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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基
(四)師徒相授
這通常由資深高級的領導者親自來做,把畢生的經驗傳授給未來的接棒者,讓他少走很多冤枉路。
新一代跟著師父,但師父並不是干預,乃要年輕人依照老一代的方式做;相反的,是儘量授權,讓年輕人發揮,在他需要的時候,給予支持和指引。
主耶穌教導門徒,是採取師徒相授的方法,祂首先設立12個使徒,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使徒做完了工作,就聚集到耶穌那裏,將一切所做的事、所傳的道全告訴祂。祂就說:「你們來,同我暗暗地到曠野地方去歇一歇。」這是因為來往的人多,他們連吃飯也沒有工夫。他們就坐船,暗暗的往曠野地方去(可六30-32),主耶穌藉此機會教導門徒有關事奉的傳承。
主耶穌有時試著授權給他們處理要事,再從旁指導他們。例如:有一次主耶穌教訓眾人,就在天已經晚了之時,門徒進前來,說:「這是野地,天已經晚了,請叫眾人散開,他們好往四面鄉村裏去,自己買什麼吃。」耶穌回答說:「你們給他們吃吧。」門徒說:「我們可以去買二十兩銀子的餅給他們吃嗎?」耶穌說:「你們有多少餅,可以去看看。」他們知道了,就說:「五個餅,兩條魚。」耶穌吩咐他們,叫眾人一幫一幫地坐在青草地上。眾人就一排一排地坐下,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耶穌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也把那兩條魚分給眾人。他們都吃,並且吃飽了。門徒就把碎餅碎魚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吃餅的男人共有五千(可六35-44)。主耶穌在這時行了五個餅、兩條魚的神蹟,目的在於改變門徒的觀念,讓他們知道主耶穌不只能滿足人們靈性的需要,同時讓他們明白祂就是彌賽亞,也能滿足人們肉體的需要,藉著觀念的改變,使他們的靈性更加成熟。
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師徒制要成功,不可或缺的一項要素,是年輕人的自我養成。在學習上一代的經驗時,一發現自己的不足,應該立即努力加強自我訓練。
(五)接棒者自我訓練
一位好的交棒者,要提醒接棒者一旦發現自己的不足,便要找書閱讀,請教同工,或參加教會舉辦的各種講習會,促使自己在相關事物上加強學習,培養與工作相關的志趣。同時要增進與別人合作的態度,以便在工作壓力下仍能從容地工作。
也要提醒接棒者善用各種資料,以增加新知,養成討論的風氣,特別重視如何實際應用。並珍惜新職調動的機會,擴大學習的領域,使自己能適應各種不同領域的工作。
三、建立用人制度
領導者都知道,百年之後,人的肉體都會變成塵土,何必執著既有的職位?最重要的是把用人的制度建立來。例如長老、執事、負責人或其他行政工作負責人,其接棒人之條件及程序明訂出來,一旦負責人去世後,後繼者仍能按照程序行事,所以一個負責人去世與否,對教會的管理沒有重大的關係。就好比民主國家一樣,不管總統去世與否,國家仍舊成長,接班問題其實就是一個很重要的制度問題。
因此,建立用人制度是十分重要的事。例如就一個團契的運作而言,用人的制度在於組織與章程或(章程)的建立,若要落實各地教會的青年傳承的工作,有幾個要點必須考慮:
(一)宗旨要簡明
任何一個屬靈團契成立之初,應該有明確的宗旨,根據聖經之教導,其宗旨不外乎以聯誼、靈修、互助、事奉為主,其重點如下:
1.聯誼
把心找回來,享受家的溫暖(弗二19)。
(1) 收集青年名單,選出青年會之幹部,尤其各小組的聯絡,應於半年內,讓該小組所有成員互相認識,方法如聚餐、室外活動、訪問、聚會、小組查經……。
(2)青年幹部定期靈修、查經、禱告、工作檢討。
2.靈修
幹部重靈修,提供合適靈糧(太二十八20)。
(1) 團契幹部共同研討一年份之活動與聚會。
(2) 每一次的活動與聚會,由各小組「動員」小組內所有成員,一齊辦理該次的聚會或活動。
(3) 聚會的內容、主題,可參考本會屬靈刊物。
(4) 為了推展工作需要,如查經、個人佈道、輔導,應有計劃舉辦訓練。
3.互助
與喜樂的同樂,與憂傷的同憂(羅十二15)。
(1) 積極關懷青年、軟弱、病痛的,尤其是迷失的青年。
(2) 主動接近教會負責人、長執,了解教會需要,發動青年,積極投入教會的事奉工作。
4.事奉
工作由小而大,促進教會發展(弗四12)。
(1) 青年團契平日應重視引導新的慕道朋友加入,使他們歸主。
(2) 結合教區青年,協助教區開拓工作。
(3) 有餘力,則應加強文字宣教工作,甚至鼓勵青年成為義工,投入世界宣教工作。
以上四項重點工作,可以看出青年的工作應重在平常的聯誼、靈修、互助及事奉的參與,而例行的聚會只是青年工作其中的一項工作。
(二)組織要靈活
首要避免只有幾個幹部推展聖工的毛病,以往的組織有課務組、活動組、資訊組、庶務組,再加上一位主席,結果許多工作常常都落在他們身上,無法真正動員全體成員,一齊工作。靈活的組織重點要放在各小組兩位聯絡員(或可稱細胞小組的組長)身上,這兩位聯絡員則需負起動員該小組成員,一齊參與聖工,組織就能靈活運作。
各小組的聯絡員就是團契培養未來接棒者的最佳對象,如何遴選小組的聯絡員?
