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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95期2002年4月)
主題特寫:淺談基督徒如何看待哈利波特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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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至人

前言


電影《哈利波特》美國一上映就開出9350萬美元的票房,《魔戒》三部曲在全球賣出一億本,《神隱少女》在日本打破《鐵達尼號》的票房紀錄,這年頭好像只要和「奇幻」有關,必定能獨占鰲頭、獨領風騷。

這股全球的奇幻熱潮在一個漫無邊際、物質至上、道德淪喪、價值扭曲的世代,能夠成為流行,說起來也並不是一件奇怪的事。21世紀的人們仍然尋尋覓覓地企盼一個想像的世界。哈利波特的風行,正反映著人們對「超現實」的需要,只因為現實環境太沉重了,而奇幻小說創造了一個完整的新世界,提供人們心理的慰藉。

然而這股哈利旋風,曾幾何時也吹進了教會,吹進了這個稱為「萬民禱告的殿」。宗教教育的兒童互相比較誰背的咒語多,弟兄姊妹相約聚會完去看哈利波特,教會的圖書室擺放《哈利波特》供信徒借閱,還因為太熱門而貼出「借閱期限二星期」的公告,BBS上的戰況更是激烈,就可不可以看的議題,相互攻詰,各持己見。

到底一個基督徒如何在這場亂局中全身而退,堅守應有的立場呢?讓我們先從「奇幻文學」談起吧!

奇幻文學簡介


奇幻文學(Fantasy literature)又可稱為想像文學,早在莎翁的名著《仲夏夜之夢》,便利用森林裏的妖精,施展魔法,而創造了一齣夢幻般的喜劇。但是也有許多的學者認為,《愛麗絲夢遊仙境》才是真正的奇幻文學的濫觴。這本寫於1865年的小說,內容絕大部分在描繪一個與日常生活截然不同的世界。

大約在百年之後,德國奇幻大師──麥克安迪(Michael Ende)於1979年完成了《說不完的故事》,書中的主角巴斯帝安在舊書攤,發現了一個永遠不會結束的故事。沒想到一打開這本書,他就完全沉迷於書中的奇幻世界,最後跑進了故事當中,改寫了結局。在那現實與虛幻之間,揭露了奇幻文學的一個特徵,另一個異想空間的存在。

被稱為20世紀奇幻文學代表作的《魔戒》作者,托爾金(J.R.R Tolkien)提出了「第二世界」的概念。根據托爾金的想法:「第一世界」( The Primary World)是神所創造的宇宙,也就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世界。第二世界( The Secondary World),是幻想創造出來的一個想像世界,只是為了反映第一世界。

基於此「第二世界」的概念,後來學者還提出了「Low Fantasy」以及「High Fantasy」的理論。簡單地說,「Low Fantasy」主要描繪的故事,是發生在第一世界的「奇幻事件」,帶給讀者一種驚奇、訝異的感覺。而「High Fantasy」雖然也是敘述「不可能」的情境,但是其故事背景卻大多設計在一個迥異於現實的異想世界。外國的《格林童話》、《灰姑娘》、《白雪公主》、《綠野仙蹤》、《天方夜譚》、中國的《西遊記》、《封神榜》,甚至於本仁約翰的《天路歷程》有時也都被歸類為奇幻文學作品。

J.R.湯森特曾經為「奇幻文學」下了一個簡單的定義:就是用小說的形式,把實際上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用眼睛看見的方式描繪出來。在日本他們稱之為「虛幻的物語」。整體上來說,奇幻文學是用小說的方式,表達出一種創意想像的精神。既然是創意的,那麼奇幻文學作品的讀者,也不再侷限於兒童,而漸漸延伸至成人了。基於《聖靈月刊》不是文學導讀,我就簡單介紹到此,以下要談論的才是重點所在。

信仰與文學


A:我告訴你,我覺得基督徒絕對不可以去看《哈利波特》!
B:那……基督徒可不可以看《綠野仙蹤》和《天方夜譚》?
A:當然可以囉!它們是有名的文學作品啊!
B:ㄟ?奇怪!那為什麼就不能看《哈利波特》,它也是屬於文學作品中的奇幻文學啊!
A:因為裏面有很多魔法和巫術的東西啊!
B:好笑!我請問你《天方夜譚》中神燈裏的哪一個精靈沒有魔法?
A:那不一樣!
B:什麼不一樣?
A:反正你就是不懂啦!講了也是白講啦!
(兩人吵了起來……)

