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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62期1999年7月)
專題報導:[宗教教育]以歷史宏觀看教會聖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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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

序言


音樂豐富了人類屬靈生活,在舊約裡,以色列人藉音樂在聖殿裡歌頌、敬拜神,在生活中用詩歌來思恩悔罪;在基督教歷史中,藉詩歌興起改教的火焰,也吹動宣教之風。

另一方面音樂又是極具爭議性的一環,在基督教界,詩歌的正確使用及詩歌風格(聖樂與俗樂)爭論已有幾個世紀,司琴伴奏的問題也是。本文希望藉教會音樂史的演變發展,來檢視一些教會音樂的問題。


聖經中的音樂


《創世紀》四章21節最先記載猶八是彈琴吹簫的祖師,似乎點出器樂在猶太人生活中的特殊地位。然而摩西之歌(出十五2)、米利暗之歌(出十五20-21)、底波拉與巴拉之歌(士五3)、哈拿之歌(撒上二1-10)和大衛之歌(撒下二十二章),看出這些人是詞曲兼備的歌手。

聖經中出現「樂器」、「唱歌」、「讚美」和「詩班」等字眼共575次,66卷經卷中,44卷有音樂相關記載,而《詩篇》使用150篇來歌頌神,是聖經中最早、最完整的詩章型式(註一)。

大衛是一位詩人歌手,當政期間,大力推動音樂事奉工作。首先設立有制度的詩班,將器樂與人聲作了最美好的結合。他兒子所羅門更發揚光大建造聖殿,用樂器及合唱詩班來將聖殿獻給神,這樣的奉獻蒙神悅納,榮光、雲彩充滿聖殿,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職(代下五11-14)。

這種器樂讚美一直到亡國被擄巴比倫,才起了大變化。在被擄之地,猶太人興建會堂來宣讀摩西律法,唱詩出於哀思、悔罪心情,改用純歌唱來讚美神。

這個習慣一直持續到新約,初期教會敬拜讚美中便看不到使用器樂的記載。然而在《啟示錄》,神又用彈琴的異象向世人宣告神家中樂器和人聲的讚美(啟十四2-3;十五2-3)。

三、四千年的舊約音樂歷史,到了新約時代,突然有嶄新面貌,黃永熙先生對此提出下列幾點比較(註二):

1.唱詩由舊約中的人對神,增加人與人之間的交通(西三16)。
2.舊約有豐富的器樂記載,新約初期教會中則無,純以歌唱為主。
3.基督教傳入希臘以後,其音樂文化影響了初期基督教的音樂。
4.舊約崇拜音樂響亮有勁,新約的歌唱含蓄而內斂。
5.新約的音樂具創作性,不像舊約的規矩繁多(整本《詩篇》詳細記載什麼詩?誰演唱?用什麼調?),這與悟性歌唱有關(林前十四15)。
6.聖詩的內容因基督教之成立而有所改變,舊約時代的聖詩多選自《詩篇》,但初期教會的聖詩則是一些與基督有關的創作詩歌。


希臘聖詩與拉丁聖詩


以色列人有豐富的詩歌,整本《詩篇》流傳至今,我們卻無從知道它如何吟唱。而希臘人用邏輯及科學方法來研究音樂,透過希臘文化溶入初期教會,其樂律(metre),音階及記譜法有系統地將聖詩用單音音樂(Homophonic)形式留傳下來。

例如本會讚美詩211首〈天父監察〉的原作即主150後-220年希臘詩人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所寫,從讚美詩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其樂律結構。

拉丁聖詩是繼希臘聖詩之後出現於第四世紀,至十一、二世紀為其最高峰。由於羅馬的政教合一,教會取用當時的拉丁文為法定語文,教會的祈禱文、聖經、詩歌都以拉丁文為主。

最為人所熟知的是貴格利教皇(Gregory the Great, 540 - 604 A.D.),他使大不列顛成為一個天主教國家,又將當時四個教會音階改良成正調式和變格調式共八個音階,作成了三千首單音音樂的貴格利聖詠(Gregorian Chant),統一了教會音樂,深深影響了後世音樂及基督聖詩。

又於羅馬設立歌唱學校,訓練唱詩和寫作聖詩的人才。羅馬拉丁聖詩為教會聖詩開放出璀燦的花朵,但卻限制了人們唱詩的權利,因為詩歌設計講求「完美」精緻,歌手必須經過嚴格訓練,才能演唱。漸漸地,整個禮拜模式也被設計成我們所知道的彌撒,一般民眾在固定的望彌撒中,無法參與更深度的詩歌演唱。


宗教改革的聖詩


德國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也帶來聖詩改革,馬丁路德是位音樂家,他善用音樂感染力去引導人們接受他宣揚的真理,進而鼓動革命的勇氣。他在聖詩上的改革計有:

