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腓立比書三章第20節)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耶穌基督是救主,祂的再臨是一切基督徒最大的盼望。那麼,我們究竟從哪些事上可以相信耶穌是救主呢?茲將這個問題分為數點,闡述如下:
一.
道成肉身
眾所周知,一般世人都是從父母生的,但耶穌卻是神藉著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孕而降生為人的。耶穌的父親約瑟當初不知道此事,想暗暗的休了她。正思念的時候,天使便在夢中向他顯現,對他說:「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一切事的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一章第18~23節)
耶穌降生時,天使又向那些在伯利恆野地裡看守羊群的牧羊人顯現,對他們說:「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加福音二章第8~11節)後來,使徒約翰也為耶穌見證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翰福音一章第1、14節);使徒保羅說得更清楚,他說:「大哉,敬虔的奧妙,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摩太前書三章第16節)耶穌的根源既然是聖靈(神的靈),亦即由道(神)成肉身而降生於世界,而且有先知的預言在先,又有天使和使徒們的見證在後;那麼,祂便是真神,便是全人類的救主了。
二.
能行神蹟
耶穌開始傳道時,年紀約有30歲(路加福音三章第23節)。祂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猶太教的會堂)裡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祂的名聲傳遍了敘利亞,那裡的人把害各樣疾病、各樣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癲癇的,都帶了來,耶穌就一一治好了他們。於是,有許多人從各地來跟著祂(馬太福音四章第23~25節)。
有一次,耶穌到了彼得家裡,見彼得的岳母害熱病躺著,耶穌把她的手一摸,熱就退了,她就起來服事耶穌。到了晚上,有人帶著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祂只用一句話,就都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馬太福音八章第14~16節)。後來,使徒彼得往哥尼流的家裡去傳福音之時,曾為耶穌作見證說:「祂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使徒行傳十章第38節),因為彼得在跟隨耶穌短短兩三年之間,所看過的神蹟實在太多了。
施浸者約翰在監裡聽見耶穌基督所行的許多神蹟,便差派兩個門徒去問主耶穌說:「那將要來的(先知所預言的救主)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耶穌回說:「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馬太福音十一章第2~5節);耶穌的意思就是說,如果祂不是歷代眾先知所預言的那位將要來的主,為何能行出這一切的神蹟?
諸如此類的神蹟,我們從四福音書上可以看出來的。約翰甚至為耶穌作見證說:「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約翰福音廿章第30節),可見耶穌還行過不計其數的神蹟,卻因不及備載而被省略下來了。
猶太人的官尼哥底母夜裡來見耶穌,對祂說:「拉比(意即夫子),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的同在,無人能行。」(約翰福音三章第1~2節),約翰也為耶穌作見證說:「但記這些事(耶穌所行的神蹟),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廿章第31節)。
耶穌實在是人類唯一的救主,縱使有人不能認識祂是救主,至少在那些蒙醫治的許多病人身上,祂總是他們唯一的救主。因為耶穌已經拯救他們脫離了病魔的轄制,賜給他們意外的平安和光明,使他們的前途充滿著無限的喜樂和希望了!
三.
有赦罪權柄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到他家裡去吃飯。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著祂的腳哭;因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祂的腳,把香膏抹上。耶穌看見她為自己所犯的罪極其憂傷,悔改的心非常迫切,便對她說:「妳的罪赦免了!」同席的人因為不知道耶穌是救主,便在心裡議論著祂說:「這是什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但耶穌卻不管他們怎樣議論祂,而再對那有罪的女人說:「妳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家去吧!」(路加福音七章第36~50節)
有一次,耶穌進了迦百農。眾人聽見祂在房子裡,就聚集到那裡,把整個房子都擠滿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有人帶著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用四個人抬來的。因為人多,不得近前,就拆通了屋頂,把癱子連他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這樣大而切,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裡,心裡議論說:「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呢?祂說僭妄的話了!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
耶穌知道他們心裡這樣議論,就對他們說:「你們心裡為什麼這樣議論呢?或對癱子說:『你的罪得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站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了,歸榮耀與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馬可福音二章第1~12節)
醫病當然比赦罪容易。因為舊約時代的先知,只要倚靠神的能力,也能醫治人的病;但赦罪權柄卻直接屬乎神,除神之外,任何人都不能赦免人的罪。耶穌看出那癱子之所以患了這種病,乃因罪惡使然,便直接對付他的病因說:「小子,你的罪赦了!」至於癱子的罪有沒有得赦,卻有一個很明顯的證據可玆判斷,即他的病立刻得到了非常奇妙的醫治!文士們雖然極不願意為耶穌作見證,但萬想不到,他們竟然在此為祂做了一個最好的見證,使眾人不得不承認祂就是成為肉身而來的真神,也就是人類的救主!
四.
