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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麗芳

李麗芳姊妹,1960年出生,現屬十全教會。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感謝主的浩大恩典,祂於1995年醫治我的癌症,賜我新生命,今將其經過見證出來與大家分享,以榮神益人。

1991年,有天上廁所時發現黑色糞便,就至高醫照胃鏡作檢查。檢查結果為食道與胃中間長了一小肉瘤,當時林院長剛好在巡視病房,看過檢查報告後,告知我是「良性瘤」,並無大礙,就沒有替我繼續作切片檢查。

直至1995年8月初,我發覺脖子旁長了4、5粒肉瘤,且身體漸感不適,全身疼痛得無法站立,只好再去高醫詳細檢查。那時因非常痛苦,只好坐輪椅去檢查,起初找了好幾科都檢查不出病因,最後在胃腸科經主治醫師檢查後,發現是「淋巴癌」,此時才知病情已蔓延全身了。在脖子旁割一粒切片檢查後也確定是癌細胞,醫生要我住院,且告訴我媽媽這病已經很嚴重了,是癌症末期,且在我面前直搖頭(表示已沒希望了)。

當時,醫生診斷我的壽命只有三個月至半年,那時我媽媽當場哭了,我心也很難過,說:「我會不會死啊?」媽媽憂愁得說不出話來,奇妙的是當時我心裏沒有一絲煩惱,反而安慰媽媽:「如果主耶穌要我回天國也沒關係,我曾帶領人來信主,也為神擔任清掃會堂的工作,心裏感到十分踏實。」那時弟弟亦知我生命將盡,不久於人世了,便專程北下為我拍照留念;我最知己的朋友王姊妹、章姊妹也到高雄醫學院探訪我、為我禱告;住院期間皆是媽媽、四姑、先生及教會的姊妹輪流照顧我。感謝主,我已感到安慰許多。

因食道與胃中間有10公分的腫瘤癌細胞,所以皆無法吞食,吃下去後又吐出來,胃腸科醫師決定幫我作六次化學治療,但當進行到第二次化療時,病情一直沒有改善,然而頭髮卻已掉光,不僅全身非常疼痛,血管也轉為硬化,找不到可以打針之處。當時,郭醫師告訴高醫畢業的林姊妹:「腫瘤不但沒有變小,反而變大,大約有10公分。」於是院方不敢再作第三次化療,一方面找不到血管可以打針,二方面怕我承受不住。

在醫院每天抽血、打針,我的手十分疼痛,連血管都看不見;體重只剩40公斤,全身痛苦不堪,極為虛弱,連下床和上廁所都需他人扶持,整個人就像皮包骨似的,這時便產生了自殺的念頭,因處於生不如死的情況下實在痛苦。感謝主!高雄地區的弟兄姊妹都陸續到醫院探望我,為我禱告。我在醫院住院將近兩個月,但病情都毫無起色,腫瘤繼續壓迫到胰臟,導致胰臟不能分泌胰島素,所以血醣便升高,院方告知必須打胰島素,然而我卻想靠主幫助,不服用所有的藥物和打針。感謝主,因著信心就如此行,且決定於十月底出院。

當時我與母親對主耶穌有兩個祈求:1.若主讓我病癒,希望主使我完全健康。2.如果我去世了,也要讓我配得安息見主面。那時在家只能躺在床上,偶爾勉強起身,但必須扶著桌椅才能走幾步路,一切的行動都需媽媽代勞。媽媽不但沒有怨言,反而更與我同心禱告倚靠神。她都盡量載我到教會聚會,我喜歡與弟兄姊妹一起聽道理、唱讚美詩,時常感到無限喜樂。

日子一天天過去,神並沒有讓我一下子好起來,然而我也沒有失去對神的信心,雖然病痛的日子很漫長,但聖經告訴我們要「忍耐等候」,我和媽媽不斷聚會、禱告,加上兄姊的代禱,從放棄治療到1996年5月底都沒有吃藥,也沒有去醫院,直到6月才去做胃鏡追蹤,醫生直說:「妳的情形不錯,很不錯!」直到現在已有6年多了。聖經記載:「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各書五章16節)

感謝主!主耶穌是真神,真正聽人禱告的神,若不是主的允許與幫助,何況我的病乃不治之症,若非神親手施恩,我怎能痊癒呢?除了主之外,誰有這能力呢?凡事只要藉著禱告、祈求主耶穌,祂必賜人出乎意外的平安。願神紀念在我病痛中為我代禱的弟兄姊妹,求主紀念他們的愛心。也願各位慕道朋友同來接受這位聽人禱告、賞賜平安的神。願一切榮耀、頌讚都歸於天上的父。阿們!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1/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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