1.形式上:擺脫拉丁文詩歌,改寫成德文,產生活潑通行的各種方言詩歌。

2.內容上:音樂用來描述靈性的直接經驗,產生許多主觀、教義詩歌。

3.音樂上:推動會眾唱詩,促進雅俗共賞的音樂,而非特殊階級所壟斷;並且把原本完美艱深的「整體創作」(through composed)變成我們所認識的「讚美詩」形式(strophic form)--一節一節的詞配上同樣音樂。

宗教改革時期,在德國以路德為首的信義宗,先後產生十萬首德國聖詩,影響教會深遠,讚美詩154首〈耶穌是我堅固保障〉即一例。

法國、瑞士

與德國同時,由加爾文所領導之長老宗,也因改教理念發展出獨特的聖詩。他自1539至1562年間,親手翻譯猶太人的讚美詩--《詩篇》和聖經裡的頌詞,譯成極具格律的韻文,加上音樂家配譜,成為後代流傳的《日內瓦詩篇》(完成於日內瓦)。

後來又譯成各國方言,成了以後歐陸、英國、蘇格蘭和美洲一切格律化詩篇典型,也是近代聖詩曲調之鼻祖。

加爾文的聖詩改革基於:

1.音樂是為人民的,必須簡單。
2.音樂是為神的,必須樸素。
3.為達成這兩個目的,最有效的方法賴於沒有樂器伴奏的純人聲歌唱。長老會的聖詩也因此為今日教會聖詩帶來許多簡單易唱的無伴奏四部合唱曲。

英國

德國、法國、瑞士的改教是基於宗教性理由,而英國的改教則是基於政治因素(不滿於羅馬對英國皇室的干預)。英國的宗教改革產生二大路線,一為聖公宗,二為獨立宗。前者為國教,將拉丁文的聖經和禱詞〈公禱書〉譯成英文,因拉丁文的曲譜不能適用英文節奏,乃改用英國通行曲調歌唱。

後者取法加爾文的作法,將詩篇改寫成英文韻文詩篇,成為英國教會第一本讚美詩;之後因為英國聖詩之父窩茲(Isaac Watts, 1674-1748)出現,自創新的聖詩,一生寫作六百多首聖歌,用新約的教義,合時的詞句和近代的思想詮釋舊約的詩篇。本會英文詩中收有八首其詩,計有12、23、76、98、130、167、359、486(前六首與中文讚美詩順序一樣,但譯詞意義不同)。


近代聖詩


英國

英國先後產生了許多偉大的聖詩作者,其中查理士‧衛斯理(Charles Wesley, 1703-1791)貢獻尤深,他一生寫作六千多首聖詩,倡導音樂為傳道的輔助工具,使傳道事半功倍。用簡單的詞句及輕快的曲調譜寫當代極具影響力的新詩,本會英文讚美詩收錄有15、56、74、79、132、183、218、227、262、267、446、448、449等13首。

美國

美國聖詩的興起幾與英國的發展並行。由於清教徒移民進入新大陸,也將大衛詩篇帶入,舊譯本不能長久滿意,1640年乃出版新的《海灣詩篇聖詩集》。

但不久即有新的二大聖詩潮流產生,一為美洲自己的聖詩,取代了原來詩篇,其創作受窩茲讚美詩的影響;另一大潮流即最具美國聖詩特色的福音詩歌(Gospel Hymns)。

福音詩歌的產生與蓬勃發展,與當初教會、社會背景有密切關係:

1.人民很少有教育機會。
2.教會講求自由的風氣。
3.教會對詩篇唱不起勁。
4.慕迪(D.L. Moody)和散基(Ira D. Sankey, 1840-1908)推動佈道大會的影響。

福音詩歌範圍尚包括三種詩歌

1.營地會詩歌(或稱循道會的營地會):十九世紀肯達基州教會復興,過多的信徒只得租借營地舉辦連日的佈道、復興聚會,其中傳道人以熟悉的民謠,復興證道的歌詞信息帶動黑人熱烈歌唱,以「眾和」(Chorus)和「副歌」(Refrain)一再呼應、附和為其特色,此型式更演變成今日聖詩的副歌。

2.主日學詩歌:主日學運動帶來為兒童編印詩歌的需求,這激勵音樂家、作詞者,用動人曲調和愉快詩詞韻律,編寫眾多膾炙人口的新福音詩歌。

3.基督教青年會(YMCA)的福音詩歌:基督教青年會曾策動宗教復興運動,藉大佈道家及福音詩歌手的協助,使美國本土和海外宣教事工得大成功。

福音詩歌中的著名作者甚多,例如比里士(Philip P. Bliss, 1838-1876)被本會收錄英文詩有24、27、118、163、169、180、207、297、299、342、428、456、491、505等14首,他是與慕迪、散基合作的著名作家。

