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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錫賢



前言


從古至今,人類的誕生一直遵循鐵的定律,即受精、懷孕、成長整個過程,生命的定義亦不斷被討論理解;但1996年全球首宗複製技術創造出複製羊桃麗之後,至今複製人已不再是夢想;這不僅震撼世界,更對身為基督徒的我們造成不小的衝擊。生命是否該被重新定義?複製是否逾越造物主給予人類的範疇?隨著生物科技的日新月異,這一切都將面臨截然不同的思考模式。


何謂複製技術?


一、 從複製羊「桃麗」談起:

在1996年7月5日,史上最有名的羊誕生了。創造牠的人─魏爾邁博士先從一隻6歲大綿羊的乳房取出乳腺細胞,再從另一隻羊的身上取出卵子,去掉卵子的細胞核,將原來乳腺細胞中的細胞核用電擊的方式融入無核的卵子,然後殖入母羊子宮,細胞開始分裂分化,最終的成品就是「桃麗」。桃麗和提供乳腺細胞的羊有一模一樣的基因,只不過比那隻羊小6歲而已,此技術稱核移植,製造出的生命體和原來的親代有完全相同的基因,故又稱「複製」。到了1998年桃麗也以自然懷孕的方式產下一隻小羊,名為「邦妮」。不只複製羊,現今複製牛、豬、兔子、老鼠,甚至獼猴都已成功,科學家魏爾邁博士預言:「3年內人類的複製會有重大突破,且在15年內第一個複製人就會誕生」。

二、 複製優缺點:


1.可保有原親代基因組:

假設親代擁有聰明、長壽、健康、外貌…等良好基因,這些都可完全保留下來;但靈魂是不能被複製的,複製出的個體長大後雖和親代有相同的外貌、形狀,這是純指肉體而言,就自我意識來說複製人是獨立自主的,不應成為親代的附庸品。

2.解決器官移植來源問題:

哈佛大學歐金教授在美國倫理委員會出席作證時,預言複製技術的突破,將使病人可以生長他自己的骨髓,挽救人的生命,將複製後的胚胎加上一個化學物質,便原本可以變成身體各部分的細胞都分化成骨髓細胞,那麼這些骨髓就和病人自己的一模一樣,這不但解決來源不足的問題,在移植時也不會被白血球所排斥。若能培養出其他的器官如肝臟、腎臟,那就更不得了。

3.避開某些疾病:

大多數的遺傳疾病來自胎兒有過多或過少的染色體(例如唐氏症第21對染色體多出一個),或是隱性疾病(例如鎌刀型紅血球,當雙親各有一個此疾病的基因,結合成對時就會發病);複製技術是來自一個健康的細胞,這樣可確保染色體的正確無誤,藉此避開遺傳疾病。

三、 桃麗實際年齡到底幾歲?

我們應該從她出生時算起,還是去算那隻給牠乳腺細胞的羊的年紀?換句話說?DNA會老化嗎?DNA的年紀會決定動物的壽命嗎?在複製時生物時鐘真的有被撥回起始點嗎?某些科學家認為,每一次細胞分裂,染色體終端(telomeres)就會變短一些,當一個人逐漸老化時,隨著染色體終端的縮短,這個細胞就會死亡,人也跟著去世。有可能桃麗外表看似年輕,其實牠的染色體終端已是老年羊的了,所以牠的壽命可能和牠的親代一樣。這只能等待時間來證明。


複製引發的問題?


一、 複製自己:


根據在美國所做的民意調查有6-7%的美國人想要複製自己,也就是在屆育齡的美國人中,有五百餘萬人有意如此做。若每個人都要複製自己,個人便不再獨特,長大後的複製人(分身),可能會因為和本尊長得太像而難以分辨,容易造成社會混亂。

二、 複製別人:

現今社會偶像崇拜蔚為風潮,籃球巨星喬丹、歌唱天后瑪丹娜,甚至死去的愛因斯坦、貓王、瑪麗蓮夢露……等,只要能取到他們完整的細胞就可複製,未來的人類將隨己所好,把人當做商品自由販賣,這樣人和寵物有何不同呢?

