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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55期1998年12月)
藝文特區:[宗教教育]妳無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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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泉

主耶穌說:「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五22)。拉加是蠢材、飯桶;魔利是愚頑人、笨蛋。

老二在國小三年級時,有一天,不知發生什麼事,我講她幾句,她就頂嘴,我順口說:「妳無效啦!」(台語)。當時,自己嚇了一跳,怎可以說無效呢?萬一她真的無效,就枉費我花費這麼多年養育她,那我就很可憐了!

主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又說:「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太五37,十二37)。我怎麼可以亂講話呢?所以,我即時悔改,心裡默禱:「主耶穌啊!求赦免,孩子有效,不是無效,以後我不敢亂講話了。」

有時,父母很容易因孩子不聽話而不小心說出了重話,雖然父母認為那是無心,只因一時生氣,隨便說說而已;可是,卻常因為這樣就已經傷了孩子的心,惹了孩子的氣,而使他失了志氣。常常聽到為人父母講的刻薄話:「你出去!不要回來算了!」、「你很沒用!」、「你死掉算了!」……;也常聽到孩子因此而離家、遊蕩,甚至自殺;屆時,父母再後悔,往往也來不及了。

「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弟兄都不可動怒了,何況自己的孩子。也許,有人將動怒與管教畫上等號;其實,動怒的人沒有管教的權利,一個動怒的人自己都管不好了,如何能管孩子呢?所以,心理學很強調,要改變孩子,須先改變父母;父母要管教孩子,須先管教自己。當你因孩子偏差的行為而生氣時,先藉禱告,讓自己心平氣和,再來管教孩子;否則,因怒氣難消,就講了一些難聽的話,這樣,不但不能造就孩子,也因生氣犯罪,難免地獄的火。

主耶穌說:「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七2-5)。

這段經文用在父母對孩子的教養上也非常恰當。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父母都很希望孩子成器,但若父母沒有好模範,怎能要求孩子有好表現呢?若父母有很大的缺點,動不動就生氣,如樑木在眼前,如何能糾正孩子的缺失呢?也許孩子小的時候他不敢反抗,若他不心服,等到長大,就管不了了。

奉勸為人父母的,不要誤認「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孩子是我生的,我養的,我愛怎麼管就怎麼管,甚至乾脆不管;這樣,孩子將來成了愚昧子、愚頑人,父母就很可憐了。因為「生愚昧子的,必自愁苦;愚頑人的父毫無喜樂。」(箴十七21)。

我們一定要不斷充實道理,自我靈修,向神求問:「我們當怎樣待這孩子」(士十三12),如參孫的父親瑪挪亞。不要自以為完全,該隨時修正,自我改變;這樣,教學相長,照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孩子,相信孩子必會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而我們也能從孩子身上得安慰,如挪亞(弗六4;箴二十二6;創五29)。所以,為了教好孩子,父母該多多讀經、禱告。

(原[宗教教育]154期,1998年12月號)


作者: 樂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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