52、60、63節);這真的食品就是靈食,真的飲物就是靈飲(呂譯:哥林多前書十章第3~4節)。
舉辦的方法:材料是用一個無酵餅(哥林多前書十章第16~17節;參看:利未記二十三章第4~6節)和一杯葡萄汁(馬太福音二十六章第29節;馬可福音十四章第29節)。次數不限,當常常舉行,直到主來(哥林多前書十一章第26節)。領受的人,限於受浸歸主的信徒(哥林多前書五章第7~8節,十章第27節;參看:出埃及記十二章第43、45節;以斯拉記二章第62~63節)。領受之前,要有深切的省察,和預備身心的聖潔(哥林多前書十一章第28~29節;參看:撒母耳記上二十一章第4~6節)。
四.
切求聖靈的浸
「聖靈」是真神的靈(馬太福音三章第16節;以賽亞書十一章第2節),也稱為基督的靈(使徒行傳六章第7節;羅馬書八章第9節),因為父與子原為一(約翰福音十章第30節)。真神在舊約時代,曾藉先知應許要賜聖靈給信祂的人(以西結書三十六章第26~27節;約珥書二章第28~29節)。主來到世間之時,也曾再三提到此事(約翰福音七章第37、39節,十四章第16~18節)。這應許的聖靈,果然於主升天後,第十日的五旬節那天賜下來(使徒行傳二章第1~18節)。但十二使徒離世之後,教會漸漸俗化,異端橫行,聖靈就離開,教會變成徒有耶穌的名而沒有祂的真理之教會了(耶利米書三章第2~3節;以賽亞書五章第3~7節)。正如亞哈王的時代,因為自君王百姓都違背神命去隨從偶像,真神就不降雨──雨預表聖靈──給他們一樣(列王記上十六章第26節~十七章第7節;何西阿書六章第3節)。但按神的經綸,應許的聖靈是要分為兩期賜下的。使徒時代的聖靈稱為「秋雨」或「早雨」,至於末世主再臨前所賜下的聖靈就叫做「春雨」或「晚雨」(申命記十一章第14節;耶利米書五章第24節;約珥書二章第23節)。現在是「晚雨」聖靈大降的時候,凡來到聖靈親自建設的真教會相信主,迫切祈求的必能得著(撒迦利亞書十章第1節;路加福音十一章第13節;啟示錄二十二章第17節)。
聖靈臨到各人身上,是要叫人得著益處;即賜人屬靈的各樣恩賜(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第4~11節)、引導人明白真理(約翰福音十六章第12~13節;以弗所書三章第5節)、幫助人成為聖潔(羅馬書十五章第16節;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第13節)、結出聖靈的佳果(加拉太書五章第22~23節;啟示錄二十章第1~2節)。不但如此,有聖靈才有神的生命(以西結書三十七章第14節;加拉太書五章第25節;啟示錄二十二章第17節),才屬乎基督(羅馬書八章第9節;提摩太後書二章第19節),才能證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八章第16節;加拉太書四章第6~7節),才有承受天國基業的憑據(以弗所書一章第13~14節;哥林多後書一章第21~22節)。是故,欲進神國者,必須領受所應許的聖靈(約翰福音三章第5節;提多書三章第5節;使徒行傳二章第38節)。
但是受聖靈的浸,並不是一信耶穌就已經有了(使徒行傳十九章第1~2節)。也不是受了水浸,就有聖靈(使徒行傳八章第15~16節)。如果聖靈臨到人的身上,那人在祈禱時必會受感說出方言(使徒行傳十章第44~46節,二章第4節,十九章第6~7節),身體會震動起來,因此第三者看得見(使徒行傳八章第17~19節,二章第33節)。祈禱被聖靈充滿之時,因其狀態異常,所以常被譏誚為醉酒或癲狂(使徒行傳二章第13節;哥林多前書十四章第23節)。方言於平時是沒有人聽得出來的,但於造就自己的信德,卻有莫大的作用(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第2、4節)。方言是有意思的,故於必要時神會感動人繙出來。但能繙方言,與講給人繙的方言,是神的特別恩賜,與普通得聖靈說方言有分別,並不是受靈浸者都能得到的(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第10、30節;十四章第26~28節)。
際此末日臨近,世界罪惡貫盈,異端邪教大興,人智又增長,空前絕後的大患難已迫在眼前之時(提摩太後書三章第1~5節;啟示錄十三章第11節;但以理書十二章第4節;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第21~22節),我們當重新認識聖靈的重要性,而切求聖靈的浸。因惟有依藉著聖靈的能力,教會始能重歸於一;只有聖靈的幫助,才能過著聖潔的生活,於主來之日被提升天,永享榮耀(路加福音十一章第13節;使徒行傳一章第5、8節;以弗所書四章第3節;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1~13節)。
五.