羅理(Robert Lowry, 1826-1899)是編輯主日學詩歌最力的一位,其被收錄的有39、44、78、107、112、146、359、420、430、436等10首。

另外克羅士比(Fanny Crosby, 1820-1915)是美國近代有名的盲人聖詩作者,一生共寫作了八千首聖詩,本會收錄其詩最多,計有:34、37、48、65、95、153、165、178、206、210、236、243、264、271、282、322、352、400、412、423、436、472、474、481、503、506等共26首。


聖詩運動的省思


從聖詩在舊、新約中的改變,初期教會到十九世紀歷史的演變,我們發現每個時代都有其作品(稱為新音樂或聖詩改革),教會應以較寬廣的心胸來接納這些新的詩歌(包括曲調、語言、風格、樂器及表演形式的不同)下面幾項,讓我們實際面對思考衡量:

1.新詩必不斷出現:佈道帶動新詩寫作,新詩寫作催化佈道腳步。此外,背景不同的需求(方言、習俗、新人類語彙)、教會的復興、青年的覺醒,都帶動詩歌改變,連帶對器樂的使用或純人聲的主張也受影響。而每次的改變都會引起爭議,爭議是一個過程,詩歌的改變也將一步步為新一代接受,新的會變舊,舊的會排斥新的,整個聖詩歷史就這樣隨時代演變。

2.鼓勵創作:神都允許新舊約時代不同的讚美內容及形式,今日教會更應包容不同的詩歌風格。衛斯理寫作六千首、克羅士比寫作八千首詩歌,而於今流傳又有多少?教會應鼓勵多多創作,新詩傳唱久了,自然會淘汰,不要急於爭論新詩可用或不可用?若非主允許,不但不可行,也留不久(徒五35-39)。

3.各從其類:神造萬物,各從其類為美好。詩歌也有分類:對象為兒童、青年或成人。用途上分崇拜、佈道、團契;類型分短詩、齊唱、合唱、改編合唱曲……等。詩歌應滿足多方需求,尤其對青年佈道的活潑聖詩極度缺乏,應給予鼓勵多於責備。

佈道詩班也應考慮不同年齡層的背景,不要只一味尋求合年輕人口味。年長者關心年輕者應具體引導,若只站在自己年齡及背景來評聖詩的風格好壞,是很危險的,本會新的負責人傾向年輕化,難道教會音樂文化不能年輕化嗎?

4.樂器使用:台灣教會在1960年代大多使用腳踏風琴,那時鋼琴不被認可使用。1970年代有人在地方教會借用鋼琴來辦青年佈道,還招來信徒指責,認為教會使用鋼琴不敬虔。

筆者1980年代到沙巴,見他們使用電子琴,不禁莞爾,想若在台灣本會會堂崇拜使用電子琴不知是否有些地方教會又會引起爭論。樂器可否使用?是傳統習俗問題,不是樂器本身敬虔與否?否則非洲、印度用鼓,華人用電子琴、鋼琴,誰對?誰錯?

5.伴奏風格:現教會詩譜四部和聲是人聲合唱,不是為器樂所寫,若依其四部和聲去彈,就顯不出鋼琴器樂伴奏效果。教會在培訓司琴手如何加強彈奏技巧之前,切勿急著批評哪種是壞伴奏,寧可介紹更多伴奏範例,因這是極具爭議性的話題,答案本來就不客觀。

6.電台、電視的音樂或CD是本會十分脆弱的一環,既無前例,又乏經驗、財力。這方面的作法標準目前我們還不能客觀面對,我們應以寬大心胸鼓勵教會學音樂的人才投入義工行列,等積聚了多年、多人、多方面經驗,當然會有一些準則可循才對,更何況年輕聽眾對當今快節奏時代的品味,是我們所不能忽視的。

最後,對詩歌崇拜,要隨時提醒互勉的是:有人認為好的音樂,不一定會有好的崇拜;水準高的音樂,不代表它更具有生命與造就。歷史的演變是一股洪流,一代逝去,一代又起,行將進入二十一世紀,節奏更是加快,我們不要根據個人舊經驗,輕易論斷「聖」、「俗」問題。

無論唱什麼詩歌、演奏何種樂器都要以謙卑讚美的心來演奏(唱),且追求和睦,讓眾人在聽、唱詩歌時,心中說阿們,這是根本原則,不要為了追求個人理想或愛好,而奪取了神的榮耀。


註一:Osbeck W. Kenneth(1992)The Ministry of Music Michigan Kregel Publications。18頁
註二:黃永熙《基督教的聖詩》,見陳羅以著《基督教聖詩史略》(民76) 台北:道聲出版社。23頁

(原[宗教教育]161期,1999年7月號)


作者: 但以理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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