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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94期2002年3月)
信仰社會:都只為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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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煥超

自從臺北市實施公車專用道後,搭公車去教會再也不怕塞在路上。不過,這天不知是什麼日子,行經行天宮竟要半個小時,且還是在公車專用道上!行天宮滿滿是人,車站及車上也擠滿了人,不過同來行天宮拜拜的人雖彼此不認識,卻還是有點感情在,所以在公車上常常兩個兩個擠在一個位子上。

這天,有兩個老婦人擠在一個座位上,還拿起食物彼此分享。其中一人吃完東西後竟隨手丟在椅子下,正巧被駕駛從後視鏡看得一清二楚。也許這天人多,駕駛先生的脾氣稍大,就大聲糾正,沒想到老婦人矢口否認,駕駛先生怒火沖天,回頭過來大吼,說:「妳就坐在我後面,我從鏡子看得清清楚楚,怎會誣賴妳呢?這是公共汽車,也是公共場所,妳隨手亂丟垃圾,一點公德心都沒有,拜恩主公有什麼用?都只為自己好!」

來拜恩主公的人,不管是否認識,能兩個人擠在一個位子上,但不會有人去讚揚兩個人擠一個位子的愛心;但若脫離社會常規,往往會被別人放大批判,個人被罵事小,讓所敬拜的神蒙羞事大。雖然這次蒙羞的是偶像的名,與主耶穌的聖名無關,但心中沒有一點幸災樂禍,反而心生警惕,我們的好行為與愛心若只行在主內,對榮耀主名是相當有限的。「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所以,我們的好行為要行在人前,人才會將榮耀歸給神,對廣傳福音才有幫助。

當然,我們不可沽名釣譽,當人看得見時才表現出好行為,若動機不純正是無法討神喜悅的。「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裏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太六1-2)。但也不要矯枉過正,為了怕別人知道,自己該行的善反而躊躇不前,「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三27)

彼得在勉勵我們行出基督徒的美德中,更將愛眾人的心列在最後(彼後一5-8),視為最終努力的目標。

的確,要將「愛眾人的心」行出來,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因為這必須有信心、德性、知識、節制、忍耐、虔敬及愛弟兄的心為基礎才行得出來,但彼得仍要我們殷勤地充充足足行出來,才算是不閒懶不結果子的人。

付出我們的愛心,才能打掉人與我們之間的心牆。在未信者中榮耀主名之後,福音才得以廣傳。不要問別人為何硬心不信,先問自己為他們做了什麼。


作者: 黃煥超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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