謹守安息日
安息日是真神於萬物造成之時設立的,其日子是現在的星期六(創世記二章第1~3節)。設立的目的要使人在此日得享身心的安息(出埃及記二十三章第12節)、紀念神的創造與救贖的大恩(出埃及記二十章第8~11節;申命記五章第15節),並於此日聚會拜神、聽講真道、訓練靈性、追求聖潔、仰望天國永遠的安息(利未記二十三章第3節;以賽亞書五十八章第13節;希伯來書四章第9~10節)。
安息日既是「為人」設立的,當不分猶太人或外邦人──設立安息日之時並沒有猶太人,更沒有種族的分別──凡是屬神的子民都要謹守(馬可福音二章第27節;以賽亞書五十六章第2~7節)。主在世時曾遵守此日(路加福音四章第16、31節),使徒也是一樣(使徒行傳十七章第1~2節,十三章第14、44節,十六章第13節,十八章第4節)。但他們的守法卻與在律法下的猶太人不同,乃是如在伊甸園一樣,抱著快樂自由的心情去紀念它、享受它。我們的教會也與他們一樣,在恩典之下,守著神所賜福的第七日──安息聖日(馬太福音十二章第11~12節;馬可福音三章第4節;以賽亞書五十八章第13節)。
有人說,主與使徒已廢去安息日而以七日的第一日代替之。考查聖經雖有「七日的第一日」之記載,但那些經句卻不能證明初期教會已改守第一日為聖日。四福音特別記明「七日的第一日」共六處,其中五處是記載在那日發現主已復活的事實,為了證明主死後,第三天復活之話而已。神的工作自第一日開始,故主在第一日復活,聖靈初次降臨也在七日的第一日。約翰福音二十章第19節,主在「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顯現,也不能作為主要使徒改守安息日的根據。因為主的顯現,是在晚上,又不只在「第一日」,聖經明說「過了八日」又顯現,故主的顯現不一定在第一日(約翰福音二十章第26節;參看:使徒行傳一章第3節)。又有人根據使徒行傳二十章第7節,證明保羅已廢去了安息日而守第一日。但細查一下,就不難明瞭此次的聚會是在晚間舉行的,是為離別的一種特別聚會,何能以此為更改安息日的證據呢?哥林多前書第十六章第2節,也不是指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到會堂去聚會、奉獻。乃是叫他們在第一日把前個安息所得而要奉獻的金錢抽出來「留著」,免得保羅來時現湊。
如果使徒廢掉安息日,這是一件大事,聖經應該有明確的指示。保羅只為廢掉割禮而遭猶太人的迫害,若他會改守第一日,你想聖經為什麼沒有記載,他為此事與猶太人起了爭論而遭攻擊呢?主曾對門徒說:「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第20節)。可見,到主後七十年羅馬兵毀滅耶路撒冷之時,主的門徒仍在遵守安息日的。
主與使徒既無改守第一日,為何現在許多教會守星期日?天主教神甫奇爾門著的「信徒教義問答」裏,有一段說明其改安息日之由來。這本書在1910年曾受教皇的祝福。其內容如左:
「問:那一天是安息日?
答:星期六是安息日。
問:為甚麼我們不守星期六而守星期日?
答:因為在老底嘉會議的時候(主後364年)天主教會將這儀式由星期六改至星期日,所以我們遵守星期日而不守星期六。」
改守星期日既是出於天主教的遺傳,我們就當斷然拒絕人的吩咐,而勇敢堅守主所設立的安息日,做個順命的兒女,蒙主悅納(撒母耳記上十五章第22~23節)。因為經上有一段話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馬太福音十五章第8~9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