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宜真姊妹
宗教改革時期,新教的宗派如百花齊放,如馬丁路德的信義宗、英國國教的聖公宗(安立甘宗),還有稍後衛斯理的衛理宗(循道宗)…,至於「改革宗」(Reformed
church)這個稱呼,是1561年在法國波依席(Poissy)舉開的宗教會議之後出現的,特指以瑞士為根據地、受慈運理(Ulrich
Zwingli)和加爾文(John Calvin)影響所出現的宗派。由於慈運理的影響力在他過世後便逐漸消逝,因此改革宗思想幾乎與加爾文主義劃上等號。
改革宗除了在歐洲、美洲有強大的影響力,跟台灣也有很深厚的淵源,例如1872年來台傳教的馬偕是長老會(Presbyterian
church)牧師,而長老會便是屬於改革宗;還有更早在荷據時期來台的傳教士,亦隸屬於荷蘭改革宗。此外,加爾文主義的神學對我們亦不陌生,例如最有名的「預定論」,便是一套關於神的揀選和人的得救的精密理論;還有他對於聖餐禮的教義,闡述了耶穌以何種方式臨在於餅和杯之中。看看這些教義當年如何與其他持不同意見的流派你來我往,我們會發現一些所熟悉的神學思想,竟然可以在這裡找到它們的身影。
為什麼加爾文的思想會流傳這麼廣?他的神學有多特別?我們先來認識加爾文這位開山祖師,然後再來追尋這個教派擴展的軌跡。
加爾文其人其事
1509年,加爾文出生在法國天主教家庭,在接受神學和法學教育的過程中,深受宗教改革和人文主義思潮的影響,加上父親與天主教會關係交惡(最後被開除教籍),後來成為一位奮力改革教會的新教徒。不過讓他與天主教正式撇清關係的,則源於一樁宗教政治事件。1533年他的好友在巴黎大學校長就職典禮上,引述路德和伊拉斯姆的話語,發表因信稱義的講詞,於是引來一場風聲鶴唳的迫害。加爾文被認為是這份講稿的始作俑者,為了逃避追捕,隔年便離開法國逃亡到瑞士巴塞爾,正式與天主教會決裂。
在巴塞爾是一個重要的時期,藉著與瑞士宗教改革家接觸和討論,他的神學思想逐漸成形,而在1536年出版了知名著作《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1]。這本將基督教信仰系統化的著作,是建立新教正統的重要基石。往後他不斷擴充、改版,到了1560年的基督教教義,已經從原先的6章擴充到80章。
同年,他打算前往法國史特拉斯堡避難,但途經瑞士日內瓦時,卻因朋友的強制勸說,臨時決定留下來為日內瓦的宗教改革效力。不幸的是,改革第一回合並不成功。加爾文強制將宗教信仰結合到政治體制的手段(例如嚴格監督市民生活、拒絕承認基督教信條者便喪失公民資格等),引發民眾強烈的反彈,兩年後(1538年)他們雙雙被逐出日內瓦,加爾文便到史特拉斯堡繼續實踐他的理念。
1541年,加爾文在市民的請求下,再度回到日內瓦。這回市議會接受他所擬定的《教會法規》(Ecclesiastical
Ordinance),於是他開始發揮組織的才能,不但演講寫作、創立學校、進行教理問答的訓練,也實施四職制的教會管理系統。他將教會中的職分區分為牧師、教師、長老和執事,其中牧師專職講道和主持聖禮、教師講授神學、長老監督管理教友,執事則處理教會事務照顧貧弱;這個制度成為日後長老會體制的雛型[2]。在加爾文的嚴格控管下,日內瓦成了一個聖潔的模範城市,不但是各地新教徒的避難所,還是他們眼中的新耶路撒冷;《教會法規》則不僅僅成為日內瓦神權政治的主要框架,也成了往後加爾文教派的特色來源。
然而,為了維持這個城市的聖潔和教會的合一,加爾文對於剷除異己毫不手軟。他先後將一些與他在教義上觀點相左的人士驅逐出境、斬首、監禁,最慘烈的例子則發生在一位西班牙裔的醫生身上,他不認同三位一體教義,並散佈反對三一神觀的著作,最後在日內瓦市議會以及鄰近城市的決議下,在1553年將他活活燒死。
加爾文將畢生心力都投注在日內瓦的宗教改革,一直到1564年逝世為止。他做出了許多別具特色的事情,除了施行上述的神權政治,其系統化的著作、高度組織的教會以及教育機構的創設,都為日後加爾文主義散佈至法國、荷蘭、英格蘭、蘇格蘭、美國等地,提供重要的助力。