戰勝罪律
使徒保羅曾感慨說:「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我覺得有一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七章第15~24節)。
這不僅是保羅個人的軟弱,而且也是一切立志要行善的人共同的經歷,所以我國王守仁先生也說「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
儘管世人如此軟弱,一生過罪奴的生活(約翰福音八章第34節),永遠無法戰勝罪律;唯有耶穌與眾不同,從未敗在罪的權勢之下。這個事實,使祂可以坦然無懼的在眾敵人的面前宣佈「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翰福音八章第46節),這正是祂的眾仇敵指控祂的最好機會,但他們卻找不出祂有任何犯罪證據來。就是審判祂的巡撫彼拉多,也再三承認確實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的(約翰福音十八章第38節、十九章第4、6節)。甚至連出賣祂的猶大,都良心自責的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馬太福音廿七章第4節),耶穌雖然未曾犯過罪卻不是說祂從未遇見試探;相反的,祂一生所遇到的試探並不比我們少。所以希伯來書的作者曾經為祂作見證說「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希伯來書四章第15節);耶穌受過許多試探而沒有犯罪,正是祂戰勝了罪律的最好說明。這就是祂對門徒所說:「這世界的王魔鬼將到,牠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約翰福音十四章第30節)那句話的意義。
耶穌既然永遠戰勝了罪律,始終未曾犯過任何罪,祂便是人類的救主,有足夠的能力可以救我們脫離罪律的轄制。
五.
為罪人捨命
在舊約時代,神為要赦免世人的罪所制定的律法,是「獻祭贖罪法」。即罪人將手按在祭牲的頭上,表示罪人的罪歸於祭牲,然後在神前宰殺牠,將牠獻給神為「馨香的火祭」,使罪人的罪得贖(利未記一章第1~13節)。但這只是神救贖人類的一個影像而已,牛羊的血並不能除掉人的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
載了。』」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為永遠的贖罪祭,便得以成聖,永遠完全了(希伯來書十章第1~14節)。因為耶穌是神的羔羊,是人類的救主,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為的是要做贖價,除去世人的罪孽(約翰福音一章第29節、提摩太前書二章第6節)。
十字架是古代羅馬帝國處死囚犯的刑具,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囚犯,當然不會立刻死去;乃要經過一段相當久的時間,在那裡一直流血、掙扎、慘叫、直到斷氣。這是人類在歷史上一種酷刑,據「世界通史」記載,這種刑罰因為太過於非人道,以後便被廢掉了。詩篇有兩段描述耶穌當日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慘況「如同扶犁的,在我背上扶犁而耕;耕的犁溝甚長。」(詩篇一二九篇第3節),「他們向我張口,好像抓嘶吼叫的獅子。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心在我裡面如蠟融化。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詩篇廿二篇第13~17節)
在法律上,刑罰的輕重,完全視罪孽的性質而決定。即罪孽輕的,所判定的刑罰便輕;罪孽重的,所判定的刑罰也重。耶穌之所以要受這種殘酷的刑罰,乃因世人的罪孽極其嚴重;除非如此,不能滿足神的公義,免除世人當受的刑罰。此事也足以說明,耶穌對世人的愛是何等的偉大!耶穌為普世的罪人流血、捨命,將真實的愛彰顯出來,使我們可以深切了解什麼叫做愛。保羅說得更透澈,他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章第7~8節)
如果耶穌不是真神,不是救主,這種神聖而偉大的愛,世界上何處能找到呢?
耶穌雖是無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哥林多後書五章第21節),祂已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祂所彰顯出來的乃非神莫屬的愛,所以祂配為全人類的救主。
六.
戰勝死權
從表面上看來,耶穌似乎是被猶太人抓去殺害的,其實卻是祂自己願意捨命的。所以祂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翰福音十章第18節);彼得起初不明白神的旨意,當眾人來捉拿耶穌的時候,竟然伸手拔出刀來,削掉了大祭司的僕人的耳朵。耶穌便責備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的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馬太福音廿六章第51~54節)
在受難前,耶穌曾指示門徒說,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馬太福音十六章第21節)。
耶穌死後,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便聚集來見彼拉多,求他派人把守墳墓,直到第三日,免得耶穌的門徒來偷取祂的屍體,製造謠言,說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迷惑眾人。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到了七日的第一日(即耶穌死後第三日),天快亮的時候,忽然地大震動,天使從天上下來,把石頭輥開,坐在上面。他的面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這時,天使對那些來看耶穌的婦女說:「祂不在這裡,照祂所說的,已經復活了!」(馬太福音廿七章第62~66節、廿八章第1~6節)
五旬節聖靈大降臨那一天,彼得曾為耶穌作見證說:「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被交予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又引證大衛的預言說:「大衛既是先知,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祂的靈魂不撇在陰間,祂的肉身也不見朽壞。』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使徒行傳二章第23~32節)
這與從前的彼得,有著何等大的差別!當耶穌受審時,他豈不是三次不敢認祂嗎?(馬太福音廿六章第69~75節);在耶穌死後,他豈不是因怕猶太人而與其他的門徒躲在屋子裡,把門關得很堅牢嗎?(約翰福音廿章第19節);現在他為什麼敢當眾見證耶穌已經復活了呢?為什麼敢冒生命的危險,在公會前向一切敵擋福音的人宣稱:「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使徒行傳四章第20節)呢?無疑的,乃因耶穌確確實實已經從死裡復活了!他已親眼見過,親手摸過那位復活的耶穌了!(參考:約翰壹書一章第1~2節)如果耶穌沒有復活,如果耶穌復活只是一種謠傳;那麼,原來膽怯的彼得,會忽然勇敢起來(其他的門徒亦然),冒險到處散播耶穌復活這個謊言嗎?起初迫害教會的保羅,後來會成為傳道人,甘願為耶穌忍受一切苦難,甚至為祂捨命嗎?(使徒行傳九章第1~6節、哥林多後書十一章第23~27節)。
經上說:「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這場爭戰,無人能免。」(傳道書八章第8節),「死是眾人的結局」(傳道書七章第2節)。死的權勢何其大!它轄制人類已有數千年的歷史了,卻從來沒有人能戰勝它。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六章第23節、五章第12節)。惟有耶穌卻先戰勝了罪律,一生未曾犯過任何罪;繼而戰勝了死權,從死裡復活過來了!
