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耶穌的門徒被稱為「基督徒」是由安提阿教會起首(徒十一26),因他們是基督的跟隨者、祂的僕人,以致在生活的模式與道德的規範,都有別於當時希臘化文化的價值觀,因此被那些不信的人,以開玩笑或是嘲謔的口吻稱呼他們。雖然這稱呼當時並未普遍的被使用(新約中另外只又題兩次,徒廿六28;彼前四16),但後來卻成為尊貴的稱號,表明我們是跟隨基督蒙召的一群,並且與基督之間享有美好的屬靈團契。
所以,身為基督徒,正是表明他獨特的身分,以及應該存有的生命特質與生活樣式。自然也與這世俗文化,會有許多格格不入的衝突。因為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越發趨向敗壞,罪惡日愈猖獗,基督徒若不能保守自己,也必犯罪,難逃被惡者吞噬(約壹五18~19)。因此,聖經提出嚴正的警語,信與不信原不相配,不可同負一軛;義和不義、光明和黑暗、基督和彼列、信主和不信主,不應相交、相通、相和、相干;神的殿不應存有偶像、敬拜偶像,而我們正是永生神的殿。所以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神就要收納我們,作我們的父,我們要作祂的兒女(林後六14~18)。因此,基督徒團體或個人,當清楚明白自己就是神聖潔的殿,有聖靈居住在他裏面,不當毀壞他,也不可行淫玷污他(林前三16~17,六18~20;弗二19~22)。
一. 認識自我身分的尊貴
聖經清楚地指明我們尊貴的身分和神聖的使命,我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所以我們必要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讓我們對這樣尊貴的身分再進一步的感念與思想:
1.
是被揀選的族類
是神揀選我們,不是我們揀選神,且神的揀選是存有特殊的目的與用意,乃要分派我們去結果子(約十五16)。能蒙神揀選不是因我們人數多,也不是因自己所行的義,神不是擇優去拙,乃是因著神的愛與應許,使人在神面前毫無可誇而是完全歸榮耀於神(申七6~7;弗二8;林前一26~29)。
2.
是有君尊的祭司
我們是與主一同作王,有君王的尊榮,又是服事萬王之王的祭司(啟廿6,一6,五10)。而祭司的職責、服事精神與當得的分,在舊約利未記都有清楚的規範,這些規範的屬靈原則同樣適用於我們每個現代祭司。更別忘了神對祭司有著特別嚴格的要求,不容侵犯(利廿一1~15,十1~3)。
3.
是聖潔的國度
這國度按今世而論,就是指神的真教會及屬靈中人。真教會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全房靠祂聯絡合式,漸漸成為主聖潔的殿;各人的心殿也被建造成聖靈可以居住的地方(弗二18~19)。主對我們聖潔是何等的期待,這也正是利未記的主題。舊約祭司必先分別為聖且是在聖所中事奉神的,今日聖徒也當有分別為聖的生活和工作,並且是真正進入屬靈「內殿」裏面的服事,方能在末後經得起神的量杖(啟十一1)。
4.
是屬神的子民
今天我們得作屬神子民的恩典,更是超越了以色列人(羅九25~26),既作神的「子民」自當順服在神權之下,受祂的保護,擁戴神作我們的王,更在一切的生活中,善盡敬奉遵行神旨、向祂貢獻朝拜的神聖責任。
二. 認識我與世界的關係
基督徒不是離群索居,自命清高的一群,而是要過著「入世而不屬世」,討神喜悅的生活。因此,必須認明我們與世界的關係,才能「有所為,有所不為」。就如保羅所說:「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但我們也絕不逃避對世界該有的責任,要以我們的好行為,為這黑暗的世界點起一盞明燈,並實踐主所交付的大使命,往普天下傳福音給萬民聽,叫人信主得救(太五16;可十六15~16)。
1.
進入世界,履行當盡的社會責任
新約聖經諸多使徒們的書信,都可分為兩部,一部是教導有關教義的部分,一部是教導實際的生活。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行道的生命是主所最寶貴的。因此當務實地履行當盡的社會責任,要順服掌權者(羅十三1~5),當誠實納稅(太十七24~27;羅十三6~7),要謹守夫妻相愛及家庭倫理之道,更當盡奉養父母之責(弗五22~六4;太十五4~6)等。
基督教擁有關懷人生的入世觀,主的門徒被教導必須從事正經事業,留心行善,造福社群,成就神旨,與人有益(弗二10;多三8)。並積極開辦慈惠事業,從愛弟兄的心推廣至愛眾人的心(林後八6;彼後一7;帖前三12)。但不是好大喜功,徒求虛榮,而是每個基督徒都從忠於自己的工作本位開始,因為那就是在服事神,不是服事人(弗六6~8)。
2.