加爾文主義的擴展
如果說建構路德神學的出發點在於「我如何才能找到慈愛的神?」加爾文的出發點則是「如何讓神權統治普及萬民?」因此加爾文主義在宣教上便連帶地表現出一種積極、不屈不撓、富於戰鬥的性格,至死方休。加上加爾文在組織管理上的天份、教育機構上的耕耘,改革宗在歐洲迅速擴展。至於當時在法國、荷蘭、英格蘭、蘇格蘭等地的宗教戰爭,可說都是受到加爾文主義的激勵。
改革宗在歐洲的傳播,可大致分為兩條路線。一條是瑞士、法國、荷蘭、德國,以《海德堡要理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3]為標準教義;而另一條則是蘇格蘭和英格蘭,以《韋斯敏斯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4]為基本信條。
1549年,慈運理的追隨者同意加爾文在聖餐禮上的主張之後,便為加爾文主義在瑞士的擴展開了一條大道。今日的瑞士,大約有一半的人口仍屬於改革宗,日內瓦大學便是由加爾文建立的。
至於德國,當時加爾文主義在西南部的巴拉丁納區(Palatinate)也曾擁有偌大的影響力,海德堡大學亦在那數十年間成為其大本營;1562年出版的《海德堡教理問答》便出自該大學教授的手筆,並成為德國改革宗教會的信條,且大大影響了波蘭、匈牙利、莫拉維亞等地的改革宗教會。不過幾經波折,目前德國的新教徒人口仍以路德的信義宗為多數。
加爾文主義者到了法國稱為胡格諾教徒(Huguenot),他們一開始受到很大的迫害,並在1562~1598年間與固守天主教的法國皇室爆發了八場宗教戰爭,遭到殺戮的胡格諾教徒難以計數。雖然1598年的南特詔書(Edict of Nantes)容許宗教自由,但到了1685年詔書被廢、迫害再起,數十萬胡格諾教徒因此逃往荷蘭、瑞士、美國、英格蘭和普魯士。一直到1787年,胡格諾教徒才獲得合法的保障,不過至今法國最大的勢力仍非天主教莫屬。
自從荷王威廉歐蘭治在1573年成為加爾文主義信徒,改革宗便在荷蘭日益壯大,並成立了荷蘭改革宗(Dutch
Reformed Church),目前荷蘭有大約40%的人口仍是改革宗信徒。1575年成立的萊登大學,也是依據加爾文主義的精神所建立的。
在十七世紀荷蘭向外擴張時期,荷蘭改革宗亦隨著殖民的浪潮分別傳到北美洲以及亞洲。隨著荷蘭西印度公司的殖民擴張,荷蘭改革宗信徒主要在美國紐約州落腳。到了1776年美國獨立,他們便脫離荷蘭母會,直到19世紀末才正式更名為美國改革宗。
此時,有另一批傳教士隨著荷蘭東印度公司來到台灣。1627年,第一位荷蘭改革宗牧師踏上台灣,在台南新港(今台南縣新市鄉)向平埔族展開傳教和教育事業。他們最大的貢獻在於以羅馬拼音創造了新港文字、設立學校、興建教堂,並以新港語講授基督教教義、翻譯部分的聖經、海德堡要理問答、十誡等,甚至準備在麻豆開設神學院。只可惜,隨著鄭成功來台、荷蘭人被驅逐出境之後,第一批傳教士的工作成果便煙消雲散。直到200多年後,蘇格蘭的長老會牧師到台灣傳教,改革宗才再度對台灣產生影響。
除了在歐洲大陸的傳播,改革宗思想亦跨越了英吉利海峽來到英倫三島。十六世紀中葉,在諾克斯(John
Knox)將加爾文主義帶到蘇格蘭之後,宗教改革便挾帶著一種強烈的戰鬥性格如火如荼地展開,也爲蘇格蘭帶來往後100年動盪不安的內戰和迫害。1560年,在蘇格蘭女王的妥協下,他們簽訂了《蘇格蘭信仰宣言》(Scottish
Confession),宣稱以改革宗為國教,並依據加爾文主義的精神,成立了長老教會,但英國的宗教立場,仍在天主教和新教之間的拉鋸而搖擺不定。最後在1647年,他們制定了《韋斯敏斯德信條》和大、小教理問答,成為加爾文正統信條,當時英國還曾以長老會為國教。
到了1842年,蘇格蘭長老教會有近500名牧師和眾多長老,抗議教會制度已不合乎加爾文信仰精神,離開了原有的教會,另組「蘇格蘭自由教會」,它就是台灣基督長老會南部教會的母會;該會於1865年由馬雅各長老傳到台南、高雄。至於1872年由馬偕傳到淡水的,則是蘇格蘭長老教會傳到北美洲之後成立的「加拿大長老會」,它就是台灣北部長老會的母會。目前英國最大的宗教勢力是聖公會。