三、 複製親人:

未來可在親人死前將其細胞冷凍起來,待親人死後,再將其複製,雖然複製人和本尊是不同的個體,但由於容貌外形相仿,還是會因移情作用而感到安慰,若小孩在年幼時不幸逝世,那麼複製小孩的替代效果將更加強烈。1998年美國一位女學生艾妮莎被診斷出血癌,在遍尋不到合適的捐贈者下,艾妮莎的父母決定再次生育,雖然再生一胎組織相容率只有1/4,他們仍決定放手一搏。1990年艾妮莎的妹妹誕生了其骨髓幸運地和姐姐相容,14個月後艾妮莎做了骨髓移植。1996年他們全家接受電視訪問,6歲的妹妹非常高興地告訴主持人:「我救了姐姐的生命」。如果換成是現在便可使用複製技術得到組織完全相容的骨髓,不必受制於命運的安排,誕生的胎兒同樣可以拯救姐姐的生命;但我們可以去做嗎?

四、 產生新族群:

富有的人可購買或將好的基因保留下來,貧窮的人因付不出金錢只能任人宰割,屆時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社會階級將更加明顯。若遭野心人士加以利用,複製成千上萬智慧超群、體力超強的特選人種,組成地下軍隊,後果更是不堪設想。

五、 生物醫療倫理定位

當一複製嬰孩和一經過正常繁殖的嬰孩因某種因素急需一副呼吸輔助器才活命時,此時又恰巧醫院只剩一副呼吸器,當分配給那位?複製嬰孩的生命和兩性繁殖的生命同等嗎?複製嬰孩長大後面對社會大眾的眼光該如何調適?這樣對他公平嗎?總之,複製引發的問題是相當廣泛的,不只考慮到複製人對外界的影響,複製人本身生命的定位亦是件難題。


顛覆傳統的複製科技


一、 5個父母:

未來1個小孩可能同時擁有3個母親和2個父親;1個基因母親(提供卵子),1個基因父親(提供精子);1個代理孕母(出租子宮),1個養母,1個養父。真不知小孩一旦出生後,該如何去面對如此複雜的人際關係。

二、 1個父親2個母親:

研究人員發現,有些「生母」不孕是因為她的「粒線體DNA」(位於細胞質內)有缺陷。所以在美國已經有13名嬰兒經科學界成功運用「卵子細胞質轉移」技術而誕生,其中兩名新生兒的基因質材來自1個父親及2個母親。3人的基因「合成」一個新生兒的過程如下:先讓不孕症婦女的卵子受精,然後把胚胎移植到另一名健康婦女的卵子(已移除細胞核)裡面。第2個卵子雖然沒有細胞核,但仍保有「粒線體DNA」。受精卵已含有「第2個媽媽」的基因成份,也就是粒線體DNA,這種粒線體DNA會遺傳給下一代。那麼新寶寶就有1個父親2個母親了。

三、 是外婆也是媽媽:

在南非約翰尼斯堡北方的查寧市,有位凱倫女士在1984年生頭胎時,因血崩而摘除子宮;她和先生仍舊想要個小孩。於是在1987年凱倫經過卵巢刺激排出11個卵,以丈夫的精子受精兩天後,4個胚胎被植入凱倫的母親派翠西亞的子宮內(代理孕母),雖然其母已48歲,依然有3個胚胎著床成功開始發育,終於派翠西亞生出了3個小孩,他們全家欣喜若狂,但問題來了到底這3個小孩長大後要叫派翠西亞外婆或是媽媽呢?