也許你也正有同樣的疑惑,在文學與信仰間作抉擇,學了一些世上的「小學」之後,便企圖用信仰來分析這些「小學」,美其名說是為了把信仰生活化,卻無疑地陷入文學與信仰的泥沼之間,糾纏不清,無法跳脫。如果你覺得用科學的角度來分析流行歌手周杰倫的新歌很可笑,那麼下次就請勇敢地把它們分開,用文學的角度欣賞文學,用信仰的角度認真活出信仰,不要強硬的彼此分析!

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和《哥林多前書》第八章的談論,或許能給我們一些思考的方向。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羅十四3)。「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羅十四10)。「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八12、13)

從以上的經節我們知道,在教會裏面互相尊重,不批評、不論斷,若因此事而鬧得不愉快,可能反而中了那惡者的計謀;但如果你是領導者,如:宗教教育的教員,要記得不要帶頭贊成,因為你不能確定你的小羊是否有能力分辨,而你卻要為你的小羊付出責任!也要向主耶穌負責、交帳!魔鬼如同那吼叫的獅子,尋找可吞吃的人,所以應當儆醒自守,自己以為站得穩的,更是需要儆醒!(林前十12)

另外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不論在《羅馬書》或者是《哥林多前書》,保羅都告訴了我們一個重點──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林前十31) 。我們往往在於吃或不吃、看或不看的問題上打轉,卻常常忽略了神的國所在乎的是什麼?我們所做的,都是要為了什麼?當我們的心真正轉向這兩個問題時,才是真正的信仰生活化!

在問「我」可不可以之前?想一想WWJD?


讓我們回到問題的本身,在教會裏,我們常常要問「我」可不可以做這個?「我」可不可以做那個?什麼都是以「我」為出發點,都只想到「我」!

前一陣子在美國的基督徒發動了一項WWJD的運動,他們在手環、項鍊都印上這四個字母,WWJD這四個字母分別是「What would Jesus do?」的縮寫,中文的意思是「耶穌會怎麼做?」此運動的目的在提醒所有的基督徒,做任何事情前,都先靜下來想一想,如果是耶穌,祂會怎麼做?

如果我們承認也願意接受耶穌是我們生命的主宰,就應該凡事都先想到神!有一句英文寫得很有意思「If you want to understand God, you have to stand under God.」沒錯,唯有謙卑地站在神之下,才能真正了解神。

以父事為念


想一想,當耶穌還是12歲的時候,難道沒有什麼好玩的事嗎?難道一個12歲的孩子不會想玩嗎?但是耶穌清清楚楚知道,祂來到這個世上的目的,祂並沒有忘記,反而時時刻刻「以父事為念」,每一次當我想到耶穌在小小年紀,就以此為一生的志向時,都一次又一次深深地撼動我的心,試問在當今接受宗教教育培養下的年輕人,有多少人會以「父事為念」?絕大多數的人,汲汲營營地以自己的出路為念,用嘴唇敬拜神,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讓我們在強調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時,不要忘記,祂是從小以父事為念長大的。

如果哈利波特四本可以看好幾遍,聖經卻連一遍都看不完,如果一分鐘可以翻出哈利波特講的話,記在哪一頁,卻花十分鍾也翻不到想要的經節,如果一天可以提到好幾次哈利波特,卻一天都沒想到神的話,那我們根本沒有資格問可不可以看哈利波特,而是要先問自己配不配作基督徒?

可不可以的問題,將會隨著年代的推進,一次又一次的上演相同的戲碼,永遠都回答不完,但是有一條準則,卻是永遠不變的。聖經好像告訴了我們很多「不可以」,不可以做這,不可以做那,其實,聖經上只告訴了我們一個不可以,那就是:「不可為自己活!」當我們凡事都「以耶穌的心腸為心腸,用耶穌的眼睛看世界」時,答案就在眼前!願在教會裏,在這個稱為「萬民禱告的殿」裏,哈利路亞的聲音,永遠多過於哈利波特!


作者: 林至人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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