加爾文主義的神學
加爾文與路德一樣,因強調聖經的重要性而塑造出新教的特色。在史特拉斯堡那三年,他撰寫了許多聖經註釋,因為對他來說,聖經是人認識神的唯一方式,也是他建構神學的主要基礎;至於聖靈,則能將隱藏在經文中的真理彰顯出來。一如上所述,「如何讓神權統治普及萬民」是加爾文所關懷的重點,因此在「神的主權」的最高指導原則之下,「預定論」(predestination)於焉成形。
「預定」就是「預先決定」(pre~determine)的意思,也就是事先知道終點(destination)。加爾文預定論的特點在於「雙重預定」:一個人的最終結局是永生或沉淪,都來自神的預定和意願;也就是說,在神永遠的計畫之中,祂已經憑自己的旨意,定下每一個人的終局,有些人預定獲得永生,有些人則預定滅亡。這與路德和慈運理所主張的有所不同:人的永生是基於神恩典的預定,至於沉淪,則是基於公義原則的必然結果,並非來自神的預定、也非神的意願。
對於預定論的解釋,到了十六、七世紀在改革宗內部出現了不同說法,爭議的癥結來自於荷蘭萊登大學神學家亞米紐斯(Jacob
Arminius)。加爾文主義者以神的主權為最高原則來決定人的終局[5],亞米紐斯則給人的自由意志較多空間,認為個人的自由意志應該有份於他的最終命運。為了解決爭議,1618~1619年在荷蘭多德特克舉行的宗教會議[6],除了判定亞米紐斯主義為錯誤之外,加爾文主義的五大要點也相應而生:全然墮落(total
depravity)、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有限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無法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ility of
grace)、聖徒的堅忍(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這五點很好記,它們英文的字首連起來就是TULIP(鬱金香)。
預定論者認為,由於罪的敗壞,人類對於救恩完全無能為力,不可能因行善或對神產生主動的信心而蒙揀選,因此,救恩是神無條件的揀選。在此情況下,祂只揀選出某一部分的人,而被揀選的人無法拒絕這份恩典,也就是說,神的揀選能夠讓聖徒堅忍不拔、永蒙保守、保證得救。
相對於此,亞米紐斯主義者則認為,人並未全然敗壞,他可以回應也有能力拒絕神的恩典,而神願意萬人得救,因此對所有的人發出呼召,以信心回應並持守下去的人,最終才會得救;拒絕恩典或是沒有堅守下去的人,最後便會沉淪。換句話說,加爾文主義者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救恩的保障是基於神的揀選與保守,且蒙揀選者有得救的確據;而亞米紐斯則認為,信徒若不堅信,就可能從救恩中失落,且信徒在今生不可能預知自己是否得救,亦不認為有得救的確據。
雖然加爾文主義在這次會議中獲勝,但我們得知,不論是哪個陣營,都有聖經的根據[7]。多特會議之後,亞米紐斯被逐出改革宗,但他卻影響了100多年後衛斯理(John Wesley)所創立的衛理公會。因此目前基督教界對預定與救贖的看法,兩邊陣營仍大有人在。
另一項較廣為人知的爭論,是關於聖餐禮的教義。到底祝謝後的餅和杯,和祝謝之前有何不同?它是像天主教所說的,雖然餅和杯的形式不變,但是本質已經轉化為基督的肉和血(化質說,transubstantiation)?還是像路德所認為,餅和杯雖然沒有發生物質上的改變,但是耶穌的肉身和血已經藉著祝謝而真實臨在(同質說,consubstantiation)?還是如慈運理所說,餅與杯只是象徵基督的同在,用來紀念祂的受難、而不具有物質和屬靈上的聯繫(紀念說,commemoration)?
