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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群
一、讓眾人都知道耶穌基督的名
急難救助的工作早在基督教界的歷史中存在已久,且其善行遍佈世界各地,也設立了許多醫療、殘障、孤幼、安老院所;數十年,甚至數百年來也都默默地服務大眾,善盡關懷社會的職責。只是,這些久遠而為數頗多的義行,似乎沒有受到積極的回應及支持,或僅被認為是很平常、想當然爾的西洋外來之濟助工作。
直到近年來,本土化非基督教宗派對急難救助工作的重視,已經急起直追,甚至有超越擴大之勢,在台灣其賑濟金額之多,已無人能出其右,施捨範圍之廣,也已是國內外所周知的慈善團體。但在這世界已盡然俗化,充滿著「功利主義」的思想,許多工商企業團體、資本家,當用於資助教化、慈善、醫療、殘障、社會關懷活動時,多少也都存在那麼一點「用於社會,更加倍取自社會」的動機。而個人的捐輸善行,也祈望求得消除過去的孽障,或圖謀個私人名利以供人景仰崇拜的「實利」誘因。
我們基督徒的施捨與世俗的慈善捐輸是不同的,至少沒有「功利主義」的意味,是立基於主耶穌基督的大愛中,是神榮耀生命的顯現,以個人對神恩典的回報,以及謹守神誡命的信心表現,沒有任何「實利」的誘因。即若捐輸施捨有所利潤的話,那必定是神應許的回報,即或不然,當如約伯所言:「賞賜的是神,收取的也是神,耶和華神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
二、人人行善施捨,善盡社會義務
一位知道、守道的基督徒心中必然明白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包括生命、財產、健康、喜樂的心,都是神所賜予的;而當我們金銀加多時,更當紀念神,因為得貲財的力量是耶和華真神所給我們的(申七12-15,八11-18)。慈善義舉在整個人類的社會價值觀中,乃是共有的、普遍的,是人類本性中源自神善良本質的流露,更是神吩咐選民必行之事,是義務而非善舉,嚴格說來是神公義的要求,而非人自己積陰德的單純想法(箴十九17;申十五11)。
三、由少而多,由近而遠
保羅告訴我們:「『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林後九6-9)。耶穌也特別稱讚捐獻「兩個小錢」的窮寡婦(路二十一1-4),其真正的意義是要我們有感恩、樂意、願做的心,而不在乎數目多少。
在我們有限的資源力量裏,應有合理的運用方式,而居住在我們四周的主內同靈、親朋同胞中,也有許多須要濟助的對象是我們垂手可及的範圍。因此,我們應該列其為最優先幫助的部份。相信神的恩典多加賞賜給我們時,我們就有更多的力量廣被於遠方的同靈或民眾。
四、藉由組織整體的力量,同心、同工、同行
感謝神,「多加愛心團契」已經總會負責人會議決議通過,正式列入總會公益慈善事業理事會的「義工團」,但願在往後的工作中得以藉由組織整體的力量,發揮一體的精神,不只得以運用本會各項資源,也因此能獲致社會上的各項援助。但願參與多加團契善舉的同工,都能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同心、同工、同行以榮耀主耶穌的聖名,也願神賜福記念大家所付出的施捨與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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