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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48期1998年5月)
專題報導:[宗教教育]從聖經談神對不同種族與文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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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瑩

世人本是一家人


芸芸眾生分居世上各處,數千年來發展成為不同民族與文化。然而從聖經記載可知,這些紛紜眾生都是真神的兒女、亞當與挪亞的後裔(創十1-32),本都是同一語言的單一族群。直到巴別塔建造失敗方才分散、分化成為現在的眾多民族與相異的文化(創十一1-9)。因此在真神眼中世上各人都是祂的子民,在祂面前一律平等。

舊約裡各族也都平等


依舊約記載,各族群分化後真神仍繼續平等地看顧他們。後來亞伯拉罕蒙神揀選,要他傳承獨一真神敬拜。雖然如此,神對其他人仍都一律平等。亞伯拉罕終其一生也未自認異於他人、優於他人(參:創二十三1-20);雅各的後裔蒙神賜福成為「選民」,也是為了傳承獨一真神的敬拜,並為新約主耶穌傳救恩而準備(來十1)。

雖然在《約書亞記》等卷記載神如何指示以色列人消滅迦南七族。此事並非真神鼓勵以色列人歧視他族,乃是這些民族有污穢、邪惡的習俗,如:跪拜偶像、使子女經火、淫亂……(申七1-5,十八9-14)。

諸先知書也預言一些民族的消滅,卻都言明是因他們行徑惡劣(結二十八1-19;賽三十七21-29)。他們若能像尼尼微城人悔改向善,真神仍會予以赦免(拿三5-10)。反之身為選民的以色列人若隨外族行惡,真神仍會比照邪惡的民族予以消滅。以色列十族支派之消滅,「以色列人之地」之所以變成「猶太人之地」(因發音、翻譯上之偏差變成「猶太」)正可證明此事(王上十七7-18)。【註一】

反觀非以色列人的喇合、路得,她們敬重神,按神的指示行事、為人,真神就予以賜福、接納(書六22-25;得一1-4、22),沒有因她們不是以色列人而將之棄絕。長大痲瘋的亞蘭元帥乃縵,也因順服而成為神的子民……(王下五15)。上述的尼尼微城人雖非選民,也因順服、悔改而得救、蒙祝福。

新約救恩廣傳全人類


新約記著主耶穌的救恩更普及全球各族、各民。《羅馬書》雖有「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的記載,那是工作進度與程序先後;事實上主在猶太人之地傳道時若有追求救恩的,仍視同猶太人救他們,未有絲毫差別。例如:

1.在迦百農主治好羅馬百夫長僕人的病,還稱讚他(路七1-10)。

2.十個大痲瘋者中有一個是撒瑪利亞人,而主都一視同仁地治癒他(路十七11-19)。

3.在推羅西頓的境內,主治癒了迦南婦人(太十五21-28)。

4.在敘加,主特別傳道給撒瑪利亞婦人(約四5-42)。

可見在主眼中各族、各民一律平等,都是祂的子民、祂的拯救對象。

主為全世界人類被釘十字架,升天前向門徒們顯現,作最後重要交代時特別囑咐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可見在福音裡,各種族一律平等,毫無差別。

及至使徒們承接任務也是如此。埃提阿伯女王手下的太監,神尚且特別差派腓利專程向他傳道、施洗(徒八26-40),真道也自此傳進非洲。神又以異象告知彼得,專程到約帕向義大利百夫長哥尼流及其親友傳道、施洗(徒十1-48)。之後神更以異象差派巴拿巴與保羅專責向歐洲人傳道(徒十三1-3)。從此真道不但不侷限於猶太人,而且大量傳向歐洲其他種族。

綜上史實可知,耶穌基督與祂的救恩雖有「自耶路撒冷、猶太、撒瑪利亞直到地極」(徒一8)之傳道先後順序,卻毫無種族差別。

文化的善與惡


至於聖經上對一些族群之指責,只要仔細分析就可發現:並非指責某族群,乃在指責其惡質之文化習慣。神是公義、慈愛的,祂也要祂的子民們,各族、各民以公義慈愛彼此互助合作、和平進步。因此淫亂、殘殺、拜偶像、使兒女經火……等違背公義、慈愛的習俗和傳統自然成為祂糾正之對象。

各族群中只要是公義、慈愛的美好文化,如孝親、友愛、公正……真神不但不予排斥,反予包涵、鼓勵 (腓四8、9)。更進一步連無關公義、慈愛的地方性習俗,如哥林多地區之蓄長髮,都允其存在於教會內、各自酌情施行(林前十一14-16)。【註二】

從主耶穌一再指責猶太人之領袖人物--文士、法利賽人及其內容(太二十三1-39)可知,縱然是神的選民,自認優越的,若有不公義、不慈愛等惡質文化,仍在祂指責、糾正之列;未予任何偏袒或屈就,反而對他們作更嚴格的要求。

真神眼中一律平等


綜合以上聖經諸記載,可以明顯看出真神對世上各族、各民都視同己出、一律平等看待。祂雖曾揀選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傳承獨一真神敬拜與公義、慈愛,而猶太人也曾自認優越;但在惡質文化、習俗的糾正,真神不但未予優待,反予更嚴格的要求。反觀其他族群,只要是追求公義、慈愛的,神都悅納與照顧;但若是不公義、不慈愛的惡質文化、習俗,神必指責、糾正。

更進一步,全世界各族、各民都是真神的拯救對象。因此真神的教會也當遵循聖經教訓,傳道給世上萬民,不分種族、文化,在主內融為一體。良好的地方文化應予尊重、欣賞,惡質文化則當以聖經教訓指正、引入正軌。

附註


一、亡國末期,北朝以色列國,被亞述國滅亡,亞述人將以色列人擄至亞述之哈臘等地,並至巴比倫,遷移外邦人至以色列地(王下十七6、24),以色列就消失在異地。

南朝猶大國也於約年後亡於巴比倫,其君長擄去猶大國民,只留窮人(王下二十五11、12)。年後,被擄之猶太人,分三批在文士以斯拉等人的領導下,返回迦南地,此地遂成為猶太人的國度。但他們在巴比倫時,巴比倫人也稱他們為「猶大人」。不過,因文字與發音的差異,猶大(Judah)遂變成猶太人(Judean簡寫為JEW)。

二、當時希臘半島的人,男人大都剪短髮,女人則留長髮。唯有希臘羅馬廟中的女祭司(在廟中服務,並與男信徒行淫之神女)蓄短髮。

保羅以正常人之頭髮,說明神與人的關係、男女之間的關係,也對此習俗做正面的評價,茲此

(原[宗教教育]147期,1998年5月號)


作者: 江南瑩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5/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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