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開放的社會,男女交往頻繁,自由戀愛終成眷屬,在我們認識的人當中很多,但需要經人介紹的也不少。所以婚姻介紹工作,不但必要更是重要的。婚介工作進行要順利,相關人員的觀念和態度有絕對的影響力,輕忽不得。
一. 父母親的立場
1.
信仰的考量(創廿四 3~7;創十五
16)
堅持主內聯婚,是兒女婚姻蒙神賜福的保障,也印證兒女在神的保守中成長,顯明信仰的價值。
2.
信心的交託(創廿四 1、7、8)
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所以神必有所配合(可九6~9)。禱告等候是交託的過程,相信終身大事在神手中是交託的動力。
3.
責任的承擔(創廿四 2~4)
關心兒女婚姻之事,是父母養育兒女最重要的一環。從懷胎之初,養育兒女的重責大任即落在父母的肩頭上,含辛茹苦、照顧有加,期待長大成人、出人頭地,成家立業、建立美滿幸福基督化的家庭。所以為人父母必須主動關懷兒女的婚姻大事,不要任意讓兒女順應社會潮流-自由發展,婚姻自主。
4.
重視神的安排(創廿四 50、51)
『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明白神的安排配合,就不要以世俗眼光、條件為由,干擾甚至於破壞神的美意。
二. 介紹人的態度
1.
不斷禱告感謝(創廿四 12、26、27、48、52)
初步瞭解雙方青年的條件與需求,在禱告中求主給機會,並賜智慧作好婚介工作。
2.
說明介紹動機(創廿四 32~48)
說明介紹動機,可以表達真誠及用心的程度,取得雙方的信任,也是負責任的態度。
3.
察驗神的旨意(創廿四 10~21)
雙方交往過程,一方面輔導如何進行,一方面提醒要保守聖潔,並且察驗神的旨意。
4.
順應發展過程(創廿四 56)
雙方都同意此門親事時,若有任何藉口耽延婚期,介紹人要居中斡旋,解決雙方的困難與疑慮。
5.
不必過於勉強(創廿四 49)
介紹過程中,勿讓雙方感受到皇帝不急,急死太監,造成雙方壓力很大,徒增婚介工作的困擾。
三. 當事人的配合
1.
保持冷靜思維(創廿四 62~63)
婚前交往易生發感情,所以說話要合宜、舉止要端莊,勿讓對方產生錯覺,或造成自己受傷害,因為感情是超越理智的,不可不慎。
2.
把握婚介時效性(創廿四 57~61)
一件喜事呈現眼前理當把握,確實明白神的帶領與配合,任何人都當順服,尤其青年男女當事人,不要辜負神的美妙安排。
3.
肯定介紹人的忠誠(創廿四 66)
託人不疑,疑人不託,基本上,教會的婚介人員,都是感念主恩而承擔重責大任,並視為一項重要的聖工,盡力而為全力以赴,值得我們肯定。介紹過程中,於方法、聯繫上,或許與我們的認知有所差異,也不能否定他們的用心,應以體諒、心存感謝回應,必要時藉著溝通找出癥結,共同面對,以激勵婚介人員對此項聖工的信心。
4.
準備進入婚姻生活(創廿四 67)
學習兩性互動前進兩人世界,裝備自己迎接新的生活,調整心態面對新的人際關係。
四. 另類的婚姻介紹
1.
服裝儀容宜端莊
人要衣裝,懂得禮貌,穿著打扮合宜,表達對生活的尊重,顯明年輕人的活力朝氣,打造健康的形象。
2.
言行舉止應得體
言為心聲;說話是生命的指數,人格素養的呈現,也是個性穩定的標竿。
3.
作事態度要認真
責任感是生活經營的原動力,給予他人安全感有保障。
4.
尊重他人受肯定
尊重別人等於肯定自己,目中有人,紀律分明,是一個有所為、有所不為的人。
5.
樂觀進取快樂行
樂觀的人心胸寬闊,凡事往正面方向著想,易於突破困境,所到之處歡樂無限。
6.
信仰生活要重視
生活品質要提昇,生命內涵要豐盛,一定要建立在信仰上,因為敬畏神是智慧的源頭。
另類的婚姻介紹,是給自己更多的機會,也是學習面對婚姻生活的功課。
結論
既期待又怕受傷害,表達婚姻介紹工作的落實,需要生活態度的調整,婚姻道理的認知,不同觀念的溝通。
婚姻介紹相關人員,應秉持尊重婚姻的態度,造就信仰的角度,輔導協助未婚青年主內聯婚,以達成主所託付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