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溪湖教會李信安小朋友|聖靈月刊473期-2017.02|主題/要作完全人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我要作的見證,是媽媽告訴我的。媽媽說,這個見證讓她認識了主耶穌,體會到神奇妙的恩典。 
 
媽媽念大學時,並沒有信主,那時在學校認識了爸爸,於是爸爸就帶領媽媽去教會慕道,從此開啟了信仰之門。 
 
第一次去教會慕道時,媽媽並沒有任何的感覺,只是覺得禱告的方式很奇怪。第二次去教會慕道,在聚會結束禱告時,媽媽看到一道榮光照在身上,當時感覺到沒有任何煩惱和憂愁,是一種很平安的感覺,又聽到很美妙的歌聲和鋼琴聲,但當時並沒人在唱歌和彈琴。 
 
感謝神,媽媽得到了聖靈,從此之後就來教會聚會,傳授給我們這份美好的信仰。 
 
媽媽希望我和弟弟永遠保守在主內,到老不偏離。願一切榮耀歸給天上的真神,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