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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道提要問答)
第十一章洗腳

一.  洗腳禮的起源怎樣?

答:洗腳禮是古猶太人待客的一種規矩,如亞伯拉罕接待天使時說:『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你們既到僕人這裡來,理當如此。』(創十八45),這古禮直到主耶穌時代仍流行,如法利賽人西門,接待主耶穌喫飯時,因沒有拿水給主洗腳,而受主指摘(路七44),及對主失謙敬之意。蓋為人洗腳本屬卑賤之事,是僕人所做的。施洗約翰對主謙卑,自認為給主耶穌解鞋帶也不配。『洗聖徒的腳』,亦為使徒時代老年寡婦的一種美德。(提前五10)。

二.  洗腳怎樣成為新約教會的聖禮?

答:在約翰福音十三章120節,詳細記載主耶穌設立洗腳禮的事實,祂不僅吩咐門徒去實行,也是自己親手去洗門徒的腳,其動作是這樣:(1)離席(2)脫了衣服。(3)拿一條毛巾束腰。(4)把水倒在盆裡。(5)洗門徒的腳。(6)用自己所束的毛巾擦乾。(7)洗完了,穿上衣服,又坐下。對門徒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作』。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因此,就成了教會不可不行的一件聖事。

三.  耶穌洗門徒的腳,為著什麼緣故?

答:洗腳這件事,不是為虛偽的外表而作的,洗腳猶如洗澡一樣,有它本身的需要。洗腳是為著屬靈的需要而作,如同為著得救而受水洗一樣。主洗門徒的腳,是為著下列的緣故:

1.        要愛我們到底:『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十三1)。這是主為門徒洗腳的總動機。主看我們是屬祂自己的,不但我們的頭髮被祂數過,一根也不損壞(路廿一18)即卑污的腳,祂亦不厭棄。可謂由頂至踵,都在祂愛的關切中『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羅八35)。主既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2.        要我們與祂有分:『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十三8)。主視門徒如手足,換言之,視門徒的腳如同自己的腳,有了這密切的關係,才洗門徒的腳,否則,就是無分於主的身體。『頭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林前十二21)腳雖居低下的地位,卻是基層的重要肢體,是支持全身所不可少的力量。所以『總要肢體彼此相顧』,同苦同榮(林前十二2526),這才是共同與主『有分』的實際。

3.        要我們全身乾淨:『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約十三10)『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五2627)腳最容易玷染不潔,時常成為全身乾淨之累。主耶穌要我們徹底潔淨,作個榮耀的教會,可以獻給自己。又要使撒但踐踏在我們的腳下(林前十五25;羅十六20),這就非把全教會成為聖潔不可。因此,在我們個人方面,應當除去盈餘的邪惡(雅一21),和容易纏累我們的罪(來十二1)。還有關於教會性的玷污皺紋,如照著世人樣子行,嫉妒分爭等(林前三3),也要靠主的道來洗除清潔,這樣全身就乾淨了。為了一個叛徒猶大在使徒中,以致被主指為『你們不都是乾淨的』,豈非憾事?

4.        要我們彼此謙卑:『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要彼此洗腳。』(約十三14)主耶穌本有神的形象,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存心順服,以至於死。那麼,我們作主耶穌的門徒,豈可志氣高大,不俯就卑微的人麼?(羅十二16);豈可自好為首,不接待弟兄麼?(約參9);豈可驕傲目中無人麼?豈可刻薄欺負弟兄麼?豈可態度驕縱輕看老人婦孺麼?豈可貪圖權位要別人唯命是聽麼?如果我們能彼此謙卑,彼此推讓(羅十二10),彼此順服(彼前五5),彼此服事(彼前四11),彼此饒恕(弗四32),這就是『彼此洗腳』的含意,這是今日教會上極需要去實行,應以遵主榜樣和吩咐為最高原則,其他藉口推辭都是不合道理的。

四.  應在什麼時候施行洗腳禮?

答:應在受水洗後,領受聖餐前施行之。由教會的傳道、長老、執事,為初受洗入教的信徒們洗一次腳,作為主的洗腳以示範,並使他與主有分。至於主所說:『你們也當彼此洗腳』,乃教訓我們在生活上要有彼此洗腳的精神,目的是追求屬靈的謙卑、相愛、互恕、蒙福(約十三17)。但必要時,弟兄姊妹也可以用水彼此洗腳,男洗男,女洗女。

五.  現在我們若能實行洗腳的精義,可否不必實行形式的洗腳禮?

答:洗腳禮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且吩咐門徒要照樣去作,所以我們亦應遵行形式的洗腳禮,不能廢除。實行精義固屬重要,但藉著形式的實行,必更能幫助人深切實行其中的精義而得福,又何樂而不為呢?


作者: 郭子嚴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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