加爾文提出的第四種看法「屬靈同在說」(receptionism),則介於路德和慈運理之間,主張透過聖餐,信徒和基督能產生屬靈上的聯繫,但耶穌的肉身並未臨在餅和杯之中。因為在人性方面,耶穌的肉身與我們的肉身沒有兩樣,會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所以不可能臨在於祝謝過的餅和杯中,而是應該在天上,因此「天離地有多遠,祂[的肉身]在空間上就離我們有多遠」。但另一方面,如果餅和杯是象徵的話,那麼象徵本身應該和象徵所指涉的對象有所聯繫。由於耶穌的神性是不受時空限制的,所以當信徒以信心回應神的應許時,便能藉著靈裡領受到祂實質(肉身)的同在、滋養我們的靈魂,進而與有形和無形的教會[8],同歸於主裡分享屬靈的團契。
除了預定論和聖餐的教義,加爾文在教會論以及成聖、稱義,都有其獨到的論述,因篇幅的關係無法一一介紹。
結語
加爾文系統化地整理出基督教教義,在新教正統的建立上貢獻良多;此外,由於他在組織上的才能、對教育的重視,加爾文主義能夠歷久不衰;在荷蘭落腳的成了荷蘭改革宗,在蘇格蘭生根的則成了長老會。他嫉惡如仇、追求聖潔的個性,除了展現在他當時處置異己的方式,也透過他的神學感染到往後的傳教事業,展現出積極的戰鬥性格。在重視多元文化、鼓勵宗教對話的今天,我們或許會對於他(及其後進)那種強烈敵我分明、非白即黑的執著感到驚訝;不過在新教剛從天主教脫離、亟需建立自我定位的十六世紀,或許正是這種毫不妥協態度才讓改革宗的思想保存了下來。
只是,在回顧基督教發展軌跡的同時,我們或許也可以想想,這種敵我分明、爲真理奮鬥的戰鬥精神,發展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是合適的?護衛真理可以無限上綱到流血殺人的地步嗎?在今日的社會,我們又該用何種方式來堅持真理呢?這或許是加爾文拋給我們的一個難題吧!
參考網站
長老教會淡水教會,http://mackay.com.tw/index.htm
中國基督教書刊,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com.cn/
美國改革宗網站,http://www.rca.org/index.html
台灣海外網,http://www.taiwanus.net/history/1/52.htm
參考書目
1.
New Catholic Encyclopedia 2nd ed. MI: Gale Farmington Hills,
2003.
2.
Eliade,
Mircea (ed.).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Edinburgh: Clark,
1908~26.
3.
Hillerbrand,
Hans J. (ed.). The Oxford Encyclopedia of the Reformatio.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4.
Hillerbrand,
Hans J. (ed.). Encyclopedia of Protestantism. London: Routledge, 2003.
5.
Iserloh,
Erwin et al.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V. London: Burns & Oates, 1980.
6.
《基督教豫定論》,Loraine
Boettner著,趙中輝譯,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1975。現有全文上網,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com.cn/predest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