此事足以證實祂確有權柄捨命,也有權柄將生命取回,使我們可以信祂是生命的主,復活在祂,生命也在祂(約翰福音十一章第25節)。
耶穌既然藉著從死裡復活,向世人見證祂是生命的主,復活在祂,生命也在祂;那麼,祂便是真神,也是人類的救主了。
七.
升入高天
耶穌復活後,曾有四十天之久,向門徒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後來,祂就領門徒到伯大尼的對面,舉手為他們祝福。正祝福的時候,祂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祂接去。正當祂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看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路加福音廿四章第
50~51節;使徒行傳一章第9~11節)
耶穌升入高天,就是要做尊榮的大祭司,長遠活著,替一切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代求,拯救他們到底。因為祂已經捨棄祂的身體,流出祂的寶血,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得與神復和。從此誰也不能再控告我們了(希伯來書七章第24~25節、十章第19~22節)。祂之所以升天,也是要在祂父的家裡,為祂的門徒預備住處;將來一旦預備好了,祂還要再來,接一切屬祂的人都到祂那裡去(約翰福音十四章第1~3節)。所以耶穌的再臨,是一切基督徒的最大盼望;祂的復活和升天,便是這盼望的依據。
在升天前,耶穌曾對門徒說:「現今我往差我來的父那裡去;你們中間並沒有人問我:『你往哪裡去?』只因我將這事告訴你們,你們就滿心憂愁。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會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祂來。」(約翰福音十六章第5~7節)。
另一處經文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即要差聖靈來,因為聖靈就是耶穌的靈)。」(約翰福音十四章第16~18節)。正要升天之時,祂又囑咐門徒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在那裡等候,直到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就是父所應許的聖靈(路加福音廿四章第49節;使徒行傳一章第4~5節)。
門徒遵照耶穌的吩咐,約有120名,天天聚集在耶路撒冷,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五旬節到了,果然聖靈大降臨,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體驗到了耶穌應許的真確性(使徒行傳一章第14~15節、二章第1~4節),他們既領受了耶穌所應許的聖靈,便知道祂確實已回到父家去為他們預備住處了,並且將來還要來接他們到祂那裡去的。祂既然是基督,是救主;那麼,為祂作見證而被殺,也是不足為懼的。因此,他們便由軟弱、膽怯,一變而為剛強、勇敢,冒死到處為祂作見證說,祂是人類唯一的救主,除祂以外,別無拯救了(使徒行傳四章第12節)。
本會是由聖靈降臨而建設的末世真教會,凡在本會領受聖靈的信徒必說方言,正如初期教會一樣(使徒行傳十章第44~47節、十一章第15節)。現今既然也有聖靈降臨這回事,證實了聖經歷史可靠性;那麼,耶穌曾升入高天這件事,也必定是無疑的;因為祂若不去,聖靈便不會來。祂既已升天,那麼,祂便確曾從死裡復活過;祂既然確曾復活而升天,祂便是人類的救主了。
八.
垂聽聖徒祈求
耶穌曾應許門徒說:「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約翰福音十四章第14節),耶穌升天後,門徒果然奉耶穌的名彰顯許多神蹟,治好了不少病人(使徒行傳三章第1~10節,五章第12節)。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指望彼得過來的時候,得到他的影兒照在病人身上,而得醫治(使徒行傳五章第15~16節)。更奇妙的是拿保羅的手巾或圍裙放在病人身上,居然惡鬼也會出去,而使病痊癒(使徒行傳十九章第11~12節)。這些神蹟使他們瞭解,耶穌的聖名確有無上的權柄,祂是人類獨一無二的救主。
本會是復興初期教會的末世真教會,耶穌當日怎樣與初期教會同在,今日也照樣與本會同在;耶穌的聖名怎樣在使徒時代彰顯神權,今日也照樣在本會彰顯。耶穌當日對門徒所應許:「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這句話,在今日仍然不失其權威。這是鐵一般的事實,由本會發行每期聖靈月刊上所刊載的許多神蹟奇事,我們可窺其一斑(未登在聖靈月刊上發表出來的神蹟也不少)。因為「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希伯來書十三章第8節),祂的慈愛、權能和信實,永遠不改變。如果耶穌未曾復活而且升天,如果祂現在沒有活在天上,為什麼祂的應許今日仍然可以兌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