不屬世界,卻要以福音光照世界
我們不離開世界,且是進入世界,但卻又不屬這世界(約十七15~16)。也因為我們不屬世界,所以世界就恨我們,主也是這樣被恨、被逼迫,我們不能大於主,當坦然接受世界對我們的敵意,且忍耐到底(約十五19~20;太十21~22)。聖經教導我們不可以惡報惡,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要以善勝惡,盡力與眾人和睦(羅十二17~21)。
但不只是消極的承擔,更是積極地有所負擔。我們所持的是只恨惡罪惡,不恨惡人,是更要傳揚基督,證明神恩惠的福音,趕緊搶救惡人、罪人的靈魂,使他們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基督教所戮力從事的,正是此「救人靈魂」的事業(徒廿24;結十八21~23;路九54~56)。
三. 如何從世人中間出來
1.
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如何從世人中間出來,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呢?根據聖經的教導,有以下之提醒:
a.
不要貪愛世界,與世俗為友。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人決不可能事奉瑪門(財利)又事奉神,兩者兼得(雅四4;約壹二15;太七24)。
b.
追求屬世智慧,乃以服事神為宗旨。若是盲目追求世上的理學、小學,必被擄去,隨波逐流,失落信仰的盼望(王上三9;西二8;來二1)。
c.
走義人的道路。認清惡人之路必滅亡,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一1、6)。
d.
治死地上的肢體,尤其是淫亂、邪情的事。明白神的旨意是要我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獲得)自己的身體(妻子)(西二5;帖前四3~4)。
e.
以心靈和誠實敬拜真神。脫離偶像崇拜虛無的信仰,不再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得以成為在主裏有真自由、真平安的人。神的殿豈能祭拜著偶像呢?(約四24;提前四1;加五1;林後六16)。
f.
追求愛的恩賜,注重屬靈的團契。切實彼此相愛,互相款待,各人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使眾人認出我們真是主的門徒(林前十二31;腓二1~2;彼前四8~9;約十三34~35)。
g.
竭力追求為要完全得著耶穌。重新省視生命的價值與意義,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向著「得著基督及基督的獎賞」這標竿努力直跑(腓三8~14)。
2.
靠主勇於承受困境
要與人相同很容易,要和眾人異議,擇善固執,則必須有十足的勇氣。難怪,通往滅亡的道路,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太七13)。基督徒為了持守信仰,與世俗分別,自然必多受苦處,但人若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神看是可喜愛的,也合乎蒙召的意旨,並有主留下的榜樣(彼前二19~25)。
會遭遇那些困境呢?或許是因與眾不同所帶來的孤寂感,不但將你趕離社群,並視你如同「外邦人」鄙棄你,多所責難(約九21~22);或是看你不隨從他們行惡,就以為怪,毀謗你、排擠你、甚至陷害你(彼前四3~4;啟十三16~17;創卅九7~23);甚至你的親人與你「彼此為敵」,造成親情的剝離(太十21~22、3436);或許還有更多更多。但當你決志要信主、熱心事主時,這一切患難就無可避免了(帖前三3;徒十四22)。雖然如此,我們仍能像約伯一樣,對神對人持守他的純正(伯二9~10);仍能像約瑟一樣,說:「我豈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像但以理的三友一樣,有對神從「即便如此」到「即或不然」的信心(但三16~18)。
3.
靠真理來成聖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甚難,並且需要有從神而來勝過試煉與試探的智慧,不過我們大可放心,因為主已應許:「我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必賜給他,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也不疑惑。」(雅一5~6)更何況主已賜下智慧的言語,就是這本「聖經」,使我們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教導人甚麼是對的)、督責(教導人甚麼是錯的)、使人歸正(教導人作得對的方法)、教導人學義(教導人如何持守對的)都有益處,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5~17)。
其實,主耶穌在世時,正是這樣為我們祈求,求神用真理(神的道)使我們成聖。是的,祂差我們到世上去,為要成就神救贖的旨意,祂已自己分別為聖作我們的榜樣,也要用真理使我們成聖,合乎主用(約十七17~19)。讓我們時刻儆醒,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大丈夫,要剛強,在真道上站立得穩(林前十六13)。
結語
基督徒務要從不信的人中間出來,向罪而死,不容罪再在我們身上作王,且是向神活著,將自己當作活祭獻給神,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讓我們不再效法這個世界,而是時刻心意更新變化,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以合乎真理規模的聖俗觀,將「該撒的物,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過「分別為聖」、「屬靈得勝」的生活。如此,就能穩穩當當作神的兒女,照著應許預備承受永生的產業(羅六11~13,十二1~2;太廿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