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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03期2002年12月)
信仰社會:不可為難那歸服神的人(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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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

「行神所喜悅的事」從「原則」的角度,說明基督徒了解神旨意的智慧;「彰顯神的作為」則從「事件」的角度,探討基督徒彰顯神的作為應具備的勇氣。本文將從「團體」的角度,闡釋聖經中合乎神旨意的決策模式。

聖經中存在許多種不同的決策模式。按參與決策的人數多寡,可分為個人決策模式與團體決策模式。在舊約記載的領導人大部分都採取個人決策模式;而在新約記載的領導人則大部分採用團體決策模式。既然聖經中同時允許兩種決策模式,表示在教會的事務,不論採取「個人決策模式」或「團體決策模式」,都符合聖經的原則。

本文討論的重點,包括如何觀察教會決策的成效?如何運用個人決策模式?如何運用團體決策模式?如何選擇決策模式及參與團體決策之人員等會議管理的觀念。最後以摩西為例,說明領導者的決策責任。

觀察教會的決策成效


教會盛衰與成敗的關鍵,在於神的同在與人的合作。教會領導人必須透過正確的決策過程與卓越的執行成效,證明神的同在,並引導信徒為教會的目標分工合作。正確決策使教會不偏離神的旨意,有效率執行決策,使教會實現神託付的使命。所以正確地決策並將決策有效率地落實,才能使教會持續生存與發展。教會必須培訓優秀的領導人,而判斷領導人是否優秀的方法,是觀察其決策的正確性與執行決策的效率性。

聖經中有許多培養領導人決策能力與執行效率的教訓。有關培養教會領導人的教訓,本專欄已在「求主打發工人出去收莊稼──談教會人力資源之牧養與任用」一文詳細說明過。隨著領導層次的提升,領導人的決策能力就越加重要。在此將進一步探討教會如何培養領導人的決策能力。

決策能力良好的領導人所堅持的原則,常和一般人不同。首先,當教會出現問題的時候,他(她)會採取長期對教會有幫助的方案,而不是採取容易執行的方案;第二,當有人對解決教會問題的意見不一致的時候,他(她)會採取眾人以為美的方案,而不是採取對自己有利的方案;第三,當別人對領導人的工作不了解的時候,他(她)會採取對教會有實質幫助的方案,而不是採取表面或敷衍了事的方案。

教會若想培養信徒好的決策能力,必須先建立一貫性的目標與政策,而且持續並全面地讓教會所有信徒從日常工作中累積決策經驗,進而隨時學習決策的觀念與知識。

教會必須先建立一貫性的目標與政策的原因有二:首先,好的決策能力是設法突破困難,而不是逃避問題。所以教會必須建立一貫性的目標與政策,才能讓目前與未來的領導人了解對教會長期有幫助的方案,進而設法突破困難並解決問題。例如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的政策,從神交代亞伯拉罕之後、延續至以撒、雅各、約瑟、摩西、直到約書亞等領導人,一脈相傳,歷數百年而不變。

其次,好的制度是設法培養領導人的決策能力,而不是配合決策能力的領導人改變制度。教會必須建立一貫性的目標與政策,並持續培養領導人的決策能力,教會才不會發生領導人斷層的危機,而且教會的使命才可能延續。

教會建立一貫性的目標與政策之後,必須持續並全面地讓教會所有信徒從日常工作中累積決策經驗。因為讓教會所有信徒持續性與全面性從日常工作中累積經驗,才能讓全體會眾建立共同的溝通基礎,協助在會議過程中獲得一致性之結論。例如使徒時代是經過公開討論,才決定外邦信徒是否受割禮的問題,結果彼得、雅各、保羅等重要的領導人都發言支持外邦信徒不必受割禮的決議。唯有全面性教育信徒,才能夠讓教會的決策形成共識,進而有效率地落實教會的政策。

當教會的工作成效不佳時,教會領導人應該檢討是決策不當,或是執行不良。本文只談解決教會領導人決策不當的問題。

個人決策的模式


「個人決策模式」指教會決策是由領導人擬定目標與方案的過程。本文以摩西及大衛為例,說明運用個人決策模式的基本原則。

一、求神指示正確的決策方案

在教會服事的人常會遇到一些困擾的事件。例如會眾的不實怨言、會眾的無理爭鬧、領袖間出現權力鬥爭或出現自己不明白的事。教會的領導者面對這些困擾的時候,必須求神指示正確的決策方案,才能順利解決問題。

(一)面對會眾的不實怨言

對現狀不滿是造成會眾發怨言的主因。有時候會眾對現狀不滿,不一定是根據事實,而是出於自己的感覺。所以教會的領導者若發現會眾發怨言時,單純對發怨言的人解釋真相,並不一定能解決問題。例如《出埃及記》第十六章記載以色列全會眾到了汛的曠野,向摩西、亞倫發怨言:「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耶和華的手下;那時我們坐在肉鍋旁邊,吃得飽足。你們將我們領出來,到這曠野,是要叫這全會眾都餓死啊!」