可以根據簡則的規範來運作,這就是用人的制度。(註)
(三)簡則要清楚
有了組織,就應有清楚的簡則,作為工作推展的依據,如同有了火車之後,就應有鐵軌讓它跑。因此簡則要明訂各成員工作的職責及推展工作的方法,領導者(團契負責)應該根據簡則,向幹部說明工作的幾項重點;例如
1.任務:要執行的行動是什麼?
2.權限:完成任務所需決策的權限範圍。
3.職責:如何執行任務並運用權限,以達成有績效的任務,同時也要為自己的行動負起責任。
同時簡則也規範了團契與整體教會之間的關係,如同葡萄樹枝不可離開葡萄樹而存在,這是非常重要的觀念。因此簡則訂定之後,應經由教會負責人會通過後,才可以實施。
(四)授權要明確
團契負責要認清,工作的推行,非單靠個人的能力所能完成,因此要作有效的授權。授權時要確認授權的目的,授權不是讓幹部或小組聯絡員忙於例行的工作,而是給予他解決問題,決定策略和計畫。例如:讓小組聯絡員負責該小組的家庭聚會的推展,如何推選有恩賜的人來帶領聚會?如何提升出席率?如何解決小組內突發的問題?
團契負責要選擇所要授權的計畫或行動,交代幹部或小組聯絡員,說明工作的重點:
1.目標:作為績效的評估。
2.人員:向誰負責、求助?
3.要點:這項計畫的目的、重要性、和其他計畫的關聯性。
4.時間:何時開始?
5.地點:在哪個地方進行?
6.資源:有哪些資源可以使用?人、設備、補給。
7.方法:如何執行?有哪些決策權?需任何特別程序?
在行動之前,執行工作者應有周詳的工作計畫、工作流程及時間表,隨時可以檢視工作進展的情形,做必要的修正,工作後可以作為檢討之依據,也可以作為往後推展工作之參考,對於以後接續工作的人而言,無疑的,工作計畫書就成了一份工作說明書。團契負責要分派工作時,應該就經驗、訓練、興趣、屬靈條件,看哪一位合適任,有能負擔額外的責任嗎?需要再給予特殊的幫助嗎?領導者對於部屬進行工作時,與他保持開放的溝通,隨時可以解決問題。有效的授權,其好處如下:
1.使領導人有較多時間處理重要的問題。
2.培養接棒者的領導能力,讓他有解決問題與決策的經驗,加深他的責任感,激發他的創造力。初代的教會,使徒懂得授權,教會因此可以快速成長(徒六7)。眾多的青年人力在於基層,假如各地教會在推展青年工作上,根據上述的組織、簡則,抓住宗旨及周詳的計畫,必可作好傳承的工作,青年才俊就不致於流失。
結語
身處遽變的環境,求才若渴的時代,我們不應讓人才閒置,但也不可以靜等人才前來,領導者要多給年輕人工作上的歷練和指點,才能期望好的接棒者承接未來的聖工。(全文完)
註:「團契組織表與簡則」請參閱《教會增長的動向》一書第4篇第5章〈生命團契的推動〉,林永基著,棕樹出版社,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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