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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薩迦
迦密三歲了,我知道的聖經故事幾乎都講過,而她,也能朗朗上口,有時故事說錯了,她還會糾正。
有一次,一位好朋友到家裏作客,她拿起約拿的圖畫書請他說故事(註),我在廚房忙著一些茶點。朋友也是說故事的高手,孩子們靜靜地聆聽,當朋友說到約拿被丟進大海時,神安排了一隻大「鯨」魚,哇!好大、好大的鯨魚,一口就把約拿吞進去了……
「咦?不是大鯨魚,是大魚!」迦密突然又急又肯定地中斷朋友的故事。
「喔!在海裏,最大的就是鯨魚,只有鯨魚才有辦法吞下去像爸爸、媽媽、阿姨、叔叔……,這麼大的大人!」朋友極力要解釋──約拿真的被吞下去。
「約拿被吞下去了,但不是大鯨魚,是一隻可以吞下大人的大魚!」
孩子童言童語惹得大家呵呵笑──「好!好!好!是一隻『可以吞下大人的大魚』!」說完,才肯作罷。
說真的,聖經並沒有詳述記載吞下約拿的魚是何種類,但依大人的認知觀念,「鯨魚吞下約拿」是比較容易讓人接受的事實。然而,在孩子的眼中,對神奇的「故事」的接受度是百分之百,就像大人能接受神蹟──神奇妙、偉大的作為一般,只要接受了就深信不移。
故此,和三、四歲的孩子說故事是否要再增添一些說故事的技巧呢?在分享說故事技巧前,我們先來談談三、四歲的孩子在理解和溝通上的能力如何:
‧熱切地聆聽新的故事。
‧能瞭解大部分別人對他說的話。
‧開始用問句來確認心中想法。
‧在一堆東西中選擇他想要的。
‧能使用大量詞彙。
‧問很多問題──「那是什麼?」、「為什麼?」、「在哪裏?」、「是誰?」、「怎會這樣?」、「然後呢?」
‧了解一些相對性概念。
‧了解過去、現在和未來(常出現:從前、現在、以後的詞彙)。
‧ 敘述最近相關事件和經驗,能分享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也能敘述聽到或看到的事物。雖可能反覆出現某個單字,如「啊」、「然後」、「的時候」,但大人幾乎都能了解他的話。
‧開始詢問字詞意思,例如:什麼是「敬虔」?什麼是「智慧」?
‧喜歡角色扮演,例如:假如我是媽媽、老師……,從扮演中模倣日常生活中的他們。
‧能聽也能說較長的故事,只是容易混淆事實或想像的故事。
‧對聽過或已熟悉的故事仍不厭其煩地要求再說一次。
* * *
三、四歲的孩子好像一份報紙,無時無刻都需要各式各樣、各類型訊息。這時候的他們對故事的渴望更熱切,他們不僅愛聽新故事,即使舊故事他們也不厭其煩地要求你再講一次;他們會要求你講長一點,甚至期待如連續劇般地情節發展,而不斷詢問你:「然後呢?」
故此,針對這年齡的孩子,我們不妨這樣做:
1. 安排固定時間說「完整」的故事。
試著安排固定時間說「完整」的故事,如睡前或起床後。
2.一次以一個故事為原則。
如「該撒快下來」、「挪亞造方舟」、「耶穌行神蹟」……,完整的故事,有明確的開始、過程和結尾,孩子易懂、易明白。
3.試著點出故事與信仰生活上的教訓意義。
例如:大衛打死獅子(大熊)是求神賜他勇敢和力氣,要不然沒有人敢這麼大膽打獅子(大熊)。羊咩咩怕獅子,媽媽也怕,但是大衛愛他的羊所以一定要救牠,要不然被獅子吃了,他會很難過。大衛還小,打不過獅子,因此禱告天上的神(雙手合起做禱告樣:天上的神啊!我愛我的羊,但我的羊被獅子咬走了,求求祢賜我勇敢和力量,我要救回我的羊……)。
加上你的動作,讓孩子們知道面臨危險困難的時候,禱告神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當時大衛也是個孩子,獅子對他而言是個威脅,擔心、害怕是大人必然的反應,惟有靠主,求天上的神賜勇敢和力量才有辦法打贏。把勝利和榮耀歸於神的無限偉大。日後的「歌利亞之戰」,孩子便能將此舊經驗運用進去──大衛愛神,所以不要「大巨人」歌利亞罵祂、笑祂、對祂不禮貌;歌利亞很高很大又有刀槍銅戟,但是大衛可以依靠萬軍之耶和華的名──也就是神所賜的勇敢和力量。是神幫助他打死歌利亞,五個小石頭和機弦只是工具。
小小年紀面對大環境,難免擔心、憂懼,令人害怕的事物擋在前頭,當面臨新挑戰時,孩子是否退縮?還是教他聯想大衛從神而來的勇敢和力量,克服眼前的恐懼而大膽嘗試。
4.有些詞彙深澀難懂,儘量以他們能懂、能理解的字詞去解釋。
例如:
「信心」:就是我相信、我知道──神一定會……。
「敬虔」:有禮貌、守規矩,不大聲說話、輕輕慢慢走。
「神蹟」:人沒辦法做到的事,但是求神、禱告神以後,神做到了!像過紅海、拉撒路復活、耶穌叫風停、浪停……。
「悔改」:跟神說對不起,下次不敢了。
「赦免」:神原諒你了,祂還是會愛你。
5.角色扮演或替換。
問孩子:如果你是約拿被大魚吞了怎麼辦?如果你是約瑟被賣到埃及會怎樣?如果你是拉撒路的姊姊,弟弟死了,你會不會很傷心?藉著問題與角色的替換,可以幫助孩子進入故事人物的情境,去感同身受,激發他們的同情、同理心,同時體會神在這故事中所散發出的愛和教訓。
6.三、四歲的孩子愈來愈喜歡聽長篇故事。
家長可以選擇如:摩西(小BABY)→到曠野四十年→見埃及王→十大神蹟→出埃及(過紅海)→走曠野、吃嗎哪、磐石出水、十誡……等。或者雅各的故事,從利百加懷孕到雅各奪長子名分,再到曠野、父家……牧羊、娶妻。或者小約瑟到作宰相、小大衛到大衛王。
當講述長篇故事時,家長要事先熟讀聖經,了解其故事發展。可不必一口氣講完,不妨分事件、段落進行,故事內容可長可短、欲知結果──且聽下回分解,好像連續劇一般,這故事將深深吸引孩子的心。
7.說過的故事還可再說。
孩子會不斷要求你再講,當聽到此訊息時千萬別發出:「都講過好幾遍了,還講啊?」的不耐煩訊號,多說無害嘛!孩子愈熟悉故事,對故事中的人物、事件表現愈熟悉,愈能從中體會出神在這故事中所隱藏的愛和教訓。孩子自然而然會漸漸結合他們的生活經驗,去做信仰生活的扎根工作。
說故事很有趣;聽故事快樂如雲雀。同樣的故事在不同時空展現不同魅力,激發不同聯想。孩子身量、智慧在增長,社會大環境在變遷,一則動聽且蘊含無限教育意義的故事永遠適合孩子。說吧!常常說,孩子與你親情深又多。
註:《The Book of Jonah》,1985,by Peter Spter。
(原[宗教教育]171期,2000年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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