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忠揚傳道
一. 一般世人的觀念
1.
命運的觀念普遍深藏在人的心中
人在日光之下的遭遇,有順境,有逆境;有生而富裕,有生而貧賤;有人一生康泰,有人一生在患病中度過,每個人的遭遇皆有別。因此,命運的觀念就自然在人的心中產生,只是有人在逆境中,對命運的看法是深信不疑,有人卻自認生活是自己可以掌握的。
2.
觀念影響的深淺有異
a.
有人認為人生的一切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這類的人大概可以分成兩部分,一部份是所謂的無神論者(或是唯物論者),另一部份是他的人生尚未遇著逆境。無神論者不承認宇宙中有神,只在乎日光之下現實的生活,看重的是現世的一切。其實,神的事情誠如羅馬書所言,「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又如傳道書三章11節所言,「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當人在順境之時,常會看不見人的卑微,而自認是神,可是當他遇到極大的苦難時,卻又很自然的從內心呼天搶地的向天吶喊,就是所謂的「窮極呼天,痛極呼娘」,在在都顯示出人的無知與卑微。
b.
有人卻有很深的「宿命論」
人生在世,冥冥之中一切皆在主宰者的掌控下,可是世人卻不認識這位主宰者,因此,他的一生就在極端無奈下度過,他覺得一切皆有命運,而我們又無法對抗,只好默然以對,並且以悲觀的態度,來看待他的人生。
c.
有人因深信命運,又期待改變命運,因此,就產生了兩種現象:
i
深信命運是由鬼神所主宰的,因此,就產生凡事敬拜鬼神,而有迷信的現象;他拜鬼神的目的,就是希望能趨吉避凶,改變他的命運,可是卻越陷越深。
ii
第二種現象是,因深信命運,所以就聽信江湖術士的話,企圖藉由術士的幫助,而改變他的遭遇,但是往往是失敗且慘痛的代價。
到底有無命運?而又孩怎麼辦?我們基督徒又如何看待?
二. 人生的真象
1.
出生條件有別-先天的機運
a. 貧富貴賤
日光之下我常看到,人一出生就有生活環境的差異,有人出生是含金湯匙出生,從小在極富裕的家境成長,生活無憂無慮,長大並有龐大的家業在等接管。有人卻生來三餐不繼,每天為了裹腹,就要勞碌奔波。到底為什麼?
b.
生命長短
日光下的人們生命長短不同,有人在年幼之時,或在年輕之日就離世,有人卻可長命百歲,享盡天年。
c.
種族地域
為什麼有生來是白皮膚、黑皮膚、黃皮膚?為什麼有人要生在富裕美國,有人卻要生在飢荒的非洲?
2.
人生的遭遇有別-後天的機運
a.
人在日光之下的遭遇也有分別,有人一生極少苦難操練,有人卻充滿逆境,苦難一波接著一波。
b.
日光之下人皆會碰到「生老病死」「悲歡離合」的事。(傳三3~8)這為何會這樣?我們雖欲探查,卻仍得不著。
其實,這世界上也唯有聖經才能告訴我們生命的真象,因為人是由神而來,人在日光之下的一切,也唯有造我們的神才能給正確與滿意的答案,因此,我們必須了解聖經的啟示是什麼?
三. 聖經的啟示
1.
神的主權
神為何在我們的生活中有主權?有幾點我們必須要的認知!
a.
神創造了我們人類,我們人的生命也是由神而來
聖經啟示我們,神由一本(血脈)造出世上的萬族人(徒十七26)。創世記也記著神用地上的塵土,按照自己的形象與樣式造人,並且從他的鼻孔吹了一口生氣,使他成為有靈的活人。(創一26~27、二7),約翰福音一章3節,也談到萬物是藉著太初的道所造的,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由此可知,真神是人類生命的根源。
b.
我們的生命氣息,也掌握在祂的手中(徒十七25)
(徒十七26)說真神預先就定準我們的年限與所住的疆界。就表示我們的生命是掌握在真神的手中,所以,哈拿的禱告才這樣說:「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另外,先知但以理在勸伯沙撒王的時候,也這樣說:「你又讚美那不能看,不能聽,無知無識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卻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管理你一切行動的神,」(但五23)。
c.
