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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專欄小組策劃/黃煥超撰稿
台灣由早期的經濟奇蹟到近來總統民選號稱的民主奇蹟,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備受國際社會的高度肯定。民主制度能順利推展,確為台灣兩千多萬人民、執政與在野政黨全體努力的結果。但民主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嗎?優質民主政治的建立,需靠全體國人共同努力,選舉能否真正選賢與能,端賴選民理性與冷靜的判斷。
民主制度的精神在於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教育是否已為民主制度的推動奠定基礎,是民主制度成功的先決條件。一個民主制度快速發展的社會,如果大眾只圖眼前近利,民主政治必有迎合大眾之所好的危險性。有多少人是慎思明辨,公正客觀地投下神聖的一票,這固然很難去量化或評估,但如何提高選民的素質以提昇民主的品質,這是值得我們思考與努力的方向。
在屬靈的國度,當然神的旨意高於一切,如果還講民主投票,而不問神的意思如何,是相當危險的。「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五十五8、9)。以色列人出埃及,進入迦南之前,先派12個探子到迦南地觀察,見那地果然是流奶與蜜之地,但同時也發現那地方的人相當高大,城也非常堅固,其中有十人認為勝算不大,主張另立領袖回埃及。
只有約書亞與迦勒認為有神同在,沒有什麼可怕的,而主張應進入迦南(民十三25-十四12)。10票對2票,民主投票那時就有了,但多數沒尊重少數,約書亞與迦勒差一點被石頭打死,這次民主投票也不算數,因神出面斥責百姓沒信心,當然神說了算數,沒人敢再提回埃及的事。以色列王亞哈想攻打亞蘭國,召來許多先知聽取意見,其中有四百位先知說可以前去攻打,必然可以得勝,只有一位先知米該雅預言亞哈王會失敗,且會陣亡(王上二十二)。400票對1票,民主投票那時就有了,但多數沒尊重少數,米該雅被下到監牢。結果以色列王亞哈怕死,改裝上陣,但還是在「無意間」被人射殺身亡。
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例子中,因神的旨意相當明顯,帶領百姓出埃及,進入迦南地,整個過程神的強力介入──埃及降下十災、走乾地過紅海等是眾所皆知。所以當明顯與神的旨意相違背時,應勇敢指明並反對,如迦勒和約書亞一般,不可放任民主投票。哥林多教會容忍淫亂的事(林前五1、2),難道哥林多教會沒人覺得不妥,需要等到保羅來責備嗎?相信是有的,只是缺少像迦勒和約書亞一樣能挺身仗義而言的人罷了。如果當初迦勒和約書亞也畏於時勢,不敢站出來,恐怕也要如其他人死在曠野中了。
在以色列王亞哈攻打亞蘭國的例子中,神的旨意表面上就不那麼明顯,大家都號稱是神的先知,都從神那裏得到啟示,到底如何分辨呢?單從事件本身來看,的確相當難分辨。但若從以色列王亞哈來看,他平時並不敬畏神,甚至為非作歹,有需要時才求問神,神會給他正確的啟示嗎?「無奈,我的民不聽我的聲音;以色列全不理我。我便任憑他們心裏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行。」(詩八十一11、12),「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詩二十五12)
當然很多時候,在教會中還是使用民主表決的方式來決定,如在《使徒行傳》中所記選立新使徒來代替猶大,揀選七位執事辦理供給之事讓使徒可以專心傳福音。因為有時神的啟示並不明顯,所以使用民主表決的方式來試著回歸神的旨意。當大多數的人心中有神,有倚靠神的心時,神的旨意的確可以透過民主投票反應出來,所以被選出來的執事如司提反即有相當優異的表現,能勇敢傳揚福音,被人用石頭打死前,猶能滿懷寬恕求神不要將罪歸給他們。
並且「神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徒六7)。民主投票可用於人與人之間來決定一些事情,而一個人面臨抉擇時,在他的心中也應該進行一種無形的民主投票來決定。首先找出各種可能的方案,凡不合神旨意的事,不能列入考慮,通通否決!剩下的,我們可以禱告求神的啟示或感動。「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5、6)。
當然,我們不能平時不親近神,老是碰到重要抉擇時,才想到神,因為只有敬畏神的人,神才會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然後,在聖靈的帶領下,將各種可能的方案分析一下,對各種考量因素在內心進行一種投票:比較重要的考量因素,可分配的票數較多,較不重要的考量因素,可分配的票數較少,對每一項考量因素在各種可行方案的優劣程度進行投票,某種可行方案中對這項考慮因素較有利,則可得此項考量因素可分配票數中較多的票數,某種可行方案中對這項考慮因素較不利,則可得此項考量因素可分配票數中較少的票數,最後總以最高票的方案來付諸施行。如此的選擇較能客觀而公正,才不會在無意間有所偏袒,存著私心、昧著良心而不自知。
保羅在面臨抉擇時,也常在內心進行一種無形的投票來選擇當走的路,例如在《腓立比書》中他曾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但我在肉身活著,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該挑選什麼。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
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腓一21-25),保羅現在有兩種可行方案,一是離世與基督同在,另一是在肉身活著。有兩種考量因素,一是個人得享與基督同在的喜樂,一是使信徒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很顯然使信徒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的重要性大過保羅個人得享與基督同在的喜樂,在如此客觀分析後,保羅自然能知道該如何選擇。
不但在抉擇上當如此,一個人的一言一行,都應經過類似的慎思熟慮、客觀分析後才說出來或做出來;而不應該想到什麼,就說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所以俗語說:「三思而後行」,《箴言》也教訓我們:「謹守口的,得保生命;大張嘴的,必致敗亡。」(箴十三3)。保羅更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這些在告訴我們不但要謹言慎行,更應該要以能造就別人為目標,所以我們在內心應該習慣性地多思考一些可行方案,多顧及一些考量因素,在內心進行一種無形客觀的投票後再說出來或做出來。
優質民主政治的建立,需靠每個人有優質的選擇,每個人能否有優質的選擇,需看他平時能否親近神並且有倚靠神的心,而且遇到事情時,能否冷靜分析,在內心先進行一場客觀的民主投票,再表達出個人的意見。如果每一個人都能確實如此做到,神的旨意才能透過民主投票反應出來,民主投票才是最好的制度。
(原[宗教教育]173期,2000年7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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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區專欄小組策劃/黃煥超撰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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