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勁草|聖靈月刊578期-2025.11|主題/婚姻的預備與挑戰(上)

圖/小美
前言
婚姻是神在創世之初所設立的制度。創世記二章18節記載:「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神希望藉著婚姻,使按祂形象所造的人、所愛的人能得到幫助,在夫妻彼此扶持中同沐在祂的恩典與順服祂的帶領。另外,聖經教導我們,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可十9),也有15處記載著神要祂的兒女們生養眾多。
一、誰說,一定要結婚?
聖經沒有要求人人必須單身,反而多處強調婚姻的神聖與必要性。「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摩三3)、「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傳四9-11)、「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
然而,現今的世代,一些看似無害或似是而非的屬世思潮與論述正一點一滴的滲透基督徒的內心,不僅左右了年輕人結婚的意願,也對於生養孩子多所考慮。比如,「一人吃飽,全家吃飽」;「我一個人有能力、有錢可以照顧自己,這就是對社會最大的貢獻了」;「自己搞定自己,不用和另一半配合,自由自在,享受當下、享受人生,誰也不欠誰」;「不要為結婚而結婚,寧缺勿濫」;「自己的幸福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喜歡,一個人」等等。
又如,「現在的教育、社會環境不好,何必讓孩子受苦?」;「我沒有把握給孩子最好的,就不要生吧!」;「帶孩子很辛苦,要犧牲自己的時間、睡眠和金錢,人生苦短,自己過好,比較重要」;「孩子從出生到大學的花費要幾百萬,我可能養不起,不要生,就可以省下這筆錢……。」
想想,這些句子是否有點熟悉,甚至耳熟能詳呢?再想想,這些句子是不是已經影響,甚至動搖你對神話語的遵守呢?
我們不能否認,教會中也有在相親中屢屢受挫的適婚青年,他們內心可能呼喊著:「我想結婚啊,就是找不到對象?」;「好的都被挑走了,剩下的都是……」;「沒房沒車,我不敢談婚姻」;「見面後,沒有感動!」;「聊過後,話不投機」;我想這個議題有許多面向,就不在此贅述。
二、不結婚,有更遠大的目標?
目前各教會每年幾乎都會舉辦婚姻週的專題,除了鼓勵已婚的信徒在婚姻中要一起成長、互相扶持走天路,也積極提倡「主內聯婚、主前完婚」,希望家長和未婚青年都能看重,並且立志而行。教會是由家庭組成,父母重視孩子的宗教教育和婚姻,才能讓信仰代代傳承,教會對內牧養也可以更加紮實。
當然,有人會提到,聖經中的保羅,也沒有結婚啊!
這確實是一個特別的例子,保羅自從在大馬色蒙神的光照後,蛻變成一位不惜代價、用盡生命致力傳揚福音的工人。我想,現今的基督徒,即便單身,也難以如保羅這樣,達到全心全意為真道爭辯、為主而活的境界。
保羅的未婚,是少了家庭的牽絆可以更專心去傳福音。若我們也有志要專心服事神,且對異性、對性沒有太大吸引力,那我們也可以立志為主而活。像保羅積極培養後進,將提摩太視為屬靈所生的兒子(提後一2),也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林前四15)。足見他真的是利用單身的條件,完全無私地奉獻在福音的事工上。與時下的某些年輕人,不婚只是為了玩樂、逃避責任的觀念,完全不同。
我們並不是要框架於沒有結婚的弟兄姐妹,覺得不結婚就要接受異樣的眼光,不結婚就一定是要全心為主的福音多努力,才能凸顯不結婚的價值。雖然社會對於婚姻幾乎是不談忠誠度,只在乎自己的喜好,但若有機會,還是希望教會的適婚青年可以走進神賜福的盟約中,甚至甘心、用心,以一二十年或更久的時間與精力,栽培敬虔的後裔,就像保羅用一生來帶領教會──福音的孩子一樣。
三、婚姻是神所賜福的,離婚率還這麼高?