四、 父母是死去的胎兒

未來可將墮胎或流產後男胎兒的精原細胞取出,置入適當動物的睪丸內分化為精子;而女胎兒的卵母細胞可在實驗室裏催熟成為卵子,這樣的精子及卵子再以體外受精的方式,植入當初提供流產胎兒的女性子宮內,如果這位女性順利懷孕,產下的小孩在遺傳上將是她的孫子或孫女,但這名嬰孩的遺傳父母竟是死去的胎兒。

五、 是兄弟姐妹亦是母親 :
當一位母親用自然受孕的方式生下幾個小孩後,突然決定以複製自己的方式
再生一胎時,這個複製出來的小孩,因和母親有著一模一樣的基因,將成為
她的兄弟姊妹在遺傳上的母親。

六、 同性擁有自己的小孩:

一對女同性戀雪倫和安妮想擁有自己的小女孩可如此做──首先從捐贈者的精液分離出含X染色體的精子,接著分別和雪倫及安妮的卵子受精,醫生各挑出一個雪倫的女胚胎和安妮的女胚胎,二個女胚胎互相混合成為一體。這個新胚胎含有1/4的雪倫基因,1/4的安妮基因及1/2的捐贈者基因,新胚胎植入任一個人的子宮內,若成功誕生這名女嬰理論上有兩個遺傳母親,所以同性戀者也可擁有同時長得像雙方的胎兒。同理,男同性戀亦可如法泡製。這樣由兩個不同的受精卵發育成的胚胎及動物稱為嵌合體(Chimera)。嵌合體在希臘神話中是一種吐火怪獸,牠有獅頭、羊身及龍尾。這種胚胎大混合,若將不同種的生物放在一起更是恐怖。


信仰和複製的衝突


聖經並沒有對複製人類給予直接而明確的訓示,任何對複製人類的神學反省只能基於聖經對生命、生殖、婚姻等基本原則,推論出信仰對複製人類的回應。複製技術的出現打破了舊有的思維,顛覆了傳統的次序,對身為基督徒的我們確實造成很大的挑戰:

一、 複製生命不需精子:

複製人的三項必備條件─卵子、任一體細胞、女性子宮缺一不可,就是沒有精子。醫學對受精的定義是精卵相遇結合,如今卻是去核卵子和體細胞結合,稱不上是受精,既然不需精子,在生殖上男性可謂毫無用武之地!傳統父系社會在未來可能轉變成類似螞蟻的母系社會,蟻后負責生育、公蟻出外覓食,男性甚至有減少之危機。

二、 破壞婚姻制度:

聖經明說真神造男造女就是要人類以愛為基礎,透過兩性相互結合,繁衍敬虔的後代。複製人是一種無性生殖,破壞了人在生殖中應有的彼此依賴,相互奉獻之設計。從信仰角度來看,神的設計與創造叫自然界井然有序。無性生殖和有性生殖各有其位置,若能尊重神創造的秩序,如此才不違反當初神造人之本意。

三、 打破家庭倫理:

如前所述,複製人可能只有母親沒有父親,可能有多個父母,遺傳父母可能是死去的胎兒,可能有同性戀母親……等。家庭人倫關係蕩然無存,豈不叫人憂心?

四、 強迫中獎: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一二七3)。複製人若誕生,兒女便不是神隨己意給人,而是人用科學的方法強迫神給予靈魂。原本自然懷孕生產是在拆神送給我們的神祕禮物(gift),現在什麼都知道了,不僅喪失神祕感,子女還淪落為人意念下的產物,人妄想取代神的地位,這樣可以嗎?

五、 社會將成無神論、唯物論的世界:

創造論的世界,生命的奧祕在神手中,相信宇宙萬物皆出自造物主之手,由祂來賜予靈魂生氣,一旦人類企圖以複製人工程輕易複製生命,生命變成廉價商品,沒有感情,沒有理性,沒有愛心,沒有價值,甚至輕易濫殺,這豈不成為人間地獄?

