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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58期1999年3月)
信仰社會:[宗教教育]下福村弒親事件的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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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專欄小組策劃/劉純潔撰稿

台灣北部一處僻靜的下福村裡,令人髮指的弒親案血淋淋地發生了。就在1998年10月11日凌晨三時,這個預謀行兇的冷血殺手,帶著狐群狗黨,對著養育他19年、熟睡中的父母毫不留情揮刀而下;此時,什麼養育之恩、什麼孝道尊親,已在揮刀之際蕩然無存。

更令人氣憤的是,兇案的主角--林清岳,對於犯下如此喪盡天良的重案卻毫無悔意,只見他面對鏡頭仍是一副桀傲不馴的模樣,看了實令人痛心疾首,莫不令人感嘆這個社會是否已然道德崩潰?

我在想,究竟有什麼深仇大恨,可以令一個人手不停、心不軟地砍下一百多刀?別說是親生父母,就連萬惡不赦的罪人,砍個十幾二十刀也砍不下去了吧!更何況那是曾經從小呵護他長大的父母親啊!他自己帶來的朋友砍了幾刀就手軟了,沒想到他還奪過刀來繼續砍。

難道真如聖經所說:「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性情兇暴……任意妄為。」(提後三1-3)?這些情景,一一呈現面前,末世真的已經到了,神的時候近了。

如果我們不能教導子女學習愛人,同時去體認父母或他人的付出;反而讓孩子學會了仇恨,恐怕一幕幕的悲劇將持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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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正好為這件弒親案作了最好的註解。

林清岳的父母,由於忙於事業,無暇關心兒子的課業,也極少有時間陪他,更少去留意他的交友狀況;為了彌補心中對孩子不能盡心照顧的遺憾,就在金錢上盡可能滿足他。

小小年紀,出入有進口車代步,使得林清岳揮霍無度,且又喜歡在朋友面前耍闊、稱老大。就在林爸爸憤然切斷經濟援助,使他無法繼續耍威風之際,這個沉迷享受之樂的公子哥兒萌生了殺機,竟演變成這場令人感歎不已的人間悲劇。如今,林姓夫婦全世界還沒賺到,卻早已賠上生命,有何益處呢?想來,真是可悲。

有許多人將大部分時間用在工作上,不但夜以繼日,甚至假日無休。勸他要多關心家庭教育,他還會理直氣壯:「我這麼辛苦還不是為了這個家嗎?」可是親人失去家庭的愛,或是自己從此遠離神、賠上靈命,難道就值得嗎?

林姓夫婦因忙於賺錢,而賠上自己肉體的生命;不也提醒我們:不要因賺錢賠上靈命嗎?另有些人的確生意不錯,工作做不完,使他沒有時間聚會、讀經、禱告親近神,他們卻還感謝神讓他們賺這麼多錢。

不錯,神祝福是該感謝,但仔細想想,如果神的祝福是讓我們物質豐富、屬靈空虛,讓我們貪愛世界不愛神,讓我們有更多的精力工作卻沒有心思聚會,這真是神的祝福嗎?這真值得感謝嗎?

在整個事件中另一位關鍵人物,就是兇手的母親--林媽媽。由於母親溺愛,造成林清岳放縱與桀傲。私底下,林媽媽一昧袒護他,而且不斷在金錢上供應,可說是有求必應。

夫妻間管教的方式不能一致,無法協調,也是這樁血案的主因。經云:「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十三24)。很多時候林媽媽明知道小孩的荒唐事,卻也不忍責備,也不敢嚴厲管教;反而替他包庇,使這個孩子終於愈陷愈深,致無可救藥地步。

常聽人說:「愛之適足以害之。」真的,一個真正愛小孩的人,一定會隨時糾正,隨時管教;尤其在這罪惡的社會中,更要謹慎,免得他走偏了,為人父母者又如何對得起神呢?願神與我們一同用心帶領自己的兒女吧!

(原[宗教教育]157期,1999年3月號)


作者: 北區專欄小組策劃/劉純潔撰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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