我們的動作存留也在乎祂(徒十七28)
也就是我們在日光之下一切的生活,皆在真神的手中。傳道書也說:「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物都有定時。」,又(撒上二8)也說:「耶和華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可見人在日光之下的生活,也與真神息息相關。尤其我們信徒更是如此,「人的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箴二十24)「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十六9)「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他的道路,耶和華也喜愛,他雖失腳,也不至全身仆倒,因為耶和華用手扶著他。」(詩三十七23~24),我們是神的工作,我們人生的一切,都有神要我們去完成的旨意,因此,我們更應體察到神在我們生命中的絕對主權。
d.
祂在人的身上有絕對的主權(羅九14~18)
i
因祂是造物的主,我們只是受造的器皿,受造的器皿豈能向造他的主說:你為如此造我?你為這樣用我呢?
造物的主在受造的器皿身上有絕對的主權,這是無庸自疑的。
ii
造物主是全智,全能,遍在的神
祂知道何為善,也知道人一切所行的,(詩一三九1~8),更知道如何安排人的生活,來完成祂的旨意。
iii
全能者不至於行惡,也不至於作孽(伯三十四10),因祂是愛
所以祂愛世上一切的人,這是可以肯定,因此,祂不會無故使人遭難。祂所行的一切,也是因愛世人而行,但愛與公義卻是一體兩面的事。
e.
人只有順服的本份而已(羅九19~21)
因為造物主在我們身上有絕對的主權,祂也有能力與智慧,安排人在日光之下的一切動作、存留,所以我們身為受造器皿,只有順服而已,但這種順服,不是所謂的宿命論的無奈,而是從智慧而生的順服,是最積極的人生。
2.
人應有的認知
a.
人與萬物皆有定期(傳三1~8,九12)-這是出於神的主權
既然這樣,你或許會說,那作事的人在他的勞碌上又有何益?我不如一天過一天算了!這是消極與宿命的說法。其實,神讓我們在日光之下,面對各種勞苦的經練,神的作為我們或許無法參透,但我們卻相信神不會故意作孽,因祂是「愛」,祂的作為不會違背自己。祂雖讓我們在苦難中受經練,卻把「永遠」的念頭放在人的心中(傳三11),使人知道生命不只是日光下的生命而已,人還有「永恆」的靈魂的問題。另外,神這樣做的另一個目的,是要讓人在苦難中去體會人的有限能力與軟弱,人並不能「人定勝天」,人要在造物主面前謙卑下來,因這是受造之人的本份。
b.
人在日光之下的腳步,也是由神所定的(箴二十21,十六9)
我們在日光之下,一切的腳步也是神在定的,我們或許是一位聰明人,好像對自己的人生有把握,能作所謂的「生涯規劃」,但我們卻要體認到我們的生命氣息、動作存留都在乎神,一切都要在「主若願意」的前提下,才能成就的。(雅四13~17)
c.
機會也是由神所賜(傳九11~12)
每個對自己的人生都會有一番規劃,對生活有一番追求,但並不是只要人立定志向就能成就,努力就能獲得的。因為人生的機會也是出於神所賞賜的,如經云:「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貲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原來人也知道自己的定期,魚被惡網圈住,鳥被網羅捉住,禍患忽然臨到的時候,世人陷在其中,也是如此。」
d.
喜樂與善美的人生是由神所賜的(傳五18~20,24)
每個人在日光之下,都在追求他的人生是充滿喜樂、無災無病、吃喝滿足,但這卻不在乎人的追求,因為這一切都是造物主真神所賜的,祂喜悅誰,就賜給誰。如經云:「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喫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分,神賜人貲財豐富,使他能以喫用,能取自己的分在勞碌中喜樂,這乃是神的恩賜,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日,因為神應他的心使他喜樂。」(傳五18~20),「我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並且人人喫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恩賜。」(傳三12)
e.
遠離神旨意-結局是「虛空與捕風」
在短短的七、八十年中,所面對的是極重無比的操練,一生當所能向矜誇的也不過是「勞苦與愁煩」而已,七、八十年一過去,死亡的陰影就臨到了,那在日光下所努力的一切,不就變成虛空與捕風嗎?人的一生,就如同海明威所著的「老人與海」的小說故事一樣,老漁夫在大海裡打滾了一輩子,好不容易得到一尾很大的魚,漁夫用盡一切的力量與大魚博鬥,最後制伏了那尾魚,他用一種充滿喜樂與滿足的心情,拉著那大魚凱旋而歸時,卻遇到了一群鯊魚在後面追逐,漁夫用盡一切的努力的把戰利品帶回,卻只剩一尾魚骨頭。人的一生不就是如此嗎?只是捕風與虛空而已。
3.