事實並不是如此。首先,以色列民在埃及地並不是坐在肉鍋旁邊,吃得飽足,而是被埃及人嚴嚴要求作苦工,生活困苦(出埃及記一13-14)。其次,領以色列民出來的是神,而不是摩西與亞倫。第三,神領以色列民出來的目的,不是要叫全會眾都餓死,而是要將以色列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到流奶與蜜之地(出埃及記三17)。

因為表面上神的百姓是向摩西與亞倫發怨言,實質上是向神發怨言,所以百姓的怨言神會聽見,而且會處理。摩西面對以色列民的不實怨言,是求神的指示,然後將決策指示百姓。

(二)面對會眾的無理爭鬧

《出埃及記》第十七章進一步記載,摩西面對會眾無理爭鬧的方法。以色列全會眾在利非訂安營的時候,百姓沒有水喝,就向摩西發怨言,並與摩西爭鬧。

摩西就呼求耶和華說:「我向這百姓怎樣行呢?他們幾乎要拿石頭打死我。」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手裏拿著你先前擊打河水的杖,帶領以色列的幾個長老,從百姓面前走過去。我必在何烈的磐石那裏,站在你面前。你要擊打磐石,從磐石裏必有水流出來,使百姓可以喝。」摩西就在以色列的長老眼前這樣行了。

當神的百姓試探神,又與神的領導人爭鬧的時候,神的領導人應該效法摩西,向神請示解決方法,然後將神的指示行在眾人面前。

(三)面對領袖間的權力鬥爭

《民數記》第十六章記載,利未人可拉,和流便子孫中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與比勒的兒子安,並以色列會中有名望選入會中的二百五十個首領,在摩西面前一同起來,聚集攻擊摩西、亞倫擅自專權,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

從聖經的記載,我們知道這些首領的指控都不合乎事實,不過是權力鬥爭的藉口而已。

摩西面對領袖間權力鬥爭的第一個動作,是要求每個人(自己與反對自己的人)反省自己是否聖潔。摩西聽見這話就俯伏在地,對可拉和他一黨的人說:「到了早晨,耶和華必指示誰是屬祂的,誰是聖潔的,就叫誰親近祂;祂所揀選的是誰,必叫誰親近祂。可拉啊,你們要這樣行,你和你的一黨要拿香爐來。明日在耶和華面前,把火盛在爐中,把香放在其上。耶和華揀選誰,誰就為聖潔。你們這利未的子孫擅自專權了!」

摩西面對領袖間權力鬥爭的第二個動作,就是給權力鬥爭的人悔改的機會。摩西便打發人去召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來,希望藉由溝通化解這些領袖的誤解。

第三,當權力鬥爭的人不願悔改的時候,就求神施行公義的審判。摩西聽他們說:「我們不上去!你將我們從流奶與蜜之地領上來,要在曠野殺我們,這豈為小事?你還要自立為王轄管我們麼?並且你沒有將我們領到流奶與蜜之地,也沒有把田地和葡萄園給我們為業。難道你要剜這些人的眼睛麼?我們不上去!」摩西就甚發怒,對耶和華說:「求你(神)不要享受他們的供物。我並沒有奪過他們一匹驢,也沒有害過他們一個人。」並對可拉說:「明天你和你一黨的人,並亞倫,都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各人要拿一個香爐,共二百五十個,把香放在上面,到耶和華面前,你和亞倫也各拿自己的香爐。」於是他們各人拿一個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同摩西、亞倫站在會幕門前。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你們離開這會眾,我好在轉眼之間把他們滅絕。」

最後要強調的是,領導者應該是非分明,要善待沒有犯錯的下一代。所以聖經特別記載:「地便開口吞了他們,和可拉、可拉的黨類一同死亡。那時火燒滅了二百五十個人,他們就作了警戒。然而可拉的眾子沒有死亡。」(民數記二十六10-11;歷代志上六22),並且繼續服事神(詩篇八十四,八十五)。

(四)面對自己不明白的事

大衛每次遇到自己不明白的事之時,都向 神請示決策的方式。當神的指示與眾人的意見不同時,大衛便再次確認神的指示,然後依神的指示行事。例如《撒母耳記上》第二十三章記載,當大衛得知非利士人攻擊基伊拉,搶奪禾場的時候,大衛就求問耶和華說:「我去攻打那些非利士人,可以不可以?」

耶和華對大衛說:「你可以去攻打非利士人,拯救基伊拉。」

但是跟隨大衛的人卻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在猶大地這裏尚且懼怕,何況往基伊拉去攻打非利士人的軍旅呢?」

大衛又求問耶和華,再次確認神的指示。耶和華回答說:「你起身下基伊拉去,我必將非利士人交在你手裏。」大衛和跟隨他的人就往基伊拉去,與非利士人打仗,大大殺敗他們,又奪獲他們的牲畜,並救了基伊拉的居民。

可見當領導者面對自己不明白的事之時,是神給領導者再次親近神的機會;當領導者發現自己的意見與眾人不一致的時候,是神給領導者再次教導神旨意的機會。

(下期待續)


作者: E.T.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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