六、 扼殺胚胎:

1. 受精瞬間神即賦予胚胎靈魂?

以複製羊為例,科學家嘗試277次,只有29個發育為胚胎,29個胚胎植入母羊體內,其中只有1隻懷孕生了桃麗,其餘28個胚胎卻被扼殺了,若胚胎有靈魂就等於扼殺28條生命,這對基督徒而言是絕對不可行的。但是問題來了,胚胎究竟有沒有生命?他可視為一個人嗎?換句話說在受精的瞬間神就賦予胚胎靈魂了嗎?若答案是肯定的,基督徒不僅不能做複製人,連體外受精、冷凍胚胎、試管嬰兒、吃口服避孕藥、裝子宮內避孕器都不行。隨著現代醫學新知,我們瞭解在受精後的十四天內胚胎都有可能發生改變,胚胎學者稱此為「前胚胎期」(pre-embryo)。

2. 受精後的第15天為生命起源時機?

前胚胎的流失率,不僅在百分之60以上,且不具備個別性(Individuation),在實驗室中,若將一個前胚胎期的細胞分離出來做檢驗分析,剩下的細胞仍能繼續成長絲毫不受影響。甚至將分離出來的細胞植入子宮內,亦可發育成另一個個體,這也是另一種複製人的方法。臨床上,在前胚胎期的細胞若分裂成二、三甚至四個分離的部分,各自都可發展為不同的個體,這就是同卵多胞胎的由來。前胚胎期的結束是以出現「原線」(primitive streak)的結構為準,此後不可能再產生雙胞胎。因此15天大的胚胎已經確定將發展為單一的人類個體,或者完全不能發育。依據這些研究結果,筆者個人認為生命起源時機的確定,應至少以「前胚胞期」的結束─即受精後的第15天算起較合理。若是如此,口服避孕藥、子宮內避孕器就可合理化,這些都是很普遍的避孕法。


結語


現今的生物科技只能以既有的生命原料加以改造,但終究還是無法從無到有「創造生命」。在實驗室裏製造出胺基酸、核甘酸,甚至蛋白質、DNA等巨大分子都是可能的,但將這些分子組合成一個會活的細胞,目前還是無法做到。若有一天人能帶著肉體長生不死,進而創造生命(筆者認為絕對不可能),或許我們的信仰才會受到動搖。

為何神允許此事發生?

在1984年著名的科學(science)期刊發表胚胎學者索特的結論,就是以成年細胞核轉移來複製哺乳類,在生物學上是不可能的,但是現在的科學家做到了。我們不必以聖經來斷言未來的科學發展極限,我們該思考的是為何神允許這件事情的發生?波士頓大學生物倫理教授安那說:「只靠單親遺傳所產生的複製人,將徹底改變我們對人類的定義」。

複製技術是另一步的自我毀滅?

複製技術破壞兩性生殖的自然秩序,其深遠意義就是破壞人在愛的關係中孕育成長的生命秩序,面對這種挑戰,基督徒是否應該深思人與人的關係不只是在生命的延續,而是建立在彼此相愛的基礎上?神看人類比萬物更為寶貴,我們智慧超群,但所做的事情不一定正確。當人類製造出核子武器時已足以摧毀整個地球,未來若在個人主義、功利主義的掛帥下,以複製生命為風潮,我們豈不是又走向另一步自我毀滅?

編輯的話

12月3日的編審會上,對此文的意見如下,特此一併刊登:

* 陳日頌執事:

1. 除了夏娃(好像也是藉神旨意複製的)之外,神的安排是兩性結合成為一體生兒養女,凡是違背神旨意的,也許不馬上遭惡果,但從所多瑪、挪亞時代、巴別塔之例看來是必然的。

2. 細胞「體」、「生物體」可複製,生命不能複製,拿死去多時的羊乳腺細胞和死去多時的母羊卵子細胞核是不可能製成影生命的「活羊」。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12/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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