神要人怎麼做?
a.
祂要人在「勞苦中」生出真智慧
i
看透人生
祂要我們在百般的勞苦中受經練,目的就是要我們生出真智慧,而看透人生,了解人生的真相,進而生出超越的人生觀,也就是屬天的人生觀。(傳三11~12,西三1~4),所以,祂才把永生的念頭放在人的心中,使人在勞苦中生出對永恆的一種渴望。
ii
要人在祂面前存敬畏的心(傳三13~15)
人唯有在苦難中受操練,才會感到自己的卑微與軟弱,而在神面前謙卑下來。不然人心靈深處,那驕傲的本質是很難被屈服的。
b.
祂希望人在「祂的期待下」生活
i
在世敬神守分(傳十二13)
人是由神所造,生命是由神所賜,所以真神期待每個人都能在祂愛中度日,並且享受神所賜的恩慈。因此,人如果能在勞苦中經練,而生出真智慧來,懂得在神面前存敬畏的心,並且守神的誡命,在世過一種敬神愛人的生活,這是神所喜悅的,也是人在日光之下應盡的本份(傳十二13)。
ii
活出神的榮美生命
「神的期待」就是神的旨意;神起初造男造女,原是好的,(創一31),但犯罪後的亞當與夏娃,卻失去原來神所賜的榮美的生命,且活不出神所期待的榮美,因此,神才為人類興起救恩,盼望藉著末後的亞當-「基督」的救贖,使人有一個重新的生命(林後四17),然後,活出神的榮美-基督(腓二15)。
四. 基督徒應有的態度
1.
基督徒乃是神的工作
以弗所書二章十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基督門徒是神的工作,祂在基督裡造就了我們以後,有祂豫備要我們去行的善,也就是神所豫備要我們去完成的旨意。神賜給日光之下的每一個人的恩賜都不同,士農工商各有不同,卻讓世人按所得恩賜,彼此相助,而成就了社會的群體生活;每個人在這社會中,只不過是一個小鏍絲釘,但卻是社會群體中,所不可或缺的。我們基督徒當然也是其中的一環,在這裡面前有神要我們去扮演的角色與要去完成的使命,但我們比非基督徒更重要,因我們被神付予「做世上的光、世上的鹽」的天職。(太五13~16),所以,我們生活的目標,應是讓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身上彰顯,使世人看見我們如同看見基督一樣。
2.
要在神面前存敬畏的心
a.
要深知一切都在神的手中
人在日光之下的一切,包括我們的生命氣息、動作存留、機會等等,都掌握在真神的手中,所以務要在神面前存謙卑的心,不可自誇,而成為無知的人,(雅四13~17,路十二12~16),也不可在神面前驕傲,而得罪神,如尼布甲尼撒王一樣,最後受神的懲治。(但四28~37)
b.
不要依靠自己的聰明(箴三4~7)
我們如果明白,我們的一切都是在神的手中,我們就會凡事依靠神,一生認定祂,而且會把自己的生命獻上作活祭,用我們的一切去尊榮祂。
3.
在神的旨意下生活
a.
明白神的託付
我們是神的工作,有神預定要我們去行的善,因此,我們有必要去尋求神的旨意,了解祂要我們怎麼做。(羅十二1~2),了解以後就應立志遵行天父的旨意,並且以完成神的旨意、做成祂的工為我們的職志。(約四34)
b.
把我們的一生都交託在主手中
既然知道我們的一切都在神手中,所以應學習過一種凡事藉著禱告、祈求、與感謝,把人生的事全部都交在主手中(腓四6~7)。這是一門很深的功課,要不斷的學習與操練。
c.
順服神的旨意,向標竿直跑
當我們尋求神的旨意明白以後,最重要的是照神的旨意去生活,去做成祂的工,使耶穌基督在我們身上得大榮耀。難怪主耶穌會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者,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也就是神家裡的人了。
結語
我們知道人在日光之下,有命運的問題,但我們對這問題的態度是積極且清楚的,因此,我們務要努力追求明白神的旨意,使我們都能在神旨意下生活,得蒙主的喜悅,將來才能無愧見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