神創造亞當、夏娃後,設立婚姻,成為他們主婚人與證婚人,這是多麼神聖的盟約。無奈人被罪捆綁,不順從神的旨意,神只好任憑人的自由意識,但也要自嚐苦果。
世人將婚姻當兒戲的心態,讓分分合合成為自己尋找下一個幸福的目標為藉口,他們心中沒有神,自然所行的都不蒙神悅納。近年來,在教會中或多或少有聽聞離婚的字眼或事實,這是多麼讓人心痛、不能榮耀神的結局。當然,每對夫妻都還是有自己認為過不去的難關和不足外人道的傷痛。
夫妻難免有口角或衝突,在理智線斷裂的狀況下,有些人會將「離婚」兩個字脫口而出。身為神的兒女,我們切忌因為盛怒或口無者遮欄下讓惡者有機可趁。
筆者曾經詢問過一位長老,為什麼信徒會走到離婚的地步;他說,是因為信仰的根基不穩固。看似籠統的回答,卻深藏著夫妻、甚至是每位信徒都當具備的基本功。試想,我們都有全然信服在神的主權和教導之下嗎?我們願意體會居中協調的長執的用心良苦?願意在為我們捨命的基督耶穌面前,放下自己一點點的自尊與堅持?生活中,真的是以基督為我家之主嗎?
四、讓愛的真諦在婚姻中發光
有位傳道人和傳道娘因故意見不合,起初兩人都堅持己見、不肯退讓,自然無法理出一個共識,畢竟當下雙方一定都自覺有理。後來,傳道就先跪下來禱告,禱告中不是忿忿不平或是怨懟傳道娘,而是充滿自省與悔改。隨後,傳道娘也跪在旁邊禱告,兩人真心願意放下自我的想法,祈求神在他們中間做主。禱告完畢,夫妻相擁而泣、和好如初,也重新找出適合的解決方法。我想,這絕對是神所喜悅的相處模式,而且不只適用在婚姻生活,在聖工的搭配上,更顯出愛的真諦。
結婚是一天的事,婚姻卻是在柴米油鹽醬醋茶和酸甜苦辣這種複合式的生活中一天天地向前,一年一年地挺進。婚姻的經營,不是靠幾朵鮮花、幾頓的燭光晚餐,就可以幸福美滿。然而,即便是一種儀式感,只要可以讓夫妻感情升溫的,都是好方法。基督徒的婚姻,是倚靠主,在不斷磨合、相處上更加認識神和體會神設立婚姻的旨意。
因此,雙方平常就要在靈修上下功夫,常常相約禱告,切實遵守聖經的教導,將神的話語深藏在心中,就不致落入網羅。夫妻二人要同心、謙卑的禱告;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計較誰做得多,誰做得少。當每個人都先要求自己走在真理之中,在聖靈裡禱告,神自然會大大地幫助我們。然後,這三股合成的繩子,就不輕易被惡者拉扯,甚至斬斷。
有人說,要為成功找方法,不要為失敗找藉口。同樣,我們要為經營幸福婚姻找方法,不要為離婚細數對方的不是。結婚的目標是生養敬虔的後代,是攜手同心走天國路。每個人的婚姻都不容易,夫妻相處的細節與學問,絕對不只是靠幾張「曬恩愛」的照片完成打卡的記錄。畢竟,家家都有問題要解決、有挑戰要面對,這時候,基督徒最寶貴、最穩固的後盾,就是天上的真神。祂要我們藉由婚姻,體會愛人如己和基督捨己的愛,祂希望我們遇到問題,要回到「原廠」來尋求答案,明白神是藉由種種的困苦、患難,要我們體恤祂的心意與提升我們的信心。
現在的世界教我們要捍衛自己的權益,但聖經告訴我們要愛人如己。世界教我們要男女平等,聖經說丈夫要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妻子要順服、敬重丈夫,如同教會順服基督(弗五24、28)。我們聽道後,要省思自己是否切實遵行神的話語,而不是用放大鏡檢視自己的配偶,或讓自己被社會的思潮漸漸蠶食而不自知。
結語
自從始祖犯罪,罪就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亞當的後裔,逐漸壯大,人數加增後,「神的兒子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創六2)。為了讓百姓能持守這份信仰,神吩咐他們,在進入迦南地之前,要將原有住在那邊的七族滅絕淨盡,也不可將自己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不可讓自己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申七1-4)。然而,從古至今,人常被罪惡所勝,內心並沒有真正的順服神,導致要承擔苦果。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一句老掉牙的話,以當時確實有其背景與需求。從世俗的眼光來看,現在很多人不太能認同,也有少部分的人不會將其視為人生藍圖中的必要選項。真教會一直是遵照聖經傳揚福音,不加添也不刪減;不因時代的改變,動搖對神話語的遵守;不因法令政策,改變對信仰的執著。雖說結婚和得救沒有直接關係,但聖經勉勵所有神的兒女要分別為聖、要生養敬虔的後代。我們在沒有特殊的情況下,應當尊重所神設立婚姻的制度,並且身體力行,就必蒙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