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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85期2001年6月)
宗教教育:先做夫妻再做父母

小豐

小時候常聽到這樣的話:「如果不是為了你們這些孩子,我早離開你們的父親了!」

結婚後,也常聽到朋友、鄰居告自己先生的狀,結論竟然也一樣:「要不是看在孩子份上,我早離開他了!」是的,是有很多母親,在家庭中一直扮演著烈士,她們人生大部分的歲月,都在汗水、淚水,及犧牲奉獻中渡過了!如果有人敢質疑她們的付出,那簡直比要她們的命還嚴重!

但是我們還是必須平心靜氣地談這件事,一對困在婚姻關係中、始終爭吵不休的父母,能提供孩子甚麼樣的生長環境?他們其實連憲法中「免於恐懼」的權利,都給不起!

沒有父母會承認自己不愛孩子,但矛盾的是,很多父母又常任性地在孩子面前爭吵,這些言行對孩子心靈的折磨,是大又持久的,然而父母卻很少有省思的能力。

根據社會學家的統計,90%以上不良少年,皆出自問題家庭,這個報導的結論說:「一個被愛的孩子,才會覺得自己可愛,而能自我肯定,自我尊重,進而尊重別人。反之,一個不能感受父母愛意的小孩,容易養成冷漠性格,這也是潛伏暴戾的因素之一。」

因此最近有人提到一個問題──為何各行各業都須拿到執照才能開業,即便開車也需要駕照呀!惟獨「製造」人的父母,不須執照!

會出現這樣的質疑,是「不是的父母」和單親家庭愈來愈多了。

諷刺的是,如果跟已婚的人聊天,問他們:「你家,誰第一?」大概90%會回答:「孩子第一。」

其實在家庭的結構中,夫妻關係才是第一,唯有夫妻能扮好自己的角色時,才有能力(或餘力)去兼顧婚姻中的其他角色。

這也是神特別要我們看重婚姻中夫妻關係的原因,聖經中並以教會與基督的關係,來形容兩者關係的密不可分和重要(弗五22-33)。

因此,雖然世俗文化一直塑造、訓練妻子成為好母親,丈夫成為生計維持者,但是我們身為基督徒,應多一份儆醒,千萬不要在努力扮好上述角色的過程中,漸漸失去如何成為彼此伴侶的能力!

因為能經營好夫妻關係,才有能力成為好父母!


作者: 小豐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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