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
從舊約到新約,神與人所立的約有了很大的轉變,神與人的關係在新約下,神要將律法寫在人的心上,並將人的罪除掉(耶卅一31~34),這新的關係強調內在的、個人的責任和完全的、終極的赦免。新約表現出來的愛,就是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弗三18)。
一. 何等的長
耶穌在逾越節以前,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後到了,與門徒相處的時間不多了,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十三1),這個愛就是永遠的愛(耶卅一3)。時間之長,直到永遠。環境會改變,人心會改變,條件會改變,但耶穌的愛永遠一樣不改變(來十三8)。
彼得曾經對耶穌誇下大話,無論耶穌去那裡,他都要跟到那裡,甚至願意同耶穌下監,為耶穌捨命,也是甘心,在所不惜。但是後來耶穌被捕,還未被審定罪,彼得就已三次不認主,這種背叛的罪何等的大,彼得不認主後,看見耶穌的眼神,就出去痛哭了。然而,耶穌的愛不改變,之前已為彼得祈求禱告,叫他不至於失去信心(路廿二32),之後又賜下聖靈的能力(徒一8),使他在五旬節勇敢站起來作見證。
耶穌的赦免使保羅深受感動,以逼迫基督徒的熱心程度,保羅算是第一名,司提反被打死的時後,保羅在旁歡喜(徒七60),但耶穌對他顯現,叫他悔改,又派他做外邦人的使徒。誠如詩篇所說:「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詩一○三12)。
二. 何等的闊
耶穌的愛超越人的種族歧視和宗教歧視,他向撒馬利亞婦人要水喝,但是婦人卻想,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是沒有來往的,不能共用一個器皿喝水,後來還質疑拜神的地方要在那裡,是在基利心山?還是在耶路撒冷?婦人認識耶穌就是基督(希臘語,受膏者之意),就是彌賽亞(希伯來語,也是受膏者之意),還有好些撒馬利亞人信了耶穌。所以基督的福音對象十分廣闊,全人類都是對象,正如路加福音所記載耶穌的家譜,回溯到亞當是神的兒子。神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
使徒從主耶穌領受福音的使命,就是「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太廿八19)、往普天下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人要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傳悔改赦罪的道」(路廿四47)、「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主的見證」(徒一8)。
耶穌甚至為加略人猶大洗腳,明知撒但已進入他的心,要出賣耶穌的意念已在他心裡,耶穌仍然包容,帶著感化的希望,不用言語,而用行動來得到他,雖然沒有成功,卻給我們極大的鼓勵,浪子回頭,父親一直在門口等待(路十五11~32)。
三. 何等的高
耶穌的救恩何等奇妙,高過人的智慧與想像,竟然揀選沒有學問的小民來作門徒(徒四13),人看為卑微的,神卻提為高,使徒後來成為教會的柱石棟樑(加二9)。
猶太人謹守律法誡命,甚至多加許多口傳的律法,名為保護律法的藩籬,實為生活的捆綁,安息日就有39件不可作的事,飲食上也要分肉食和乳製的餐盤和食用的時間,但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17~18),這就是耶穌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耶穌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如同天怎樣高過地(賽五十五9)。
耶穌的真理叫人得到真正的自由,不再受罪的轄制,可以脫離取死的軟弱身體(羅七19~24),超越內心交戰的兩個律,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7)。
四. 何等的深
耶穌明知拉撒路的死只是睡了,雖然在墳墓裡已經四天,也要叫他復活,但是祂看見馬利亞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耶穌哭了,這種愛是何等的懇切(約十一33~36)。
耶穌在拿因城遇到寡婦的獨生子出殯的行列,沒有丈夫的依靠,又失去獨生子的寄望,這寡婦以後要怎麼活下去?耶穌看見寡婦,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於是叫死人復活(路七11~17)。這又是耶穌的深愛,不等寡婦的祈求,主動憐憫幫助。
耶穌與門徒在一起,還帶著肉體的限制,門徒因人子奴僕形像的障礙,還有好些事不能領會,擔當不了,但是耶穌應許要將聖靈賜給他們,真理的聖靈來了,要引導門徒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2~13)。
賜人智慧和啟示的聖靈要將基督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使我們真知道基督的救恩(弗一17~18),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後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5~8)。
基督的愛約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19~20),領受之後,就要遵照耶穌的新命令:彼此相愛。基督如何愛我們,我們也要如何彼此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